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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八 孝靈帝紀 第八


  孝靈皇帝諱宏,[一]肅宗玄孫也。曾祖河閒孝王開,祖淑,父萇。世封解瀆亭侯,[二]帝襲侯爵。母董夫人。桓帝崩,無子,皇太后與父城門校尉竇武定策禁中,使守光祿大夫劉儵持節,將左右羽林至河閒奉迎。[三]

  注[一]謚法曰:「亂而不損曰靈。」*(伏侯古今注曰)*宏之字曰大。

  注[二]淑以河閒王子封為解瀆亭侯,萇襲父封,故言世封也。解瀆亭在今定州義豐縣東北也。

  注[三]續漢志曰:「桓帝之初,京都童謠曰:『城上烏,尾畢逋,父為吏,子為徒。一徒死,百乘車。車班班,入河閒。河閒奼女工數錢,以錢為室金為堂,石上慊慊舂黃粱。*(粱)**[粱]*下有懸鼓,我欲擊之丞卿怒。』『城上烏』者,處高獨食,不與下共,謂人主多聚斂也。『父為吏,子為徒』者,言蠻夷叛逆,父既為軍吏,子弟又為卒徒往擊之也。『一徒死,百乘車』者,言前一人討胡既死矣,後又遣百乘車往也。『車班班』者,言乘輿班班入河閒迎靈帝也。『奼女數錢』,言帝既立,其母永樂太后好聚金以為堂室也。『石上慊慊』者,言太后雖積金錢,猶慊慊常若不足,使人舂黃粱而食之也。『我欲擊之』者,言太后教帝使賣官受錢,天下忠篤之士怨望,欲擊鼓求見*[丞]*卿,*(懸)**[主]*鼓者復怒而止我也。」

  建寧元年春正月壬午,城門校尉竇武為大將軍。己亥,帝到夏門亭,[一]使竇武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入殿中。庚子,即皇帝位,年十二。改元建寧。以前太尉陳蕃為太傅,與竇武及司徒胡廣參錄尚書事。

  注[一]東觀記曰:「到夏門外萬壽亭,腢臣謁見。」

  使護羌校尉段熲討先零羌。

  二月辛酉,葬孝桓皇帝於宣陵,[一]廟曰威宗。

  注[一]在洛陽東南三十里,高十二丈,週三百步。

  庚午,謁高廟。辛未,謁世祖廟。大赦天下。賜民爵及帛各有差。

  段熲大破先零羌於逢義山。[一]

  注[一]山在今原州*(高)*平*[高]*縣。「逢」一作「途」。

  閏月甲午,追尊皇祖為孝元皇,夫人夏氏為孝元皇后,考為孝仁皇,夫人董氏為慎園貴人。[一]

  注[一]慎園在今瀛州樂壽縣東南,俗呼為二皇陵。

  夏四月戊辰,太尉周景薨。司空宣酆免,長樂衛尉王暢為司空。

  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詔公卿以下各上封事,及郡國守相舉有道之士各一人;

  又故刺史、二千石清高有遺惠,為觿所歸者,皆詣公車。

  太中大夫劉矩為太尉。

  六月,京師雨水。

  秋七月,破羌將軍段熲復破先零羌於涇陽。[一]

  注[一]涇陽,縣名,屬安定,故城在今原州平涼縣南也。

  八月,司空王暢免,宗正劉寵為司空。

  九月*(丁)**[辛]*亥,中常侍曹節矯詔誅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及尚書令尹勳、侍中劉瑜、屯騎校尉馮述,皆夷其族。皇太后遷於南宮。[一]司徒胡廣為太傅,錄尚書事。司空劉寵為司徒,大鴻臚許栩為司空。

  注[一]太后與竇武密謀欲誅曹節,今武等既誅,故太后被遷。

  冬十月甲辰晦,日有食之。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各有差。

  十一月,太尉劉矩免,太僕沛國聞人襲為太尉。[一]

  注[一]姓聞人,名襲,字定卿。風俗通曰:「少正卯,魯之聞人,其後氏焉。」

  十二月,鮮卑及濊貊寇幽並二州。

  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三月乙巳,尊慎園董貴人為孝仁皇后。[一]

  注[一]續漢志曰:「置永樂宮,儀如桓帝尊匽貴人之禮。」

  夏四月癸巳,大風,雨雹。詔公卿以下各上封事。

  五月,太尉聞人襲罷,司空許栩免。六月,司徒劉寵為太尉,太常許訓為司徒,[一]太僕長沙劉囂為司空。[二]

  注[一]訓字季師,平輿人。

  注[二]囂字重寧。

  秋七月,破羌將軍段熲大破先零羌於射虎塞外谷,東羌悉平。

  九月,江夏蠻叛,州郡討平之。

  丹陽山越賊圍太守陳夤,夤擊破之。

  冬十月丁亥,中常侍侯覽諷有司奏前司空虞放、太僕杜密、長樂少府李膺、司隸校尉朱*(瑀)**[□]*、穎川太守巴肅、沛相荀*(翌)**[昱]*、河內太守魏朗、山陽太守翟超皆為鉤黨,下獄,[一]死者百餘人,妻子徙邊,諸附從者錮及五屬。[二]制詔州郡大舉鉤黨,於是天下豪桀及儒學行義者,一切結為黨人。[三]

  注[一]鉤謂相牽引也。事具劉淑、李膺傳。

  注[二]五屬謂五服內親也。

  注[三]續漢志曰:「建寧中,京都長者皆以葦方笥為裝具,時有識者竊言,葦笥郡國讞篋也。後黨人禁錮,會赦,有疑者皆讞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庚子)**[戊戌]*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太尉劉寵免,太僕郭禧為太尉。[一]

