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浮字叔元,沛國蕭人也。初從光武為大司馬主簿,遷偏將軍,從破邯鄲。光武遣吳漢誅更始幽州牧苗曾,乃拜浮為大將軍幽州牧,守薊城,遂討定北邊。
建武二年,封舞陽侯,食三縣。
浮年少有才能,頗欲厲風多,[一]收士心,辟召州中名宿涿郡王岑之屬,以為從事,[二]及王莽時故吏二千石,皆引置幕府,乃多發諸郡倉谷,稟贍其妻子。
漁陽太守彭寵以為天下未定,師旅方起,不宜多置官屬,以損軍實,[三]不從其令。浮性矜急自多,[四]頗有不平,因以峻文詆之;[五]寵亦佷強,兼負其功,嫌怨轉積。浮密奏寵遣吏迎妻而不迎其母,又受貨賄,殺害友人,多聚兵谷,意計難量。寵既積怨,聞*[之]*,遂大怒,而舉兵攻浮。浮以書質責之[六]
曰:
注[一]風化之多也。
注[二]岑後為梁州牧。
注[三]謂甲兵糧儲也。左傳曰「隳軍實」也。
注[四]矜誇多自取也。
注[五]峻,嚴切也。詆,誣也。
注[六]質,正也。
蓋聞知者順時而謀,愚者逆理而動,常竊悲京城太叔以不知足而無賢輔,卒自棄於鄭也。[一]
注[一]左傳曰,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及莊公即位,武姜為之請京,使居,謂之京城太叔。既而太叔將襲鄭,公命子封伐京,京畔太叔段,段出奔共也。
伯通以名字典郡,[一]有佐命之功,[二]臨人親職,愛惜倉庫,而浮秉征伐之任,欲權時救急,二者皆為國耳。即疑浮相譖,何不詣闕自陳,而為族滅之計乎?朝廷之於伯通,恩亦厚矣,委以大郡,任以威武,[三]事有柱石之寄,情同子孫之親。[四]匹夫媵母尚能致命一餐,[五]豈有身帶三綬,職典大邦,[六]
而不顧恩義,生心外畔者乎!伯通與吏人語,何以為顏?行步拜起,何以為容?
坐臥念之,何以為心?引鏡窺影,何施眉目?舉措建功,何以為人?惜乎棄休令之嘉名,造梟鴟之逆謀,[七]捐傳世之慶祚,招破敗之重災,高論堯舜之道,不忍桀紂之性,生為世笑,死為愚鬼,不亦哀乎!
注[一]伯通,彭寵字也,以名字顯著也。
注[二]光武初鎮河北,寵遣吳漢等發步兵三千人先歸光武,及圍邯鄲,寵轉食前後不絕也。
注[三]光武賜寵號大將軍,故云「任以威武」也。
注[四]柱石,以屋為諭也。
注[五]左傳曰,趙盾田於首山,捨於翳桑,見靈輒餓,問,曰「三日不食矣」,食之。後晉靈公欲殺趙盾,輒為公甲士,倒戟以御公徒而免盾。媵母,未詳也。
注[六]寵為漁陽太守、建忠侯、大將軍,故帶三綬。
注[七]梟鴟即鴟梟也,其子適大,還食其母。說文雲不孝鳥也。
伯通與耿俠游俱起佐命,同被國恩。[一]俠游謙讓,屢有降挹之言;[二]而伯通自伐,以為功高天下。往時遼東有豕,生子白頭,異而獻之,行至河東,見腢豕皆白,懷籩而還。若以子之功論於朝廷,則為遼東豕也。今乃愚妄,自比六國。六國之時,其埶各盛,廓土數千里,勝兵將百萬,故能據國相持,多歷年世。今天下幾里,列郡幾城,柰何以區區漁陽而結怨天子?此猶河濱之人捧土以塞孟津,多見其不知量也!
