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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來自異鄉的神秘客

  194O年代,美國考古學家馬休·史特林在拉文達廢墟進行挖掘,發現一些極為珍貴 的文物,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一塊雕刻著「蓄胡男子」肖像的石碑。
  上文提到,位於拉文達的古代奧梅克文化遺址,是沿著一條指向正北偏西八度的軸 道設計和配置的。這條軸道的南端,矗立著一座100英尺高、塔身有凹槽的圓錐形大金 字塔。塔旁地面上有一道類似路肩的邊欄,約莫1英尺高,圍繞著一個長方形的場地, 大小相當於一般街廓的1/4。考古學家挖掘這道邊欄時,出乎意料地發現,它其實是一 排圓柱的上半截。覆蓋在上面的好幾層泥土被清除後,這些高達10英尺的圓柱立刻顯露 出來,總共有6O0多根,緊密地排成一列,形成一道堅固無比的柵欄。這些柱子全都用 整塊玄武岩雕鑿而成,從6O多英里外的採石場運送到拉文達。每一根柱子重達2噸左右。
  幹嗎要費那麼大的氣力呢?辛辛苦苦建立這道石柵欄,究竟要保護什麼呢?
  即使在開挖以前,一塊巨石的頂端就已經凸出地面,位於圍場中央,比周圍的「路 肩」高出大約4英尺,陡峭地向前傾斜。石塊上面雕刻著密密麻麻的圖像。這些圖像向 下延伸,消失在層層疊疊、厚達9英尺、將這道古代柵欄掩埋起來的泥土中。
  史特林率領的考古隊花了兩天工夫才挖出這塊巨石。原來它是一塊龐大的石碑,高 14英尺,寬7英尺,厚幾乎3英尺。石碑上的雕像顯示兩個人相遇的情景。這兩名男子身 材都很高大,穿著華麗的長袍和精美的鞋子,趾端微微翹起。其中一個人物面貌模糊, 四肢斷裂,原因可能是泥沙的侵蝕,也可能是遭人蓄意破壞(這種情形經常發生在奧梅 克雕像上)。另一個人物則完整無缺。後者顯然是一個白種男人,鼻樑高挺,頦下蓄著 一綹飄逸的長鬚。考古學家驚歎之餘,都管他叫「山姆大叔」(Uncle Sam)1。
  我繞著這塊重達20噸的石碑來回踱步,心裡感歎不已:它竟然在地下埋藏了3000多 年。史特林將它挖掘出來後,它才重見天日,至今已有半個世紀。它今後的命運會是如 何?它會不會在這兒巍然矗立3000年,供人類世世代代子孫觀賞、憑弔?在這段漫長的 歲月中,人事的變化會不會使它重新被埋藏在地底下,從人們眼前消失?
  也許這兩種情況都不會發生。我想起奧梅克人發明的中美洲古代曆法。根據他們— —以及他們的繼承者,名氣比較響亮的瑪雅人——的推算,人類所剩的時日已經不多, 不可能再有3000年的時光。
  我又仔細瞧了瞧這塊大石碑。有兩件事似乎可以確定:第一,石碑上雕刻的兩名男 子相會場面,基於某種原因,對奧梅克人來說意義非常重大,因此,他們才花那麼大工 夫,建立一道固若金湯的石柵欄,將這塊莊嚴華貴的石碑團團圍繞住,保護得十分嚴密。 第二,如同那些黑人頭像,奧梅克工匠雕刻這塊石碑上的白人肖像時,顯然也用活生生 的人當模特兒。碑上人物臉部的五官特徵是那麼的逼真,不可能是憑空想像出來的。
  拉文達廢墟出土的雕像中,還有兩尊具有白種人的容貌特徵。其中一尊以淺浮雕的 方式鐫刻在一塊直徑大約三英尺,略呈圓形的石板上。像中人物穿著類似綁腿的鞋襪, 臉上的五官具有明顯的盎格魯撒克遜(Anglo-Saxon)人種特徵,頦下蓄著一綹尖翹的 大鬍子,頭上戴著一頂形狀古怪的寬鬆帽子。他左手揮舞著一幅旗幟或某種兵器,右手 空著,橫放在胸前。一條花哨的腰帶,纏繞著他那纖細的腰。另一幅白人肖像雕刻在一 根細長的石柱上,衣著相似,臉上也有鬍子。
  這些容貌奇特的異鄉人究竟是誰?他們在中美洲幹什麼?他們是什麼時候來到中美 洲的?他們跟出現在這兒的其他異鄉人——定居在悶熱潮濕的橡膠叢林中,替奧梅克雕 刻家擔任模特兒的那些黑人——彼此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
