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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另一個應加以考慮的因素是,每一生物的主要機體組織部分都是由遺傳造成的;因
此,儘管每一生物在自然界適得其所,但它們身上的許多機體結構與現在的習性並無直接的
密切關係。
    ——達爾文《物種起源》(1859)
      在我們歷史上的所有年代中,聰明人自然會選擇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做一個年輕人。
    ——G·M·楊格1《時代風雲錄》
          
  1G·M·楊格(1882—1959),國史學家,曾主編《英國歷史文獻》,著有《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等。
    用過午餐後,查爾斯回到他白獅旅館的房間裡。他對著鏡子,呆呆地望著自己的臉,他
的思路混混沌沌,難以理清。他感到腦袋裡有說不盡的神奇東西,感到心裡隱隱約約有種挫
敗感。這種心情與防波堤上發生的事毫無關係。真正使他煩惱的倒是以下這些事情:在特蘭
特姨媽家吃午飯時,他只講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情;對有些事情他故意避而不談,但做得又
過於顯眼;自己潛心於古生物學研究,但這種學問是否是自己的用武之地,他感到沒有把
握;歐內斯蒂娜到底是否真正理解自己,而自己是否真正理解她,這他也吃不準;他感到百
無聊賴,無所事事——他最後發現,產生這種情緒的原因,是他必須熬過一個漫長、陰鬱的
下午,而這對他來說,簡直是個威脅。那時畢竟是一八六七年,而他剛剛才三十二歲,他對
人生的思索已經夠多的了。
    雖然查爾斯喜歡把自己看作是一位熱愛科學的青年,而且,倘若他能聽到關於飛機、噴
氣發動機、電視、雷達等未來科學發展方面的情景,他也不會過於驚奇。但是使他目瞪口呆
的,可能是當代人跟他那個時代的人對時間本身截然不同的看法。在我們這個世紀裡,最糟
糕的大概就是覺得時間不夠用。我們之所以有如此的感覺,倒不是因為我們對科學有一種無
私的偏愛,也並非出自我們智慧的本能,而是我們要將社會的聰明才智與萬貫財富用在提高
效率的方法上——似乎人類的最終目標不是向完美的人性邁進,而是為了得到完美的、閃電
般的時效。可對查爾斯、對幾乎他所有的同代人和社會顯貴來說,人世間的時間是無限緩慢
的。對他們來說,問題不是計劃時間以完成需要做的事情,而是想方設法找點營生,以消磨
那漫長的悠悠時日。
    當今為了謀取財富而產生的常見病之一是精神分裂症,而在查爾斯那個時代,通病之一
卻是百無聊賴。不消說,對一八四八年的革命浪潮以及此時已消聲匿跡的憲章運動1的回憶
給那個時代投下了巨大的陰影,但對許多人——包括查爾斯——來說,最有意義的事情莫過
於那遙遠的抗爭早已煙消雲散了。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是繁榮昌盛的時期,這是毋庸置疑的。
工匠,甚至普通的勞工,都富裕起來了,這就使革命的可能性大為減少,至少在英國是這
樣。人們已把革命拋到了九霄雲外。當然嘍,查爾斯不可能知道,正巧在那天下午,那位大
鬍子的德國猶太人正在大英博物館的圖書館裡悄悄地工作著,而且他在那灰色牆壁的圖書室
內的工作將結出鮮紅的果實。要是您當時把這一果實以及後來它那滌蕩一切的效果預先向查