注[一]俠游,耿況字也。況為上谷太守,初與寵結謀共歸光武也。
注[二]挹,損也。
方今天下適定,海內願安,士無賢不肖,皆樂立名於世。而伯通獨中風狂走,自捐盛時,內聽驕婦之失計,外信讒邪之諛言,[一]長為腢後惡法,永為功臣鑒戒,豈不誤哉!定海內者無私讎,勿以前事自誤,願留意顧老母幼弟。凡舉事無為親厚者所痛,而為見讎者所快。
注[一]浮密奏寵,上征之,寵妻勸寵無應徵。又與所親信計議,吏皆怨浮,勸寵止不應徵也。
寵得書愈怒,[一]攻浮轉急。明年,涿郡太守張豐亦舉兵反。
注[一]愈猶益也。
時二郡畔戾,北州憂恐,浮以為天子必自將兵討之,而但遣游擊將軍鄧隆陰助浮。浮懷懼,以為帝怠於敵,不能救之,乃上疏曰:「昔楚宋列國,俱為諸侯,莊王以宋執其使,遂有投袂之師。魏公子顧朋友之要,觸冒強秦之鋒。夫楚魏非有分職匡正之大義也,莊王但為爭強而發忿,公子以一言而立信耳。[一]今彭寵反畔,張豐逆節,以為陛下必棄捐它事,以時滅之。既歷時月,寂寞無音。
從圍城而不救,放逆虜而不討,臣誠惑之。昔高祖聖武,天下既定,猶身自征伐,未嘗寧居。[二]陛下雖興大業,海內未集,而獨逸豫,不顧北垂,百姓遑遑,無所繫心,三河、冀州,曷足以傳後哉!今秋稼已孰,復為漁陽所掠。張豐狂悖,奸黨日增,連年拒守,吏士疲勞,甲冑生蟣虱,弓弩不得□,[三]上下燋心,相望救護,仰希陛下生活之恩。」詔報曰:「往年赤眉跋扈長安,[四]吾策其無谷必東,果來歸降。今度此反虜,埶無久全,其中必有內相斬者。今軍資未充,故須後麥耳。」[五]
浮城中糧盡,人相食。會上谷太守耿況遣騎來救浮,浮乃得遁走。南至良鄉,其兵長反遮之,[六]浮恐不得脫,乃下馬刺殺其妻,僅以身免,城降於寵。尚書令侯霸奏浮敗亂幽州,構成寵罪,徒勞軍師,不能死節,罪當伏誅。帝不忍,以浮代賈復為執金吾,徙封父城侯。後豐、寵並自敗。
注[一]左傳曰,楚莊王使申舟無畏聘於齊,曰:「無假道於宋。」宋人殺無畏,莊王聞之,投袂而起,遂發兵圍宋。史記,魏公子無忌,魏昭王之少子,封信陵君,仁而好士,食客三千人。公子姊為趙平原君勝妻,秦圍邯鄲,求救於魏,魏以秦強不敢救,公子乃竊兵符,奪晉鄙軍以救趙,秦兵遂解也。
注[二]高祖定天下之後,猶自征匈奴、陳狶、黥布等也。
注[三]鄭玄注周禮曰:「□,釋下也。」
注[四]跋扈猶暴橫也。
注[五]須,待也。
注[六]兵長,兵之長帥也。
帝以二千石長吏多不勝任,時有纖微之過者,必見斥罷,交易紛擾,百姓不寧。
六年有日食之異,浮因上疏曰:「臣聞日者觿陽之所宗,君上之位也。凡居官治民,據郡典縣,皆為陽為上,為尊為長。若陽上不明,尊長不足,則干動三光,垂示王者。[一]五典紀國家之政,[二]鴻範別災異之文,[三]皆宣明天道,以征來事者也。[四]陛下哀□海內新離禍毒,保宥生人,[五]使得蘇息。而今牧人之吏,多未稱職,小違理實,輒見斥罷,豈不粲然黑白分明哉![六]然以堯舜之盛,猶加三考,[七]大漢之興,亦累功□,吏皆積久,養老於官,至名子孫,因為氏姓。[八]當時吏職,何能悉理;論議之徒,豈不諠嘩。蓋以為天地之功不可倉卒,艱難之業當累日也。而閒者守宰數見換易,迎新相代,疲勞道路。尋其視事日淺,未足昭見其職,既加嚴切,人不自保,各相顧望,無自安之心。有司或因睚□以騁私怨,苟求長短,求媚上意。二千石及長吏迫於舉劾,懼於刺譏,故爭飾詐偽,以希虛譽。斯皆腢陽騷動,日月失行之應。夫物暴長者必夭折,功卒成者必亟壞,如摧長久之業,而造速成之功,非陛下之福也。天下非一時之用也,海內非一旦之功也。願陛下游意於經年之外,望化於一世之後。[九]天下幸甚。」帝下其議,腢臣多同於浮,自是牧守易代頗簡。
注[一]干,犯也。三光,日、月、星也。
注[二]禮記曰:「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絜靜精微,易教也。
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注[三]鴻範,尚書篇名,箕子為武王陳政道陰陽之法。災異即咎徵之類也。
注[四]征,驗也。
注[五]宥,寬也。
注[六]淮南子曰「聖人見是非,若白黑之別於目,清濁之形於耳」也。
注[七]考謂考其功最也。尚書舜典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也。
注[八]前書:「武帝時,漢有天下已七十餘年,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人人自愛而重犯法。」音義曰:「時無事,吏不數轉,至於子孫而不轉職,今倉氏、庫氏因以為姓,即倉庫吏之後也。」
