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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四十 楚世家 第十


  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高陽者,黃帝之孫,昌意之子也。高陽生稱,1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2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3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4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盡。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復居火正,為祝融。

  注1正義尺證反。

  注2集解徐廣曰:「世本雲老童生重黎及吳回。」譙周曰:「老童即卷章。」

  索隱卷章名老童,故系本云「老童生重黎」。重氏、黎氏二官代司天地,重為木正,黎為火正。案:左氏傳少昊氏之子曰重,顓頊氏之子曰黎。今以重黎為一人,仍是顓頊之子孫者,劉氏云「少昊氏之後曰重,顓頊氏之後曰重黎,對彼重則單稱黎,若自言當家則稱重黎。故楚及司馬氏皆重黎之後,非關少昊之重」。

  愚謂此解為當。

  注3索隱此重黎為火正,彼少昊氏之後重自為木正,知此重黎即彼之黎也。

  注4集解虞翻曰:「祝,大;融,明也。」韋昭曰:「祝,始也。」

  吳回生陸終。陸終生子六人,坼剖而產焉。1其長一曰昆吾;2二曰參胡;

  3三曰彭祖;4四曰會人;5五曰曹姓;6六曰季連,岩姓,楚其後也。7昆吾氏,夏之時嘗為侯伯,桀之時湯滅之。彭祖氏,殷之時嘗為侯伯,殷之末世滅彭祖氏。季連生附沮,8附沮生穴熊。其後中微,或在中國,或在蠻夷,弗能紀其世。

  注1集解干寶曰:「先儒學士多疑此事。譙允南通才達學,精核數理者也,作古史考,以為作者妄記,廢而不論。余亦尤其生之異也。然按六子之世,子孫有國,升降六代,數千年閒,迭至霸王,天將興之,必有尤物乎?若夫前志所傳,修己背坼而生禹,簡狄匣剖而生契,歷代久遠,莫足相證。近魏黃初五年,汝南屈雍妻王氏生男兒從右胳下水腹上出,而平和自若,數月創合,母子無恙,斯蓋近事之信也。以今況古,固知注記者之不妄也。天地雲為,陰陽變化,安可守之一端,概以常理乎?詩云『不坼不副,無災無害』。原詩人之旨,明古之婦人嘗有坼副而產者矣。又有因產而遇災害者,故美其無害也。」索隱系本云:

  「陸終娶鬼方氏妹,曰女嬇。」

  注2集解虞翻曰:「昆吾名樊,為己姓,封昆吾。」世本曰:「昆吾者,□是也。」索隱長曰昆吾。系本云:「其一曰樊,是為昆吾。」又曰:「昆吾者,□是。」宋忠曰:「昆吾,國名,己姓所出。」左傳曰:「□侯夢見披髮登昆吾之觀。」按:今濮陽城中有昆吾台。正義括地誌云:「濮陽縣,古昆吾國也。昆吾故城在縣西三十里,台在縣西百步,即昆吾墟也。」

  注3集解世本曰:「參胡者,韓是也。」索隱系本云:「二曰惠連,是為參胡。

  參胡者,韓是。」宋忠曰:「參胡,國名,斟姓,無後。」

  注4集解虞翻曰:「名翦,為彭姓,封於大彭。」世本曰:「彭祖者,彭城是也。」索隱系本云:「三曰籛鏗,是為彭祖。彭祖者,彭城是。」虞翻云:「名翦,為彭姓,封於大彭。」正義括地誌云:「彭城,古彭祖國也。外傳雲殷末滅彭祖國也。虞翻雲名翦。神仙傳雲彭祖諱鏗,帝顓頊之玄孫,至殷末年已七百六十七歲而不衰老,遂往流沙之西,非壽終也。」

  注5集解世本曰:「會人者,鄭是也。」索隱系本云:「四曰求言,是為鄶人。

  鄶人者,鄭是。」宋忠曰:「求言,名也。妘姓所出,鄶國也。」正義括地誌云:

  「故鄶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二十二里。毛詩譜云『昔高辛之土,祝融之墟,歷唐至周,重黎之後妘姓處其地,是為鄶國,為鄭武公所滅也』。」

  注6集解世本曰:「曹姓者,邾是也。」索隱系本云:「五曰安,是為曹姓。

  曹姓,邾是。」宋忠曰:「安,名也。曹姓者,諸曹所出。」正義括地誌云:「故邾國在黃州黃岡縣東南百二十一里,史記雲邾子,曹姓也。」

  注7索隱系本云:「六曰季連,是為岩姓。季連者,楚是。」宋忠曰:「季連,名也。岩姓所出,楚之先。」岩音彌是反。岩,羊聲也。

  注8集解孫檢曰:「一作『祖』。」索隱沮音才□反。

  周文王之時,季連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熊麗。熊麗生熊狂,熊狂生熊繹。

  熊繹當周成王之時,舉文、武勤勞之後嗣,而封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田,姓岩氏,居丹陽。1楚子熊繹與魯公伯禽、□康叔子牟、晉侯燮、齊太公子呂伋俱事成王。

  注1集解徐廣曰:「在南郡枝江縣。」正義穎容*(雲)*傳例云:「楚居丹陽,今枝江縣故城是也。」括地誌云:「歸州巴東縣東南四里歸故城,楚子熊繹之始國也。又熊繹墓在歸州秭歸縣。輿地誌雲秭歸縣東有丹陽城,周回八里,熊繹始封也。」

  熊繹生熊艾,熊艾生熊□,1熊□生熊勝。熊勝以弟熊楊2為後。熊楊生熊渠。

  注1索隱一作「黮」,音土感反。□音但,與「□」同字,亦作「□」。

  注2索隱鄒誕本作「熊鍚」。一作「煬」。

  熊渠生子三年。當周夷王之時,王室微,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漢閒民和,乃興兵伐庸、1楊□,2至於鄂。3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謚。」乃立其長子康為句□王,4中子紅為鄂王,5少子執疵為越章王,6皆在江上楚蠻之地。及周厲王之時,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

  注1集解杜預曰:「庸,今上庸縣。」正義括地誌云:「房州竹山縣,本漢上庸縣,古之庸國。昔周武王伐紂,庸蠻在焉。」

  注2索隱有本作「楊雩」,音吁,地名也。今音越。譙周亦作「楊越」。

  注3正義五各反。劉伯莊云:「地名,在楚之西,後徙楚,今東鄂州是也。」

  括地誌云:「鄧州向城縣南二十里西鄂故城是楚西鄂。」

  注4集解張瑩曰:「今江陵也。」索隱系本「康」作「庸」,「□」作「袒」。

  地理志雲江陵,南郡之縣也。楚文王自丹陽徙都之。

  注5集解九州記曰:「鄂,今武昌。」索隱有本作「藝經」二字,音摯紅,從下文熊摯紅讀也。古史考及鄒氏、劉氏等音無藝經,恐非也。正義括地誌云:「武昌縣,鄂王舊都。今鄂王神即熊渠子之神也。」

  注6索隱系本無執字,越作「就」。

  後為熊毋康,1毋康蚤死。熊渠卒,子熊摯紅立。2摯紅卒,其弟弒而代立,曰熊延。3熊延生熊勇。

  注1集解徐廣曰:「即渠之長子。」

  注2索隱如此史意即上鄂王紅也。譙周以為「熊渠卒,子熊翔立;卒,長子摯有疾,少子熊延立」。此云「摯紅卒,其弟殺而自立,曰熊延」。欲會此代系,則翔亦毋康之弟,元嗣熊渠者。毋康既蚤亡,摯紅立而被延殺,故史考言「摯有疾」,而此言「弒」也。正義即上鄂王紅也。

  注3正義譙周言「摯有疾」,此言「弒」,未詳。宋均注樂緯云:「熊渠嫡嗣曰熊摯,有惡疾,不得為後,別居於夔,為楚附庸,後王命曰夔子也。」

  熊勇六年,而周人作亂,攻厲王,厲王出奔彘。熊勇十年,卒,弟熊嚴為後。

  熊嚴十年,卒。有子四人,長子伯霜,中子仲雪,次子叔堪,1少子季徇。2熊嚴卒,長子伯霜代立,是為熊霜。

  注1索隱一作「湛」。

  注2索隱旬俊反。

  熊霜元年,周宣王初立。熊霜六年,卒,三弟爭立。仲雪死;叔堪亡,避難於濮;1而少弟季徇立,是為熊徇。熊徇十六年,鄭桓公初封於鄭。二十二年,熊徇卒,子熊咢2立。熊咢九年,卒,子熊儀立,是為若敖。

  注1集解杜預曰:「建寧郡南有濮夷。」正義按:建寧,晉郡,在蜀南,與蠻相近。劉伯莊云:「濮在楚西南。」孔安國云:「庸、濮在漢之南。」按:成公元年「楚地千里」,孔說是也。

  注2索隱噩音鄂,亦作「咢」。

  若敖二十年,周幽王為犬戎所弒,周東徙,而秦襄公始列為諸侯。

  二十七年,若敖卒,子熊坎1立,是為霄敖。霄敖六年,卒,子熊眴立,2是為蚡冒。3蚡冒十三年,晉始亂,以曲沃之故。蚡冒十七年,卒。蚡冒弟熊通弒蚡冒子而代立,是為楚武王。