  注[一]字公房,扶溝人也。禧音僖。

  鮮卑寇并州。

  是歲,長樂太僕曹節為車騎將軍,百餘日罷。

  三年春正月,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

  三月丙寅晦,日有食之。

  夏四月,太尉郭禧罷,太中大夫聞人襲為太尉。秋七月,司空劉囂罷。八月,大鴻臚橋玄為司空。

  九月,執金吾董寵下獄死。

  冬,濟南賊起,攻東平陵。[一]

  注[一]東平陵,縣名,屬濟南國,故城在今*(濟)**[齊]*州東。

  鬱林烏滸民相率內屬。[一]

  注[一]烏滸,南方夷號也。廣州記曰:「其俗食人,以鼻飲水,口中進噉如故。」

  四年春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大赦天下。賜公卿以下各有差,唯黨人不赦。

  二月癸卯,地震,海水溢,河水清。

  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

  太尉聞人襲免,太僕李鹹為太尉。[一]

  注[一]字符卓,汝南西平人。

  詔公卿至六百石各上封事。

  大疫,使中謁者巡行致醫藥。

  司徒許訓免,司空橋玄為司徒。夏四月,太常來艷為司空。[一]

  注[一]艷字季德,南陽新野人。

  五月,河東地裂,雨雹,山水暴出。

  秋七月,司空來艷免。

  癸丑,立貴人宋氏為皇后。[一]

  注[一]執金吾宋酆女,前年入掖庭為貴人。

  司徒橋玄免。太常宗俱為司空,[一]前司空許栩為司徒。

  注[一]俱字伯儷,南陽安觿人。

  冬,鮮卑寇并州。

  熹平元年春三月壬戌,太傅胡廣薨。

  夏五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熹平。

  長樂太僕侯覽有罪,自殺。

  六月,京師雨水。

  癸巳,皇太后竇氏崩。秋七月甲寅,葬桓思皇后。

  宦官諷司隸校尉段熲捕系太學諸生千餘人。[一]冬十月,渤海王悝被誣謀反,丁亥,悝及妻子皆自殺。

  注[一]時有人書朱雀闕云「天下大亂,公卿皆尸祿」故捕之。事見宦者傳。

  十一月,會稽人許生自稱「越王」,寇郡縣,[一]遣楊州刺史臧旻、丹陽太守陳夤討破之。

  注[一]東觀記曰:「會稽許昭聚觿自稱大將軍,立父生為越王,攻破郡縣。」

  十二月,司徒許栩罷,大鴻臚袁隗為司徒。

  鮮卑寇并州。

  是歲,甘陵王恢薨。

  二年春正月,大疫,使使者巡行致醫藥。

  丁丑,司空宗俱薨。

  二月壬午,大赦天下。

  以光祿勳楊賜為司空。

  三月,太尉李鹹免。夏五月,以司隸校尉段熲為太尉。

  沛相師遷坐誣罔國王,下獄死。[一]

  注[一]國王,陳愍王寵也。臣賢案:陳敬王傳云「國相師遷」。又東觀記曰「陳行相師遷奏,沛相魏愔,前為陳相,與陳王寵交通」。明魏愔為沛相,此言師遷為沛相,蓋誤也。

  六月,北海地震。東萊,北海海水溢。[一]

  注[一]續漢志曰:「時出大魚二枚,各長八九丈,高二丈餘。」

  秋七月,司空楊賜免,太常穎川唐珍為司空。

  冬十二月,日南徼外國重譯貢獻。

  太尉段熲罷。

  鮮卑寇幽並二州。

  癸酉晦,日有食之。

  三年春正月,夫余國遣使貢獻。

  二月己巳,大赦天下。

  太常陳耽為太尉。[一]

  注[一]耽字漢公,東海人也。

  三月,中山王暢薨,無子,國除。

  夏六月,封河閒王利子康為濟南王,奉孝仁皇祀。

  秋,洛水溢。

  冬十月癸丑,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

  十一月,楊州刺史臧旻率丹陽太守陳寅,大破許生於會稽,斬之。

  任城王博薨。

  十二月,鮮卑寇北地,北地太守夏育追擊破之。鮮卑又寇并州。

  司空唐珍罷,永樂少府許訓為司空。

  四年春三月,詔諸儒正五經文字,刻石立於太學門外。

  封河閒王建*(孫)**[子]*佗為任城王。[一]

  注[一]建,桓帝弟也。

  夏四月,郡國七大水。

  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延陵園□[一],遣使者持節告祠延陵。

  注[一]成帝陵也,在今咸陽縣西。

  鮮卑寇幽州。

  六月,弘農、三輔螟。

  遣守宮令之鹽監,穿渠為民興利。[一]

  注[一]前書地理志及續漢郡國志並無*[鹽]*監,今蒲州安邑西南有鹽池*[監也]*。

  令郡國遇災者,減田租之半;其傷害十四以上,勿收責。

  冬十月丁巳,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

  拜沖帝母虞美人為憲園貴人,[一]質帝母陳夫人為渤海孝王妃。[二]

  注[一]順帝虞美人也。憲園在洛陽東北。

  注[二]渤海孝王鴻之夫人也。

  改平准為中准,[一]使宦者為令,列於內署。自是諸署悉以閹人為丞、令。

  注[一]漢官儀曰:「平准令一人,秩六百石也。」

  五年夏四月癸亥,大赦天下。

  益州郡夷叛,太守李顒討平之。

  復崇高山名為嵩高山。[一]

