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顗字雅光,北海安丘人也。父宗,字仲綏,學京氏易,善風角、星筭、六日七分,[一]能望氣占候吉凶,常賣卜自奉。[二]安帝征之,對策為諸儒表,後拜吳令。[三]時卒有暴風,宗占知京師當有大火,記識時日,遣人參候,果如其言。諸公聞而表上,以博士征之。宗恥以占驗見知,聞征書到,夜縣印綬於縣廷而遁去,遂終身不仕。
注[一]京氏,京房也,作易傳。風角謂候四方四隅之風,以占吉凶也。星筭謂善天文筭數也。易稽覽圖曰:「甲子卦氣起中孚,六日八十分日之七。」鄭玄注云:「六以候也。八十分為一日之七者,一封六日七分也。」
注[二]奉音扶用反。
注[三]吳,縣名,屬會稽郡,今蘇州縣也。
顗少傳父業,兼明經典,隱居海畔,延致學徒常數百人。晝研精義,夜占象度,勤心銳思,朝夕無倦。州郡辟召,舉有道、方正,不就。
順帝時,災異屢見,陽嘉二年正月,公車征,顗乃詣闕拜章曰:
臣聞天垂妖象,地見災符,所以譴告人主,責躬修德,使正機平衡,流化興政也。易內傳曰:「凡災異所生,各以其政。變之則除,消之亦除。」[一]伏惟陛下躬日□之聽,溫三省之勤,[二]思過念咎,務消只悔。[三]
注[一]易稽覽圖曰:「凡異所生,災所起,各以其政,變之則除,其不可變,則施之亦除。」鄭玄注云:「改其政者,謂失火令則行水令,失土令則行木令,失金令則行火令,則災除去也。不可變謂殺賢者也。施之者,死者不可復生,封祿其子孫,使得血食,則災除也。」
注[二]論語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也。
注[三]只,大也。易復卦初九曰:「無只悔元吉。」
方今時俗奢佚,淺恩薄義。夫救奢必於儉約,拯薄無若敦厚,安上理人,莫善於禮。修禮遵約,蓋惟上興,革文變薄,事不在下。故周南之德,關雎政本。[一]
本立道生,風行草從,澄其源者流清,溷其本者末濁。天地之道,其猶鼓鑰,以虛為德,自近及遠者也。[二]伏見往年以來,園陵數災,[三]炎光熾猛,驚動神靈。易天人應曰:「君子不思遵利,茲謂無澤,厥災孽火燒其宮。」又曰:
「君高台府,犯陰侵陽,厥災火。」又曰:「上不儉,下不節,炎火並作燒君室。」
自頃繕理西苑,修復太學,[四]宮殿官府,多所構飾。昔盤庚遷殷,去奢即儉,[五]夏後卑室,盡力致美。[六]又魯人為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何必改作。」[七]臣愚以為諸所繕修,事可省減,稟恤貧人,賑贍孤寡,此天之意也,人之慶也,仁之本也,儉之要也。焉有應天養人,為仁為儉,而不降福者哉?
注[一]周南詩序曰:「關雎,風之始也,所以風化天下而正夫婦也。」故夫婦為政本也。
注[二]鑰如笛,六孔。鼓鑰,其形內虛而氣無窮。老子曰:「天地之閒其猶□鑰,虛而不屈,動而愈出。」
注[三]陽嘉元年冬,恭陵百丈廡災。永建元年秋,茂陵園寑災。
注[四]永建六年修太學也。
注[五]帝王紀曰:「盤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自祖辛以來奢淫不絕,乃度河將徙都亳之殷地。人咨嗟相怨,不欲徙,盤庚乃作書三篇以告喻之。」今尚書盤庚三篇是也。亳在偃師。
注[六]論語孔子曰:「禹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
注[七]長府,魯之府名也。仍,因也。貫,事也。言因舊事則可,何必更作。
見論語。
土者地只,陰性澄靜,宜以施化之時,敬而勿擾,竊見正月以來,陰闇連日。
易內傳曰:「久陰不雨,亂氣也,蒙之比也。蒙者,君臣上下相冒亂也。」[一]
又曰:「欲德不用,厥異常陰。」夫賢者化之本,雲者雨之具也。得賢而不用,猶久陰而不雨也。又頃前數日,寒過其節,冰既解釋,還復凝合。夫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二]此言日月相推,寒暑相避,以成物也。今立春之後,火卦用事,當溫而寒,違反時節,由功賞不至,而刑罰必加也。宜須立秋,順氣行罰。
注[一]易稽覽圖曰:「日食之比,陰*(得)**[覆]*陽*[也]*。蒙之比也,陰冒陽也。」鄭玄注云:「蒙,氣也。比非一也。邪臣謀覆冒其君,先霧從夜昏起,或從夜半或平旦。君不覺悟,日中不解,遂成蒙;君復不覺悟,下為霧也。」比音庇。
注[二]易系詞之文也。
臣伏案飛候,參察觿政,[一]以為立夏之後,當有震裂湧水之害。又比熒惑失度,盈縮往來,涉歷輿鬼,環繞軒轅。[二]火精南方,夏之政也。政有失禮,不從夏令,則熒惑失行。[三]正月三日至乎九日,三公卦*[也]*。[四]三公上應台階,下同元首。[五]政失其道,則寒陰反節。「節彼南山」,詠自周詩;[六]
「股肱良哉」,著於虞典。而今之在位,競托高虛,納累鐘之奉,忘天下之憂,[七]棲□偃仰,寑疾自逸,被策文,得賜錢,即復起矣。何疾之易而愈之速?