注[九]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代而後仁。」見論語。
舊制,州牧奏二千石長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驗,然後黜退。帝時用明察,不復委任三府,而權歸刺舉之吏。[一]浮復上疏曰:「陛下清明履約,率禮無違,自宗室諸王、外家後親,皆奉遵繩墨,無黨埶之名。至或乘牛車,齊於編人。斯固法令整齊,下無作威者也。求之於事,宜以和平,而災異猶見者,而豈徒然?天道信誠,不可不察。竊見陛下疾往者上威不行,下專國命,即位以來,不用舊典,信刺舉之官,黜鼎輔之任,至於有所劾奏,便加免退,覆案不關三府,罪譴不蒙澄察。陛下以使者為腹心,而使者以從事為耳目,是為尚書之平,決於百石之吏,[二]故腢下苛刻,各自為能。兼以私情容長,憎愛在職,皆競張空虛,以要時利,故有罪者心不厭服,無咎者坐被空文,不可經盛衰,貽後王也。[三]夫事積久則吏自重。[四]吏安則人自靜。傳曰:『五年再閏,天道乃備。』[五]夫以天地之靈,猶五載以成其化,況人道哉!臣浮愚戇,不勝惓惓,願陛下留心千里之任,省察偏言之奏。」
注[一]刺舉即州牧也。
注[二]使者,刺史也。續漢志曰,每州有從事,秩百石。耳目謂令采察也。平謂平決也。
注[三]貽,遺也。
注[四]重猶愛惜也。
注[五]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一度,一年十二月,除小月六日,即一歲三百五十四日,是為每歲日行天。余一十一度四分度之一,不匝一年,余十一日四分日之一,故三年即余三十三日四分日之三,閏月又小,是五年即得再閏。
七年,轉太僕。浮又以國學既興,宜廣博士之選,乃上書曰:「夫太學者,禮義之宮,教化所由興也。陛下尊敬先聖,垂意古典,宮室未飾,干戈未休,而先建太學,進立橫捨,[一]比日車駕親臨觀饗,將以弘時雍之化,顯勉進之功也。
[二]尋博士之官,為天下宗師,使孔聖之言傳而不絕。舊事,策試博士,必廣求詳選,爰自畿夏,延及四方,是以博舉明經,唯賢是登,[三]學者精勵,遠近同慕。伏聞詔書更試五人,唯取見在洛陽城者。臣恐自今以往,將有所失。
求之密邇,容或未盡,而四方之學,無所勸樂。凡策試之本,貴得其真,非有期會,不及遠方也。又諸所征試,皆私自發遣,非有傷費煩擾於事也。語曰:『中國失禮,求之於野。』[四]臣浮幸得與講圖讖,[五]故敢越職。」帝然之。
注[一]橫,學也。或作「黌」,義亦同。
注[二]雍,和也。書曰「黎人於變時雍」,乃勉勸也。
注[三]畿,王畿;夏,華夏也。漢官儀曰:「博士,秦官也。武帝初置五經博士,後增至十四人。太常差選有聰明威重一人為祭酒,總領綱紀。其舉狀曰:『生事愛敬,喪沒如禮。通易、尚書、孝經、論語,兼綜載籍,窮微闡奧。隱居樂道,不求聞達。身無金痍痼疾,*(世)**[卅]*六屬不與妖惡交通、王侯賞賜。行應四科,經任博士。』下言某官某甲保舉。」
注[四]劉歆移書太常曰:「夫禮失求之於野,古文不猶愈於野乎?」
注[五]與音預。
二十年,代竇融為大司空。二十二年,坐賣弄國恩免。二十五年,徙封新息侯。
帝以浮陵轢同列,每銜之,[一]惜其功能,不忍加罪。永平中,有人單辭告浮事者,[二]顯宗大怒,賜浮死。長水校尉樊*(儵)**[鯈]*言於帝曰:「唐堯大聖,兆人獲所,[三]尚優遊四凶之獄,厭服海內之心,[四]使天下咸知,然後殛罰。
[五]浮事雖昭明,而未達人聽,宜下廷尉,章著其事。」帝亦悔之。
注[一]陵轢猶欺蔑也。
注[二]單辭謂無證據也。書曰:「明清於單辭。」
注[三]獲,得也。
注[四]優遊謂優柔也。四凶者,鯀、共工、驩兜、三苗。左傳曰舜流四凶族,今雲堯者,舜為堯臣而流之也。尚書曰:「四罪而天下鹹服。」
注[五]殛,誅也,音紀力反。
論曰:吳起與田文論功,文不及者三,朱買臣難公孫弘十策,弘不得其一,終之田文相魏,公孫宰漢,誠知宰相自有體也。[一]故曾子曰:「君子所貴乎道者三,[二]籩豆之事則有司存。」[三]而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課核三公,[四]
其人或失而其禮稍薄,至有誅斥詰辱之累。任職責過,一至於此,追感賈生之論,不亦篤乎![五]朱浮譏諷苛察欲速之弊,然矣,[六]焉得長者之言哉![七]