  注[一]前書武帝祠中岳,改嵩高為崇高。東觀記曰:「使中郎將堂溪典請雨,因上言改之,名為嵩高山。」

  大雩。使侍御史行詔獄亭部,理冤枉,原輕系,休囚徒。

  五月,太尉陳耽罷,司空許訓為太尉。

  閏月,永昌太守曹鸞坐訟黨人,□市。[一]詔黨人門生故吏父兄子弟在位者,皆免官禁錮。

  注[一]訟謂申理之也。其言切直,帝怒,檻車送槐裡獄掠殺之也。

  六月壬戌,太常南陽劉逸[一]為司空。

  注[一]逸字大過,安觿人。

  秋七月,太尉許訓罷,光祿勳劉寬為太尉。

  冬十月壬午,御殿後槐樹自拔倒豎。

  司徒袁隗罷。十一月丙戌,光祿大夫楊賜為司徒。

  十二月,甘陵王定薨。

  試太學生年六十以上百餘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國文學吏。[一]

  注[一]漢官儀曰:「太子舍人、王家郎中並秩二百石,無員。」

  是歲,鮮卑寇幽州。沛國言黃龍見譙。

  六年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二月,南宮平城門及武庫東垣屋自壞。[一]

  注[一]平城門,洛陽城南門也。蔡邕曰:「平城門,正陽之門,與宮連,郊祀法駕所從出,門之最尊者。」武庫,禁兵所藏。東垣,庫之外障。易傳曰:「小人在位,厥妖城門自壞。」

  夏四月,大旱,七州蝗。

  鮮卑寇三邊。[一]

  注[一]謂東、西與北邊。

  市賈民為宣陵孝子者數十人,皆除太子舍人。

  秋七月,司空劉逸免,□尉陳球為司空。

  八月,遣破鮮卑中郎將田晏出雲中,使匈奴中郎將臧旻與南單于出鴈門,護烏桓校尉夏育出高柳,並伐鮮卑,晏等大敗。

  冬十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太尉劉寬免。

  帝臨辟雍。

  辛丑,京師地震。

  辛亥,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

  十一月,司空陳球免。十二月甲寅,太常河南孟□為太尉。[一]庚辰,司徒楊賜免。太常陳耽為司空。

  注[一]□字叔達,音乙六反。

  鮮卑寇遼西。

  永安太僕王旻下獄死。[一]

  注[一]永安宮之太僕也。

  光和元年春正月,合浦、交址烏滸蠻叛,招引九真、日南民攻沒郡縣。

  太尉孟□罷。

  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癸丑,光祿勳陳國袁滂為司徒。[一]

  注[一]滂字公喜。

  己未,地震。

  始置鴻都門學生。[一]

  注[一]鴻都,門名也,於內置學。時其中諸生,皆□州、郡、三公舉召能為尺牘辭賦及工書鳥篆者相課試,至千人焉。

  三月辛丑,大赦天下,改元光和。

  太常常山張顥為太尉。[一]

  注[一]顥字智明。搜神記曰:「顥為梁相,新雨後,有鵲飛翔近地,令人擿之,墯地化為圓石,顥命椎破,得一金印,文曰『忠孝侯印』。」

  夏四月丙辰,地震。

  侍中寺雌雞化為雄。

  司空陳耽免,太常來艷為司空。

  五月壬午,有白衣人入德陽殿門,亡去不獲。[一]六月丁丑,有黑氣墯所御溫德殿庭中。[二]秋七月壬子,青虹見御坐玉堂後殿庭中。[三]八月,有星孛於天巿。

  注[一]東觀記曰:「白衣人言『梁伯夏教我上殿』,與中黃門桓賢語,因忽不見。」

  注[二]東觀記曰:「墯所御溫明殿庭中,如車蓋隆起,奮迅,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魍似龍。」

  注[三]洛陽宮殿名,南宮有玉堂前、後殿。據楊賜傳,雲墯嘉德殿前。

  九月,太尉張顥罷,太常陳球為太尉。司空來艷薨。冬十月,屯騎校尉袁逢為司空。

  皇后宋氏廢,後父執金吾酆下獄死。

  丙子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太尉陳球免。十二月丁巳,光祿大夫橋玄為太尉。

  是歲,鮮卑寇酒泉。京師馬生人。[一]初開西邸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二]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

  注[一]京房易傳曰:「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

  注[二]山陽公載記曰:「時賣官,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其以德次應選者半之,或三分之一,於西園立庫以貯之。」

  二年春,大疫,使常侍、中謁者巡行致醫藥。

  三月,司徒袁滂免,大鴻臚劉合為司徒。[一]乙丑,太尉橋玄罷,太中大夫段熲為太尉。

  注[一]合字季承。

  京兆地震。

  司空袁逢罷,太常張濟為司空。[一]

  注[一]濟字符江,細陽人。

  夏四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辛巳,中常侍王甫及太尉段熲並下獄死。

  丁酉,大赦天下,諸黨人禁錮小功以下皆除之。[一]

  注[一]時上祿長和海上言:「黨人錮及五族,有乖典訓。」帝從之。

  東平王端薨。

  五月,□尉劉寬為太尉。

  秋七月,使匈奴中郎將張修有罪,下獄死。[一]

  注[一]時張修□斬單于呼微,更立羌渠為單于,故坐死。

  冬十月甲申,司徒劉合、永樂少府陳球、□尉陽球、步兵校尉劉納謀誅宦者,事洩,皆下獄死。

  巴郡板楯蠻叛,遣御史中丞蕭瑗督益州刺史討之,不克。

  十二月,光祿勳楊賜為司徒。

  鮮卑寇幽並二州。

  是歲,河閒王利薨。洛陽女子生兒,兩頭四臂。[一]