  注1索隱苦感反。一作「菌」,又作「欽」。

  注2集解徐廣曰:「眴音舜。」索隱徐音舜。按:玉篇在口部,顧氏云「楚之先,即蚡冒也」。劉音舜,其近代本即有字從目者。劉舜音,非。

  注3索隱古本「蚡」作「羒」,音憤。冒音亡北反,或亡報反。

  武王十七年,晉之曲沃莊伯弒主國晉孝侯。十九年,鄭伯弟段作亂。二十一年,鄭侵天子之田。二十三年,□弒其君桓公。二十九年,魯弒其君隱公。三十一年,宋太宰華督弒其君殤公。

  三十五年,楚伐隨。1隨曰:「我無罪。」楚曰:「我蠻夷也。今諸侯皆為叛相侵,或相殺。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請王室尊吾號。」隨人為之周,請尊楚,王室不聽,還報楚。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師也,蚤終。成王舉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蠻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為武王,與隨人盟而去。於是始開濮地而有之。

  注1集解賈逵曰:「隨,姬姓也。」杜預曰:「隨國今義陽隨縣。」正義括地誌云:「隨州外城古隨國地。」世本云:「楚武王墓在豫州新息。隨,姬姓也。

  武王卒師中而兵罷。」括地誌云「上蔡縣東北五十里」是也。

  五十一年,周召隨侯,數以立楚為王。楚怒,以隨背己,伐隨。武王卒師中而兵罷。1子文王熊貲立,始都郢。2

  注1集解皇覽曰:「楚武王頤在汝南郡鮦陽縣葛陂鄉城東北,民謂之楚王岑。

  漢永平中,葛陵城北祝裡社下於土中得銅鼎,而名曰『楚武王』,由是知楚武王之頤。民傳言,秦、項、赤眉之時欲發之,輒頹壞填壓,不得發也。」

  正義有本注「葛陂鄉」作「葛陵鄉」者,誤也。地理志雲新蔡縣西北六十里有葛陂鄉,即費長房投竹成龍之陂,因為鄉名也。

  注2正義括地誌云:「紀南故城在荊州江陵縣北五十里。杜預雲國都於郢,今南郡江陵縣北紀南城是也。」括地誌云:「又至平王,更城郢,在江陵縣東北六里,故郢城是也。」

  文王二年,伐申過鄧,1鄧人曰「楚王易取」,鄧侯不許也。2六年,伐蔡,3虜蔡哀侯以歸,已而釋之。楚強,陵江漢閒小國,小國皆畏之。十一年,齊桓公始霸,楚亦始大。

  注1正義括地誌云:「故申城在鄧州南陽縣北三十里。晉太康地誌雲周宣王舅所封。故鄧城在襄州安養縣北二十里。春秋之鄧國,莊十六年楚文王滅之。」

  注2集解服虔云:「鄧,曼姓。」

  注3正義豫州上蔡縣在州北七十里,古蔡國也。縣外城,蔡國城也。

  十二年,伐鄧,滅之。十三年,卒,子熊骨立,1是為莊敖。2莊敖五年,欲殺其弟熊惲,3惲奔隨,與隨襲弒莊敖代立,是為成王。

  注1集解史記音隱云:「骨,古『艱』字。」

  注2索隱上音側狀反。

  注3索隱惲音紆粉反。左傳作「頵」,紆貧反。

  成王惲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結舊好於諸侯。使人獻天子,天子賜胙,曰:

  「鎮爾南方夷越之亂,無侵中國。」於是楚地千里。

  十六年,齊桓公以兵侵楚,至陘山。1楚成王使將軍屈完2以兵御之,與桓公盟。桓公數以周之賦不入王室,楚許之,乃去。

  注1正義杜預云:「陘,楚地。穎川召陵縣南有陘亭。」括地誌云:「陘山在鄭州西南一百一十里,即此山也。」

  注2正義屈,曲勿反。完音桓,楚族也。

  十八年,成王以兵北伐許,1許君肉袒謝,乃釋之。二十二年,伐黃。2二十六年,滅英。3

  注1集解地理志曰穎川許昌縣,故許國也。

  注2索隱汝南弋陽縣,故黃國。正義括地誌云:「黃國故城,漢弋陽縣也。秦時黃都,嬴姓,在光州定城縣四十里也。」

  注3集解徐廣曰:「年表及他本皆作『英』,一本作『黃』。」正義英國在淮南,蓋蓼國也,不知改名時也。

  三十三年,宋襄公欲為盟會,召楚。楚王怒曰:「召我,我將好往襲辱之。」遂行,至盂,1遂執辱宋公,已而歸之。三十四年,鄭文公南朝楚。楚成王北伐宋,敗之泓,射傷宋襄公,襄公遂病創死。

  注1正義音於,宋地也。

  三十五年,晉公子重耳過楚,成王以諸侯客禮饗,而厚送之於秦。

  三十九年,魯僖公來請兵以伐齊,楚使申侯將兵伐齊,取谷,1置齊桓公子雍焉。齊桓公七子皆奔楚,楚盡以為上大夫。滅夔,夔不祀祝融、鬻熊故也。2

  注1集解杜預曰:「濟北谷城縣。」正義括地誌云:「谷在濟州東阿縣東二十六里。」

  注2集解服虔曰:「夔,楚熊渠之孫,熊摯之後。夔在巫山之陽,秭歸鄉是也。」

  索隱譙周作「滅歸」,歸即夔之地名歸鄉也。

  夏,伐宋,宋告急於晉,晉救宋,成王罷歸。將軍子玉請戰,成王曰:「重耳亡居外久,卒得反國,天之所開,不可當。」子玉固請,乃與之少師而去。晉果敗子玉於城濮。成王怒,誅子玉。

  四十六年,初,成王將以商臣為太子,語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1而又多內寵,絀乃亂也。楚國之舉常在少者。2且商臣窵目而豺聲,忍人也,3不可立也。」王不聽,立之。後又欲立子職4而絀太子商臣。商臣聞而未審也,告其傅潘崇曰:「何以得其實?」崇曰:「饗王之寵姬5江羋6而勿敬也。」商臣從之。江羋怒曰:「宜乎王之欲殺若而立職也。」商臣告潘崇曰:「信矣。」崇曰:「能事之乎?」7曰:「不能。」

  「能亡去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8曰:「能。」冬十月,商臣以宮□兵圍成王。成王請食熊蹯而死,9不聽。丁未,成王自絞殺。商臣代立,是為穆王。

  注1集解杜預曰:「齒,年也。言尚少。」

  注2集解賈逵曰:「舉,立也。」

  注3集解服虔曰:「言忍為不義。」

  注4集解賈逵曰:「職,商臣庶弟也。」

  注5集解姬,當作「妹」。

  注6正義羋,亡爾反。

  注7集解服虔曰:「若立職,子能事之?」

  注8集解服虔曰:「謂弒君。」

  注9集解杜預曰:「熊掌難熟,冀久將有外救之也。」

  穆王立,以其太子宮予潘崇,使為太師,掌國事。穆王三年,滅江。1四年,滅六、蓼。六、蓼,皋陶之後。2八年,伐陳。十二年,卒。子莊王侶立。

  注1集解杜預曰:「江國在汝南安陽縣。」

  注2集解杜預曰:「六國,今廬江六縣。蓼國,今安豐蓼縣。」

  莊王即位三年,不出號令,日夜為樂,令國中曰:「有敢諫者死無赦!」伍舉入諫。莊王左抱鄭姬,右抱越女,坐鐘鼓之閒。伍舉曰:「願有進隱。」1曰:

  「有鳥在於阜,三年不蜚不鳴,是何鳥也?」莊王曰:「三年不蜚,蜚將沖天;

  三年不鳴,鳴將驚人。舉退矣,吾知之矣。」居數月,淫益甚。大夫蘇從乃入諫。王曰:「若不聞令乎?」對曰:「殺身以明君,臣之願也。」於是乃罷淫樂,聽政,所誅者數百人,所進者數百人,任伍舉、蘇從以政,國人大說。是歲滅庸。2六年,伐宋,獲五百乘。

  注1集解隱謂隱藏其意。

  注2正義今房州竹山縣是也。

  八年,伐陸渾戎,1遂至洛,觀兵於周郊。2周定王使王孫滿勞楚王。3楚王問鼎小大輕重,4對曰:「在德不在鼎。」莊王曰:「子無阻九鼎!楚國折鉤之喙,5足以為九鼎。」王孫滿曰:「嗚呼!君王其忘之乎?昔虞夏之盛,遠方皆至,貢金九牧,6鑄鼎象物,7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奸。8桀有亂德,鼎遷於殷,載祀六百。9殷紂暴虐,鼎遷於周。德之休明,雖小必重;十其奸回昏亂,雖大必輕。□昔成王定鼎於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楚王乃歸。

  注1集解服虔曰:「陸渾戎在洛西南。」正義允姓之戎徙居陸渾。

  注2集解服虔曰:「觀兵,陳兵示周也。」

  注3集解服虔曰:「以郊勞禮迎之也。」

  注4集解杜預曰:「示欲偪周取天下。」

  注5正義喙,許□反。凡戟有鉤。喙,鉤口之尖也。言楚國戟之鉤口尖有折者,足以為鼎,言鼎之易得也。

  注6集解服虔曰:「使九州之牧貢金。」

  注7集解賈逵曰:「像所圖物著之於鼎。」

  注8集解杜預曰:「圖鬼神百物之形,使民逆備之也。」

  注9集解賈逵曰:「載,辭也。祀,年也。商曰祀。」王肅曰:「載祀者,猶言年也。」

  注十集解杜預曰:「不可遷。」

  注□集解杜預曰:「言可移。」

  注□集解杜預曰:「郟鄏今河南也,河南縣西有郟鄏陌。武王遷之,成王定之。」索隱按周書,郟,雒北山名,音甲。鄏謂田厚鄏,故以名焉。

  九年,相若敖氏。1人或讒之王,恐誅,反攻王,王擊滅若敖氏之族。十三年,滅舒。2

  注1集解左傳曰子越椒。

  注2集解杜預曰:「廬江六縣東有舒城也。」

  十六年,伐陳,殺夏征舒。征舒弒其君,故誅之也。已破陳,即縣之。腢臣皆賀,申叔時使齊來,不賀。王問,對曰:「鄙語曰,牽牛徑人田,田主取其牛。徑者則不直矣,取之牛不亦甚乎?且王以陳之亂而率諸侯伐之,以義伐之而貪其縣,亦何以復令於天下!」莊王乃復國陳後。