注[一]史記:「魏置相田文,吳起不悅,謂田文曰:『請與子論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將三軍,使士卒樂死,敵國不敢謀,子孰與起?』田文曰:『不如子。』吳起曰:『理百官,親萬人,實府庫,子孰與起?』田文曰:『不如子。』吳起曰:『守西河,秦人不敢東向,韓、趙賓從,子孰與起?』田文曰:
『不如子。』吳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田文曰:
『主少國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時,屬之於子乎,屬之於我乎?』吳起默然良久,曰:『屬之於子矣。』田文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上也。』吳起方乃自知不如。」武帝時,方築朔方,公孫弘諫,以為罷弊中國。上使朱買臣難弘,發十策,弘不得一。
注[二]三謂動容貌,正顏色,出辭氣。事見論語。
注[三]籩豆,禮器也。小細之務,有司所主,非人君之事也。
注[四]課其殿最,核其得失。
注[五]賈誼曰:「廉恥禮節以繩君子,故有賜死而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是時人告周勃謀反,系長安,卒無事,故誼以此譏上也。
注[六]論語孔子曰:「無慾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以光武帝明察煩刻,故引之。
注[七]前書龔遂為勃海郡太守,王生謂遂曰:「君即見上,問君何以化勃海?宜曰聖主之*(力)**[德]*,非小臣之力也。」既至前,上果問,遂對如王生言。
天子悅,曰:「君安得長者之言而稱也!」
馮魴字孝孫,南陽湖陽人也。其先魏之支別,食菜馮城,因以氏焉。[一]秦滅魏,遷於湖陽,為郡族姓。
注[一]東觀記曰「其先魏之別封曰華侯,華侯孫長卿食菜馮城,因以氏焉。魴父名楊」也。
王莽末,四方潰畔,魴乃聚賓客,招豪桀,作營燎,以待所歸。[一]是時湖陽大姓虞都尉反城稱兵,先與同縣申屠季有仇,而殺其兄,謀滅季族。季亡歸魴,魴將季欲還其營,道逢都尉從弟長卿來,欲執季。魴叱長卿曰:「我與季雖無素故,士窮相歸,要當以死任之,卿為何言?」遂與俱歸。季謝曰:「蒙恩得全,死無以為報*(恩)*,有牛馬財物,願悉獻之。」魴作色曰:「吾老親弱弟皆*[在]*賊城中,今日相與,尚無所顧,何雲財物乎?」季籩不敢復言。魴自是為縣邑所敬信,故能據營自固。
注[一]待真主也。
時天下未定,而四方之士擁兵矯稱者甚觿,唯魴自守,兼有方略。光武聞而嘉之,建武三年,征詣行在所,見於雲台,[一]拜虞令。[二]為政敢殺伐,以威信稱。遷郟令。後車駕西征隗囂,穎川盜賊腢起,郟賊延□等觿三千餘人,攻圍縣捨,魴率吏士七十許人,力戰連日,弩矢盡,城陷,魴乃遁去。帝聞郡國反,即馳赴穎川,魴詣行在所。帝案行□處,知魴力戰,乃嘉之曰:「此健令也。
所當討擊,勿拘州郡。」□等聞帝至,皆自髡剔,[三]負鈇鑕,[四]將其觿請罪。帝且赦之,使魴轉降諸聚落,縣中平定,詔乃悉以□等還魴誅之。魴責讓以行軍法,皆叩頭曰:「今日受誅,死無所恨。」魴曰:「汝知悔過伏罪,今一切相赦,聽各反農桑,為令作耳目。」皆稱萬歲。是時每有盜賊,並為□等所發,無敢動者,縣界清靜。
注[一]即南宮雲台也。
注[二]虞,縣,屬梁國,本虞國,舜後所封之邑,今宋州虞城縣也。
注[三]剔音他狄反。聲類曰亦「鬄」字,音他計反,謂剃去發也。
注[四]說文曰:「鈇,剉刃也。」鑕,椹也,音質。
十三年,遷魏郡太守。二十七年,以高第入代趙□為太僕。中元元年,從東封岱宗,行□尉事。還,代張純為司空,賜爵關內侯。二年,帝崩,使魴持節起原陵,更封楊邑鄉侯,食三百五十戶。永平四年,坐考隴西太守鄧融,聽任奸吏,策免,削爵土。六年,顯宗幸魯,復行□尉事。七年,代陰嵩為執金吾。
魴性矜嚴公正,在位數進忠言,多見納用。十四年,詔復爵土。明年,東巡郡國,留魴宿□南宮。[一]建初三年,以老病乞身,肅宗許之。其冬為五更,詔魴朝賀,就列侯位。元和二年,卒,時年八十六。
注[一]東觀記曰:「□魴車駕發後將緹騎宿玄武門復道上,領南宮吏士,保給默席,子孫得到魴所。」
子柱嗣,尚顯宗女獲嘉長公主,少為侍中,以恭肅謙約稱,位至將作大匠。柱卒,子定嗣,官至羽林中郎將。定卒,無子,國除。
定弟石,襲母公主封獲嘉侯,亦為侍中,稍遷□尉。能取悅當世,為安帝所寵。
