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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九十 魏豹彭越列傳 第三十


  魏豹者,故魏諸公子也。其兄魏咎,1故魏時封為寧陵君。2秦滅魏,遷咎為家人。陳勝之起王也,3咎往從之。陳王使魏人周市徇魏地,魏地已下,欲相與立周市為魏王。周市曰:「天下□亂,忠臣乃見。4今天下共畔秦,其義必立魏王后乃可。」齊、趙使車各五十乘,立周市為魏王。市辭不受,迎魏咎於陳。五反,陳王乃遣立咎為魏王。5

  注1索隱案:彭越傳云「魏豹,魏王咎從弟,真魏後也」。

  注2索隱案:晉灼云「寧陵,梁國縣也,即今寧陵是」。

  注3正義王,於放反。

  注4索隱老子曰「國家□亂有忠臣」,此取以為說也。

  注5集解徐廣曰:「元年十二月也。」

  章邯已破陳王,乃進兵擊魏王於臨濟。1魏王乃使周市出請救於齊、楚。齊、楚遣項它、田巴2將兵隨市救魏。章邯遂擊破殺周市等軍,圍臨濟。咎為其民約降。

  約定,咎自燒殺。

  注1正義故城在淄州高苑縣北二里,本漢縣。

  注2索隱案:項它,楚將;田巴,齊將也。正義它,徒多反。

  魏豹亡走楚。1楚懷王予魏豹數千人,復徇魏地。項羽已破秦,降章邯。豹下魏二十餘城,立豹為魏王。豹引精兵從項羽入關。漢元年,項羽封諸侯,欲有梁地,乃徙魏王豹於河東,都平陽,2為西魏王。

  注1集解徐廣曰:「二年六月。」

  注2正義今晉州。

  漢王還定三秦,渡臨晉,1魏王豹以國屬焉,遂從擊楚於彭城。漢敗,還至滎陽,豹請歸視親病,至國,即絕河津畔漢。漢王聞魏豹反,方東憂楚,未及擊,謂酈生曰:「緩頰往說魏豹,能下之,吾以萬戶封若。」酈生說豹。豹謝曰:

  「人生一世閒,如白駒過隙耳。2今漢王慢而侮人,罵詈諸侯腢臣如罵奴耳,非有上下禮節也,吾不忍復見也。」於是漢王遣韓信擊虜豹於河東,3傳詣滎陽,以豹國為郡。4漢王令豹守滎陽。楚圍之急,周苛遂殺魏豹。

  注1正義臨晉在同州朝邑縣界。

  注2索隱莊子云「無異騏驥之馳過隙」,則謂馬也。小顏云「白駒謂日影也。

  隙,壁隙也」。以言速疾,若日影過壁隙也。

  注3集解徐廣曰:「二年九月也。」

  注4集解高祖本紀曰:「置三郡,河東、太原、上黨。」

  彭越者,昌邑人也,1字仲。常漁鉅野澤中,為腢盜。陳勝、項梁之起,少年或謂越曰:「諸豪桀相立畔秦,仲可以來,亦效之。」彭越曰:「兩龍方□,且待之。」

  注1正義漢武更山陽為昌邑國,有梁丘鄉。梁兵故城在曹州城武縣東北三十三里。

  居歲余,澤閒少年相聚百餘人,往從彭越,曰:「請仲為長。」越謝曰:「臣不願與諸君。」少年強請,乃許。與期旦日日出1會,後期者斬。旦日日出,十餘人後,後者至日中。於是越謝曰:「臣老,諸君強以為長。今期而多後,不可盡誅,誅最後者一人。」令校長斬之。皆笑曰:「何至是?請後不敢。」於是越乃引一人斬之,設壇祭,乃令徒屬。徒屬皆大驚,畏越,莫敢仰視。乃行略地,收諸侯散卒,得千餘人。

  注1索隱旦日謂明日之朝日出時也。

  沛公之從碭北1擊昌邑,彭越助之。昌邑未下,沛公引兵西。彭越亦將其觿居鉅野中,收魏散卒。項籍入關,王諸侯,還歸,彭越觿萬餘人毋所屬。漢元年秋,齊王田榮畔項王,*(漢)*乃使人賜彭越將軍印,使下濟陰以擊楚。楚命蕭公角2將兵擊越,越大破楚軍。漢王二年春,與魏王豹及諸侯東擊楚,彭越將其兵三萬餘人歸漢於外黃。漢王曰:「彭將軍收魏地得十餘城,欲急立魏後。

