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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九十八 傅靳蒯成列傳 第三十八


  陽陵侯1傅寬,以魏五大夫騎將從,為舍人,起橫陽。2從攻安陽、3槓裡,擊趙賁軍於開封,及擊楊熊曲遇、4陽武,5斬首十二級,賜爵卿。

  從至霸上。沛公立為漢王,漢王賜寬封號共德君。6從入漢中,遷為右騎將。

  從定三秦,賜食邑雕陰。7從擊項籍,待懷,8賜爵通德侯。從擊項冠、周蘭、龍且,所將卒斬騎將一人敖下,9益食邑。

  注1集解地理志雲馮翊陽陵縣。

  注2索隱按:橫陽,邑名,在韓。韓公子成初封橫陽君,張良立為韓王也。

  正義括地誌云:「故橫城在宋州宋城縣西南三十里,按蓋橫陽也。」

  注3正義後魏地形志云:「己氏有安陽城,隋改己氏為楚丘。」今宋州楚丘縣西十里安陽故城是也。

  注4正義曲,丘羽反。遇,牛恭反。司馬彪郡國志云「中牟有曲遇聚」。按:

  鄭州中牟縣也。

  注5正義鄭州縣。

  注6索隱謂美號耳,非地邑。共音恭。

  注7集解徐廣曰:「屬上郡。」索隱案:孟康、徐廣雲縣名,屬上郡。正義鄜州洛交縣三十里雕陰故城是也。

  注8集解服虔曰:「待高帝於懷。」索隱按:服虔云「待高祖於懷縣」。小顏案地理志,懷屬河內,今懷州也。

  注9集解徐廣曰:「敖倉之下。」

  屬淮陰,1擊破齊歷下軍,擊田解。屬相國參,殘博,2益食邑。因定齊地,剖符世世勿絕,封為陽陵侯,二千六百戶,除前所食。為齊右丞相,備齊。

  3五歲為齊相國。4

  注1索隱張晏云:「信時為相國,云『淮陰』者,終言之也。」

  注2索隱博,太山縣也。顧秘監云:「屬曹參,以殘破博縣也。」

  注3集解張晏曰:「時田橫未降,故設屯備。」正義按:為齊王韓信相。

  注4正義為齊悼惠王劉肥相五歲也。

  四月,擊陳豨,屬太尉勃,以相國代丞相噲擊豨。一月,徙為代相國,將屯。1二歲,為代丞相,將屯。

  注1集解如淳曰:「既為相國,有警則將卒而屯守也。」案:律謂勒兵而守曰屯。索隱如淳云:「漢初諸王官屬如漢朝,故代有丞相。」案:孔文祥云「邊郡有屯兵,寬為代相國兼領屯兵,後因置將屯將軍也」。

  孝惠五年卒,謚為景侯。子頃侯精立,二十四年卒。子共侯則立,十二年卒。

  子侯偃立,三十一年,坐與淮南王謀反,死,國除。

  信武侯靳歙,1以中涓從,起宛朐。2攻濟陽。3破李由軍。擊秦軍亳南、開封東北,斬騎千人將一人,4首五十七級,捕虜七十三人,賜爵封號臨平君。又戰藍田北,斬車司馬二人,5騎長一人,6首二十八級,捕虜五十七人。至霸上。沛公立為漢王,賜歙爵建武侯,遷為騎都尉。

  注1索隱歙音「翕然」之「翕」。

  注2正義上於元反,下求俱反。曹州縣也。

  注3正義曹州宛朐縣西南三十五里濟陽故城。

  注4集解徐廣曰:「將,一作『候』。」

  注5集解張晏曰:「主官車。」

  注6集解張晏曰:「騎之長。」

  從定三秦。別西擊章平軍於隴西,破之,定隴西六縣,所將卒斬車司馬、候各四人,騎長十二人。從東擊楚,至彭城。漢軍敗還,保雍丘,去擊反者王武等。

  略梁地,別將擊邢說軍1菑南,2破之,身得說都尉二人,司馬、候十二人,降吏卒四千一百八十人。破楚軍滎陽東。三年,賜食邑四千二百戶。

  注1集解張晏曰:「特起兵者也。說音悅。」索隱邢,姓。說,名,音悅。

  注2集解徐廣曰:「今曰考城。」索隱上音災。今為考城,屬濟陰也。

  別之河內,擊趙將賁郝軍1朝歌,破之,所將卒得騎將二人,車馬二百五十匹。從攻安陽以東,至棘蒲,下七縣。別攻破趙軍,得其將司馬二人,候四人,降吏卒二千四百人。從攻下邯鄲。別下平陽,2身斬守相,所將卒斬兵守、郡守各一人,3降鄴。從攻朝歌、邯鄲,及別擊破趙軍,降邯鄲郡六縣。4還軍敖倉,破項籍軍成皋南,擊絕楚饟道,起滎陽至襄邑。破項冠軍魯下。5略地東至繒、郯、下邳,6南至蘄、竹邑。7擊項悍濟陽下。還擊項籍陳下,破之。別定江陵,降江陵柱國、大司馬以下八人,身得江陵王,8生致之雒陽,因定南郡。從至陳,取楚王信,剖符世世勿絕,定食四千六百戶,號信武侯。

