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各國,如美國最流行的三分法是:三分之一的現金存入銀行以備急需,三分之一的現金購買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作長期投資,剩下的三分之一投資於房地產等不動產,因為一般情況下房地產只會增值而不會貶值,這部分投資可以作為準備金和後備基金,以備其他投資蝕本時用以保本或翻本。
在有價證券的投資上,投資者也往往將三分之一用來購買安全性高的債券或優先股,三分之一購買有發展前途的成長型股票,三分之一購買普通股票,以分散風險並取得差價收益。
目前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尚未發育成熟,投資者可以把三分之一資金用於銀行存款或持有現金,三分之一購買安全性高的債券,三分之一購買股票,只要投資者能按一定的比例適當分配手中的資金,就能以錢養錢,並能最大限度地抓住獲利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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