帝嘗幸其府,留飲十許日,賜駁犀具□、佩刀、[一]紫艾綬、[二]玉玦各一,[三]
拜子世為黃門侍郎,世弟二人皆郎中。自永初兵荒,王侯租秩多不充,於是特詔以它縣租稅足石,令如舊限,[四]歲入谷三萬斛,錢四萬。遷光祿勳,遂代楊震為太尉。及北鄉侯立,[五]遷太傅,與太尉東萊劉喜參錄尚書事。順帝既立,石與喜皆以阿黨閻顯、江京等策免,復為□尉。
卒,子代嗣。代卒,弟承嗣,為步兵校尉。
注[一]以班犀飾□也。
注[二]艾即盭,綠色也,其色似艾。
注[三]半環曰玦,以飾帶也。
注[四]足音即諭反。
注[五]章帝孫濟北惠王壽之子懿也。
石弟珖,[一]和帝時詔封楊邑侯,亦以石寵,官至城門校尉。卒,子肅嗣,為黃門侍郎。
注[一]珖音光。
虞延字子大,陳留東昏人也。[一]延初生,其上有物若一匹練,遂上升天,占者以為吉。及長,長八尺六寸,要帶十圍,力能扛鼎。[二]少為戶牖亭長。時王莽貴人魏氏[三]賓客放從,延率吏卒突入其家捕之,以此見怨,故位不升。
性敦樸,不拘小節,又無鄉曲之譽。王莽末,天下大亂,延常嬰甲冑,擁□親族,扞御鈔盜,賴其全者甚觿。延從女弟年在孩乳,其母不能活之,棄於溝中,延聞其號聲,哀而收之,養至成人。[四]建武初,仕執金吾府,除細陽令。[五]每至歲時伏臘,輒休遣徒系,各使歸家,並感其恩德,應期而還。有囚於家被病,自載詣獄,既至而死,延率掾*(吏)**[史]*,殯於門外,百姓感悅之。
注[一]東昏,縣,故城在今汴州陳留縣東北。東緡屬山陽郡,俗本為「緡」者,誤也。
注[二]說文曰:「扛鼎,橫關對舉也。」*[扛]*音江。
注[三]謝承書曰:「莽貴人魏氏以椒房之寵,威傾郡縣。」
注[四]謝承書曰:「養育成人,以妻同縣人王氏。」
注[五]細陽,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穎州汝陰縣西北。
後去官還鄉里,太守富宗聞延名,召署功曹。[一]宗性奢靡,車服器物,多不中節。延諫曰:「昔晏嬰輔齊,鹿裘不完,[二]季文子相魯,妾不衣帛,[三]以約失之者鮮矣。」宗不悅,延即辭退。居有頃,宗果以侈從被誅,臨當伏刑,闃涕而歎曰:「恨不用功曹虞延之諫!」光武聞而奇之。二十年東巡,路過小黃,高帝母昭靈後園陵在焉,[四]時延為部督郵,詔呼引見,問園陵之事。延進止從容,占拜可觀,其陵樹株曤,皆諳其數,[五]俎豆犧牲,頗曉其禮。帝善之,□延從駕到魯。還經封丘城門,門下小,不容羽蓋,[六]帝怒,使撻侍御史,延因下見引咎,以為罪在督郵。言辭激揚,有感帝意,乃制誥曰:「以陳留督郵虞延故,貰御史罪。」[七]延從送車駕西盡郡界,賜錢及□帶佩刀還郡,於是聲名遂振。
注[一]富姓,宗名。
注[二]晏子曰:「晏子布衣鹿裘以朝,公曰:『夫子之家若此其貧也,奚衣之惡也?』」注[三]左傳曰,季文子相魯,妾不衣帛,馬不食粟。
注[四]小黃,縣,屬陳留郡,故城在今汴州陳留縣東北。漢官儀注曰:「高帝母起兵時死小黃北,後為作陵廟於小黃。」陳留風俗傳云:「沛公起兵野戰,喪皇妣於黃鄉。天下平,乃使使者梓宮招魂幽野,有丹蛇在水,自洗濯,入於梓宮,其浴處仍有遺發,故謚曰昭靈夫人。因作園陵、寑殿、司馬門、鐘廣、□守。」
小黃有祭器籩豆鼎俎之屬十四種,廟基尚存焉。
注[五]株,根也。曤,伐木更生也。
注[六]封丘,今汴州縣也。
注[七]貰,放也。
二十三年,司徒玉況辟焉。[一]時元正朝賀,帝望而識延,遣小黃門馳問之,即日召拜公車令。明年,遷洛陽令。是時陰氏有客馬成者,常為奸盜,延收考之。陰氏屢請,獲一書輒加篣二百。[二]信陽侯陰就[三]乃訴帝,譖延多所冤枉。帝乃臨御道之館,親錄囚徒。延陳其獄狀可論者在東,無理者居西。成乃回欲趨東,延前執之,謂曰:「爾人之巨蠹,久依城社,不畏熏燒。[四]今考實未竟,宜當盡法!」成大呼稱枉,陛戟郎以戟刺延,叱使置之。[五]帝知延不私,謂成曰:「汝犯王法,身自取之!」呵使速去。後數日伏誅。於是外戚斂手,莫敢干法。在縣三年,遷南陽太守。
注[一]謝承書曰:「況字文伯,京兆杜陵人也。代為三輔名族,該總五經,志節高亮,為陳留太守。性聰敏,善行德教。永平十五年,蝗蟲起泰山,彌衍兗、豫,過陳留界,飛逝不集,五穀獨豐。章和元年,詔以況為司徒。」玉,姓,音宿。
注[二]篣,棰也,音彭。
注[三]就,光烈皇后弟也。就本傳「信」作「新」。
注[四]齊景公問晏子曰:「理國何患?」對曰:「患社鼠。」公曰:「何謂社鼠?」
對曰:「社鼠不可熏。人君之左右,亦國之社鼠也。」
注[五]續漢志曰:「凡郎官皆主執戟宿□也。」