  注1集解上音肥,下音釋。索隱漢書作「趙賁軍」。案:此在河北,非曹參、樊噲之所擊也。

  注2集解徐廣曰:「鄴有平陽城。」正義括地誌云:「平陽故城在相州臨漳縣西二十五里。」

  注3集解孟康曰:「將兵郡守。」

  注4集解徐廣曰:「邯鄲,高帝改曰趙國。」

  注5正義魯城之下,今兗州曲阜縣也。

  注6索隱案地理志,繒屬東海。正義今繒城在沂州丞縣。下邳,泗水縣。郯縣屬海州。

  注7索隱蘄,竹,二邑名。上音機。竹即竹邑。

  注8索隱案:孔文祥云「共敖子共尉」。

  以騎都尉從擊代,攻韓信平城下,還軍東垣。有功,遷為車騎將軍,並將梁、趙、齊、燕、楚車騎,別擊陳豨丞相敞,破之,1因降曲逆。從擊黥布有功,益封定食五千三百戶。凡斬首九十級,虜百三十二人;別破軍十四,降城五十九,定郡、國各一,縣二十三;得王、柱國各一人,二千石以下至五百石2三十九人。

  注1索隱小顏雲侯敞。

  注2集解徐廣曰:「一本無此五字。」

  高後五年,歙卒,謚為肅侯。子亭代侯。二十一年,坐事國人過律,1孝文後三年,奪侯,國除。

  注1索隱案:劉氏云「事,役使也。謂使人違律數多也。」

  蒯成侯增者,1沛人也,姓周氏。常為高祖參乘,以舍人從起沛。至霸上,西入蜀、漢,還定三秦,食邑池陽。2東絕甬道,從出度平陰,遇淮陰侯兵襄國,軍乍利乍不利,終無離上心。3以增為信武侯,食邑三千三百戶。高祖十二年,以增為蒯成侯,除前所食邑。

  注1集解服虔曰:「蒯音『菅蒯』之『蒯』。」索隱姓周;名增,音薛。蒯者,鄉名。案:三蒼云「蒯鄉在城父縣,音裴」。漢書作「□」,從崩,從邑。今書本並作「蒯」,音「菅蒯」之「蒯」,非也。蘇林音簿催反。晉灼案功臣表,屬長沙。崔浩音簿壞反。楚漢春秋作「憑成侯」,則裴憑聲相近,此得其實也。正義括地誌云:「蒯亭在河南西十四里苑中。輿地誌雲蒯成縣故陳倉縣之故鄉聚名也,周增所封也。晉武帝咸寧四年,分陳倉立蒯成縣,屬始平郡也。」

  注2正義雍州涇陽縣西北三里池陽故城是也。

  注3集解徐廣曰:「蒯成侯,表雲遇淮陰侯軍襄國,楚漢約分鴻溝,以增為信武侯。戰不利,不敢離上。」

  上欲自擊陳豨,蒯成侯泣曰:「始秦攻破天下,未嘗自行。今上常自行,是為無人可使者乎?」上以為「愛我」,賜入殿門不趨,殺人不死。

  至孝文五年,增以壽終,謚為貞侯。1子昌代侯,有罪,國除。至孝景中二年,封增子居代侯。2至元鼎三年,居為太常,有罪,國除。

  注1正義謚為尊侯。一作「卓」。

  注2集解徐廣曰:「表云『孝景中元年,封增子應為鄲侯,謚康。中二年,侯居立』。沛郡有鄆縣。鄆,一作『鄲』。」索隱鄲,蘇林音多,屬陳國。地理志雲沛郡有鄲縣。案:此文云「子居」,表云「子應」,不同也。

  太史公曰:陽陵侯傅寬、信武侯靳歙皆高爵,1從高祖起山東,攻項籍,誅殺名將,破軍降城以十數,未嘗困辱,此亦天授也。蒯成侯周增操心堅正,2身不見疑,上欲有所之,未嘗不垂涕,此有傷心者3然,可謂篤厚君子矣。

  注1集解徐廣曰:「一無『高』字。又一本『皆從高祖』。」

  注2索隱操音倉高反。

  注3集解徐廣曰:「此,一作『比』。」

  【索隱述贊】陽陵、信武,結髮從漢。動□人謀,功實天贊。定齊破項,我軍常冠,蒯成委質,夷險不亂。主上稱忠,人臣診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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