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平衡表是指我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用以全面地、總括地反映某一日期時的財務狀況的一種會計報表。它分「資金來源」和「資金佔用」兩部分,各設若干項目,項目的記錄金額來自各類帳戶。「資金佔用」方各項目主要反映資金的分佈、使用、存在的狀況。「資金佔用」方和「資金來源」方的金額總計應相等。通過閱讀資金平衡表,可以瞭解企業的資金運用,來源等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法令、政策,並做為考核,分析企業經營狀況的主要依據。還有一種表叫「比較資金平衡表」。資金平衡表列出本期的金額數時,同時列出上期期末數,以便於投資者比較。資金平衡表的基本格式見下表。
資金平衡表(單位:元)
資產佔用期末數資金來源期末數
固定資產合計9,063,942固定資金合計9,063,942
固定資產原值12,824,292國家固定資金9,063,924
減去:折舊
固定資產淨值3,076,350
流動資產合計9,063,942流動資金合計18,410,113
定額流動18,410,113國家流動資金12,523,490
資產合計17,131,252企業流動資金523,000
儲備資金6,221,717流動資金借款2,477,000
生產資金5,338,846
成品資金5,570,689
其他流動1,278,861
資產合計596,714
發出商品870,467應付款項189,319
貨幣資金188,320未交稅金2,056,302
應收款項預提費用1,019,640
專項資產合計11,301,860專項資金合計11,301,860
總計39,775,915總計38,775,915
對表中各項目解釋如下:
1.資金佔用:指各經濟組織或機關等單位資金的分佈,使用和存在的狀態。如固定資產,它反映了固定資金的佔用狀態。
2.固定資產;它反映了資金長期佔用的狀況。
3.固定資產原值:指購建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全部支出,即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
4.固定資產折舊: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通過逐漸損耗而計入到產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費中的那部分價值,並形成用於固定資產再生產的一種專用資金。
5.固定資產淨值:指固定資產原價減去固定資產折舊後的餘額。
6.流動資產。
7.定額流動資產:指規定有定額資金佔用的流動資產。
8.儲備資金:指從支付貨款採購材料、物資開始,到材料、物資投產為止,在整個供應過程中所佔用的流動資金。它具體包括:原材料、燃料、備品備件等所佔用的資金。
9.生產資金:指從原材料投入生產起,到產品製造完成驗收入庫止的階段內所佔用的流動資金。
10.成品資金.指從產品完工檢驗合格入庫起,到銷售取得貨款或結算貨款為止,這一階段所佔用的流動資金。具體包括:庫存產成品等所佔用資金。
11.其他流動資產:指非定額流動資金所戰勝的實物形態。具體包括:發出商品、貨幣資金、應收款項等。
12.發出商品:一般指採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進行銷售所發出,但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等。
13.貨幣資金:指存在於貨幣形態的那部分資金。如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在途資金等。
14.應收款項:指債權已形成,應向有關單位、個人收取的款項。如:應收銷貨款、應向過失人收取的賠償款等。
15.流動資產合計:指定額流動資產與其他流動資產之和。
16.專項資產:指專用資金佔用的實物形態。
17.資金佔用合計:指固定資產合計數加上流動資產合計數加上專項資產合計數。
18.資金來源:指各經濟組織或機關單位取得資金來源的渠道。如銀行借款、國家基金等。
19.固定資金;指佔用在固定資產上的資金。
20.流動資金:指在經濟活動中,其佔用形態不斷發生變化的資金。它的主要特點是流動性。它的主要來源是:銀行貨款、企業自有資金、財政有償撥款結算中形成的資金等。
21.國家流動資金:指國家有償撥款給企業,供其生產經營長期使用的資金。
22.企業流動資金:是指企業為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經常佔有與周轉使用的自己所有的資金。
23.流動資金借款:指企業借入的流動資金款項。主要包括:定額借款、超定額借款等。
24.應付款項:指債務已經形成,應付給有關單位、個人的款項。如應付貨款、應付稅金、應付賠償金等。
25.未交稅金:指暫時未上交的稅金。
26.預提費用:指預先計入各項目的,但在以後月份才支付的費用。
27.流動資金合計:指屬於流動資金各項目之和。
28.專項資金:指企業具有的特殊來源的專門用途的資金。
29.資金來源合計:指固定資金合計數加上流動資金合計數加上專用資金合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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