以此消伏災眚,興致昇平,其可得乎?今選舉牧守,委任三府。[八]長吏不良,既咎州郡,州郡有失,豈得不歸責舉者?而陛下崇之彌優,自下慢事愈甚,所謂大網疏,小網數。[九]三公非臣之仇,臣非狂夫之作,所以發憤忘食,懇懇不已者,誠念朝廷欲致興平,非不能面譽也。
注[一]京房作易飛候。
注[二]天官書曰,輿鬼,南方之宿。軒轅黃龍體,女主後宮之象也。
注[三]熒惑,南方,主夏,為禮為視。禮虧視失,不行夏令,則熒惑逆行也。
見天文志。
注[四]凡卦法,一為元士,二為大夫,三為三公,四為諸侯,五為王位,六為宗廟。前書曰:「梁人焦延壽,字贛,長於災變,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音義云:「分卦直日之法,爻主一日,即三日九日,並為三公之*(日)**[卦]*也。」
注[五]春秋元命包曰:「魁下六星,兩兩而比,曰三台。」前書音義曰:「泰階,三台也。」又黃帝泰階六符經曰:「泰階者,天之三階也。上階為天子,中階為諸侯、公卿、大夫,下階為士、庶人。三階平則陰陽和,風雨時。」尚書曰:「君為元首,臣作股肱。」言三公上象天之台階,下與人君同體也。
注[六]詩小雅曰:「節彼南山,維石巖巖,赫赫師尹,人具爾瞻。」注云:「節,高峻貌也。喻三公之位,人所高嚴也。赫赫,顯盛也。師尹,三公也。言三公之位,天下之人共瞻視之。」
注[七]六斛四斗曰鐘,左傳曰四*(斗)**[升]*為豆,四豆為區,四區為釜,*(四)**[十]*釜為鐘也。
注[八]三公也。
注[九]謂緩於三公,切於州郡也。
臣生長草野,不曉禁忌,披露肝膽,書不擇言。伏鑕鼎鑊,死不敢恨。謹詣闕奉章,伏待重誅。
書奏,帝復使對尚書。[一]顗對曰:
注[一]使就尚書更對也。
臣聞明王聖主好聞其過,忠臣孝子言無隱情。臣備生人倫視聽之類,而稟性愚愨,不識忌諱,故出死忘命,懇懇重言。[一]誠欲陛下修乾坤之德,開日月之明,披圖籍,案經典,覽帝王之務,識先後之政。如有闕遺,退而自改。本文武之業,擬堯舜之道,攘災延慶,號令天下。此誠臣顗區區之願,夙夜夢寤,盡心所計。謹條序前章,暢其旨趣,[二]條便宜七事,具如狀對:
注[一]重,再也。
注[二]謂前詣闕所上章也。
一事:陵園至重,聖神攸馮,而災火炎赫,迫近寑殿,魂而有靈,猶將驚動。
尋宮殿官府,近始永平,歲時未積,便更修造。又西苑之設,禽畜是處,離房別觀,本不常居,而皆務精土木,營建無已,消功單賄,巨億為計。易內傳曰:
「人君奢侈,多飾宮室,其時旱,其災火。」是故魯僖遭旱,修政自□,下鐘鼓之縣,休繕治之官,[一]雖則不寧,而時雨自降。[二]由此言之,天之應人,敏於景響。[三]今月十七日戊午,征日也,[四]日加申,[五]風從寅來,丑時而止。丑、寅、申皆征也,不有火災,必當為旱。[六]願陛下校計繕修之費,永念百姓之勞,罷將作之官,減雕文之飾,損庖廚之饌,退宴私之樂。易中孚傳曰:「陽感天,不旋日。」[七]如是,則景雲降集,眚沴息矣。[八]
注[一]春秋考異郵曰:「僖公三年春夏不雨,於是僖公憂閔,玄服避捨,釋更徭之逋,罷軍寇之誅,去苛刻峻文慘毒之教,所蠲浮令四十五事。曰:『方今天旱,野無生稼,寡人當死,百姓何*(謗)**[罪]*?不敢煩人請命,願撫萬人害,以身塞無狀。』禱已,捨齊南郊,雨大澍也。」
注[二]左傳僖公「六月雨」。
注[三]敏,疾也。
注[四]陽嘉二年正月。
注[五]日在申時也。
注[六]南方為征,故為火及旱也。
注[七]易中孚傳曰:「陽感天,不旋日,諸侯不旋時,大夫不過開。」鄭玄注云:
「陽者天子,為善一日,天立應以善;為惡一日,天立應以惡。諸侯為善一時,天立應以善;為惡一時,天立應以惡。大夫為善一歲,天亦立應以善;為惡一歲,天亦立應以惡。」一說云「不旋日,立應之;不過時,三辰閒;不過開,從今旦至明日旦」也。陽即指天子也。
注[八]景雲,五色雲也,一曰慶雲。孝經援神契曰:「德至山陵則景雲出。」顗以陵園火災,故引之也。眚沴謂災氣。
二事:去年已來,兌卦用事,類多不□。易傳曰:「有貌無實,佞人也;有實無貌,道人也。」寒溫為實,清濁為貌。[一]今三公皆令色足恭,外厲內荏,以虛事上,無佐國之實,故清濁效而寒溫不效也,是以陰寒侵犯消息。[二]占曰:
「日乘則有妖風,日蒙則有地裂。」如是三年,則致日食,陰侵其陽,漸積所致。立春前後溫氣應節者,詔令寬也。其後復寒者,無寬之實也。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率土之人,豈無貞賢,未聞朝廷有所賞拔,非所以求善贊務,弘濟元元。宜採納良臣,以助聖化。
注[一]易稽覽圖曰:「有實無貌,屈道人也;有貌無實,佞人也。」鄭玄注曰:
「有寒溫,無貌濁清靜,此賢者屈道,仕於不肖君也。有貌濁清靜,無寒溫,此佞人以便巧仕於世也。」
注[二]易稽覽圖曰:「侵消息者,或陰專政,或陰侵陽。」鄭玄註:「溫卦以溫侵,寒卦以寒侵。陽者君也,陰者臣也,專君政事亦陰侵陽也。」
三事:臣聞天道不遠,三五復反。[一]今年少陽之歲,法當乘起,恐後年已往,將遂驚動,涉歷天門,災成戊己。[二]今春當旱,夏必有水,臣以六日七分候之可知。夫災眚之來,緣類而應。行有玷缺,則氣逆於天,精感變出,以戒人君。王者之義,時有不登,則損滋徹膳。數年以來,谷收稍減,家貧戶饉,歲不如昔。百姓不足,君誰與足?水旱之災,雖尚未至,然君子遠覽,防微慮萌。
老子曰:「人之饑也,以其上食稅之多也。」故孝文皇帝綈袍革舄,木器無文,[三]約身薄賦,時致昇平。今陛下聖德中興,宜遵前典,惟節惟約,天下幸甚。
易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是故高宗以享福,[四]宋景以延年。[五]
注[一]春秋合誠圖曰:「至道不遠,三五而反。」宋均注云:「三,三正也。五,五行也。三正五行,王者改代之際會也。能於此際自新如初,則通無窮也。」
注[二]戌亥之閒為天門也。
注[三]前書曰:「孝文帝身衣弋綈,足履革舄,兵木無刃,衣縕無文。」
注[四]高宗,殷王武丁也。尚書大傳曰:「武丁祭成湯,有雉飛昇鼎耳而呴,祖己曰:『雉者野鳥,升於鼎者,欲為用也,無則遠方將有來朝者。』故武丁內反諸己,以思先王之道。三年,編發重譯來朝者六國。孔子曰:『吾於高宗肜日見德之有報之疾也。』」帝王紀曰「高宗饗國五十有九年,年百歲」也。
注[五]呂氏春秋曰「宋景公時,熒惑在心,召子韋問焉。子韋曰:『禍當君。雖然,可移宰相。』公曰:『宰相,寡人所與理國家也。』曰:『可移於人。』公曰:『人死,寡人將誰為君?』曰:『可移於歲。』公曰:『歲饑人餓,誰以我為君乎?』子韋曰:『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賞君,熒惑必退三捨。一捨行七星,星當一年,君延二十一年矣。』熒惑果退三捨」也。