爾斯描述一番,他是無論如何不會相信的——儘管如此,一八六七年三月過後的六個月,
《資本論》第一卷還是在漢堡問世了。    
  1英國工人階級為爭取普選權而發起的強大工人運動。這個運動經歷了1839、1842和1848年的三次高潮。
    查爾斯之所以不像多數人那麼悲觀,還有他個人的多種因素。他的祖父,即那位從男
爵,屬於鄉村紳士中的第二類人:他們喜歡獵取狐狸,痛飲紅葡萄酒,收藏人間任何有學術
價值的東西。他的祖父平生喜歡收藏書籍,誰知到了晚年,竟對石頭發生了興趣,於是不惜
血本,連家人也動員起來,挖掘他在威爾特郡的那三千英畝土地上並不妨礙耕作的座座土
丘。他拚命搜集鈣石、古糙石、燧石等各種石頭,發掘新石器時代的各種古墓。待到他的大
兒子繼承家產後,卻拚命搜集起古代戰爭的袖珍戰利品和紀念品來,那勁頭跟他老子一樣狂
熱,真是一脈相傳。遺憾的是,老天爺懲罰了這個兒子,當然也可以說保佑了他,叫他至今
還沒娶妻。老人的小兒子,也就是查爾斯的父親,繼承了大宗產業,土地和金錢,應有盡有。
    查爾斯的父親一帆風順,一生只遭受一次災殃——年輕的妻子去世,剛出生的女兒同時
夭折。那時,查爾斯才剛滿一週歲。查爾斯的父親咬緊牙關,強忍悲痛,一心撲在撫養兒
子,即使不能說他給了兒子偉大的愛,至少是在精神和肉體上使他受到了一系列嚴格訓練。
總的說來,他除了喜愛自己以外,最喜愛的是他的兒子。他把自己名下的土地售出,精明地
購買了鐵路股票,糊塗地扔進了賭場(他不是向上帝而是向阿爾邁克賭場去尋求安尉)。從
他的生活方式看,他好像不是出生在一八○二年,倒像是在一七○二年。他一生主要的任務
就是享樂。他一八五六年歸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於享樂過度。查爾斯成了唯一的繼承人,
不僅繼承了老子日趨減少的財產(紙牌賭博吞沒了他的鐵路紅利),而且到頭來還要繼承伯
父的大宗財產。當然,一八六七年,儘管他的伯父恢復了痛飲葡萄酒的家風,但還沒有走上
黃泉之路的徵兆。
    查爾斯喜歡伯父,伯父也喜歡他,不過他們的這種感情在彼此交往中並不總是顯而易見
的。查爾斯雖然經常遵照伯父的吩附去打獵,射殺鷓鴣、野雞什麼的,可是他無論如何也不
射狐狸。那倒不是因為狐狸這種獵物無法食用,主要原因是他對獵人們那種難以言傳的殘忍
十分厭惡。更叫他的伯父不滿的是,他不喜歡騎馬,倒情願步行。真是不可思議。要知道,
對一位紳士來說,步行作為一種消遣,只有在瑞士的阿爾卑斯山才得體,實際上他並不反對
騎馬,只是他生來就熱愛自然,對不能近距離、安閒地觀察自然而痛恨不已。不過有一次他
交上了好運。那是多年前的一個秋天,一隻奇異的鳥兒正在他伯父的一塊麥田邊上跑著。他
舉槍把它打死了。當他發現自己打中的是一隻什麼樣的鳥兒,而且知道那是一種稀有品種之
後,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有些惱火,因為這種碩鴇在英國索爾茲伯裡平原上已瀕臨絕種的境
地,他打死的這隻鳥兒是最後的幾隻之一了。可是他的伯父卻喜不自禁。那隻鳥兒被剝制做
了標本,放在溫斯亞特莊園各廳的玻璃罩裡,像一隻雜種火雞,就那麼永遠朝玻璃罩外面呆
視著。
    他的伯父總是向來訪的鄉紳們喋喋不休地大談這隻鳥的來歷,人家都聽膩了。每當他想
到要廢棄查爾斯的繼承權時——事實上他一想到繼承權的事兒就火冒三丈,因為他的莊園最
終還是應由男性來繼承的——他便站在那兒望著查爾斯的不死鳥,就又恢復了他作為伯父的
慈愛心腸。怎麼會產生了廢棄繼承權的念頭呢?這都怪查爾斯。他沒有每星期一次給伯父寫
信。再說查爾斯有個怪僻,常常喜歡整個下午泡在漫斯亞特莊園的圖書室裡,而他的伯父卻