  注[一]京房易傳曰:「二首,下不一也,厥妖人生兩頭。」

  三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二月,公府駐駕廡自壞。[一]

  注[一]公府,三公府也。駐駕,停車處也。廡,廊屋也,音無禹反。續漢志云:

  「南北四十餘閒壞。」

  三月,梁王元薨。

  夏四月,江夏蠻叛。

  六月,詔公卿舉能通*[古文]*尚書、毛詩、左氏、谷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議郎。

  秋,表是地震,湧水出。[一]

  注[一]表是,縣,屬酒泉郡,故城在今甘州張掖縣西北也。

  八月,令系囚罪未決,入縑贖,各有差。

  冬閏月,有星孛於狼、弧。[一]

  注[一]二星名也。

  鮮卑寇幽、並二州。

  十二月己巳,立貴人何氏為皇后。[一]

  注[一]南陽宛人也,車騎將軍何*(貢)**[真]*女也。

  是歲,作罼圭、靈昆苑。[一]

  注[一]罼圭苑有二,東罼圭苑週一千五百步,中有魚梁台,西罼圭苑週三千三百步,並在洛陽宣平門外也。

  四年春正月,初置騄驥廄丞,領受郡國調馬。[一]豪右辜搉,馬一匹至二百萬。

  [二]

  注[一]騄驥,善馬也。調謂征發也。

  注[二]前書音義曰:「辜,障也。搉,專也。謂障餘人賣買而自取其利。」

  二月,郡國上芝英草。夏四月庚子,大赦天下。

  交址刺史朱鑈討交址、合浦烏滸蠻,破之。

  六月庚辰,雨雹。[一]秋七月,河南言鳳皇見新城,腢鳥隨之;賜新城令及三老、力田帛,各有差。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注[一]續漢書曰:「雹大如雞子。」

  太尉劉寬免,□尉許□為太尉。

  閏月辛酉,北宮東掖庭永巷署災。[一]

  注[一]永巷,宮中署名也。漢官儀曰:「令一人。宦者為之,秩六百石,掌宮婢侍使。」

  司徒楊賜罷。冬十月,太常陳耽為司徒。

  鮮卑寇幽並二州。

  是歲帝作列肆於後宮,使諸釆女販賣,更相盜竊爭□。帝著商估服,飲宴為樂。

  又於西園弄狗,著進賢冠,帶綬。[一]又駕四驢,帝躬自操轡,驅馳周旋,京師轉相放效。[二]

  注[一]三禮圖曰:「進賢冠,文官服之,前高七寸,後高三寸,長八寸。」續漢志曰:「靈帝寵用便嬖子弟,轉相汲引,賣關內侯直五百萬。令長強者貪如豺狼,弱者略不類物,實狗而冠也。」昌邑王見狗冠方山冠,龔遂曰:「王之左右皆狗而冠。」

  注[二]續漢志曰:「驢者乃服重致遠,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驂駕之乎!天意若曰,國且大亂,賢愚倒植,凡執政者皆如驢也。」

  五年春正月辛未,大赦天下。

  二月,大疫。

  三月,司徒陳耽免。

  夏四月,旱。

  太常袁隗為司徒。

  五月庚申,永樂宮置□。[一]秋七月,有星孛於太微。

  注[一]續漢志曰:「德陽前殿西北入門內永樂太后宮署災。」

  巴郡板楯蠻詣太守曹謙降。

  癸酉,令系囚罪未決,入縑贖。

  八月,起四百尺觀於阿亭道。

  冬十月,太尉許□罷,太常楊賜為太尉。

  校獵上林苑,歷函谷關,遂巡狩於廣成苑。十二月,還,幸太學。

  六年春正月,日南徼外國重譯貢獻。

  二月,復長陵縣,比豐、沛。三月辛未,大赦天下。

  夏,大旱。

  秋,金城河水溢。五原山岸崩。

  始置圃囿署,以宦者為令。

  冬,東海、東萊、琅邪井中冰厚尺餘。

  大有年。

  中平元年春二月,鉅鹿人張角自稱「黃天」,其部*(師)**[帥]*有三十六*(萬)**[方]*,皆著黃巾,同日反叛。[一]安平、甘陵人各執其王以應之。[二]

  注[一]續漢書曰:「三十六萬餘人。」

  注[二]安平王續、甘陵王忠。

  三月戊申,以河南尹何進為大將軍,將兵屯都亭。置八關都尉官。[一]壬子,大赦天下黨人,還諸徙者,[二]唯張角不赦。詔公卿出馬、弩,舉列將子孫及吏民有明戰陣之略者,詣公車。遣北中郎將盧植討張角,左中郎將皇甫嵩、右中郎將朱鑈討穎川黃巾。庚子,南陽黃巾張曼成攻殺郡守褚貢。

  注[一]都亭在洛陽。八關謂函谷、廣城、伊闕、大谷、轘轅、旋門、小平津、孟津也。

  注[二]時中常侍呂強言於帝曰:「黨錮久積,若與黃巾合謀,悔之無救。」帝懼,皆赦之。

  夏四月,太尉楊賜免,太僕弘農鄧盛為太尉。[一]司空張濟罷,大司農張溫為司空。

  注[一]盛字伯能。

  朱鑈為黃巾波才所敗。

  侍中向栩、張鈞坐言宦者,下獄死。[一]

  注[一]時鈞上書曰:「今斬常侍,懸其首於南郊以謝天下,即兵自消也。」帝以章示常侍,故下獄也。

  汝南黃巾敗太守趙謙於邵陵。[一]廣陽黃巾殺幽州刺史郭勳及太守劉□。

  注[一]邵陵,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郾城縣東。

  五月,皇甫嵩、朱鑈復與波才等戰於長社,大破之。[一]