四事:臣竊見皇子未立,儲宮無主,仰觀天文,太子不明。[一]熒惑以去年春分後十六日在婁五度,[二]推步三統,熒惑今當在翼九度,[三]今反在柳三度,[四]則不及五十餘度。[五]去年八月二十四日戊辰,熒惑歷輿鬼東入軒轅,出後星北,東去四度,北旋復還。軒轅者,後宮也。熒惑者,至陽之精也,天之使也,[六]而出入軒轅,繞還往來。易曰:「天垂象,見吉凶。」其意昭然可見矣。禮,天子一娶九女,嫡媵畢具。今宮人侍御,動以千計,或生而幽隔,人道不通,鬱積之氣,上感皇天,故遣熒惑入軒轅,理人倫,垂象見異,以悟主上。昔武王下車,出傾宮之女,表商容之閭,[七]以理人倫,以表賢德,故天授以聖子,成王是也。今陛下多積宮人,以違天意,故皇胤多夭,嗣體莫寄。詩云:「敬天之怒,不敢戲豫。」[八]方今之福,莫若廣嗣,廣嗣之術,可不深思?宜簡出宮女,恣其姻嫁,則天自降福,子孫千億。
惟陛下丁寧再三,留神於此。左右貴幸,亦宜惟臣之言,以悟陛下。蓋善言古者合於今,善言天者合於人。[九]願訪問百僚,有違臣言者,臣當受苟言之罪。
[一0]
注[一]洪範五行傳曰:「心之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也,後星庶子也。」
注[二]婁,西方宿也。
注[三]翼,南方宿也。
注[四]柳,東方宿也。
注[五]言熒惑行□也。
注[六]熒惑南方火,盛陽之精也。天文要集曰:「天有五帝,五星為之使。」
注[七]尚書大傳曰:「武王入殷,表商容之閭,歸傾宮之女。」
注[八]詩大雅板篇之文也。注云:「戲豫,逸豫也。」
注[九]前書武帝詔曰:「善言天者必有征於人,善言古者必有驗於今。」
注[一0]論語孔子曰:「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五事:臣竊見去年閏*(十)*月十七日己丑夜,有白氣從西方天苑趨左足,入玉井,數日乃滅。[一]春秋曰:「有星孛於大辰。大辰者何?大火也。[二]大火為大辰,伐又為大辰,[三]北極亦為大辰。」[四]所以孛一宿而連三宿者,言北辰王者之宮也。凡中宮無節,政教亂逆,威武衰微,則此三星以應之也。罰者白虎,其宿主兵,其國趙、魏,[五]變見西方,亦應三輔。凡金氣為變,發在秋節。[六]臣恐立秋以後,趙、魏、關西將有羌寇畔戾之患。宜豫宣告諸郡,使敬授人時,輕徭役,薄賦斂,勿妄繕起,堅倉獄,備守□,回選賢能,以鎮撫之。[七]金精之變,責歸上司。[八]宜以五月丙午,遣太尉服干戚,建井旟,[九]書玉板之策,引白氣之異,[一0]於西郊責躬求愆,謝咎皇天,消滅妖氣。
蓋以火勝金,轉禍為福也。[一一]
注[一]續漢志曰:「時客星氣白,廣二尺,長五丈,起天苑西南。」天官書曰:
「西有句曲九星,三處羅:一曰天旗,二曰天苑,三曰九游。」參星下四小星為玉井,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
注[二]春秋昭十七年:「有星孛於大辰。」爾雅曰:「大辰,房、心、尾也。」
孫炎曰:「龍星明者可以為時候,故曰大辰。」
注[三]廣雅曰「罰謂之大辰」也。
注[四]爾雅曰:「北極謂之北辰。」李巡曰;「北極,天心也,居北方,正四時,謂之北辰也。」
注[五]天官書曰:「參為白虎,下有三星曰罰,為斬刈之事。」故主兵。昴、畢之閒,趙、魏之分也。
注[六]西方白氣入玉井,是金氣之變也。
注[七]回,易也。
注[八]上司謂司馬也,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韓詩外傳曰:「司馬主天。陰陽不調,星辰失度,責之司馬。」故雲責歸上司也。
注[九]干,楯也。戚,斧也。西方主兵,故太尉執持楯斧,所以厭金氣也。井,南方火宿也。鳥隼曰旟也。以火勝金,故畫井星之文於旟而建之也。
注[一0]書祝辭於玉板也。
注[一一]以五月丙午日,火勝金也。
六事:臣竊見今月十四日乙卯巳時,白虹貫日。凡日傍氣色白而純者名為虹。
貫日中者,侵太陽也;見於春者,政變常也。方今中官外司,各各考事,[一]
其所考者,或非急務。又恭陵火災,主名未立,[二]多所收捕,備經考毒。尋火為天戒,以悟人君,可順而不可違,可敬而不可慢。陛下宜恭己內省,以備後災。凡諸考案,並須立秋。又易傳曰:「公能其事,序賢進士,後必有喜。」
反之,則白虹貫日。以甲乙見者,則譴在中台。[三]自司徒居位,陰陽多謬,[四]
久無虛己進賢之策,天下興議,異人同咨。[五]且立春以來,金氣再見,[六]
金能勝木,必有兵氣,宜黜司徒以應天意。陛下不早攘之,將負臣言,遺患百姓。
注[一]考,劾也。
注[二]立猶定也。時考問延火者姓名未定也。
注[三]譴,責也。韓詩外傳曰:「三公者何?司空、司徒、司馬也。司馬主天,司空主地,司徒主人。故陰陽不調,星辰失度,責之司馬;山陵崩絕,川谷不流,責之司空;五穀不殖,草木不茂,責之司徒。」甲乙東方主春,生殖五穀之時也。而白虹以甲乙日見,明責在司徒也。
注[四]時劉崎為司徒,至陽嘉三年策免。
注[五]咨,嗟歎也。
注[六]謂元年閏十二月己丑夜,有白氣入玉井,二年正月乙卯,白虹貫日,此金氣再見。
七事:臣伏惟漢興以來三百三十九歲。於詩三基,高祖起亥仲二年,今在戌仲十年。[一]詩泛歷樞曰:「卯酉為革政,午亥為革命,神在天門,出入候聽。」
[二]言神在戌亥,司候帝王興衰得失,厥善則昌,厥惡則亡。於易雄雌秘歷,今值困乏。凡九二困者,觿小人欲共困害君子也。經曰:「困而不失其所,其唯君子乎!」[三]唯獨賢聖之君,遭困遇險,能致命遂志,不去其道。[四]陛下乃者潛龍養德,幽隱屈□,[五]即位之元,紫宮驚動,歷運之會,時氣已應。
然猶恐妖祥未盡,君子思患而豫防之。臣以為戌仲已竟,來年入季,文帝改法,除肉刑之罪,[六]至今適三百載。[七]宜因斯際,大蠲法令,官名稱號,輿服器械,事有所更,變大為小,去奢就儉,機衡之政,除煩為簡。改元更始,招求幽隱,舉方正,征有道,博采異謀,開不諱之路。
注[一]「基」當作「開」,謂以三開之法推之也。詩泛歷樞曰:「凡推其數皆從亥之仲起,此天地所定位,陰陽氣週而復始,萬物死而復甦,大統之始,故王命一節為之十歲也。」
注[二]宋均注云:「神,陽氣,君象也。天門,戌亥之閒,干所據者。」
注[三]易困卦之辭也。
注[四]易困卦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困卦坎下兌上。坎為水,兌為澤,水在澤下,是謂竭涸之象,故以喻困。致命遂志,謂君子委命固窮,不離於道也。
注[五]謂順帝為太子時,廢為濟陰王。
注[六]漢法肉刑三,謂黥也,劓也,左右趾也。文帝除之,當黥者髡鉗城旦舂,當劓者笞三百,當左右*(指)**[趾]*者笞五百也。
注[七]自文帝十三年除肉刑,至順帝陽嘉二年,合三百年也。
臣陳引際會,恐犯忌諱,書不盡言,未敢究暢。
台詰顗曰:「對云『白虹貫日,政變常也』。朝廷率由舊章,何所變易而言變常?