永平初,有新野功曹鄧衍,以外戚小侯每豫朝會,而容姿趨步,有出於觿,顯宗目之,顧左右曰:「朕之儀貌,豈若此人!」特賜輿馬衣服。延以衍雖有容儀而無實行,未嘗加禮。帝既異之,乃詔衍令自稱南陽功曹詣闕。[一]既到,拜郎中,遷玄武司馬。[二]衍在職不服父喪,帝聞之,乃歎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信哉斯言!」衍籩而退,由是以延為明。
注[一]謝承書曰:「帝賜輿馬衣服□佩刀,錢二萬,南陽計吏歸,具以啟延。延知衍華不副實,行不配容,積三年不用,於是上乃自□衍稱南陽功曹詣闕。」
注[二]玄武,宮之北門也。每宮城門皆有司馬一人,秩千石,見續漢志。
三年,征代趙□為太尉;八年,代范遷為司徒。歷位二府,十餘年無異政績。
會楚王英謀反,陰氏欲中傷之,使人私以楚謀告延,延以英藩戚至親,不然其言,又欲辟幽州從事公孫弘,[一]以弘交通楚王而止,並不奏聞。及英事發覺,詔書切讓,延遂自殺。家至清貧,子孫不免寒餧。[二]
注[一]郡國有從事,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為百石,即功曹從事、理中從事之類是也。見續漢志也。
注[二]餧,餓也。謝承書曰:「身沒之後,家貧空,子孫同衣而出,并日而食。」
延從曾孫放,字子仲。少為太尉楊震門徒,及震被讒自殺,順帝初,放詣闕追訟震罪,由是知名。桓帝時為尚書,以議誅大將軍梁冀功封都亭侯,後為司空,坐水災免。性疾惡宦官,遂為所陷,靈帝初,與長樂少府李膺等俱以黨事誅。
鄭弘字巨君,會稽山陰人也。[一]從祖吉,宣帝時為西域都護。[二]弘少為鄉嗇夫,[三]太守第五倫行春,[四]見而深奇之,召署督郵,舉孝廉。
注[一]孔靈符會稽記曰:「射的山南有白鶴山,此鶴為仙人取箭。漢太尉鄭弘嘗采薪,得一遺箭,頃有人紂,弘還之,問何所欲,弘識其神人也,曰:『常患若邪溪載薪為難,願旦南風,暮北風。』後果然。故若邪溪風至今猶然,呼為『鄭公風』也。」
注[二]謝承書曰:「其曾祖父本齊國臨淄人,官至蜀郡屬國都尉。武帝時徙強宗大姓,不得族居,將三子移居山陰,因遂家焉。長子吉,雲中都尉、西域都護;
中子兗州刺史;少子舉孝廉,理劇東部候也。」
注[三]謝承書曰:「為靈文鄉嗇夫,愛人如子。」續漢志曰:「其鄉小者縣署嗇夫一人,主知人善惡,為役先後;知人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也。」
注[四]太守常以春行所主縣,勤人農桑,振救乏絕,見續漢志也。
弘師同郡河東太守焦貺。楚王英謀反發覺,以疏引貺,[一]貺被收捕,疾病於道亡沒,妻子閉系詔獄,掠考連年。諸生故人懼相連及,皆改變名姓,以逃其禍,弘獨髡頭負鈇鑕,詣闕上章,為貺訟罪。顯宗覺悟,即赦其家屬,弘躬送貺喪及妻子還鄉里,由是顯名。
注[一]疏,書也。
拜為騶令,[一]政有仁惠,民稱蘇息。遷淮*(陰)**[陽]*太守。[二]四遷,建初*[初]*,為尚書令。舊制,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丞尉。弘奏以為台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至於開選,多無樂者,[三]請使郎補千石*[令]*,令史為長。帝從其議。弘前後所陳有補益王政者,皆著之南宮,以為故事。
注[一]騶,今兗州縣也。謝承書曰「弘勤行德化,部人王逢等得路遺寶物,縣於道衢,求主還之。魯國當春大旱,五穀不豐,騶獨致雨偏孰。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流被郡國,過騶界不集。郡因以狀聞,詔書以為不然,遣使案行,如言」也。
注[二]謝承書曰:「弘消息繇賦,政不煩苛。行春天旱,隨車致雨。白鹿方道,俠轂而行。弘怪問主簿黃國曰:『鹿為吉為凶?』國拜賀曰:『聞三公車轓畫作鹿,明府必為宰相。』」注[三]樂音五孝反。
出為平原相,征拜侍中。建初八年,代鄭觿為大司農。舊交址七郡貢獻轉運,皆從東冶[一]泛海而至,風波艱阻,沉溺相系。弘奏開零陵、桂陽嶠道,於是夷通,[二]至今遂為常路。[三]在職二年,所息省三億萬計。時歲天下遭旱,邊方有警,人食不足,而帑藏殷積。[四]弘又奏宜省貢獻,減徭費,以利饑人。
帝順其議。
注[一]東冶,縣,屬會稽郡。太康地理志雲漢武帝名為東冶,後改為東候官,今泉州閩縣是。
注[二]嶠,嶺也。夷,平也。