  十七年春,楚莊王圍鄭,三月克之。入自皇門,1鄭伯肉袒牽羊以逆,2曰:「孤不天,不能事君,君用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聽!賓之南海,若以臣妾賜諸侯,亦惟命是聽。若君不忘厲、宣、桓、武,3不絕其社稷,使改事君,孤之願也,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楚腢臣曰:「王勿許。」

  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庸可絕乎!」莊王自手旗,左右麾軍,引兵去三十里而捨,遂許之平。4潘尪入盟,子良出質。5夏六月,晉救鄭,與楚戰,大敗晉師河上,遂至衡雍而歸。

  注1集解賈逵曰:「鄭城門。」何休曰:「郭門也。」

  注2集解賈逵曰:「肉袒牽羊,示服為臣隸也。」

  注3集解杜預曰:「周厲王、宣王,鄭之所自出也。鄭桓公、武公,始封之賢君也。」

  注4集解杜預曰:「退一捨而禮鄭。」

  注5集解潘尪,楚大夫。子良,鄭伯弟。

  二十年,圍宋,以殺楚使也。1圍宋五月,城中食盡,易子而食,析骨而炊。

  宋華元出告以情。莊王曰:「君子哉!」遂罷兵去。

  注1索隱左傳宣十四年「楚子使申舟聘於齊,曰:『無假道於宋。』華元曰:

  『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殺之。楚子聞之,投袂而起。九月,圍宋」是也。

  二十三年,莊王卒,子共王審立。

  共王十六年,晉伐鄭。鄭告急,共王救鄭。與晉兵戰鄢陵,晉敗楚,射中共王目。共王召將軍子反。子反嗜酒,從者豎陽谷進酒醉。王怒,射殺子反,遂罷兵歸。

  三十一年,共王卒,子康王招立。康王立十五年卒,子員1立,是為郟敖。

  注1索隱音雲。左傳作「志」。

  康王寵弟公子圍、1子比、子□、□疾。郟敖三年,以其季父康王弟公子圍為令尹,主兵事。四年,圍使鄭,道聞王疾而還。十二月己酉,圍入問王疾,絞而弒之,2遂殺其子莫及平夏。使使赴於鄭。伍舉問曰:「誰為後?」3對曰:「寡大夫圍。」伍舉更曰:「共王之子圍為長。」4子比奔晉,而圍立,是為靈王。

  注1集解徐廣曰:「史記多作『回』。」

  注2集解荀卿曰:「以冠纓絞之。」左傳曰:「葬王於郟,謂之郟敖。」

  注3集解服虔曰:「問來赴者。」

  注4集解杜預曰:「伍舉更赴辭,使從禮告終稱嗣,不以篡弒赴諸侯。」

  靈王三年六月,楚使使告晉,欲會諸侯。諸侯皆會楚於申。伍舉曰:「昔夏啟有鈞台之饗,1商湯有景亳之命,周武王有盟津之誓,成王有岐陽之搜,2康王有豐宮之朝,3穆王有塗山之會,齊桓有召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君其何用?」靈王曰:「用桓公。」4時鄭子產在焉。於是晉、宋、魯、□不往。靈王已盟,有驕色。伍舉曰:「桀為有仍之會,有緡叛之。5紂為黎山之會,東夷叛之。6幽王為太室之盟,戎、翟叛之。7君其慎終!」

  注1集解杜預曰:「河南陽翟縣南有鈞台坡。」

  注2集解賈逵曰:「岐山之陽。」

  注3集解服虔曰:「豐宮,成王廟所在也。」杜預曰:「豐在始平鄠縣東,有靈台,康王於是朝諸侯。」

  注4集解杜預曰:「用會召陵之禮也。」

  注5集解賈逵曰:「仍,緡,國名也。」

  注6集解服虔曰:「黎,東夷國名也,子姓。」

  注7集解杜預曰:「太室,中岳也。」

  七月,楚以諸侯兵伐吳,圍朱方。八月,克之,囚慶封,滅其族。以封徇,曰:

  「無效齊慶封弒其君而弱其孤,以盟諸大夫!」1封反曰:「莫如楚共王庶子圍弒其君兄之子員而代之立!」2於是靈王使*(□)*疾殺之。

  注1集解杜預曰:「齊崔杼弒其君,慶封其黨,故以弒君之罪責之也。」

  注2集解谷梁傳曰:「軍人粲然皆笑。」

  七年,就章華台,1下令內亡人實之。

  注1集解杜預曰:「南郡華容縣有台,在城內。」

  八年,使公子□疾將兵滅陳。十年,召蔡侯,醉而殺之。使□疾定蔡,因為陳蔡公。

  十一年,伐徐以恐吳。1靈王次於干溪以待之。王曰:「齊、晉、魯、□,其封皆受寶器,我獨不。今吾使使周求鼎以為分,其予我乎?」2析父對曰:「其予君王哉!3昔我先王熊繹辟在荊山,蓽露藍蔞4以處草莽,跋涉山林5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6齊,王舅也;7晉及魯、□,王母弟也:楚是以無分而彼皆有。周今與四國服事君王,將惟命是從,豈敢愛鼎?」

  靈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舊許是宅,8今鄭人貪其田,不我予,今我求之,其予我乎?」對曰:「周不愛鼎,鄭安敢愛田?」靈王曰:「昔諸侯遠我而畏晉,今吾大城陳、蔡、不羹,9賦皆千乘,諸侯畏我乎?」對曰:「畏哉!」靈王喜曰:「析父善言古事焉。」十

  注1集解左傳曰使蕩侯等圍徐。

  注2集解服虔曰:「有功德,受分器。」

  注3集解賈逵曰:「析父,楚大夫。」索隱據左氏此是右尹子革之詞,史蓋誤也。

  注4集解徐廣曰:「蓽,一作『暴』。」駰案:服虔曰「蓽露,柴車素木輅也。

  藍蔞,言衣敝壞,其蔞藍藍然也」。

  注5集解服虔曰:「草行曰跋,水行曰涉。」

  注6集解服虔曰:「桃弧棘矢所以御其災,言楚地山林無所出也。」

  注7集解服虔曰:「齊呂伋,成王之舅。」

  注8集解服虔曰:「陸終氏六子,長曰昆吾,少曰季連。季連,楚之祖,故謂昆吾為伯父也。昆吾曾居許地,故曰舊許是宅。」

  注9集解韋昭曰:「二國,楚別都也。穎川定陵有東不羹,襄城有西不羹。」

  正義括地誌云:「不羹故城在許州襄城縣東三十里。地理志雲此乃西不羹者也。」

  注十正義左傳昭十二年,析父謂子革曰:「吾子楚國之望也,今與王言如響,國其若之何?」杜預曰:「譏其順王心如響應聲也。」按:此對王言是子革之辭,太史公雲析父,誤也。析父時為王僕,見子革對,故歎也。

  十二年春,楚靈王樂干溪,不能去也。國人苦役。初,靈王會兵於申,僇越大夫常壽過,1殺蔡大夫觀起。2起子從亡在吳,3乃勸吳王伐楚,為閒越大夫常壽過而作亂,為吳閒。使矯公子□疾命召公子比於晉,至蔡,與吳、越兵欲襲蔡。令公子比見□疾,與盟於鄧。4遂入殺靈王太子祿,立子比為王,公子子□為令尹,□疾為司馬。

  先除王宮,觀從從師於干溪,令楚觿曰:「國有王矣。先歸,復爵邑田室。後者遷之。」楚觿皆潰,去靈王而歸。

  注1索隱僇,辱也。

  注2索隱觀音官。觀,姓;起,名。

  注3索隱從音才松反。

  注4集解杜預曰:「穎川邵陵縣西有鄧城。」正義括地誌云:「故鄧城在豫州郾城縣東三十五里。」按:在古召陵縣西十里也。

  靈王聞太子祿之死也,自投車下,而曰:「人之愛子亦如是乎?」侍者曰:「甚是。」王曰:「余殺人之子多矣,能無及此乎?」右尹曰:1「請待於郊以聽國人。」2王曰:「觿怒不可犯。」曰:「且入大縣而乞師於諸侯。」王曰:「皆叛矣。」又曰:「且奔諸侯以聽大國之慮。」王曰:「大福不再,祗取辱耳。」

  於是王乘舟將欲入鄢。3右尹度王不用其計,懼俱死,亦去王亡。

  注1集解左傳曰右尹子革。

  注2集解服虔曰:「聽國人欲為誰。」

  注3集解服虔曰:「鄢,楚別都也。」杜預曰:「襄陽宜城縣。」正義音偃。

  括地誌云:「故鄢城在襄州安養縣北三里,在襄州北五里,南去荊州二百五十里。」按:王自夏口從漢水上入鄢也。

  左傳云「王沿夏將欲入鄢」是也。括地誌云:「鄢水源出襄州義清縣西界托仗山。

  水經雲蠻水即鄢水是也。」

  靈王於是獨傍偟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1謂曰:「為我求食,我已不食三日矣。」鋗人曰:「新王下法,有敢饟王從王者,罪及三族,且又無所得食。」王因枕其股而臥。鋗人又以土自代,逃去。王覺而弗見,遂饑弗能起。芋尹申無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犯王命,2王弗誅,恩孰大焉!」乃求王,遇王饑於厘澤,奉之以歸。夏五月癸丑,王死申亥家,3申亥以二女從死,並葬之。

  注1集解韋昭曰:「今之中涓也。」

  注2集解服虔曰:「斷王旌,執人於章華之宮。」

  注3正義左傳云「夏五月癸亥,王縊於芋尹申亥」是也。

  是時楚國雖已立比為王,畏靈王復來,又不聞靈王死,故觀從謂初王比曰:「不殺□疾,雖得國猶受禍。」王曰:「余不忍。」從曰:「人將忍王。」王不聽,乃去。□疾歸。國人每夜驚,曰:「靈王入矣!」乙卯夜,□疾使船人從江上走呼曰:「靈王至矣!」國人愈驚。又使曼成然告初王比及令尹子□曰:「王至矣!