  注[一]長社,今許州縣也,故城在長葛縣西。

  六月,南陽太守秦頡擊張曼成,斬之。

  交址屯兵執刺史及合浦太守來達,自稱「柱天將軍」,遣交址刺史賈琮討平之。

  皇甫嵩、朱鑈大破汝南黃巾於西華。[一]詔嵩討東郡,朱鑈討南陽。盧植破黃巾,圍張角於廣宗。宦官誣奏植,抵罪。[二]遣中郎將董卓攻張角,不□。

  注[一]西華,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陳州項城縣西。

  注[二]植連破張角,垂當拔之,小黃門左豐言於帝曰:「盧中郎固壘息軍,以待天誅。」帝怒,遂檻車征植,減死一等。

  洛陽女子生兒,兩頭共身。[一]

  注[一]續漢志曰:「上西門外女子生兒,兩頭,異肩共匣,以為不祥,墮地□之。

  其後政在私門,上下無別,二頭之象。」

  秋七月,巴郡妖巫張修反,寇郡縣。[一]

  注[一]劉艾紀曰:「時巴郡巫人張修療病,愈者雇以米五斗,號為『五斗米師』。」

  河南尹徐灌下獄死。

  八月,皇甫嵩與黃巾戰於倉亭,獲其帥。[一]

  注[一]其帥,卜已也。倉亭在東郡。

  乙巳,詔皇甫嵩北討張角。

  九月,安平王續有罪誅,國除。

  冬十月,皇甫嵩與黃巾賊戰於廣宗,獲張角弟梁。角先死,乃戮其屍。[一]以皇甫嵩為左車騎將軍。十一月,皇甫嵩又破黃巾於下曲陽,斬張角弟寶。

  注[一]發棺斷頭,傳送馬市。

  湟中義從胡北宮伯玉與先零羌叛,以金城人邊章、韓遂為軍帥,攻殺護羌校尉伶征、金城太守陳懿。[一]

  注[一]伶,姓也,周有大夫伶州鳩。

  癸巳,朱鑈拔宛城,斬黃巾別帥孫夏。

  詔減太官珍羞,御食一肉;廄馬非郊祭之用,悉出給軍。

  十二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中平。

  是歲,下邳王意薨,無子,國除。郡國生異草,備龍蛇鳥獸之形。[一]

  注[一]風俗通曰:「亦作人狀,操持兵弩,一一備具。」續漢志曰:「龍蛇鳥獸,其狀毛羽頭目足翅皆具。是歲黃巾賊起,漢遂微弱。」

  二年春正月,大疫。

  琅邪王據薨。

  二月己酉,南宮大□,火半月乃滅。[一]*(己)**[癸]*亥,廣陽門外屋自壞。[二]

  注[一]續漢志曰:「時燒靈台殿、樂成殿,延及北闕度道,西燒嘉德、和驩殿。」

  注[二]洛陽城西面南頭門也。

  稅天下田,畝十錢。[一]

  注[一]以修宮室。

  黑山賊張牛角等十餘輩並起,所在寇鈔。

  司徒袁隗免。三月,廷尉崔烈為司徒。

  北宮伯玉等寇三輔,遣左車騎將軍皇甫嵩討之,不□。

  夏四月庚戌,大風,雨雹。

  五月,太尉鄧盛罷,太僕河*(南)**[內]*張延為太尉。[一]

  注[一]延字公威,歆之子。

  秋七月,三輔螟。

  左車騎將軍皇甫嵩免。八月,以司空張溫為車騎將軍,討北宮伯玉。九月,特進楊賜為司空。冬十月庚寅,司空楊賜薨,光祿大夫許相為司空。[一]

  注[一]相字公弼,平輿人,許訓之子。

  前司徒陳耽、諫議大夫劉陶坐直言,下獄死。

  十一月,張溫破北宮伯玉於美陽,因遣蕩寇將軍周慎追擊之,圍榆中;[一]又遣中郎將董卓討先零羌。慎、卓並不克。

  注[一]縣名,故城在今蘭州金城縣東也。

  鮮卑寇幽、並二州。

  是歲,造萬金堂於西園。洛陽民生兒,兩頭四臂。

  三年春二月,江夏兵趙慈反,殺南陽太守秦頡。

  庚戌,大赦天下。

  太尉張延罷。車騎將軍張溫為太尉,中常侍趙忠為車騎將軍。

  復修玉堂殿,鑄銅人四,黃鐘四,[一]及天祿、蝦蟆,又鑄四出文錢。[二]

  注[一]其音中黃鐘也。子為黃鐘。

  注[二]天祿,獸也。時使掖廷令畢嵐鑄銅人,列於倉龍、玄武闕外,鐘懸於玉堂及雲台殿前,天祿、蝦蟆吐水於平門外。事具宦者傳。案:今鄧州南陽縣北有宗資碑,旁有兩石獸,鐫其膊一曰天祿,一曰辟邪。據此,即天祿、辟邪並獸名也。漢有天祿閣,亦因獸以立名。

  五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六月,荊州刺史王敏討趙慈,斬之。

  車騎將軍趙忠罷。

  秋八月,懷陵上有雀萬數,悲鳴,因□相殺。[一]

  注[一]懷陵,沖帝陵也。續漢志曰:「天戒若曰:諸懷爵祿而尊厚者,還自相害也。」

  冬十月,武陵蠻叛,寇郡界,郡兵討破之。

  前太尉張延為宦人所譖,下獄死。

  十二月,鮮卑寇幽並二州。

  四年春正月己卯,大赦天下。

  二月,滎陽賊殺中牟令。[一]