是極少到那兒去的。
    而且,查爾斯還有比這更嚴重的過錯呢。當初在劍橋大學讀書時,他在一年級倒勤奮好
學,頗有長進,背了不少經典,並且信奉國教,在國教的三十九條教規下簽了字,這在當時
的年輕人中算得上是難能可貴的。可是到了二年級,他漸漸誤入歧途。終於,在倫敦一個霧
氣濃重的夜晚,他突然發現自己色迷迷的摟抱著一個赤條條的女人。他懊惱萬分,掙脫那個
倫敦下層社會女人的渾圓雙臂,一頭扎進教堂裡懺悔起來。事後不久,他向父親宣佈,他希
望去當牧師。他的父親聞言驚恐不已,對這種大逆不道別無它法,只好把這邪惡纏身的逆子
送往巴黎。誰知到巴黎後,他童貞頓失,在這條路上就愈走愈遠。同時,正如他父親所希望
的那樣,他有意識地密切注意宗教問題。查爾斯看出,當時英國國教改革中的所謂「牛津運
動」1表面上頗有些誘惑力,骨子裡不過是羅馬天主教的教義而已。他才不願意謹小慎微地
將典型的英國氣質消耗在天主教的禁忌之中呢。英國氣質一半是諷喻現實,一半是遵從傳
統,也就是說一半是要消極,一半是要安逸。他後來返回倫敦以後,粗略研究了當時的十多
種宗教理論,結果一無所獲,最後變成了一個響噹噹的不可知論者。生活中並沒有上帝,他
崇拜的是大自然,而不是《聖經》。倘若早出世一百年,他或許成為一位自然神論者,甚至
泛神論者。他有時為了陪伴別人才去做禮拜天早禱,但他是很少單獨前往的。    
  11833年至1841年,牛津大學代表貴族利益的一些保守分子刊印了九十本小冊
子,發動了一個竭力恢復舊制的運動,主張在教義、儀式和教會規章上大量保持天主教傳
統,鼓吹維持教會的較高權威地位,被稱作高教會派。與此對立的「低教會派」觀點傾向於
清教徒的新教。
    一八五六年,他在那罪惡的城市裡混了六個月後,回到了英國。三個月後,他的父親一
命歸天。查爾斯將貝爾格拉瓦街的大宅子出租,自己住到肯星頓街一座不大的寓所裡。一個
年輕的單身漢住這樣的寓所倒更合適些。伺候他的只有一名男僕、一名廚子和兩名侍女。有
他那樣的社會關係和巨大財富的人,使用如此少的僕人未免過於寒酸,但他自己倒覺得沒有
什麼不便;再說,他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來遊山玩水,也用不著多少僕人。有時他也偶然命
筆,寫寫邊遠地區的遊記,投給流行雜誌。有一次他在葡萄牙旅遊九個月,有位雄心勃勃的
出版商居然約他寫一本書,但查爾斯覺得寫出來未免「有失身份」1,再說寫書這玩意兒必
然要集中精力,勞心費神。他躊躇再三,拿不定主意,最後還是決定作罷。其實,他近十年
來就是一直這樣舉棋不定。    
  1英國當時一般文人的社會地位不高,被上流社會瞧不起。
    雖說查爾斯在發展緩慢的維多利亞時代隨波逐流,但他本質上並非是個褲褲子弟。有一
次,他偶然遇到一個瞭解他祖父癖好的人,這才知道當初老人為什麼夜以繼日地監督著一夥
懵懵懂懂的鄉下人大挖石頭;這件事,只有他家裡的人才視為笑料;而實際上,別人都把查
爾斯·史密遜爵士尊崇為對羅馬人征服英國以前的時期進行考古的先驅。大英博物館裡至今
還珍存著他收集的文物。查爾斯不知不覺地發現,自己的性情倒很像祖父,而不像祖父的兩
個兒子。近三年來,他越發覺得自己對古生物學熱心起來,最後打定主意,幹此一行。他經
常到地質學會走走,參加各種學術討論會,還經常手拿楔形鎯頭,挎著收集包,興致勃勃地
離開溫斯亞特莊園,外出收集標本。對此,他的伯父以為大謬不然。在他看來,一個紳士去
鄉下,手裡拿的最得體的東西應當是馬鞭或獵槍。不過,退一步說,拿鎯頭和拎挎包總比到
討厭的圖書室去讀那些討厭的書本好些。