  國人將殺君,司馬將至矣!1君蚤自圖,無取辱焉。觿怒如水火,不可救也。」

  初王及子□遂自殺。丙辰,□疾即位為王,改名熊居,是為平王。

  注1集解杜預曰:「司馬謂□疾。」

  平王以詐弒兩王而自立,恐國人及諸侯叛之,乃施惠百姓。復陳蔡之地而立其後如故,歸鄭之侵地。存恤國中,修政教。吳以楚亂故,獲五率以歸。1平王謂觀從:「恣爾所欲。」欲為卜尹,王許之。2

  注1集解服虔曰:「五率,蕩侯、潘子、司馬督、囂尹午、陵尹喜。」

  注2集解賈逵曰:「卜尹,卜師,大夫官。」

  初,共王有寵子五人,無適立,乃望祭腢神,請神決之,使主社稷,而陰與巴姬1埋璧於室內,2召五公子齋而入。康王跨之,3靈王肘加之,子比、子□皆遠之。平王幼,抱其上而拜,壓紐。故康王以長立,至其子失之;圍為靈王,及身而弒;子比為王十餘日,子□不得立,又俱誅。四子皆絕無後。唯獨□疾後立,為平王,竟續楚祀,如其神符。

  注1集解賈逵曰:「共王妾。」

  注2正義左傳云:「埋璧於太室之庭。」杜預曰:「太室,祖廟也。」

  注3集解服虔曰:「兩足各跨璧一邊。」杜預曰:「過其上。」

  初,子比自晉歸,韓宣子問叔向曰:「子比其濟乎?」對曰:「不就。」宣子曰:

  「同惡相求,如市賈焉,1何為不就?」對曰:「無與同好,誰與同惡?2取國有五難:有寵無人,一也;3有人無主,二也;4有主無謀,三也;5有謀而無民,四也;6有民而無德,五也。7子比在晉十三年矣,晉、楚之從不聞通者,可謂無人矣;8族盡親叛,可謂無主矣;9無釁而動,可謂無謀矣;十為羈終世,可謂無民矣;□亡無愛征,可謂無德矣。[一二]王虐而不忌,□子比涉五難以弒君,誰能濟之!有楚國者,其□疾乎?

  君陳、蔡,方城外屬焉。□苛慝不作,盜賊伏隱,私慾不違,□民無怨心。先神命之,國民信之。岩姓有亂,必季實立,楚之常也。子比之官,則右尹也;數其貴寵,則庶子也;以神所命,則又遠之;民無懷焉,將何以立?」

  宣子曰:「齊桓、晉文不亦是乎?」□對曰:「齊桓,□姬之子也,有寵於厘公。有鮑叔牙、賓須無、隰朋以為輔,有莒、□以為外主,□有高、國以為內主。□從善如流,□施惠不倦。有國,不亦宜乎?昔我文公,狐季姬之子也,有寵於獻公。好學不倦。生十七年,有士五人,有先大夫子余、子犯以為腹心,[二0]有魏粲、賈佗以為股肱,有齊、宋、秦、楚以為外主,[二一]有欒、卻、狐、先以為內主。[二二]亡十九年,守志彌篤。惠、懷□民,[二三]民從而與之。[二四]故文公有國,不亦宜乎?子比無施於民,無援於外,去晉,晉不送;歸楚,楚不迎。何以有國!」子比果不終焉,卒立者□疾,[二五]如叔向言也。

  注1集解服虔曰:「謂國人共惡靈王者,如市賈之人求利也。」

  注2集解服虔曰:「言無黨於內,當與誰共同好惡。」

  注3集解杜預曰:「寵須賢人而固。」

  注4集解杜預曰:「雖有賢人,當須內主為應。」

  注5集解杜預曰:「謀,策謀也。」

  注6集解杜預曰:「民,觿也。」

  注7集解杜預曰:「四者既備,當以德成之。」

  注8集解杜預曰:「晉、楚之士從子比游,皆非達人。」

  注9集解杜預曰:「無親族在楚。」

  注十集解服虔曰:「言靈王尚在,而妄動取國,故謂無謀。」

  注□集解杜預曰:「終身羈客在於晉,是無民。」

  注□集解杜預曰:「楚人無愛念者。」

  注□集解杜預曰:「靈王暴虐,無所畏忌,將自亡。」

  注□正義方城山在許州葉縣西十八里也。

  注□集解服虔曰:「不以私慾違民心。」

  注□集解服虔曰:「皆庶子而出奔。」

  注□集解賈逵曰:「齊桓出奔莒,自莒先入,□人助之。」

  注□集解服虔曰:「國子,高子,皆齊之正卿。」

  注□集解服虔曰:「言其疾。」

  注[二0]集解賈逵曰:「子余,趙衰。」

  注[二一]集解賈逵曰:「齊以女妻之,宋贈之馬,楚享以九獻,秦送內之。」

  注[二二]集解賈逵曰:「四姓,晉大夫。」正義杜預云:「謂欒枝、卻縠、狐突、先軫也。」

  注[二三]集解服虔曰:「皆□民不恤。」

  注[二四]正義以惠、懷□民,故民相從而歸心於文公。

  注[二五]正義左傳云:「獲神,一也;有民,二也;令德,三也;寵貴,四也;

  居常,五也。有五利以去五難,誰能害之!」杜預云:「獲神,當璧拜也;有民,民信也;令德,無苛慝也;寵貴,妃子也;居常,□疾季也。」

  平王二年,使費無忌1如秦為太子建取婦。2婦好,來,未至,無忌先歸,說平王曰:「秦女好,可自娶,為太子更求。」平王聽之,卒自娶秦女,生熊珍。

  更為太子娶。是時伍奢為太子太傅,無忌為少傅。無忌無寵於太子,常讒惡太子建。建時年十五矣,其母蔡女也,無寵於王,王稍益疏外建也。

  注1集解服虔曰:「楚大夫。」索隱左傳作「無極」,極忌聲相近。

  注2正義左傳云:「楚子之在蔡也,□陽之女奔之,生太子建。」杜預云:「□,蔡邑也。」□,古覓反。

  六年,使太子建居城父,守邊。1無忌又日夜讒太子建於王曰:「自無忌入秦女,太子怨,亦不能無望於王,王少自備焉。且太子居城父,擅兵,外交諸侯,且欲入矣。」平王召其傅伍奢責之。伍奢知無忌讒,乃曰:「王柰何以小臣疏骨肉?」

  無忌曰:;「今不制,後悔也。」於是王遂囚伍奢。*(而召其二子而告以免父死)*乃令司馬奮揚召太子建,欲誅之。太子聞之,亡奔宋。

  注1集解服虔曰:「城父,楚北境邑。」杜預曰:「襄城城父縣。」正義父音甫。括地誌云:「城父故城在許州葉縣東北四十五里,即杜預雲襄城城父縣也。

  又許州襄城縣東四十里亦有父城故城一所,服虔云『城父,楚北境』,乃是父城之名,非建所守。杜預雲*(言)*成父,又誤也。傳及酈元水經注云『楚大城城父,使太子建居之』,即十三州志雲太子建所居城父,謂今亳州城父縣也。」按:

  今亳州見有城父縣,是建所守者也。地理志雲穎川有父城縣,沛郡有城父縣,此二名別耳。

  無忌曰:「伍奢有二子,不殺者為楚國患。盍以免其父召之,必至。」於是王使使謂奢:「能致二子則生,不能將死。」奢曰:「尚至,胥不至。」王曰:「何也?」

  奢曰:「尚之為人,廉,死節,慈孝而仁,聞召而免父,必至,不顧其死。胥之為人,智而好謀,勇而矜功,知來必死,必不來。然為楚國憂者必此子。」於是王使人召之,曰:「來,吾免爾父。」伍尚謂伍胥曰:「聞父免而莫奔,不孝也;父戮莫報,無謀也;度能任事,知也。子其行矣,我其歸死。」伍尚遂歸。