注[三]今謂范曄時也。
注[四]說文曰:「帑,金布所藏之府。」
元和元年,代鄧彪為太尉。時舉將第五倫為司空,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見,弘曲躬而自卑。帝問知其故,遂聽置雲母屏風,分隔其閒,[一]由此以為故事。
在位四年,奏尚書張林阿附侍中竇憲,而素行臧穢,又上洛陽令楊光,憲之賓客,在官貪殘,並不宜處位。書奏,吏與光故舊,因以告之。光報憲,憲奏弘大臣漏洩密事。帝詰讓弘,收上印綬。弘自詣廷尉,詔□出之,因乞骸骨歸,未許。病篤,上書陳謝,並言竇憲之短。帝省章,遣醫占弘病,比至已卒。臨歿悉還賜物,□妻子褐巾布衣素棺殯殮,以還鄉里。
注[一]以雲母飾屏風也。
周章字次叔,南陽隨人也。[一]初仕郡為功曹。時大將軍竇憲免,封冠軍侯就國。章從太守行春到冠軍,太守猶欲謁之。章進諫曰:「今日公行春,豈可越儀私交。且憲椒房之親,埶傾王室,而退就藩國,禍福難量。明府剖符大臣,千里重任,[二]舉止進退,其可輕乎?」太守不聽,遂便升車。章前拔佩刀絕馬鞅,於是乃止。及憲被誅,公卿以下多以交關得罪,太守倖免,以此重章。舉孝廉,六遷為五官中郎將。延平元年,為光祿勳。
注[一]「叔」或作「升」。
注[二]剖符解見杜詩傳。
永初元年,代魏霸為太常。其冬,代尹勤為司空。是時中常侍鄭觿、蔡倫等皆秉埶豫政,章數進直言。初,和帝崩,鄧太后以皇子勝有痼疾,[一]不可奉承宗廟,貪殤帝孩抱,養為己子,故立之,以勝為平原王。及殤帝崩,腢臣以勝疾非痼,意鹹歸之,太后以前既不立,恐後為怨,乃立和帝兄清河孝王子佑,是為安帝。章以觿心不附,遂密謀閉宮門,誅車騎將軍鄧騭兄弟及鄭觿、蔡倫,劫尚書,廢太后於南宮,封帝為遠國王,[二]而立平原王*[勝]*。事覺,*(勝)*策免,章自殺。家無餘財,諸子易衣而出,并日而食。
注[一]痼猶廢也。
注[二]遙遠之國也。
論曰:孔子稱「可與立,未可與權」。[一]權也者,反常者也。[二]將從反常之事,必資非常之會,[三]使夫舉無違妄,志行名全。周章身非負圖之托,[四]
德乏萬夫之望,[五]主無絕天之舋,地有既安之埶,[六]而創慮於難圖,希功於理絕,不已悖乎![七]如令君器易以下議,即斗筲必能叨天業,狂夫豎臣亦自奮矣。孟軻有言曰:「有伊尹之心則可,無伊尹之心則篡矣。」[八]於戲,方來之人戒之哉!
注[一]論語載孔子之詞也。立謂立功立事也。
注[二]公羊傳曰:「權者何?權者反乎經,然後有善也。」
注[三]會,際也。
注[四]武帝欲立昭帝為太子,乃畫周公負成王圖賜霍光。
注[五]詩云:「顒顒昂昂,萬夫之望。」
注[六]書曰「紂自絕於天,結怨於人」也。
注[七]悖,逆也。
注[八]孟子曰:「公孫丑問曰:『伊尹放太甲於桐宮,人大悅。太甲賢,又反之,人大悅。賢者之為人臣也,其君不賢,故可放歟?』」孟子荅以此言。
贊曰:朱定北州,激成寵尤。魴用降帑,[一]延感歸囚。鄭、竇怨偶,代相為仇。[二]周章反道,小智大謀。[三]
注[一]帑,虜也。
注[二]左傳曰:「怨偶曰仇。」
注[三]易曰「智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也。
校勘記
一一三七頁一0行聞*[之]*遂大怒據汲本、殿本補。
一一三八頁一0行臨人親職校補謂此與下「此猶河濱之人」,文選「人」本作「民」,宋本失未改回也。按:下「伯通與吏人語」,文選「人」亦作「民」。
一一三八頁一五行捐傳世之慶祚文選「世」作「葉」。按:校補謂此宋本改回之誤。
一一三九頁一二行若以子之功論於朝廷文選「功」下有「高」字。按:校補謂有「高」字則與上文「以為功高天下」應。
一一三九頁一三行多歷年世文選「世」作「所」。按:校補謂此亦宋本改回之誤。
一一四0頁二行內聽驕婦之失計按:文選「驕」作「嬌」。
一一四0頁三行勿以前事自誤集解引惠棟說,謂「誤」一作「疑」。按:文選作「疑」。
一一四一頁六行投袂而起按:「起」原斗「赴」,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四一頁一三行兵之長帥也按:「帥」原斗「師」,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四五頁七行*(世)**[卅]*六屬集解引惠棟說,謂注「世」別本作「卅」,音先合反。今按:通典卷二十七引後漢督郵板狀作「三十六屬」,則此「世」字當作「卅」,因版刻「世」字往往作「□」,與「卅」形近而誤。今據改。一一四五貢一二行長水校尉樊*(儵)**[鯈]*據樊宏傳改。