  注[一]中牟,今鄭州縣。劉艾紀曰:「令落皓及主簿潘業,臨陣不顧,皆被害。」

  己亥,南宮內殿罘罳自壞。[一]

  注[一]前書音義曰:「罘罳,連闕曲閣也,音浮思。」

  三月,河南尹何苗討滎陽賊,破之,拜苗為車騎將軍。

  夏四月,涼州刺史耿鄙討金城賊韓遂,鄙兵大敗,遂寇漢陽,漢陽太守傅燮戰沒。扶風人馬騰、漢陽人王國並叛,寇三輔。

  太尉張溫免,司徒崔烈為太尉。五月,司空許相為司徒,光祿勳沛國丁宮為司空。[一]

  注[一]宮字符雄。

  六月,洛陽民生男,兩頭共身。[一]

  注[一]劉艾紀曰「上西門外劉倉妻生」也。

  漁陽人張純與同郡張舉舉兵叛,攻殺右北平太守劉政、遼東太守楊終、護烏桓校尉公綦稠等。舉*(兵)*自稱天子,寇幽、冀二州。

  秋九月丁酉,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

  冬十月,零陵人觀□[一]自稱「平天將軍」,寇桂陽,長沙太守孫堅擊斬之。

  注[一]觀,姓;□,名。

  十一月,太尉崔烈罷,大司農曹嵩為太尉。

  十二月,休屠各胡叛。

  是歲,賣關內侯,假金印紫綬,傳世,入錢五百萬。

  五年春正月,休屠各胡寇西河,殺郡守邢紀。

  丁酉,大赦天下。

  二月,有星孛於紫宮。

  黃巾餘賊郭太等起於西河白波谷,寇太原、河東。

  三月,休屠各胡攻殺并州刺史張懿,遂與南匈奴左部胡合,殺其單于。

  夏四月,汝南葛陂黃巾攻沒郡縣。[一]

  注[一]葛陂在今豫州新蔡縣西北。

  太尉曹嵩罷。五月,永樂少府樊陵為太尉。[一]

  注[一]陵字德雲,胡陽人也。

  六月丙寅,大風。

  太尉樊陵罷。

  益州黃巾馬相攻殺刺史郗儉,自稱天子,又寇巴郡,殺郡守趙部,益州從事賈龍擊相,斬之。

  郡國七大水。

  秋七月,射聲校尉馬日磾為太尉。

  八月,初置西園八校尉。[一]

  注[一]樂資山陽公載記曰:「小黃門蹇碩為上軍校尉,虎賁中郎將袁紹為中軍校尉,屯騎校尉鮑鴻為下軍校尉,議郎曹操為典軍校尉,趙融為助軍左校尉,馮芳為助軍右校尉,諫議大夫夏牟為左校尉,淳於瓊為右校尉:凡八校[尉],皆統於蹇碩。」

  司徒許相罷,司空丁宮為司徒。光祿勳南陽劉弘為司空。[一]□尉董重為票騎將軍。

  注[一]字子高,安觿人。

  九月,南單于叛,與白波賊寇河東。遣中郎將孟益率騎都尉公孫瓚討漁陽賊張純等。

  冬十月,*(壬午御殿後槐樹自拔倒豎)*青、徐黃巾復起,寇郡縣。

  甲子,帝自稱「無上將軍」,耀兵於平樂觀。[一]

  注[一]平樂觀在洛陽城西。

  十一月,涼州賊王國圍陳倉,右將軍皇甫嵩救之。

  遣下軍校尉鮑鴻討葛陂黃巾。

  巴郡板楯蠻叛,遣上軍別部司馬趙瑾討平之。

  公孫瓚與張純戰於石門,大破之。[一]

  注[一]時烏桓反叛,與賊張純等攻薊中,故瓚追擊之。石門,山名也,在今營州西南。

  是歲,改刺史,新置牧。

  六年春二月,左將軍皇甫嵩大破王國於陳倉。

  三月,幽州牧劉虞購斬漁陽賊張純。

  下軍校尉鮑鴻下獄死。

  夏四月丙午朔,日有食之。

  太尉馬日磾免,幽州牧劉虞為太尉。

  丙辰,帝崩於南宮嘉德殿,年三十四。戊午,皇子辯即皇帝位,年十七。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大赦天下,改元為光*(喜)**[熹]*。封皇弟協為渤海王。後將軍袁隗為太傅,與大將軍何進參錄尚書事。上軍校尉蹇碩下獄死。[一]

  五月辛巳,票騎將軍董重下獄死。[二]六月辛亥,孝仁皇后董氏崩。

  注[一]時蹇碩謀欲立渤海王協,發覺。

  注[二]董重,*[孝仁]*皇后之*(弟)**[兄]*子也。

  辛酉,葬孝靈皇帝於文陵。[一]

  注[一]在洛陽西北二十里,陵高十二丈,周回三百步。

  雨水。

  秋七月,甘陵王忠薨。

  庚寅,孝仁皇后歸葬河閒慎陵。

  徙渤海王協為陳留王。司徒丁宮罷。

  八月戊辰,中常侍張讓、段珪等殺大將軍何進,於是虎賁中郎將袁術燒東西宮,攻諸宦者。庚午,張讓、段珪等劫少帝及陳留王幸北宮德陽殿。何進部曲將吳匡與車騎將軍何苗戰於朱雀闕下,苗敗斬之。辛未,司隸校尉袁紹勒兵收偽司隸校尉樊陵、河南尹許相及諸閹人,無少長皆斬之。讓、珪等復劫少帝、陳留王走小平津。[一]尚書盧植追讓、珪等,斬數人,其餘投河而死。[二]帝與陳留王協夜步逐螢光行數里,得民家露車,共乘之。