  伍胥彎弓屬矢,出見使者,曰:「父有罪,何以召其子為?」將射,使者還走,遂出奔吳。伍奢聞之,曰:「胥亡,楚國危哉。」楚人遂殺伍奢及尚。

  十年,楚太子建母在居巢,1開吳。吳使公子光伐楚,遂敗陳、蔡,取太子建母而去。楚恐,城郢。2初,吳之邊邑卑梁3與楚邊邑鐘離小童爭桑,兩家交怒相攻,滅卑梁人。卑梁大夫怒,發邑兵攻鐘離。楚王聞之怒,發國兵滅卑梁。吳王聞之大怒,亦發兵,使公子光因建母家攻楚,遂滅鐘離、居巢。

  楚乃恐而城郢。4

  注1正義廬州巢縣是也。

  注2正義在江陵縣東北六里,已解於前。按:傳城郢在昭公二十三年,下重言城郢。杜預云「楚用子囊遺言以築郢城矣,今畏吳,復修以自固也」注3正義卑梁邑近鐘離也。

  注4索隱去年已城郢,今又重言。據左氏昭二十三年城郢,二十四年無重城郢之文,是史記誤也。

  十三年,平王卒。將軍子常曰:「太子珍少,且其母乃前太子建所當娶也。」欲立令尹子西。子西,平王之庶弟也,有義。子西曰:「國有常法,更立則亂,言之則致誅。」乃立太子珍,是為昭王。

  昭王元年,楚觿不說費無忌,以其讒亡太子建,殺伍奢子父與卻宛。宛之宗姓伯氏子□及子胥皆奔吳,吳兵數侵楚,楚人怨無忌甚。楚令尹子常1誅無忌以說觿,觿乃喜。

  注1正義名瓦。左傳雲囊瓦伐吳。

  四年,吳三公子1奔楚,楚封之以扞吳。五年,吳伐取楚之六、潛。2七年,楚使子常伐吳,吳大敗楚於豫章。3

  注1索隱昭三十年,二父公奔楚,公子掩余奔徐,公子燭庸奔鐘離。此言三公子,非也。

  注2正義故六城在壽州安豐縣南百三十二里,偃姓,皋陶之後所封也。潛城,楚之潛邑,在霍山縣東二百步。

  注3正義今洪州也。

  十年冬,吳王闔閭、伍子胥、伯□與唐、蔡俱伐楚,楚大敗,吳兵遂入郢,辱平王之墓,以伍子胥故也。吳兵之來,楚使子常以兵迎之,夾漢水陣。吳伐敗子常,子常亡奔鄭。楚兵走,吳乘勝逐之,五戰及郢。己卯,昭王出奔。庚辰,吳人入郢。1

  注1集解春秋雲十一月庚辰。

  昭王亡也至雲夢。雲夢不知其王也,射傷王。王走鄖。1鄖公之弟懷曰:「平王殺吾父,2今我殺其子,不亦可乎?」鄖公止之,然恐其弒昭王,乃與王出奔隨。3吳王聞昭王往,即進擊隨,謂隨人曰:「周之子孫封於江漢之閒者,楚盡滅之。」欲殺昭王。王從臣子綦乃深匿王,自以為王,謂隨人曰:「以我予吳。」隨人卜予吳,不吉,乃謝吳王曰:「昭王亡,不在隨。」吳請入自索之,隨不聽,吳亦罷去。

  注1正義走音奏。鄖音雲。括地誌云:「安州安陸縣城,本春秋時鄖國城也。」

  注2集解服虔曰:「父曼成然。」正義成然立平王,貪求無厭,平王殺之。

  注3正義括地誌云:「隨州城外古隨國城。隨,姬姓也。」又云:「楚昭王城在隨州縣北七里。左傳雲吳師入郢,王奔隨,隨人處之公宮之北,即此城是也。」

  昭王之出郢也,使申鮑胥1請救於秦。秦以車五百乘救楚,楚亦收余散兵,與秦擊吳。十一年六月,敗吳於稷。2會吳王弟夫概見吳王兵傷敗,乃亡歸,自立為王。闔閭聞之,引兵去楚,歸擊夫概。夫概敗,奔楚,楚封之堂溪,3號為堂溪氏。

  注1集解服虔曰:「楚大夫王孫包胥。」

  注2集解賈逵曰:「楚地也。」

  注3正義*(地理)**[括地]*志云:「堂溪故城在豫州郾城縣西八十有五里也。」

  楚昭王滅唐1九月,歸入郢。十二年,吳復伐楚,取番。2楚恐,去郢,北徙都鄀。3

  注1集解杜預曰:「義陽安昌縣東南上唐鄉。」正義括地誌云:「上唐鄉故城在隨州棗陽縣東南百五十里,古之唐國也。世本雲唐,姬姓之國。」

  注2正義片寒反,又音婆。括地誌云:「饒州鄱陽縣,春秋時為楚東境,秦為番縣,屬九江郡,漢為鄱陽縣也。」

  注3正義音若。括地誌云:「楚昭王故城在襄州樂鄉縣東北三十二里,在故都城東五里,即楚國故昭王徙都鄀城也。」

  十六年,孔子相魯。二十年,楚滅頓,1滅胡。2二十一年,吳王闔閭伐越。越王句踐射傷吳王,遂死。吳由此怨越而不西伐楚。

  注1集解地理志曰:「汝南南頓縣,故頓子國。」正義括地誌云:「陳州南頓縣,故頓子國。應劭雲古頓子國,姬姓也,逼於陳,後南徙,故曰南頓也。」

  注2集解杜預曰:「汝南縣西北胡城。」正義括地誌云:「故胡城在豫州郾城縣界。」

  二十七年春,吳伐陳,楚昭王救之,軍城父。十月,昭王病於軍中,有赤雲如鳥,夾日而蜚。1昭王問周太史,太史曰:「是害於楚王,然可移於將相。」

  將相聞是言,乃請自以身禱於神。昭王曰:「將相,孤之股肱也,今移禍,庸去是身乎!」弗聽。卜而河為祟,大夫請禱河。昭王曰:「自吾先王受封,望不過江、漢,2而河非所獲罪也。」止不許。孔子在陳,聞是言,曰:「楚昭王通大道矣。其不失國,宜哉!」

  注1集解杜預曰:「雲在楚上,惟楚見之。」

  注2集解服虔曰:「謂所受王命,祀其國中山川為望。」正義按:江,荊州南大江也,漢,江也,二水楚境內也。河,黃河,非楚境也。

  昭王病甚,乃召諸公子大夫曰:「孤不佞,再辱楚國之師,今乃得以天壽終,孤之幸也。」

  讓其弟公子申為王,不可。又讓次弟公子結,亦不可。乃又讓次弟公子閭,五讓,乃後許為王。將戰,庚寅,昭王卒於軍中。子閭曰:「王病甚,捨其子讓腢臣,臣所以許王,以廣王意也。今君王卒,臣豈敢忘君王之意乎!」乃與子西、子綦謀,伏師閉1塗,迎越女之子章立之,2是為惠王。然後罷兵歸,葬昭王。

  注1集解徐廣曰:「一作『壁』。」

  注2集解服虔曰:「閉塗,不通外使也。越女,昭王之妾。」索隱閉塗即攢塗也,故下雲惠王后即罷兵歸葬。服虔說非。正義左傳云「謀潛師閉塗」。按:潛師,密發往迎也;閉塗,防斷外寇也。為昭王薨於軍,嗣子未定,恐有鄰國及諸公子之變,故伏師閉塗,迎越女之子章立為惠王也。

  惠王二年,子西召故平王太子建之子勝於吳,以為巢大夫,號曰白公。1白公好兵而下士,欲報仇。六年,白公請兵令尹子西伐鄭。初,白公父建亡在鄭,鄭殺之,白公亡走吳,子西復召之,故以此怨鄭,欲伐之。子西許而未為發兵。

  八年,晉伐鄭,鄭告急楚,楚使子西救鄭,受賂而去。白公勝怒,乃遂與勇力死士石乞等襲殺令尹子西、子綦於朝,因劫惠王,置之高府,2欲弒之。惠王從者屈固負王亡走昭王夫人宮。3白公自立為王。月餘,會葉公來救楚,楚惠王之徒與共攻白公,殺之。惠王乃復位。是歲也,4滅陳而縣之。

  注1集解徐廣曰:「伍子胥傳曰使勝守楚之邊邑鄢。」駰案:服虔曰「白,邑名。楚邑大夫皆稱公」。杜預曰「汝陰篋信縣西南有白亭」。正義巢,今廬州居巢縣也。括地誌云:「白亭在豫州篋信東南三十二里。褎信本漢郾縣之地,後漢分郾置篋信縣,在今篋信縣東七十七里。」

  注2集解賈逵曰:「高府,府名也。」杜預曰:「楚別府。」

  注3集解服虔曰:「昭王夫人,惠王母,越女也。」

  注4集解徐廣曰:「惠王之十年。」

  十三年,吳王夫差強,陵齊、晉,來伐楚。十六年,越滅吳。1四十二年,楚滅蔡。2四十四年,楚滅□。3與秦平。是時越已滅吳而不能正江、淮北;4楚東侵,廣地至泗上。

  注1正義表雲越滅吳在元王四年。

  注2正義周定王二十二年。

  注3正義周定王二十四年。

  注4正義正,長也。江、淮北謂廣陵縣,徐、泗等州是也。

  五十七年,惠王卒,子簡王中立。1

  注1正義中音仲。

  簡王元年,北伐滅莒。1八年,魏文侯、韓武子、趙桓子始列為諸侯。

  注1正義括地誌云:「密州莒縣,故國也。」言「北伐」者,莒在徐、泗之北。

  二十四年,簡王卒,子聲王當立。1聲王六年,,盜殺聲王,子悼王熊疑立。

  悼王二年,三晉來伐楚,至乘丘而還。2四年,楚伐周。鄭殺子陽。九年,伐韓,取負黍。十一年,三晉伐楚,敗我大梁、榆關。3楚厚賂秦,與之平。

  二十一年,悼王卒,子肅王臧立。

  注1正義謚法云「不生其國曰聲」也。

  注2集解徐廣曰:「年表三年歸榆關於鄭。」正義年表云:三晉公子伐我,至乘丘,誤也,已解在年表中。*(地理志)**[括地誌]*云「乘丘故城在袞州瑕丘縣西北三十五里」是也。