又言『當大蠲法令,革易官號』。或雲變常以致災,或改舊以除異,何也?又陽嘉初建,復欲改元,據何經典?其以實對。」顗對曰:
方春東作,布德之元,陽氣開發,養導萬物。王者因天視聽,奉順時氣,宜務崇溫柔,遵其行令。[一]而今立春之後,考事不息,秋冬之政,行乎春夏,故白虹春見,掩蔽日曜。凡邪氣乘陽,則虹蜺在日,斯皆臣下執事刻急所致,殆非朝廷優寬之本。此其變常之咎也。又今選舉皆歸三司,非有周召之才,而當則哲之重,[二]每有選用,輒參之掾屬,[三]公府門巷,賓客填集,送去迎來,財貨無已。其當遷者,競相薦謁,各遣子弟,充塞道路,開長奸門,興致浮偽,非所謂率由舊章也。尚書職在機衡,宮禁嚴密,[四]私曲之意,羌不得通,偏黨之恩,或無所用。選舉之任,不如還在機密。[五]臣誠愚戇,不知折中,斯固遠近之論,當今之宜。又孔子曰:「漢三百載,*(計)**[斗]*歷改憲。」[六]
三百四歲為一德,五德千五百二十歲,五行更用。[七]王者隨天,譬猶自春徂夏,改青服絳者也。[八]自文帝省刑,適三百年,而輕微之禁,漸已殷積。王者之法,譬猶江河,當使易避而難犯也。故易曰:「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去奢即儉,以先天下,改易名號,隨事稱謂。易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同歸殊塗,一致百慮。」是知變常而善,可以除災,變常而惡,必致於異。今年仲竟,來年入季,仲終季始,歷運變改,故可改元,所以順天道也。
注[一]禮記月令,孟春,天子命相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人。仲春,安萌牙,養幼少,存諸孤,省囹圄,去桎梏,止獄訟。是遵其行令也。
注[二]尚書曰:「知人則哲。」
注[三]參,豫也。
注[四]北斗魁星第三為機,第五為衡,於天文為喉舌。李固對策曰:「陛下之有尚書,猶天有北斗,主為喉舌,斟酌元氣,運平四時,出納王命也。」
注[五]欲使尚書專掌選也。
注[六]春秋保干圖曰:「陽起於一,天帝為北辰,氣成於三,以立五神,三五展轉,機以動運。」故三百歲斗歷改憲也。
注[七]易干鑿度孔子曰:「立德之數,先立木、金、水、火、土德,各三百四歲。」
五德備凡千五百二十歲,太終復初,故曰五行更用。更猶變改也。
注[八]禮記月令,孟春天子衣青衣,服倉玉,孟夏則衣朱衣,服赤玉也。
臣顗愚蔽,不足以荅聖問。
顗又上書薦黃瓊、李固,並陳消災之術曰:
臣前對七事,要政急務,宜於今者,所當施用。誠知愚淺,不合聖聽,人賤言廢,當受誅罰,[一]征營惶怖,靡知厝身。
注[一]論語孔子曰:「不以人廢言。」
臣聞刳舟剡楫,將欲濟江海也;[一]聘賢選佐,將以安天下也。昔唐堯在上,腢龍為用,[二]文武創德,周召作輔,是以能建天地之功,增日月之耀者也。
詩云:「赫赫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之。」[三]宣王是賴,以致雍熙。陛下踐祚以來,勤心庶政,而三九之位,未見其人,[四]是以災害屢臻,四國未寧。
[五]臣考之國典,驗之聞見,莫不以得賢為功,失士為敗。且賢者出處,翔而後集,[六]爵以德進,則其情不苟,然後使君子恥貧賤而樂富貴矣。若有德不報,有言不□,來無所樂,進無所趨,[七]則皆懷歸藪澤,修其故志矣。夫求賢者,上以承天,下以為人。不用之,則逆天統,違人望。逆天統則災眚降,違人望則化不行。災眚降則下呼嗟,化不行則君道虧。四始之缺,五際之□,其咎由此。[八]豈可不剛健篤實,矜矜慄慄,以守天功盛德大業乎?[九]
注[一]易曰:「黃帝刳木為舟,剡木為楫。」
注[二]腢龍喻賢臣也。鄭玄注易干卦云:「爻皆體干,腢龍之象。」舜既受禪,禹與稷、契、咎繇之屬並在朝。
注[三]詩大雅也。將,行也。若,順也。順否猶臧否,謂善惡也。言國有善惡,仲山甫能明之。
注[四]三公九卿也。
注[五]四方之國。
注[六]論語:「色斯舉矣,翔而後集。」
注[七]無爵賞也。
注[八]四始謂關雎為國風之始,鹿鳴為小雅之始,文王為大雅之始,清廟為頌之始。缺猶廢也。翼奉傳曰:「易有陰陽五際。」孟康曰:「韓詩外傳云『五際,卯、酉、午、戌、亥也,陰陽終始際會之歲,於此則有變改之政。』」注[九]易系詞曰:「日新之謂盛德,富有之謂大業。」
臣伏見光祿大夫江夏黃瓊,耽道樂術,清亮自然,被褐懷寶,含味經籍,[一]
又果於從政,明達變復。[二]朝廷前加優寵,賓於上位。瓊入朝日淺,謀謨未就,因以喪病,致命遂志。老子曰:「大音希聲,大器晚成。」[三]善人為國,三年乃立。[四]天下莫不嘉朝廷有此良人,而復怪其不時還任。陛下宜加隆崇之恩,極養賢之禮,征反京師,以慰天下。又處士漢中李固,年四十,通游夏之蓺,履顏閔之仁。絜白之節,情同皦日,忠貞之操,好是正直,卓冠古人,當世莫及。元精所生,王之佐臣,[五]天之生固,必為聖漢,宜蒙特徵,以示四方。夫有出倫之才,不應限以官次。昔顏子十八,天下歸仁;[六]子奇囁齒,化阿有聲。[七]若還瓊征固,任以時政,伊尹、傅說,不足為比,則可垂景光,致休祥矣。臣顗明不知人,伏聽觿言,百姓所歸,臧否共歎。願泛問百僚,核其名行,有一不合,則臣為欺國。惟留聖神,不以人廢言。
注[一]家語子路問於孔子曰:「有人於此,被褐而懷玉,何如?」子曰:「國無道,隱可也;國有道,則袞冕而執玉也。」
注[二]言明於變異消復之術也。
注[三]聲震宇內謂之大音,其動有時,故希聲也。無所不容謂之大器,其功既博,故晚成也。
注[四]論語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乃成功。」又曰:「善人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
注[五]元為天精,謂之精氣。春秋演孔圖曰「正氣為帝,閒氣為臣,宮商為*(佐)**[姓]*,秀氣為人」也。
注[六]論語曰:「顏淵問仁。孔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注[七]子奇,齊人,年十八為阿邑宰,出倉廩以振貧乏,邑內大化。見說苑。
謹復條便宜四事,附奏於左:
一事:孔子作春秋,書「正月」者,敬歲之始也。[一]王者則天之象,因時之序,宜開發德號,爵賢命士,流寬大之澤,垂仁厚之德,[二]順助元氣,含養庶類。如此,則天文昭爛,星辰顯列,五緯循軌,四時和睦。[三]不則太陽不光,天地溷濁,時氣錯逆,霾霧蔽日。[四]自立春以來,累經旬朔,未見仁德有所施布,但聞罪罰考掠之聲。夫天之應人,疾於景響,而自從入歲,常有蒙氣,月不舒光,日不宣曜。日者太陽,以像人君。政變於下,日應於天。清濁之占,隨政抑揚。天之見異,事無虛作。豈獨陛下倦於萬機,帷幄之政有所闕歟?[五]何天戒之數見也!臣願陛下發揚干剛,援引賢能,勤求機衡之寄,以獲斷金之利。[六]臣之所陳,輒以太陽為先者,明其不可久闇,急當改正。其異雖微,其事甚重。臣言雖約,其旨甚廣。惟陛下乃眷臣章,深留明思。
注[一]公羊傳曰:「元年春正月。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歲之始也。」
注[二]禮記,正月迎春於東郊,還,乃賞公卿諸侯大夫於朝。命相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人,慶賞遂行,無有不當。
注[三]五緯,五星。
注[四]爾雅曰:「風而雨土為霾。」
注[五]帷幄謂謨謀之臣也。
注[六]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二事:孔子曰:「賴之始發大壯始,君弱臣強從解起。」今月九日至十四日,大壯用事,消息之卦也。於此六日之中,賴當發聲,發聲則歲氣和,王道興也。[一]
易曰:「賴出地奮,豫,[二]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三]賴者,所以開發萌牙,辟陰除害。萬物須賴而解,資雨而潤。[四]故經曰:「賴以動之,雨以潤之。」[五]王者崇寬大,順春令,則賴應節,不則發動於冬,當震反潛。
故易傳曰:「當賴不賴,太陽弱也。」今蒙氣不除,日月變色,則其效也。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六]隨時進退,應政得失。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七]琁璣動作,與天相應。賴者號令,其德生養。號令殆廢,當生而殺,則賴反作,其時無歲。[八]陛下若欲除災昭祉,順天致和,宜察臣下尤酷害者,亟加斥黜,以安黎元,則太皓悅和,賴聲乃發。[九]
注[一]周書時訓曰「春分之日玄鳥至,又五日賴乃發聲。賴不發聲,諸侯失人」也。
注[二]豫卦,坤下震上。坤為地,震為賴,賴在地上,故曰賴出地*[奮]*,豫。
奮,動也。豫,喜也。
注[三]殷,盛也。薦,進也。上帝,天帝也。賴動於地,萬物喜豫,作樂之象。
注[四]易解卦曰「天地解而賴雨作,賴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也。
注[五]易說卦文。
注[六]老子之文也。
注[七]易干卦文言之詞也。大人,天子也。
注[八]賴以冬嗚,則歲饑也。
注[九]太皓,天也。
三事:去年十月二十日癸亥,太白與歲星合於房、心。太白在北,歲星在南,相離數寸,光芒交接。房、心者,天帝明堂布政之宮。[一]孝經鉤命決曰:「歲星守心年谷豐。」[二]尚書洪範記曰:「月行中道,移節應期,德厚受福,重華留之。」[三]重華者,謂歲星在心也。今太白從之,交合明堂,金木相賊,而反同合,[四]此以陰陵陽,臣下專權之異也。房、心東方,其國主宋。[五]石氏經曰:[六]「歲星出左有年,出右無年。」今金木俱東,歲星在南,是為出右,恐年谷不成,宋人饑也。陛下宜審詳明堂布政之務,然後妖異可消,五緯順序矣。[七]
注[一]春秋元命包曰:「房四星,心三星。」
注[二]歲星守心為重華,故年豐也。
注[三]天官書曰「歲星一曰攝提,一曰重華」也。
注[四]太白,金也。歲星,木也。金*(刻)**[克]*木,故相賊也。
注[五]卯為房、心,宋之分也。
注[六]石氏,魏人石中夫也,見蓺文志。
注[七]五緯,五星也。
四事:易傳曰:「陽無德則旱,陰僭陽亦旱。」陽無德者,人君恩澤不施於人也。
陰僭陽者,祿去公室,臣下專權也。自冬涉春,訖無嘉澤,數有西風,反逆時節。[一]朝廷勞心,廣為禱祈,薦祭山川,暴龍移市。[二]臣聞皇天感物,不為偽動,災變應人,要在責己。若令雨可請降,水可攘止,則歲無隔並,太平可待。然而災害不息者,患不在此也。[三]立春以來,未見朝廷賞錄有功,表顯有德,存問孤寡,賑恤貧弱,而但見洛陽都官奔車東西,收系纖介,牢獄充盈。臣聞恭陵火處,比有光曜,[四]明此天災,非人之咎。丁丑大風,掩蔽天地。風者號令,天之威怒,皆所以感悟人君忠厚之戒。又連月無雨,將害宿麥。
若一谷不登,則饑者十三四矣。陛下誠宜廣被恩澤,貸贍元元。昔堯遭九年之水,人有十載之蓄者,簡稅防災,為其方也。[五]願陛下早宣德澤,以應天功。
若臣言不用,朝政不改者,立夏之後乃有澍雨,於今之際未可望也。若政變於朝而天不雨,則臣為誣上,愚不知量,分當鼎鑊。
注[一]春當東風也。
注[二]董仲舒春秋繁露曰:「春旱,以甲乙日為倉龍一,長八尺,居中央;為小龍七,各長四尺,於東方。皆東向,其閒相去八尺。小童八人,皆齋三日,服青衣而舞之。夏,以丙丁日為赤龍,服赤衣。季夏,以戊己日為黃龍,服黃衣。
秋,以庚辛日為白龍,服白衣。冬,以壬癸日為黑龍,服黑衣。牲各依其方色,皆燔雄雞,燒豭豬尾,於裡北門及市中以祈焉。」禮記,歲旱,魯穆公問於縣子,縣子曰:「為之徙市,不亦可乎?」見□弓篇。
注[三]不在祈禱。
注[四]比,頻也。時恭陵百丈廡災,仍有光耀不絕。
注[五]簡,少也。方,法也。
書奏,特詔拜郎中,辭病不就,即去歸家。至四月京師地震,遂陷。[一]其夏大旱。秋,鮮卑入馬邑城,破代郡兵。明年,西羌寇隴右。[二]皆略如顗言。
後復公車征,不行。
注[一]陽嘉二年四月己亥地震,六月丁丑洛陽地陷,是月旱也。
注[二]陽嘉三年七月,種羌寇隴西。
同縣孫禮者,積惡凶暴,好遊俠,與其同裡人常慕顗名德,欲與親善。顗不顧,以此結怨,遂為禮所殺。
襄楷字公矩,平原隰陰人也。[一]好學博古,善天文陰陽之術。
注[一]風俗通曰:「襄姓,楚大夫襄老之後,」隰陰,縣,在隰水之南,故城在今齊州臨邑縣西也。
桓帝時,宦官專朝,政刑暴濫,又比失皇子,災異尤數。延熹九年,楷自家詣闕上疏曰:
臣聞皇天不言,以文象設教。堯舜雖聖,必歷象日月星辰,察五緯所在,故能享百年之壽,為萬世之法。[一]臣竊見去歲五月,熒惑入太微,犯帝坐,出端門,不軌常道。[二]其閏月庚辰,太白入房,犯心小星,震動中耀。中耀,天王也;傍小星者,天王子也。夫太微天廷,五帝之坐,而金火罰星揚光其中,[三]