    而且,查爾斯對另一件事情也毫無興趣,這也使他的伯父怏怏不快。黃緞帶和水仙花是
自由黨的標記,這些東西在溫斯亞特莊園被視為旁門左道,應受詛咒。老頭子是保守黨的虔
誠信徒——而且對保守黨的活動有著濃厚的興趣。他想讓侄子競選議員,可查爾斯總是婉言
拒絕。他聲稱自己沒有任何政治信仰,但私下裡他對格拉斯通1倒是極有好感。在溫斯亞特
莊園,格拉斯通卻是最大的叛逆者,是一文不值的小人。這樣,尊貴的家世和懶於社會事務
的習性輕易地斷送了對他來說本應是順理成章的錦繡前程。
    懶散大概是查爾斯最突出的特點了。他像自己的許多同代人一樣,發覺那一世紀早期那
種重視義務的風尚正轉向對自我的關心;推動新的英國前進的力量已經不再是獻身精神,而
是一種把自己變成尊貴人物的日趨強烈的慾望。他知道自己有過於挑剔、舉棋不定的毛病,
可是究竟幹什麼好呢?在歷史界,剛剛出了個麥考萊2,誰還能寫出更好的史書?說到小說
與詩歌創作,英國文學史上已是人才濟濟,再寫點東西又談何容易?在科學界,萊爾3和達
爾文依然健在,誰還能成為一名有創見的科學家?要想搞政治吧,迪斯雷利4和格拉斯通兩
個山頭對峙,各霸一方,誰能與之爭雄?    
  1W.E.格拉斯通(1809—1898),英國政治家,曾三度任英國首相。他曾是保守
黨領袖,後來領導了新成立的自由黨。
    2麥考萊(1800—1859),英國政治家、歷史學家,主要代表作有《詹姆士二世登極後
的英國史》、《古羅馬歌曲》等。
    3查爾斯·萊爾(1797—1875),英國地質學家。
    4本傑明·迪斯雷利(1804—1881),英國政治家、文學家,曾兩度任英國首相。
    讀者們將會看到,查爾斯有好高鶩遠的毛病。聰明的懶漢為了證明自己懶得有理,總是
要好高鶩遠的。總而言之,查爾斯有著拜倫式的游手好閒,卻沒有拜倫那些發洩情感的途
徑:作詩和尋花問柳。
    雖說查爾斯對自己今後的前程心中無數,但他還是個討人喜歡的青年。很遺憾,國外的
遊山玩水磨掉了一些他那極度莊重正經的外表(維多利亞時代的人把這種莊重正經叫作熱
情、道德嚴正、誠實等名目繁多的假名堂),當時作為一名英國紳士必須具有那種風度。乍
一看,他的確有些玩世不恭,肯定受到舊的腐朽道德的侵蝕。可是在社交場合,他總是得到
母親們的青睞、父親們的親近和姑娘們的秋波。查爾斯對窈窕淑女還是頗感興趣的,而且也
不顧惜使姑娘們和她們雄心勃勃的父母到頭來落得個竹籃打水的結果。於是他得了個清高、
冷漠的名聲。這一名聲對他的行為不能說不是一種有益的報償——到三十歲時,他在婚姻問
題上還是象雞貂求偶一樣:嗅一嗅誘餌,然後轉身離去,避開在他前進路上設下的婚姻陷阱
中的釣鉤。
    伯父時常催促查爾斯早日考慮終身大事。可是,查爾斯動輒反唇相譏,說伯父也一輩子
未婚,於是老頭子就卡了殼,無言以對。在這種情況下,伯父便咕噥著說:
    「我從來沒找到過合適的女人呀。」
    「瞎說,您從來就沒有找過。」
    「誰說我沒找?我在你這個年紀時……」
    「您只惦記著獵狗,只曉得什麼季節去打野雞。」
    於是,老頭子便滿腹愁腸地望著眼前的葡萄酒發呆。他對自己未曾娶妻並不怎麼感到遺
憾,可是膝下無子,買了駿馬、獵槍來給誰呢?這是最傷腦筋的事。他看到自己的人生之路
就要不留痕跡地消失了。
    「我真糊塗,真糊塗。」
    「親愛的大伯,我可並不糊塗。別難過了。我也一直在尋找合適的姑娘,但還沒有找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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