  注3索隱此榆關當在大梁之西也。

  肅王四年,蜀伐楚,取茲方。1於是楚為扞關以距之。2十年,魏取我魯陽。3十一年,肅王卒,無子,立其弟熊良夫,是為宣王。

  注1索隱地名,今闕。正義古今地名云:「荊州松滋縣古鳩茲地,即楚茲方是也。」

  注2集解李熊說公孫述曰:「東守巴郡,距扞關之口。」索隱按:郡國志巴郡魚復縣有扞關。

  注3集解地理志雲南陽有魯陽縣。正義括地誌云:「汝州魯山本漢魯陽縣也。

  古魯縣以古魯山為名也。」

  宣王六年,周天子賀秦獻公。秦始復強,而三晉益大,魏惠王、齊威王尤強。

  三十年,秦封□鞅於商,南侵楚。是年,宣王卒,子威王熊商立。

  威王六年,周顯王致文武胙於秦惠王。

  七年,齊孟嘗君父田嬰欺楚,楚威王伐齊,敗之於徐州,1而令齊必逐田嬰。

  田嬰恐,張丑偽謂楚王曰:「王所以戰勝於徐州者,田盼子不用也。2盼子者,有功於國,而百姓為之用。嬰子弗善而用申紀。申紀者,大臣不附,百姓不為用,故王勝之也。今王逐嬰子,嬰子逐,盼子必用矣。復搏其士卒以與王遇,3必不便於王矣。」楚王因弗逐也。

  注1集解徐廣曰:「時楚已滅越而伐齊也。齊說越,令攻楚,故雲齊欺楚。」

  注2索隱盼子,嬰之同族。

  注3索隱搏音膊,亦有作「附」讀。戰國策作「整」。

  十一年,威王卒,子懷王熊槐立。魏聞楚喪,伐楚,取我陘山。1

  注1正義括地誌云:「陘山在鄭州新鄭縣西南三十里。」

  懷王元年,張儀始相秦惠王。四年,秦惠王初稱王。

  六年,楚使柱國昭陽將兵而攻魏,破之於襄陵,1得八邑。2又移兵而攻齊,齊王患之。3陳軫適為秦使齊,齊王曰:「為之柰何?」陳軫曰:「王勿憂,請令罷之。」即往見昭陽軍中,曰:「願聞楚國之法,破軍殺將者何以貴之?」昭陽曰:「其官為上柱國,封上爵執珪。」陳軫曰:「其有貴於此者乎?」昭陽曰:「令尹。」陳軫曰:

  「今君已為令尹矣,此國冠之上。4臣請得譬之。人有遺其舍人一卮酒者,舍人相謂曰:『數人飲此,不足以□,請遂畫地為蛇,蛇先成者獨飲之。』一人曰:『吾蛇先成。』舉酒而起,曰:『吾能為之足。』及其為之足,而後成人奪之酒而飲之,曰:『蛇固無足,今為之足,是非蛇也。』今君相楚而攻魏,破軍殺將,功莫大焉,冠之上不可以加矣。今又移兵而攻齊,攻齊勝之,官爵不加於此;攻之不勝,身死爵奪,有毀於楚:此為蛇為足之說也。不若引兵而去以德齊,此持滿之術也。」昭陽曰:「善。」引兵而去。

  注1索隱縣名,在河東。

  注2索隱古本作「八邑」,今亦作「八城」。

  注3集解徐廣曰:「懷王六年,昭陽移和而攻齊。軍門曰和。」

  注4索隱冠音官。令尹乃尹中最尊,故以國為言,猶如卿子冠軍然。

  燕、韓君初稱王。秦使張儀與楚、齊、魏相會,盟嚙桑。1

  注1正義徐廣曰:「在梁與彭城之閒也。」

  十一年,蘇秦約從山東六國共攻秦,楚懷王為從長。至函谷關,秦出兵擊六國,六國兵皆引而歸,齊獨後。十二年,齊愍王伐敗趙、魏軍,秦亦伐敗韓,與齊爭長。

  十六年,秦欲伐齊,而楚與齊從親,秦惠王患之,乃宣言張儀免相,使張儀南見楚王,謂楚王曰:「敝邑之王所甚說者無先大王,雖儀之所甚願為門闌之廝者亦無先大王。敝邑之王所甚憎者無先齊王,雖儀之所甚憎者亦無先齊王。而大王和之,1是以敝邑之王不得事王,而令儀亦不得為門闌之廝也。王為儀閉關而絕齊,今使使者從儀西取故秦所分楚商於之地方六百里,2如是則齊弱矣。是北弱齊,西德於秦,私商於以為富,此一計而三利俱至也。」懷王大悅,乃置相璽於張儀,日與置酒,宣言「吾復得吾商於之地」。腢臣皆賀,而陳軫獨吊。懷王曰:「何故?」陳軫對曰:「秦之所為重王者,以王之有齊也。今地未可得而齊交先絕,是楚孤也。夫秦又何重孤國哉,必輕楚矣。且先出地而後絕齊,則秦計不為。先絕齊而後責地,則必見欺於張儀。見欺於張儀,則王必怨之。怨之,是西起秦患,北絕齊交。西起秦患,北絕齊交,則兩國之兵必至。3臣故吊。」楚王弗聽,因使一將軍西受封地。

  注1索隱和謂楚與齊相和親。

  注2集解商於之地在今順陽郡南鄉、丹水二縣,有商城在於中。故謂之商於。

  索隱商於在今慎陽。案:地理志丹水及商屬弘農,今言順陽者,是魏晉始分置順陽郡,商城、丹水俱隸之。

  注3索隱兩國,韓、魏也。

  張儀至秦,詳醉墜車,稱病不出三月,地不可得。楚王曰:「儀以吾絕齊為尚薄邪?」乃使勇士宋遺北辱齊王。齊王大怒,折楚符而合於秦。秦齊交合,張儀乃起朝,謂楚將軍曰:「子何不受地?從某至某,廣袤六里。」楚將軍曰:「臣之所以見命者六百里,不聞六里。」即以歸報懷王。懷王大怒,興師將伐秦。

  陳軫又曰:「伐秦非計也。不如因賂之一名都,與之伐齊,是我亡於秦,1取償於齊也,吾國尚可全。今王已絕於齊而責欺於秦,是吾合秦齊之交而來天下之兵也,國必大傷矣。」楚王不聽,遂絕和於秦,發兵西攻秦。秦亦發兵擊之。

  注1索隱謂失商於之地。

  十七年春,與秦戰丹陽,1秦大敗我軍,斬甲士八萬,虜我大將軍屈□、裨將軍逢侯丑等七十餘人,遂取漢中之郡。楚懷王大怒,乃悉國兵復襲秦,戰於藍田,2大敗楚軍。韓、魏聞楚之困,乃南襲楚,至於鄧。楚聞,乃引兵歸。

  注1索隱此丹陽在漢中。

  注2正義藍田在雍州東南八十里,從藍田關入藍田縣。

  十八年,秦使使約復與楚親,分漢中之半以和楚。楚王曰:「願得張儀,不願得地。」張儀聞之,請之楚。秦王曰:「楚且甘心於子,柰何?」張儀曰:「臣善其左右靳尚,靳尚又能得事於楚王幸姬鄭袖,袖所言無不從者。且儀以前使負楚以商於之約,今秦楚大戰,有惡,臣非面自謝楚不解。且大王在,楚不宜敢取儀。誠殺儀以便國,臣之願也。」儀遂使楚。

  至,懷王不見,因而囚張儀,欲殺之。儀私於靳尚,靳尚為請懷王曰:「拘張儀,秦王必怒。天下見楚無秦,必輕王矣。」又謂夫人鄭袖曰:「秦王甚愛張儀,而王欲殺之,今將以上庸之地六縣賂楚,以美人聘楚王,以宮中善歌者為之媵。

  楚王重地,秦女必貴,而夫人必斥矣。夫人不若言而出之。」鄭袖卒言張儀於王而出之。儀出,懷王因善遇儀,儀因說楚王以叛從約而與秦合親,約婚姻。

  張儀已去,屈原使從齊來,諫王曰:「何不誅張儀?」懷王悔,使人追儀,弗及。

  是歲,秦惠王卒。

  二十*(六)*年,齊愍王欲為從長,1惡楚之與秦合,乃使使遺楚王書曰:「寡人患楚之不察於尊名也。今秦惠王死,武王立,張儀走魏,樗裡疾、公孫衍用,而楚事秦。夫樗裡疾善乎韓,而公孫衍善乎魏;楚必事秦,韓、魏恐,必因二人求合於秦,則燕、趙亦宜事秦。四國爭事秦,則楚為郡縣矣。王何不與寡人並力收韓、魏、燕、趙,與為從而尊周室,以案兵息民,令於天下?莫敢不樂聽,則王名成矣。王率諸侯並伐,破秦必矣。王取武關、蜀、漢之地,2私吳、越之富而擅江海之利,韓、魏割上黨,西薄函谷,則楚之強百萬也。且王欺於張儀,亡地漢中,兵銼藍田,天下莫不代王懷怒。今乃欲先事秦!願大王孰計之。」

  注1索隱按:下文始言二十四年,又更有二十六年,則此錯。雲二十六年,衍字也,當是二十年事。又徐廣推校二十年取武遂,二十三年歸武遂,則此必二十年、二十一年事乎?