一一四七頁七行聖主之*(力)**[德]*殿本「力」作「德」,與前書龔遂傳合,今據改。
一一四七頁九行食菜馮城刊誤謂「菜」當作「采」,音乃為菜耳。今按:菜采通,劉說泥。
一一四八頁一行死無以為報*(恩)*按:王先謙謂「恩」字當衍,今據刪。
一一四八頁二行皆*[在]*賊城中按:集解引何焯說,謂「皆」下當有「在」字,今據補。
一一四八頁九行皆自髡剔按:汲本、殿本「髡」作「鬄」。
一一四九頁九行保給默席按:殿本作「保官給默席」。考證王會汾謂案文義當云「官給默席」,「保」字疑衍。又按:王先謙謂今本東觀記「領南宮吏士」下有「南宮復道多惡風寒老人居之且病痱若向南者多取帷帳東西完塞諸□望令緻密」三十三字,無「保給默席」四字。
一一四九頁一三行拜子世為黃門侍郎按:下云「卒,子代嗣」。刊誤謂世本名代,前拜為郎時作「世」,後嗣立時作「代」,蓋後人見其名,疑「代」以為避太宗諱所改,遂還作「世」,而忘其後尚皆作「代」也。今前後不同,遂似兩人,當定從一。今按:劉氏以為世即代,甚是,然謂世本名代,則無實證,安知非代本名世邪?
一一四九頁一五行與太尉東萊劉喜參錄尚書事按:安帝紀「喜」作「熹」。
一一五0頁一行子代嗣按:李慈銘謂此名代者,即上拜黃門郎之世也。章懷避太宗諱,改「世」作「代」,後之校者又改「代」作「世」,而一傳之中有改有不改如此。
一一五0頁八行詔封楊邑侯按:刊誤謂「詔」當作「紹」。
一一五一頁三行延率掾*(吏)**[史]*據刊誤及殿本考證改。按:殿本作「延率吏掾史」,衍一「吏」字。
一一五一頁五行*[扛]*音江據汲本、殿本補。
一一五一頁九行太守富宗聞延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傅宗」。
一一五二頁一二行司徒玉況殿本改「玉」為「玊」,有王會汾之考證,謂按玉篇,金玉之「玉」魚錄反,點在中畫下,其音宿者點在中畫上,監本作「玉」,今改從「玊」。今按:校補謂玉自有宿音,史記封禪書公玉帶,玉即音肅,不必改字。
且說文玉本無點,尤不容分玉玊為二字。又按:校補謂光武紀建武二十七年,大司徒玉況薨,詔始令二府去「大」,則在二十三年自應仍稱大司徒,傳脫「大」字。
一一五三頁四行永平十五年蝗蟲起泰山汲本「泰」作「太」。按:范曄避其父范泰諱,「泰」皆作「太」,此後人回改也。又按:玉況卒於建武年閒,謝承書所云永平十五年云云及下章和元年云云,皆誤。
一一五三頁一0行有新野功曹鄧衍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作「鄧寅」。按:校補謂「寅」當即「演」之誤,衍演通作。
一一五五頁二行將三子移居山陰按:「三」原斗「二」,逕改正。
一一五五頁七行弘師同郡河東太守焦貺按:袁紀云「事博士焦貺」。
一一五五頁一一行遷淮*(陰)**[陽]*太守按:刊誤謂案漢郡無「淮陰」,當是淮陽,此時未為陳國也。今據改。
一一五五頁一一行建初*[初]*為尚書令據王先謙說補。
一一五五頁一三行請使郎補千石*[令]*據刊誤補。
一一五六頁五行出為平原相按:集解引錢大昭說,謂平原為國,在殤帝建平元年。考建初四年,封皇子全為平春王,未幾,王薨國除,此「平原」或「平春」之誤。
一一五六頁一三行時舉將第五倫為司空「第」原作「弟」,「五」原作「伍」,逕改正。按:第與弟五與伍固可通,然一書中姓名宜前後一致也。
一一五六頁一四行在位四年按:張□謂本紀元和元年八月,弘為太尉,三年四月免,不得云「四年」。
一一五七頁一一行其冬代尹勤為司空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章為司空,安紀在永初元年九月,「冬」當作「秋」。
一一五七頁一三行腢臣以勝疾非痼「痼」原作「錮」,痼錮通,然上文作「痼」,今改歸一律。
一一五八頁一行清河孝王子佑刊誤謂案安帝名祜,此作「佑」,字之誤也。今按:
范書「祜」皆作「佑」,或范氏別有所諱歟?
一一五八頁二行而立平原王*[勝]*事覺*(勝)*策免按:黃山謂「勝」字當在「事覺」上。安紀永初元年「司空周章密謀廢立,策免自殺」,平原懷王勝傳,延平元年封,八年薨,與紀合,則勝無策免事,諸王之廢亦不得為策免,此策免自屬章也。今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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