  正統學界一貫主張,公元1492年之前,美洲一直處於孤立的狀態中,跟西方世界沒 有接觸。思想比較前衛的學者,拒絕接受這種教條式的觀念。他們提出一個新的、看似 合理的看法:奧梅克雕像描繪的那些深目高鼻、滿臉鬍鬚的人物,可能是古代活躍於地 中海的腓尼基人;早在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1000年之間,他們就已經駕駛船舶.穿過 直布羅陀海峽,橫越大西洋,抵達美洲。提出這個觀點的學者進一步指出:奧梅克雕像 描繪的黑人,應該是腓尼基人的「奴隸」;腓尼基人在非洲西海岸捕捉這些黑人,千里 迢迢帶到美洲去2。
  我越仔細審視拉文達廢墟出土的奇異雕像,就越不能接受這些見解。也許,在哥倫 布之前許多年,腓尼基人和其他西方民族真的曾經穿越大西洋。這方面的證據並不缺乏, 但限於篇幅,本書不擬詳加論析3。我只想指出一個問題:縱橫四海的腓尼基人,在古 代世界許多地區留下他們獨有的手工藝品,卻沒有在中美洲的奧梅克人聚居地,留下屬 於他們的任何東西。這兒發現的黑人頭像,以及描繪留著鬍子的白種男人的浮雕,在風 格上、在雕工上,都完全看不出是腓尼基人的作品。事實上,就藝術風格來說,這些強 勁有力的作品似乎並不屬於任何已知的文化、傳統和藝術類型。不論是在美洲或是在舊 世界,這些藝術品都沒有先例。
  拉文達廢墟出土的藝術品,似乎沒有根源……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人世間一 切藝術表現方式,都有根源隱藏在某個地方。
    「假設的第三者」理論
  我想,要尋找這些問題的答案,我們可能得瞧一瞧埃及古文明學者提出的「假設的 第三者」(hypothetical third party)理論。他們提出這樣的觀點,為的是想解開埃 及歷史的一大謎團。
  考古學上的證據顯示,古埃及的文明並不像一般人類社會那樣緩慢地、艱辛地發展 演進,而是突然冒出來,已經完全成形,一如中美洲的奧梅克文化。事實上,埃及社會 從原始過渡到先進,為時十分短暫,並不符合一般歷史法則。在其他社會需要幾百年, 甚至幾千年,才能發展完成的科技,在埃及卻彷彿一夜之間出現,先前毫無任何跡象。
  例如,王朝之前的時代(公元前3500年左右)遺留下的埃及文物顯示,當時的埃及 人還不懂得使用文字。那個時期結束不久,突然間,我們今天經常在埃及古跡上看到的 象形文字,卻神奇地出現了,而且已經發展成熟。這個時候的埃及象形文字,可不僅僅 是物體和動作的「圖畫」而已;它已經具備複雜的句法結構,擁有一些只代表聲音的符 號和一套詳盡的數碼。即使最早的象形文字,也已經風格化和規格化。有證據顯示,早 在埃及第一個朝代的初期,先進的「草書」已經被普遍使用了4。
  令人驚異的是,埃及象形文字的發展,似乎沒有經歷過從簡單到複雜,逐步演進的 階段。相似的情況也出現在古埃及人的數學、醫學、天文學和建築技術上。古埃及無比 豐富和龐雜的宗教神話體系,顯然也沒有經歷逐步演進的過程——連《亡靈書》(Book of the Dead)這樣精緻的作品,其主要內容在王朝時代開始時就已經存在5。
  然而,研究埃及文明的學者,大都不願正視埃及文化在遠古時代所表現的成熟。這 種早熟所蘊含的意義,對思想比較開通的學者來說卻是非常值得探討的。對王朝時代初 期的埃及素有研究的學者魏斯特(John Anthony West),在著作中指出:
  這麼複雜的一個文明,怎麼突然冒出來,而且已經發育完全?我們不妨把1905年的 汽車和今天的汽車比較一下,立刻就可以看出,它們之間經歷過一個「發展」階段。然 而,在埃及我們卻無法做這樣的比較。在古埃及文化中,一切事物都是一開始就已經存 在的。
  這個問題的答案當然很明顯,但是,一般學者卻不願加以正視,因為它違背現代學 術界的思想模式。事實上,埃及文明並不是「發展」出來的,它是從別人手中繼承來的 遺產6。
  多年來,魏斯特一直就是正統學界的眼中釘、肉中刺。然而,也有一些主流學者對 埃及文明的突然崛起感到非常困惑。已故的倫敦大學愛德華上埃及學講座教授 (Edwards Professor of Egyptology)華德·艾默瑞(Walter Emery)將整個問題做 一個總結:
  耶穌降生之前大約3400年時,埃及發生重大的變化,整個國家從新石器時代的雜亂 部落社會,一下子轉變為組織嚴密的王國……
  在這期間,文字出現了,建築技術和各種工藝發展到巔峰;所有的證據都顯示,這 個時期的埃及存在著一個昌盛輝煌的文明。這一切全都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完成。埃及人 在文字和建築上的重大發展,似乎沒有明顯的根源7。