  注2正義武關在商州東一百八十里商洛縣界。蜀,巴蜀;漢中,郡也。

  楚王業已欲和於秦,見齊王書,猶豫不決,下其議腢臣。群臣或言和秦,或曰聽齊。昭雎1曰:「王雖東取地於越,不足以刷恥;必且取地於秦,而後足以刷恥於諸侯。王不如深善齊、韓以重樗裡疾,如是則王得韓、齊之重以求地矣。

  秦破韓宜陽,2而韓猶復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3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4以故尤畏秦。不然,秦攻三川,5趙攻上黨,楚攻河外,韓必亡。

  楚之救韓,不能使韓不亡,然存韓者楚也。韓已得武遂於秦,以河山為塞,6所報德莫如楚厚,臣以為其事王必疾。齊之所信於韓者,以韓公子眛為齊相也。

  7韓已得武遂於秦,王甚善之,使之以齊、韓重樗裡疾,疾得齊、韓之重,其主弗敢□疾也。今又益之以楚之重,樗裡子必言秦,復與楚之侵地矣。」於是懷王許之,竟不合秦,而合齊以善韓。8

  注1索隱七余反。

  注2索隱弘農之縣,在澠池西南。

  注3索隱非堯都也。

  注4索隱亦非河閒之縣,則韓之平陽,秦之武遂,並當在宜陽左右。

  注5正義三川,洛州也。

  注6正義河,蒲州西黃河也。山,韓西境也。

  注7正義眛,莫葛反,後同。

  注8集解徐廣曰:「懷王之二十二年,秦拔宜陽,取武遂,二十三年,秦復歸韓武遂,然則已非二十年事矣。」

  二十四年,倍齊而合秦。秦昭王初立,乃厚賂於楚。楚往迎婦。二十五年,懷王入與秦昭王盟,約於黃棘。秦復與楚上庸。二十六年,齊、韓、魏為楚負其從親而合於秦,三國共伐楚。楚使太子入質於秦而請救。秦乃遣客卿通將兵救楚,三國引兵去。

  二十七年,秦大夫有私與楚太子□,楚太子殺之而亡歸。二十八年,秦乃與齊、韓、魏共攻楚,殺楚將唐眛,取我重丘而去。二十九年,秦復攻楚,大破楚,楚軍死者二萬,殺我將軍景缺。懷王恐,乃使太子為質於齊以求平。三十年,秦復伐楚,取八城。秦昭王遺楚王書曰:「始寡人與王約為弟兄,盟於黃棘,太子為質,至驩也。太子陵殺寡人之重臣,不謝而亡去,寡人誠不勝怒,使兵侵君王之邊。今聞君王乃令太子質於齊以求平。寡人與楚接境壤界,故為婚姻,1所從相親久矣。而今秦楚不驩,則無以令諸侯。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面相約,結盟而去,寡人之願也。敢以聞下執事。」楚懷王見秦王書,患之。

  欲往,恐見欺;無往,恐秦怒。昭雎曰:「王毋行,而發兵自守耳。秦虎狼,不可信,有並諸侯之心。」懷王子子蘭勸王行,曰:「柰何絕秦之驩心!」於是往會秦昭王。昭王詐令一將軍伏兵武關,號為秦王。楚王至,則閉武關,遂與西至咸陽,2朝章台,如蕃臣,不與亢禮。楚懷王大怒,悔不用昭子言。秦因留楚王,要以割巫、黔中之郡。楚王欲盟,秦欲先得地。楚王怒曰:「秦詐我而又強要我以地!」不復許秦。秦因留之。

  注1正義豻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豻之父母相謂為婚姻,兩豻相謂為婭。

  注2索隱右扶風渭城縣,故咸陽城也,在水北山南,故曰咸陽。鹹,皆也。

  楚大臣患之,乃相與謀曰:「吾王在秦不得還,要以割地,而太子為質於齊,齊、秦合謀,則楚無國矣。」乃欲立懷王子在國者。昭雎曰:「王與太子俱困於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乃詐赴於齊,齊愍王謂其相曰:「不若留太子以求楚之淮北。」相曰:「不可,郢中立王,是吾抱空質而行不義於天下也。」

  或曰:「不然。郢中立王,因與其新王市曰『予我下東國,吾為王殺太子,不然,將與三國共立之』,然則東國必可得矣。」齊王卒用其相計而歸楚太子。太子橫至,立為王,是為頃襄王。乃告於秦曰:「賴社稷神靈,國有王矣。」

  頃襄王橫元年,秦要懷王不可得地,楚立王以應秦,秦昭王怒,發兵出武關攻楚,大敗楚軍,斬首五萬,取析十五城而去。1二年,楚懷王亡逃歸,秦覺之,遮楚道,懷王恐,乃從閒道走趙以求歸。趙主父2在代,其子惠王初立,行王事,恐,不敢入楚王。楚王欲走魏,秦追至,遂與秦使復之秦。懷王遂發病。頃襄王三年,懷王卒於秦,秦歸其喪於楚。楚人皆憐之,如悲親戚。諸侯由是不直秦。秦楚絕。

  注1集解徐廣曰:「年表雲取十六城,既取析,又並取左右十五城也。」駰按:

  地理志弘農有析縣。正義括地誌云:「鄧州內鄉縣城本楚析邑,一名丑,漢置析縣,因析水為名也。」

  注2索隱主字亦或作「王」。

  六年,秦使白起伐韓於伊闕,1大勝,斬首二十四萬。秦乃遺楚王書曰:「楚倍秦,秦且率諸侯伐楚,爭一旦之命。願王之飭士卒,得一樂戰。」楚頃襄王患之,乃謀復與秦平。七年,楚迎婦於秦,秦楚復平。

  注1正義括地誌云:「伊闕山在洛州南十九里也。」

  十一年,齊秦各自稱為帝;月餘,復歸帝為王。

  十四年,楚頃襄王與秦昭王好會於宛,結和親。十五年,楚王與秦、三晉、燕共伐齊,取淮北。十六年,與秦昭王好會於鄢。其秋,復與秦王會穰。

  十八年,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繳加歸鴈之上者,頃襄王聞,召而問之。對曰:「小臣之好射鶀鴈,1羅鸗,2小矢之發也,何足為大王道也。且稱楚之大,因大王之賢,所弋非直此也。昔者三王以弋道德,五霸以弋戰國。故秦、魏、燕、趙者,鶀鴈也;齊、魯、韓、□者,青首也;3騶、費、4郯、邳者,羅鸗也。外其餘則不足射者。見鳥六雙,5以王何取?王何不以聖人為弓,以勇士為繳,時張而射之?此六雙者,可得而囊載也。其樂非特朝昔之樂也,6其獲非特鳧鴈之實也。王朝張弓而射魏之大梁之南,加其右臂而徑屬之於韓,則中國之路絕而上蔡之郡壞矣。還7射8圉之東,9解魏左肘十而外擊定陶,則魏之東外□而大宋、方與二郡者舉矣。□且魏斷二臂,顛越矣;膺擊郯國,大梁可得而有也。王綪繳蘭台,□飲馬西河,定魏大梁,此一發之樂也。若王之於弋誠好而不厭,則出寶弓,碆新繳,□射噣鳥於東海,還蓋長城以為防,□朝射東莒,□夕發浿丘,□夜加即墨,顧據午道,□則長城之東收而太山之北舉矣。□西結境於趙□而北達於燕,[二0]三國布包,[二一]則從不待約而可成也。北遊目於燕之遼東而南登望於越之會稽,此再發之樂也。若夫泗上十二諸侯,左縈而右拂之,可一旦而盡也。今秦破韓以為長憂,得列城而不敢守也;伐魏而無功,擊趙而顧病,[二二]則秦魏之勇力屈矣,楚之故地漢中、析、酈可得而復有也。王出寶弓,碆新繳,涉鄳塞,[二三]而待秦之倦也,山東、河內[二四]可得而一也。勞民休觿,南面稱王矣。故曰秦為大鳥,負海內而處,東面而立,左臂據趙之西南,右臂傅楚鄢郢,膺擊韓魏,[二五]垂頭中國,[二六]處既形便,勢有地利,奮翼鼓包,方三千里,則秦未可得獨招而夜射也。」欲以激怒襄王,故對以此言。襄王因召與語,遂言曰:「夫先王為秦所欺而客死於外,怨莫大焉。

  今以匹夫有怨,尚有報萬乘,白公、子胥是也。今楚之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猶足以踴躍中野也,而坐受困,臣竊為大王弗取也。」於是頃襄王遣使於諸侯,復為從,欲以伐秦。秦聞之,發兵來伐楚。

  注1索隱鶀音其,小鴈也。

  注2集解徐廣曰:「呂靜曰鸗,野鳥也。音龍。」索隱呂靜音聾,鄒亦音盧動反,劉音龍。鸗,小鳥。

  注3索隱亦小鳧,有青首者。

  注4索隱鄒秘二音。

  注5索隱以喻下文秦趙等十二國,故云「六雙」。

  注6索隱昔猶夕也。

  注7索隱音患,謂繞也。

  注8索隱音石。

  注9正義圉音語。城在汴州雍丘縣東。

  注十索隱解音紀買反。

  注□正義言王朝張弓射魏大梁、汴州之南,即加大梁之右臂;連韓、郯,則河北中國之路向東南斷絕,則韓上蔡之郡自破壞矣。復遶雍丘圉城之東,便解散魏左肘宋州,而外擊曹定陶,及魏東之外解□,則宋、方與兩郡並舉。