  注[一]小平津在今鞏縣西北。續漢志曰:「時京師童謠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萬騎上北邙。』案獻帝未有爵號,為段珪等所執,公卿百官皆隨其後,到河上乃得還。」

  注[二]獻帝春秋曰:「河南中部掾閔貢見天子出,率騎追之,*(北)**[比曉]*到河上。天子飢渴,貢宰羊進之,厲聲責讓等曰:『君以閹宦之隸,刀鋸之殘,越從洿泥,扶侍日月,賣弄國恩,階賤為貴,劫迫帝主,蕩覆王室,假息漏刻,遊魂河津。自亡新以來,奸臣賊子未有如君者。今不速死,吾射殺汝。』讓等惶怖,叉手再拜叩頭,向天子辭曰:『臣等死,陛下自愛。』遂投河而死。」

  辛未,還宮。大赦天下,改光*(喜)**[熹]*為昭寧。

  并州牧董卓殺執金吾丁原。司空劉弘免,董卓自為司空。

  九月甲戌,董卓廢帝為弘農王。

  自六月雨,至於是月。

  論曰:秦本紀說趙高譎二世,指鹿為馬,[一]而趙忠、張讓亦紿靈帝不得登高臨觀,[二]故知亡敝者同其致矣。然則靈帝之為靈也優哉!

  注[一]史記曰,趙高欲為亂,恐腢臣不聽,乃先設驗。持鹿獻胡亥曰:「馬也。」

  胡亥曰:「丞相誤也。」以問腢臣,左右或言馬,或言鹿者高皆陰法中之,自此左右不敢言之也。

  注[二]時宦官並起第宅,擬則宮室。帝嘗登永安候台,宦官恐望見之,乃使趙忠等諫曰:「人君不當登高,登高則百姓散離。」自是不敢復登台榭。見宦者傳。

  贊曰:靈帝負乘,委體宦孽。[一]征亡備兆,小雅盡缺。[二]麋鹿霜露,遂棲宮□。[三]

  注[一]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言帝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

  注[二]詩小雅曰:「小雅廢,則四夷交侵,中國微矣。」缺亦廢也。

  注[三]史記曰,伍子胥諫吳王,吳王不聽,子胥曰:「臣今見麋鹿游於姑蘇之台,官中生荊棘,露沾衣也。」言帝為政貪亂,任寄不得其人,尋以獻帝遷播,洛陽丘墟,故麋鹿棲宮□也。□,協韻音於別反。

  校勘記

  三二七頁三行父萇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河閒王開傳作「長」,古書長萇多通用。

  三二七頁六行*(伏侯古今注曰)*宏之字曰大據集解引沉宇說刪。按:沉氏謂據伏湛傳注,章懷親見伏侯古今注,其書終於質帝,不及桓帝,今桓獻二紀俱無此六字,此傳寫者妄增。

  三二七頁九行*(粱)**[梁]*下有懸鼓據殿本改。按:續志亦作「梁」。

  三二七頁一三行欲擊鼓求見*[丞]*卿*(懸)**[主]*鼓者復怒而止我也據續志補改。

  三二八頁一一行今原州*(高)*平*[高]*縣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二八頁一五行夏四月戊辰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是月戊寅朔,不得有戊辰。

  校補又謂袁紀亦書「夏四月戊辰以王暢為司空」,則誤不自范書始。

  三二九頁八行九月*(丁)**[辛]*亥集解引惠棟說,謂是年九月乙巳朔,無丁亥,當從袁紀作「辛亥」。今據改。

  三三0頁一二行司隸校尉朱*(瑀)**[□]*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黨錮及竇武傳皆作「朱□」,此作「瑀」,誤。今據改。

  三三0頁一三行沛相荀*(翌)**[昱]*洪頤軒讀書叢錄謂「翌」當作「昱」,荀淑傳、黨錮傳序及竇武傳並作「昱」。今據改。

  三三一頁六行*(庚子)**[戊戌]*晦日有食之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與五行志合。

  三三一頁一二行三月丙寅晦日有食之按:推是年四月合朔丁卯晨夜,日食不能見。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三三二頁三行故城在今*(濟)**[齊]*州東錢大昕廿二史考異謂「濟州」當「齊州」。今據改。按:唐無「濟州」。

  三三二頁九行太尉聞人襲免集解引惠棟說,謂案蔡質漢官典職儀載建寧四年七月立宋皇后儀,稱太尉襲使持節奉璽綬。襲於三月罷,不應七月尚與立後之事。

  何焯雲蔡氏所載是詔書,不應有誤,當是本紀所書拜罷未審也。按:校補謂袁紀建寧四年三月,太尉劉寵、司空喬玄以災異免,免太尉者不作聞人襲,其它拜罷亦多與范書異,則何說信也。

  三三三頁三行癸丑立貴人宋氏為皇后集解引何焯說,謂禮儀志載蔡質所記立後儀,下詔之日非癸丑,乃乙未。奉璽綬者乃聞人襲,非李鹹,疑范氏誤。今按:

  此雲七月癸丑,蔡質所記則雲七月乙未。建寧四年七月己未朔,無癸丑,亦無乙未。疑此「癸丑」上脫「八月」二字,而蔡質所記之七月乙未,亦八月乙未之誤也。

  三三四頁二行會稽人許生自稱越王按:集解引何焯說,謂「許生」吳志作「許昌」。又引惠棟說,謂天文志、臧洪傳皆作「許生」。

  三三四頁二行丹陽太守陳夤討破之集解引惠棟說,謂「夤」天文志作「寅」。按:

  前建寧二年作「陳夤」,下熹平三年又作「陳寅」,紀前後亦不一律也。

  三三四頁四行會稽許昭聚觿自稱大將軍按:集解引何焯說,謂「許昭」吳志作「許韶」。又引惠棟說,謂晉諱昭,故作「韶」。

  三三四頁七行甘陵王恢薨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清河王慶傳梁太后立安平孝王子經侯理為甘陵王,是為威王,理立二十五年薨,子貞王定嗣,定立四年薨,子獻王忠嗣,別無名恢者。考理以桓帝建和二年封,至熹平元年恰二十五年,則恢與理實一人也。

  三三五頁八行癸酉晦日有食之按:熹平二年十二月乙巳朔,三年正月乙亥朔,則晦為甲戌而非癸酉。今推熹平三年正月合朔甲戌,日食可見,紀書月日有誤。

  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三三五頁一三行三月中山王暢薨無子國除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按中山王焉傳,穆王暢立三十四年薨,子節王稚嗣,無子,國除。是暢本有子,而國亦未即除也。

  三三六頁八行封河閒王建*(孫)**[子]*佗為任城王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十王傳佗為建子,非建孫。今據改。

  三三六頁一0行夏四月郡國七大水按:校補謂續志但云「郡國三水」。

  三三七頁三行並無*[鹽]*監今蒲州安邑縣西南有鹽池*[監也]*據刊誤並參照校補改。

  三三八頁七行逸字大過按:殿本、集解本「過」作「迥」。

  三三九頁二行二月南宮平城門及武庫東垣屋自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謝承書及續漢志皆雲光和元年事,疑紀誤也。

  三三九頁一五行辛丑京師地震按:是年十月癸丑朔,不得有辛丑。校補謂袁紀於癸丑朔日食下接書地震,不另出日,似兩事同日,「辛丑」或即「癸丑」之誤。

  三四0頁一行辛亥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按:是年十月癸丑朔,不得有辛亥,辛亥當在下月,疑有誤。

  三四0頁一0行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按:今推是年二月合朔辛亥,無日食。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三四三頁二行中常侍王甫及太尉段熲並下獄死按:李慈銘謂「並」下當增「有罪」二字。

  三四四頁七行詔公卿舉能通*[古文]*尚書殿本考證引顧炎武說,謂「尚書」上脫「古文」二字。今據補。按:李慈銘謂以古文尚書及毛詩、左氏、谷梁春秋皆不立學官,故詔能通之者得拜議郎也,與安紀延光二年所書正同。

  三四四頁一一行冬閏月按:光和三年無閏月,「閏月」二字衍。

  三四五頁一行車騎將軍何*(貢)**[真]*女也據校補引洪亮吉說改。

  三四五頁一二行□尉許□為太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許□」袁宏紀作「許郁」。

  三四五頁一四行掌宮婢侍使按:刊誤謂「使」當作「史」,即尚書郎侍史之類。

  三四七頁一三行冬東海東萊琅邪井中冰厚尺餘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續五行志「東海」作「北海」。

  三四八頁二行其部*(師)**[帥]*有三十六*(萬)**[方]*據殿本考證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四八頁一五行張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均」。

  三四九頁一三行續漢志曰按:「志」原作「書」,逕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0頁一五行下邳王意薨無子國除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下邳王衍傳中平元年意薨,子哀王宜嗣,數月薨,無子,建安十一年國除。是意亦有子。

  三五一頁五行*(己)**[癸]*亥廣陽門外屋自壞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五行志作「癸亥」,以四分術推之,是年二月庚子朔,不得有己亥日,紀誤。今據改。

  三五一頁一四行太僕河*(南)**[內]*張延為太尉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五二頁四行冬十月庚寅司空楊賜薨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以四分術推,是月丙申朔,無庚寅,庚寅乃九月二十四也,月日必有一誤。今按:楊賜傳雲二年九月復代張溫為司空,其月薨,則紀作「十月」,誤也。

  三五四頁一二行遼東太守楊終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作「楊紘」。

  三五四頁一三行舉*(兵)*自稱天子據刊誤刪。

  三五五頁八行黃巾餘賊郭太按:「太」原作「大」,逕據汲本、殿本改。集解引惠棟說,謂「太」本作「泰」,范氏以家諱改也。

  三五五頁一三行陵字德雲胡陽人也按:陵,樊英之孫,英傳稱南陽魯陽人,此作「胡陽」,非。

  三五六頁八行凡八校*[尉]*據汲本、殿本補。

  三五六頁一二行九月南單于叛與白波賊寇河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雲匈奴傳六年帝崩之後,於扶羅乃與白波賊為寇,紀誤。

  三五六頁一三行冬十月*(壬午御殿後槐樹自拔倒豎)*青徐黃巾復起按:熹平五年已書「冬十月壬午御殿後槐樹自拔倒豎」,此重出,且是年十月己酉朔,無壬午,今刪。

  三五七頁一二行年三十四按:當作「三十三」。張燴讀史舉正謂帝即位年十二,是年改元建寧,至此凡二十二年,時帝年三十三。

  三五七頁一三行改元為光*(喜)**[熹]*據汲本、殿本改。下同。

  三五八頁三行董重[孝仁]皇后之*(弟)**[兄]*子也據集解引陳景雲說改。

  三五九頁二行*(北)**[比曉]*到河上集解謂御覽引獻帝春秋作「比曉到河上」,注脫「曉」字,復誤「比」為「北」也。今據改。

  三五九頁六行辛未還宮集解引陳景雲說,謂上文已書「辛未」,不應復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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