  一個簡單的解釋是:古代世界的另一個文明突然影響到埃及,使埃及的文化驟然提 升,取得決定性的重大進展。位於美索不達米亞地區幼發拉底河下游的蘇美爾古國 (Sumer),極可能扮演這個角色。儘管有許多差異,埃及和蘇美爾的建築技術和風格 卻有不少共同點,顯示這兩個地區之間必定存在著某種關聯。但是,單憑這些共同點, 並不足以讓我們推論,這個關聯是一種因果關係——一個社會直接影響另一個社會。誠 如艾默瑞教授指出的:
  根據我們的觀察,這個關聯是「間接」的;也許有一個「第三者」存在,將文化傳 播到幼發拉底河流域和尼羅河地區……現代學者大都不願正視這麼一個可能性:遠古時 代,曾經有人從一個假設的,至今猶未被發現的地區,遷居到幼發拉底河與尼羅河。如 果我們承認,有一個「第三者」將高度發展的文化分別傳播到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那 麼,我們就可以解釋,為什麼這兩個文明之間會存在那麼多共同點和根本差異8。
  這個理論至少能讓我們瞭解,為什麼埃及人和美索不達米亞地區的蘇美爾人,膜拜 幾乎相同的月亮神祇——埃及人管它叫索斯(Thoth),蘇美爾人稱它為辛恩(Sin)— —而這些神祇在這兩個國家的眾神中都是最古老的。權威的埃及學專家華理士·布奇爵 士(Sir E.A.Wallis Budge)指出:「這兩位神祇實在太相似,不可能只是單純的巧 合……我們不應該說誰向誰借用神祇,但有一點似乎可以確定:古代埃及和蘇美爾的知 識階層都曾向一個共同的、極為古老的文明,借用過神學體系。」9
  因此,我們現在面對的問題是:布奇和艾默瑞兩位學者都提到的「第三者」——那 個「共同的、極為古老的文明」,「假設的、至今猶未被發現的地區」——指的究竟是 誰?在什麼地方?如果這個「第三者」真的在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留下一筆豐厚的文化 資產,那麼,他們是不是也可能在中美洲留下相同的東西呢?
  有些學者爭辯說,文明在墨西哥「起步」比在中東地區晚得多。但是,這樣的觀點 並不足以解決問題。我們必須考慮這個可能性:最初的時候,文明同時崛起於這兩個地 區,但往後的發展卻遇然不同,結局也不一樣。
  據此我們可以推論:帶來文明的「第三者」在埃及和蘇美爾成功地推展教化事業, 建立持久而傑出的文化;另一方面,在墨西哥(以及秘魯),他們卻遭受重大挫折—— 也許,開始時一切都很順利,他們指導當地百姓雕鑿石頭,製作巨大的人頭像和浮雕, 但隨後不知怎的,整個文明卻開始走下坡,衰頹得十分快速。所幸,文明之火並未從此 熄滅,但直到公元前約1500年(即所謂的「奧梅克時代」),中美洲文化才漸漸復甦。 到了這個時候,當初雕鑿的巨大石像——古代中美洲人的重大精神象徵——已經被歲月 侵蝕得面目全非,而它們的根源也全被遺忘,轉化成一則則有關巨人和虯髯客的神話和 傳說。
  果真如此,那麼,當我們注視那些巨大黑人頭像的杏仁眼,或「山姆大叔」雕像高 鼻深目、輪廓分明的五官時,我們看到的,很可能是遠古時代曾經出現在這個地區的一 些臉孔。這些極為傑出的藝術品,保存了一個已經消失的,包含好幾個種族的古文明遺 留下的影像。
  簡言之,這就是應用在中美洲文明的「假設第三者」理論:古代墨西哥文明的崛起, 確實受到外來的影響,但這個影響並未來自東半球;中東地區和美洲的某些民族,在極 為古遠的時代,可能從一個「第三者」文明繼承到一筆豐厚的文化遺產,從而建立起輝 煌的文明。
    冒險步進瓦哈卡城
  離開維雅艾爾摩薩市之前,我特地到「奧梅克與瑪雅文化研究中心」(Centre for Investigation of the Cultures of the Olmecs and Maya,簡稱CICOM)走一趟,向 那兒的學者探詢,這個地區是不是還有其他重要的奧梅克文化遺址。出乎我的意料,他 們建議我到荒郊野外去尋找。據說,在西南方數百公里外的瓦哈卡省(Oaxaca Province)阿爾班山(Mountain AI ban),考古學家挖掘出一些「奧梅克式」手工藝 品和若干浮雕。學者認為,這些浮雕所描繪的人物就是奧梅克人。