  注□集解徐廣曰:「綪,縈也,音爭。蘭,一作『簡』。」正義鄭玄云:「綪,屈也,江沔之閒謂之縈,收繩索綪也。」按:繳,絲繩,系弋射鳥也。若膺擊郯,圍大梁已了,乃收弋繳於蘭台。蘭台,桓山之別名也。

  注□集解徐廣曰:「以石傅弋繳曰碆。碆音波。」索隱碆作「磻」,音播。

  傅音附。

  注□集解徐廣曰:「噣,一作『獨』。還音宦。蓋,一作『益』。益縣在樂安,蓋縣在泰山。濟北盧縣有長城,東至海也。」索隱噣音晝,謂大鳥之有鉤喙者,以比齊也。還音患,謂遶也。蓋者,覆也。言射者環遶蓋覆,使無飛走之路,因以長城為防也。徐以蓋為益縣,非也。長城當在濟南。正義太山郡記云:「太山西北有長城,緣河徑太山千餘里,至琅邪台入海。」齊記云:「齊宣王乘山嶺之上築長城,東至海,西至濟州千餘里,以備楚。」括地誌云:「長城西北起濟州平陰縣,緣河歷太山北岡上,經濟州淄川,即西南兗州博城縣北,東至密州琅邪台入海。薊代記雲齊有長城巨防,足以為塞也。」

  注□正義括地誌云:「密州莒縣,故莒子國。地理志雲周武王封少昊之後嬴姓于莒,始都計斤,春秋時徙居莒也。」

  注□集解徐廣曰:「在清河。」正義括地誌云:「浿丘,丘名也,在青州臨淄縣西北二十五里也。」

  注□索隱顧,反也。午道當在齊西界。一從一橫為午道,亦未詳其處。正義劉伯莊云「齊西界」。按:蓋在博州之西境也。

  注□正義言從濟州長城東至海,太山之北,黃河之南,盡舉收於楚。

  注□正義言得齊地約結於趙,為境界,定從約也。

  注[二0]索隱北,一作「杜」。杜者,寬大之名。言齊晉既伏,收燕不難也。正義北達,言四通無所滯礙。言燕無山河之限也。

  注[二一]集解徐廣曰:「音翅。一作『屬』。」索隱亦作「翅」,同式豉反。三國,齊、趙、燕也。

  注[二二]索隱顧猶反也。

  注[二三]集解徐廣曰:「或以為『冥』,今江夏。一作『黽』。」正義括地誌云:

  「故鄍城在陝州河北縣東十里,虞邑也。杜預雲河東大陽有鄍城是也。」徐言江夏,亦誤也。

  注[二四]正義謂華山之東,懷州河內之郡。

  注[二五]索隱謂韓、魏當秦之前,故云「膺擊」。俗本作「鷹」,非。

  注[二六]索隱垂頭猶申頸也。言欲吞山東。

  楚欲與齊韓連和伐秦,因欲圖周。周王赧使武公1謂楚相昭子曰:「三國以兵割周郊地以便輸,而南器以尊楚,臣以為不然。夫弒共主,臣世君,2大國不親;以觿脅寡,小國不附。大國不親,小國不附,不可以致名實。名實不得,不足以傷民。夫有圖周之聲,非所以為號也。」昭子曰:「乃圖周則無之。雖然,周何故不可圖也?」對曰:「軍不五不攻,城不十不圍。夫一周為二十晉,3公之所知也。韓嘗以二十萬之觿辱於晉之城下,銳士死,中士傷,而晉不拔。

  公之無百韓以圖周,此天下之所知也。夫怨結兩周以塞騶魯之心,4交絕於齊,5聲失天下,其為事危矣。夫危兩周以厚三川,6方城之外必為韓弱矣。7何以知其然也?西周之地,絕長補短,不過百里。名為天下共主,裂其地不足以肥國,得其觿不足以勁兵。雖無攻之,名為弒君。然而好事之君,喜攻之臣,發號用兵,未嘗不以周為終始。是何也?見祭器在焉,欲器之至而忘弒君之亂。今韓以器之在楚,臣恐天下以器讎楚也。臣請譬之。夫虎肉臊,其兵利身,8人猶攻之也。若使澤中之麋蒙虎之皮,人之攻之必萬於虎矣。9裂楚之地,足以肥國;詘楚之名,足以尊主。今子將以欲誅殘天下之共主,居三代之傳器,十吞三翮六翼,□以高世主,非貪而何?周書曰『欲起無先』,故器南則兵至矣。」於是楚計輟不行。

  注1集解徐廣曰:「定王之曾孫,而西周惠公之子。」

  注2索隱共主,世君,俱是周自謂也。共主,言周為天下共所宗主也;世君,言周室代代君於天下。

  注3正義言周王之國,其地雖小,諸侯尊之,故敵二十晉也。

  注4索隱騶魯有禮義之國,今楚欲結怨兩周而奪九鼎,是塞鄒魯之心。

  注5正義楚本與齊韓和伐秦,因欲圖周;齊不與圖周,故齊交絕於楚。

  注6正義三川,兩周之地,韓多有之,言厚韓也。

  注7正義方城之外,許州葉縣東北也。言楚取兩周,則韓強,必弱楚方城之外也。

  注8索隱謂虎以爪牙為兵,而自利於防身也。

  注9索隱攻易而利大也。正義野澤之麋蒙衣虎皮,人之攻取必萬倍於虎也。

  譬楚伐周收祭器,其猶麋蒙虎皮矣。

  注十索隱謂九鼎也。

  注□索隱翮,亦作「石」,同音歷。三翮六翼,亦謂九鼎也。空足曰翮。六翼即六耳,翼近耳旁,事具小爾雅。

  十九年,秦伐楚,楚軍敗,割上庸、漢北地予秦。1二十年,秦將白起拔我西陵。2二十一年,秦將白起遂拔我郢,燒先王墓夷陵。3楚襄王兵散,遂不復戰,東北保於陳城。二十二年,秦復拔我巫、黔中郡。

  注1正義謂割房、金、均三州及漢水之北與秦。

  注2集解徐廣曰:「屬江夏。」正義括地誌云:「西陵故城在黃州黃山西二里。」

  注3集解徐廣曰:「年表雲拔郢,燒夷陵。」索隱夷陵,陵名,後為縣,屬南郡。正義括地誌云:「峽州夷陵縣是也。在荊州西。應劭雲夷山在西北。」

  二十三年,襄王乃收東地兵,得十餘萬,復西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為郡,距秦。二十七年,使三萬人助三晉伐燕。復與秦平,而入太子為質於秦。楚使左徒侍太子於秦。

  三十六年,頃襄王病,太子亡歸。秋,頃襄王卒,太子熊元1代立,是為考烈王。考烈王以左徒為令尹,封以吳,號春申君。

  注1索隱系本作「完」。

  考烈王元年,納州於秦以平。1是時楚益弱。

  注1集解徐廣曰:「南郡有州陵縣。」

  六年,秦圍邯鄲,趙告急楚,楚遣將軍景陽救趙。七年,至新中。1秦兵去。

  2十二年,秦昭王卒,楚王使春申君吊祠於秦。十六年,秦莊襄王卒,秦王趙政立。二十二年,與諸侯共伐秦,不利而去。楚東徙都壽春,3命曰郢。

  注1索隱按:趙地無名新中者,「中」字誤。鉅鹿有新市,「中」當為「市」。

  正義新中,相州安陽縣也。七國時魏寧新中邑,秦莊襄王拔之,更名安陽也。

  注2集解徐廣曰:「年表雲六年春申君救趙,十年徙於鉅陽。」

  注3正義壽春在南壽州,壽春縣是也。

  二十五年,考烈王卒,子幽王悍立。李園殺春申君。幽王三年,秦、魏伐楚。

  秦相呂不韋卒。九年,秦滅韓。十年,幽王卒,同母弟猶代立,是為哀王。哀王立二月餘,哀王庶兄負芻之徒襲殺哀王而立負芻為王。是歲,秦虜趙王遷。

  王負芻元年,燕太子丹使荊軻刺秦王。二年,秦使將軍伐楚,大破楚軍,亡十餘城。三年,秦滅魏。四年,秦將王翦破我軍於蘄,1而殺將軍項燕。

  注1索隱機祈二音。

  五年,秦將王翦、蒙武遂破楚國,虜楚王負芻,滅楚名為*(楚)*郡雲。1

  注1集解孫檢曰:「秦虜楚王負芻,滅去楚名,以楚地為三郡。」索隱裴注頻引孫檢,不知其人本末,蓋齊人也。

  太史公曰:楚靈王方會諸侯於申,誅齊慶封,作章華台,求周九鼎之時,志小天下;及餓死於申亥之家,為天下笑。操行之不得,悲夫!勢之於人也,可不慎與?□疾以亂立,嬖淫秦女,甚乎哉,幾1再亡國!

  注1索隱音祈。

  【索隱述贊】鬻熊之嗣,周封於楚。僻在荊蠻,蓽路藍縷。及通而霸,僭號曰武。文既伐申,成亦赦許。子圉篡嫡,商臣殺父。天禍未悔,憑奸自怙。昭困奔亡,懷迫囚虜。頃襄、考烈,祚衰南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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