於占,天子凶;又俱入房、心,法無繼嗣。今年歲星久守太微,逆行西至掖門,還切執法。[四]歲為木精,好生惡殺,而淹留不去者,咎在仁德不修,誅罰太酷。前七年十二月,熒惑與歲星俱入軒轅,逆行四十餘日,而鄧皇后誅。其冬大寒,殺鳥獸,害魚□,城傍竹柏之葉有傷枯者。[五]臣聞於師曰:「柏傷竹枯,不出三年,天子當之。」今洛陽城中人夜無故叫呼,雲有火光,人聲正諠,[六]
於占亦與竹柏枯同。自春夏以來,連有霜雹及大雨賴,而臣作威作福,刑罰急刻之所感也。
注[一]堯年一百一十七歲,舜年一百一十二歲。言百年,舉全數。
注[二]天官書曰:「太微南四星,中為端門。」軌猶依也。
注[三]太白金也,熒惑火也。天文志曰:「逆夏令,傷火氣,罰見熒惑。逆秋令,傷金氣,罰見太白。」故金火並為罰星也。
注[四]天官書曰:「端門左右星為掖門。太微南四星為執法。」切謂迫近也。
注[五]續漢志曰:「延熹九年,雒陽城傍竹柏葉有傷者。」
注[六]續漢志曰:「桓帝延熹九年三月,京師有火光轉行,人相驚噪。」
太原太守劉□、南陽太守成□,志除奸邪,其所誅翦,皆合人望,[一]而陛下受閹豎之譖,乃遠加考逮。三公上書乞哀□等,不見采察,[二]而嚴被譴讓。
憂國之臣,將遂杜口矣。
注[一]謝承書曰:「劉□字文理,平原人。遷太原太守。郡有豪強,中官親戚,為百姓所患。□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帥殺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誅。桓帝征詣廷尉,以□宗室,不忍致之於刑,使自殺。」「成□字幼平,弘農人。遷南陽太守。時桓帝美人外親張子禁怙恃榮貴,不畏法網,□與功曹岑晊捕子禁付宛獄,笞殺之。桓帝征□詣廷尉,下獄死。」□音質。□音晉。
注[二]時太尉陳蕃、司徒劉矩、司空劉茂共上書訟□等,帝不納。
臣聞殺無罪,誅賢者,禍及三世。[一]自陛下即位以來,頻行誅伐,梁、寇、孫、鄧,並見族滅,[二]其從坐者,又非其數。李雲上書,明主所不當諱,杜觿乞死,諒以感悟聖朝,[三]曾無赦宥,而並被殘戮,天下之人,咸知其冤。
漢興以來,未有拒諫誅賢,用刑太深如今者也。
注[一]黃石公三略曰:「傷賢者殃及三世,蔽賢者身當其害,達賢者福流子孫,疾賢者名不全。」
注[二]梁冀、寇榮、孫壽、鄧萬世等也。
注[三]時弘農五官掾杜觿傷雲以忠諫獲罪,遂上書雲,願與李雲同日死也。
永平舊典,諸當重論皆須冬獄,先請後刑,所以重人命也。頃數十歲以來,州郡翫習,又欲避請讞之煩,[一]輒托疾病,多死牢獄。長吏殺生自己,死者多非其罪,魂神冤結,無所歸訴,淫厲疾疫,自此而起。[二]昔文王一妻,誕致十子,[三]今宮女數千,未聞慶育。宜修德省刑,以廣螽斯之祚。[四]
注[一]廣雅曰:「讞,疑也。」謂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
注[二]淫,過也。左傳曰:「陰淫寒疾,陽淫熱疾。」
注[三]史記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長子伯邑考,次武王發,次管叔鮮,次周公旦,次蔡叔度,次曹叔振鐸,次成叔武,次霍叔處,次康叔封,冉季載,同母兄弟十人也。
注[四]詩國風序曰:「螽斯,后妃子孫觿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則子孫觿多也。」
注云:「螽斯,蚣蝑也。凡有情慾者無不妒忌,唯蚣蝑不爾,各得受氣而生子,故以喻焉。」祚,福也。
又七年六月十三日,河內野王山上有龍死,長可數十丈。[一]扶風有星隕為石,聲聞三郡。夫龍形狀不一,小大無常,故周易況之大人,帝王以為符瑞。[二]
或聞河內龍死,諱以為蛇。夫龍能變化,蛇亦有神,皆不當死。昔秦之將衰,華山神操璧以授鄭客,曰「今年祖龍死」,[三]始皇逃之,死於沙丘。[四]王莽天鳳二年,訛言黃山宮有死龍之異,[五]後漢誅莽,光武復興。虛言猶然,況於實邪?夫星辰麗天,猶萬國之附王者也。下將畔上,故星亦畔天。石者安類,墜者失埶。春秋五石隕宋,其後襄公為楚所執。[六]秦之亡也,石隕東郡。[七]今隕扶風,與先帝園陵相近,[八]不有大喪,必有畔逆。
注[一]延熹七年也。袁山松書曰「長可百餘尺」。
注[二]大人,天子也。干卦九五曰:「飛龍在天,大人造也。」九五處天子之位,故以飛龍喻焉。尚書中候曰:「舜沉璧於清河,黃龍負圖出水。」
注[三]祖龍謂秦始皇也。樂資春秋後傳曰:「使者鄭客入函谷,至平舒,見素車白馬,曰:『吾華山君,願以一牘致滈池君。子之咸陽,過滈池見一大梓樹,有文石取以扣樹,當有應者,以書與之。』鄭客如其言,見宮闕如王者居,謁者出受書,入有頃,云『今年祖龍死』。」
注[四]史記曰:「始皇崩於沙丘平台。」沙丘在今邢州平鄉縣東北。
注[五]王莽傳曰:「時訛言黃龍墯地,死黃山宮中,百姓奔走往觀者乃有萬數。
莽惡之,捕系詰語所從起,而竟不得。」
注[六]左傳魯僖公十六年「隕石於宋五」,隕星也。至二十年,諸侯會宋公於□,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
注[七]史記:「始皇三十六年,有墜星下東郡,至地為石,人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聞之,盡取石旁捨誅之,因燔其石。」
注[八]桓帝延熹七年隕石於鄠。鄠屬扶風,與高帝諸陵相近也。
案春秋以來及古帝王,未有河清及學門自壞者也。[一]臣以為河者,諸侯位也。
[二]清者屬陽,濁者屬陰。河當濁而反清者,陰欲為陽,諸侯欲為帝也。太學,天子教化之宮,其門無故自壞者,言文德將喪,教化廢也。京房易傳曰:「河水清,天下平。」今天垂異,地吐妖,人厲疫,三者並時而有河清,猶春秋麟不當見而見,孔子書之以為異也。[三]
注[一]延熹五年,太學西門自壞。八年,濟陰、東郡、濟北河水清也。
注[二]孝經援神契曰:「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也。」
注[三]公羊傳曰:「西狩獲麟何以書?記異也。何以異?麟非中國獸也。」
臣前上琅邪宮崇受干吉神書,不合明聽。[一]臣聞布谷鳴於孟夏,蟋蟀吟於始秋,物有微而志信,人有賤而言忠。[二]臣雖至賤,誠願賜清閒,極盡所言。
注[一]干姓,吉名也。神書,即今道家太平經也。其經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為部,每部一十七卷也。