  今西魏王豹亦魏王咎從弟也,真魏後。」乃拜彭越為魏相國,擅將其兵,3略定梁地。

  注1正義碭音徒郎反。宋州碭山縣。

  注2正義蕭縣令。楚縣令稱公;角,名。

  注3索隱擅猶專也。

  漢王之敗彭城解而西也,彭越皆覆亡其所下城,獨將其兵北居河上。1漢王三年,彭越常往來為漢遊兵,擊楚,絕其後糧於梁地。漢四年冬,項王與漢王相距滎陽,彭越攻下睢陽、外黃十七城。2項王聞之,乃使曹咎守成皋,3自東收彭越所下城邑,皆復為楚。4越將其兵北走谷城。5漢五年秋,項王之南走陽夏,6彭越復下昌邑旁二十餘城,得谷十餘萬斛,以給漢王食。

  注1正義滑州河上。

  注2正義睢陽,宋州宋城也。外黃在汴州雍丘縣東。

  注3正義河南府泛水是。

  注4正義為,於偽反。

  注5正義在齊州東阿縣東二十六里是。

  注6正義夏,古雅反。陳州太康縣也。

  漢王敗,使使召彭越並力擊楚。越曰:「魏地初定,尚畏楚,未可去。」漢王追楚,為項籍所敗固陵。1乃謂留侯曰:「諸侯兵不從,為之柰何?」留侯曰:

  「齊王信之立,非君王之意,信亦不自堅。彭越本定梁地,功多,始君王以魏豹故,拜彭越為魏相國。今豹死毋後,且越亦欲王,而君王不蚤定。與此兩國約:即勝楚,睢陽以北至谷城,2皆以王彭相國;從陳以東傅海,3與齊王信。齊王信家在楚,此其意欲復得故邑。君王能出捐此地許二人,二人今可致;即不能,事未可知也。」於是漢王乃發使使彭越,如留侯策。使者至,彭越乃悉引兵會垓下,4遂破楚。*(五年)*項籍已死。春,立彭越為梁王,都定陶。5

  注1正義固陵,地名,在陳州宛丘縣西北三十二里。

  注2正義從宋州已北至鄆州以西,曹、濮、汴、滑並與彭越。

  注3集解傅音附。索隱傅音附。正義從陳、穎州北以東,亳、泗、徐、淮北之地,東至海,並淮南、淮陰之邑,盡與韓信。韓信又先有故齊舊地。

  注4正義在亳州也。

  注5正義曹州。

  六年,朝陳。九年,十年,皆來朝長安。

  十年秋,陳豨反代地,高帝自往擊,至邯鄲,徵兵梁王。梁王稱病,使將將兵詣邯鄲。高帝怒,使人讓梁王。梁王恐,欲自往謝。其將扈輒曰:「王始不往,見讓而往,往則為禽矣。不如遂發兵反。」梁王不聽,稱病。梁王怒其太僕,欲斬之。太僕亡走漢,告梁王與扈輒謀反。於是上使使掩梁王,梁王不覺,捕梁王,囚之雒陽。有司治反形己具,1請論如法。上赦以為庶人,傳處蜀青衣。2西至鄭,3逢呂後從長安來,欲之雒陽,道見彭王。彭王為呂後泣涕,自言無罪,願處故昌邑。呂後許諾,與俱東至雒陽。呂後白上曰:「彭王壯士,今徙之蜀,此自遺患,4不如遂誅之。妾謹與俱來。」於是呂後乃令其舍人彭越復謀反。廷尉王恬開奏請族之。上乃可,遂夷越宗族,國除。

  注1集解張晏曰:「扈輒勸越反,不聽,而云『反形已見』,有司非也。」瓚曰:「扈輒勸越反,而越不誅輒,是反形已具。」

  注2集解文穎曰:「青衣,縣名,在蜀。」瓚曰:「今漢嘉是也。」索隱蘇林曰:「縣名,今為臨邛。」瓚曰:「今漢嘉是也。」

  注3索隱地理地鄭屬京兆。正義華州。

  注4正義上唯季反。

  太史公曰:魏豹、彭越雖故賤,然已席捲千里,1南面稱孤,喋血2乘勝日有聞矣。懷畔逆之意,及敗,不死而虜囚,身被刑戮,何哉?中材已上且羞其行,況王者乎!彼無異故,智略絕人,獨患無身耳。得攝尺寸之柄,其雲蒸龍變,欲有所會其度,以故幽囚而不辭雲。

  注1正義言魏地闊千里,如席捲舒。

  注2集解徐廣曰:「喋,一作『唼』。韓傳亦有『喋血』語也。」索隱音牒。

  喋猶踐也。殺敵踐血而行,孝文紀「喋血京師」是也。

  【索隱述贊】魏咎兄弟,因時而王。豹後屬楚,其國遂亡。仲起昌邑,歸漢外黃。往來聲援,再續軍糧。徵兵不往,葅醢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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