  我和夥伴桑莎決定,從維雅艾爾摩薩市出發,直接開車到位於東北方的猶加敦半島。 經由這條路線到阿爾班山得繞一個大圈子,但我們認為值得,因為可以趁此訪查其他奧 梅克遺跡。況且,一路驅車翻山越嶺,進入瓦哈卡城所在的幽谷,景色十色壯麗,可以 消解旅途的疲勞。
  我們先朝西行駛,經過拉文達廢墟,再次穿過科澤科克斯市,越過薩育拉(Sayula) 和洛馬波尼達(Ioma Bonita)兩個小鎮,來到位於交通要衝的圖斯特佩克鎮 (Tuxtepec)。一路前行,我們漸漸離開了被石油工業污染得面目全非的鄉野,翻越過 一座座蜿蜒起伏、有如地毯般鋪滿青草的山丘,行駛在五穀已經成熟的田野間。
  從圖斯特佩克鎮前行,連綿不絕的大山一座接一座矗立在我們眼前。我們轉向南方, 沿著第175號公路行駛,前往瓦哈卡城。從地圖上看,這段路程只有這兒到維雅艾爾摩 薩市一半遠。上路後,我們才發現,這條道路九彎十八拐,有如一道狹窄陡峭的天梯直 通雲霄,把開車的人折騰得腰酸背痛,神經衰竭。路上,我們經過一層又一層屬於不同 氣候的高山植物生長區,最後來到雲端,看到巨大的植物,有如英國科幻小說家約翰· 溫德姆(J0hn Wyndham)描寫的三尖葉,顯得十分詭異,散發出一種幽秘的超現實氣息。 從維雅艾爾摩薩市開車到瓦哈卡城,全程不過700公里,卻花了我們12個鐘頭。我緊緊 抓著方向盤,但因為繞著彎彎曲曲的山路行駛太久,旅程結束時,兩隻手全都浮起泡。 我的視線變得模糊不清,心裡老想著一路上沿著第175號公路,在長滿三尖葉的深山中, 我們經過的那一座座令人頭暈目眩的峽谷。
  瓦哈卡城以三樣東西聞名全世界:上等蘑菇、大麻和美國小說家勞倫斯 (D.H.Lawrence)——1920年代,勞倫斯在這兒撰寫他那部以瓦哈卡城為背景的小說 《羽毛蛇》(The Plumed Serpent)。今天,這座城市依舊保持著它那放浪不羈的氣息; 半夜三更,城裡的酒吧咖啡館,鋪著鵝卵石的狹窄街道,古老的建築物和寬闊的廣場, 到處人潮洶湧,流連不去。
  我們住進旅館房間,打開窗子,可以俯瞰「燕子客棧」(Hotel Las Golondrinas) 三個庭院中的一個。床鋪十分舒適;頭頂是一片燦爛皎潔的星空。然而,儘管渾身疲累, 我卻始終無法入眠。
  我心裡老想著那些臉上蓄著鬍子,將文明帶來美洲的神祇和它們的徒眾。在墨西哥, 一如在秘魯,它們的教化事業似乎遭受重大的挫折。流傳在這個地區的神話都提到這點。 第二天早晨,抵達阿爾班山時,我才發現,證據不僅僅存在於神話而已。
  註釋:
  1《白神與石臉》,144頁。
  2同上,141∼142頁。
  3《白神與石瞼》,全書隨處可見。亦請參閱賽路斯·高爾登《哥倫布之前:舊世 界和古代美洲之間的接觸》。CyTUs H.G0rdon,Eefore Columbus :Links Between the oald world and America ,Crown pUblishers InC,New York,1971.
  4艾默瑞《古埃及》,192頁。W.B.Emery,Archaic Egypt,Penguin Books, London.1987,p.192.
  5同上,38頁。亦見華理士·布奇澤《埃及亡靈書》之譯序。E.A.Wallis Budge trans,The Egyptian Book of the Deed,British Museum,1895,Introduction,pp. Ⅶ,Ⅶ
  6約翰·安東尼·魏斯特《天空之蛇》,13頁。John Anthony West,Ser pet in the Sky,Harper and Row,New York.1979,P.13.
  7《古埃及》,38頁。
  8同上,31、177頁。
  9華理士·布奇《古代埃及從神物到神祇》,155頁。E.A Wallis Budge,Fetish to God in Ancient Egyp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34,p.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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