注[二]布谷,一名戴□,一名戴勝。蟋蟀,促織也。春秋考異郵曰:「孟夏戴勝降,立秋促織鳴。」言雖微物不失信也。□音女林反。
書奏不省。
十餘日,復上書曰:
臣伏見太白北入數日,復出東方,其占當有大兵,中國弱,四夷強。臣又推步,熒惑今當出而潛,必有陰謀。皆由獄多冤結,忠臣被戮。德星所以久守執法,亦為此也。[一]陛下宜承天意,理察冤獄,為劉□、成□虧除罪辟,追錄李雲、杜觿等子孫。
注[一]德星,歲星也。
夫天子事天不孝,則日食星□。比年日食於正朔,[一]三光不明,五緯錯戾。
前者宮崇所獻神書,專以奉天地順五行為本,亦有興國廣嗣之術。其文易曉,參同經典,而順帝不行,故國胤不興,[二]孝沖、孝質頻世短祚。
注[一]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朔,日食。九年正月辛卯朔,日食。
注[二]太平經興帝王篇曰:「真人問神人曰:『吾欲使帝王立致太平,豈可聞邪?』神人言:『但順天地之道,不失銖分,則立致太平。元氣有三名,為太陽、太陰、中和。形體有三名,為天、地、人。天有三名,為日、月、星,北極為中也。
地有三名,為山、川與平土。人有三名,為父、母、子。政有三名,為君、臣、人。此三者,常相得腹心,不失銖分,使其同一憂,合成一家,立致太平,延年不疑也。』又問曰:『今何故其生子少也?』天師曰:『善哉子之言也,但施不得其意耳。如令施其人欲生也,開其玉戶,施種於中,比若春種於地也,十十相應和而生。其施不以其時。比若十月種物於地也,十十盡死,固無生者。
真人欲重知其審,今無子之女,雖日百施其中,猶無所生也。不得其所生之處,比若此矣。是故古者聖賢不妄施於不生之地也,名為亡種,竭氣而無所生成。
今太平氣到,或有不生子者,反斷絕天地之統,使國少人。理國之道,多人則國富,少人則國貧。今天上皇之氣已到,天皇氣生物,乃當萬倍其初天地。』」臣又聞之,得主所好,自非正道,神為生虐。故周衰,諸侯以力征相尚,於是夏育、申休、宋萬、彭生、任鄙之徒生於其時。[一]殷紂好色,妲己是出。[二]
葉公好龍,真龍游廷。[三]今黃門常侍,天刑之人,陛下愛待,兼倍常寵,系嗣未兆,豈不為此?天官宦者星不在紫宮而在天市,明當給使主市裡也。[四]
今乃反處常伯之位,實非天意。[五]
注[一]並多力之人也。夏育,衛人,力舉千鈞。宋萬,宋人,殺愍公,遇大夫仇牧於門,批而殺之,齒著門闔。彭生,齊人,拉魯桓公幹而殺之。范雎曰:「以任鄙之力焉而死。」申休未詳何世也。
注[二]妲己,蘇人之美女也,獻於紂,紂納以為妻,常與沉湎於酒。事見列女傳。
注[三]子張見魯哀公也,七日,哀公不禮。子張曰:「君之好士有似葉公子高之好龍也。葉公子高好畫龍,天龍聞之,降之,窺頭於牖。葉公子高見之,棄而反走,五色無主。是葉公子高好夫似龍而非好真龍也。」事見新序。
注[四]山陽公載記曰:「市垣二十二星而帝座居其中,宦者四星,唯供市買之事也。」
注[五]常伯,侍中也。尚書曰:「常伯常任。」
又聞宮中立黃老、浮屠之祠。[一]此道清虛,貴尚無為,好生惡殺,省欲去奢。
今陛下嗜欲不去,殺罰過理,既乖其道,豈獲其祚哉!或言老子入夷狄為浮屠。
[二]浮屠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愛,精之至也。[三]天神遺以好女,浮屠曰:
「此但革囊盛血。」遂不眄之。[四]其守一如此,乃能成道。今陛下淫女艷婦,極天下之麗,甘肥飲美,單天下之味,柰何欲如黃老乎?
注[一]浮屠即佛氿,但聲轉耳,並謂佛也,解見楚王英傳也。
注[二]或聞言當時言也。老子西入夷狄,始為浮屠之化。
注[三]言浮屠之人寄桑下者,不經三宿便即移去,示無愛戀之心也。
注[四]四十二章經:「天神獻玉女於佛,佛曰:『此是革囊盛觿穢耳。』」書上,即召*(詔)**[詣]*尚書問狀。楷曰:「臣聞古者本無宦臣,武帝末,春秋高,數游後宮,始置之耳。[一]後稍見任,至於順帝,遂益繁熾。今陛下爵之,十倍於前,至今無繼嗣者,豈獨好之而使之然乎?」尚書上其對,詔下有司處正,尚書承旨奏曰:「其宦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漢初張澤為大謁者,佐絳侯誅諸呂;[二]孝文使趙談參乘,而子孫昌盛。[三]楷不正辭理,指陳要務,而析言破律,違背經蓺,假借星宿,偽托神靈,[四]造合私意,誣上罔事。請下司隸,正楷罪法,收送洛陽獄。」帝以楷言雖激切,然皆天文恆象之數,故不誅,猶司寇論刑。[五]
注[一]元帝時,任宦者石顯為中書令,前將軍蕭望之等曰:「尚書百官之本,宜以公正處之。武帝游宴後廷,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之法。」
注[二]張澤,閹人也。絳侯周勃誅諸呂,乃迎立代王入宮,顧麾左右執戟皆罷兵。有數人不肯去,宦者令張澤喻告之,乃去。此其佐誅諸呂之功。見前書。
注[三]文帝使宦者趙談參乘,爰盎伏車前曰:「陛下獨柰何與刀鋸餘人載!」於是上笑,推下趙談,談泣而下車。文帝生景帝,其後昌盛也。
注[四]謂上干吉神書也。
注[五]前書曰司寇,二歲刑。
初,順帝時,琅邪宮崇詣闕,上其師干吉於曲陽泉水上所得神書百七十卷,皆縹白素朱介青首朱目,號太平清領書。[一]其言以陰陽五行為家,而多巫覡雜語。[二]有司奏崇所上妖妄不經,乃收臧之。後張角頗有其書焉。
注[一]今潤州有曲陽山,有神溪水;定州有曲陽山,有神溪水;海州有曲陽城,北有羽潭水;壽州有曲陽城,又有北溪水。而干吉、宮崇並琅邪人,蓋東海曲陽是也。縹,青白也。素,縑也。以朱為介道。首,慓也。目,題目也。太平經曰:「吾書中,善者悉使青下而丹目,合乎吾之道,乃丹青之信也。青者,生仁而有心。赤者太陽,天之正色也。」江表傳:「時有道士琅邪干吉,先寓居東方,來吳會,立精舍,燒香讀道書,製作符水以療病,吳會人多事之。孫策嘗於郡城樓上請會賓客,吉乃盛服趨度門下。諸將賓客三分之二下樓拜之,掌客者禁訶不能止。策即令收之。諸事之者,悉使婦女入見策母,請之。母謂策曰:
『干先生亦助軍作福,醫護將士,不可殺之。』策曰:『昔南陽張津為交州刺史,捨前聖典訓,廢漢家法律,常著絳袙頭,鼓琴焚香,讀邪俗道書,雲以助化,卒為蠻夷所殺。此甚無益,諸君但未悟耳。今此子已在鬼錄,勿復費紙筆也。』即催斬之,縣首於市。」
注[二]太平經曰:「天失陰陽則亂其道,地失陰陽則亂其財,人失陰陽則絕其後,君臣失陰陽則其道不理,五行四時失陰陽則為災。今天垂象為人法,故當承順之也。」又曰:「天上有常神聖要語,時下授人以言,用使神吏應氣而往來也。人觿得之謂神□也。□百中百,十中十,其□有可使神為除災疾,用之所向無不愈也。」
及靈帝即位,以楷書為然。太傅陳蕃舉方正,不就。鄉里宗之,每太守至,輒致禮請。中平中,與荀爽、鄭玄俱以博士征,不至,卒於家。
論曰:古人有云:「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一]而張衡亦云:「天文歷數,陰陽占候,今所宜急也。」郎顗、襄楷能仰瞻俯察,參諸人事,禍福吉凶既應,引之教義亦明。此蓋道術所以有補於時,後人所當取鑒者也。然而其敝好巫,故君子不以專心焉。[二]
注[一]前書武帝策茂才之詞也。
注[二]好巫謂好鬼神之事也。范□谷梁序曰「左氏艷而富,其敝也巫」也。
贊曰:仲桓術深,蒲車屢尋。[一]蘇竟飛書,清我舊陰。[二]襄、郎災戒,寔由政淫。
注[一]頻征不至。
注[二]陰,縣,屬南陽。與光武同郡,故雲我舊也。
校勘記
一0五四頁一五行炎火並作燒君室按:汲本「炎」作「災」。殿本「君」作「居」。
一0五五頁一行閔子騫曰按:「閔子」下原脫「騫」字,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0五六頁二行陰*(得)**[覆]*陽*[也]*刊誤謂「得」當作「覆」,「陽」下合有「也」字。今據以改補。
一0五六頁七行三公卦*[也]*據殿本補。
一0五七頁三行並為三公之*(日)**[卦]*也張森楷校勘記謂錢大昕考異引「日」作「卦」,是,此誤。今據改。
一0五七頁一0行四*(斗)**[升]*為豆據刊誤改。
一0五七頁一0行*(四)**[十]*釜為鐘也據刊誤改。
一0五八頁四行夙夜夢寤汲本、殿本「寤」作「寐」。按:夢寤猶言寤寐,作「寤」義長。
一0五八頁一0行而皆務精土木按:「皆」下原衍「噹」字,逕據汲本、殿本刪,一0五九頁二行百姓何*(謗)**[罪]*據殿本改。
一0五九頁一0行天立應以惡按:「天」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0五九頁一一行從今旦至明日旦也按:汲本「明日旦」作「明日」,殿本作「明旦」。
一0六一頁五行編發重譯來朝者六國按:「譯」原斗「驛」,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0六二頁一0行柳東方宿也按:「東」原斗「南」,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0六三頁一行去年閏*(十)*月十七日己丑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閏十月」之「十」字蓋衍文,或當云「閏十二月」。蓋郎顗上便宜七事在陽嘉二年,順帝紀陽嘉元年閏月戊子,客星出天苑,即其事也。紀書閏月於十二月之後,則是閏十二月也。是歲閏十二月癸酉朔,十七日恰得己丑。今據錢說刪「十」字。
一0六三頁二行伐又為大辰汲本、殿本「伐」作「罰」。按:此皆公羊傳文,公羊傳作「伐」。
一0六三頁一三行廣雅曰罰謂之大辰也汲本、殿本「廣雅」作「爾雅」。今按:
爾雅無此文。廣雅釋天「參伐謂之大辰」,作「廣雅」是。
一0六五頁四行山陵崩絕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韓詩外傳「絕」作「竭」。
一0六六頁九行左右趾也按:「趾」原斗「指」,逕據汲本、殿本改,下同。
一0六七頁一行遵其行令按:御覽二0引作「遵行月令」。
一0六七頁六行私曲之意羌不得通汲本、殿本「羌」作「差」。按:羌,語辭也,作「差」疑非。
一0六七頁七行*(計)**[斗]*歷改憲據刊誤改。按:刊誤謂「計」當作「斗」,注文可見。蓋斗字似草書計字,後人因誤之。
一0七0頁六行情同皦日按:「皦」原作「曒」,從日,非,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0七0頁一六行宮商為*(佐)**[姓]*集解引惠棟說,謂御覽引演孔圖云「宮商為姓」,謂吹律定姓也,注緣傳「佐臣」而誤從「佐」也。今據改。按:御覽引見卷三百六十人事部。
一0七二頁一四行故曰賴出地*[奮]*豫按:明脫一「奮」字,今補。
一0七三頁五行太皓天也按:原脫「也」字,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0七三頁一六行金*(刻)**[克]*木據汲本改。
一0七四頁二行魏人石中夫也按:刊誤謂案前書「中夫」當作「申夫」。
一0七四頁一一行將害宿麥按:各本「宿」作「粟」,誤。
一0七五頁一行為小龍七按:汲本、殿本「七」作「五」。
一0七五頁二行以戊己日為黃龍按:「戊」原斗「戌」,逕改正。
一0七五頁四行見檀弓篇按:校補謂注上文明言禮記,則下文不必更言檀弓,疑後人妄增。
一0七五頁一四行平原隰陰人也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隰」當作「□」。郡國志平原郡有濕陰縣,濕他合反,即漯水也。班志作「漯陰」。案說文濟漯字本作「濕」,隸省作「濕」,燥濕字本作「濕」,後世借濕為燥濕字,而以漯為水名,不知漯為□之鬥也。其正作「濕」者,多與「隰」相亂。左氏哀十年傳注「濟南有隰陰縣」,陸德明誤音習。
一0七七頁三行延熹九年雒陽城傍竹柏葉有傷者汲本、殿本「九年」作「元年」,惠棟雲當作「七年」。今按:續志云「延熹九年,雒陽城旁竹柏葉有傷者」,桓紀亦書於九年冬十二月,是「元年」乃「九年」之鬥。然楷疏稱七年冬,故惠氏以為當作「七年」也。
一0七九頁一五行盡取石旁捨誅之按:刊誤謂史記作「石傍居人」,「捨」字誤。
一0八0頁九行何以異按:刊誤謂當云「何異爾」。
一0八0頁一0行受干吉神書按:汲本、殿本「干吉」之「干」皆作「於」。注同。
一0八一頁一0行天有三名按:「三」原斗「二」,逕改正。
一0八三頁三行或聞言當時言也殿本無「聞」字。今按:疑當作「或言,聞當時言也」,各本言聞顛倒,殿本又依正文刪「聞」字耳。
一0八三頁六行即召*(詔)**[詣]*尚書問狀刊誤謂案文「詔」當作「詣」,今據改。
一0八四頁一0行青者生仁而有心按:殿本「生」作「主」。
一0八四頁一六行五行四時失陰陽則為災按:「五行」二字疑衍,汲本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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