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股不是分紅
分紅是上市公司對股東投資的回報,它的特徵為:上市公司是付出者,股東是收穫者,且股東收穫的是上市公司的經營利潤,所以分紅是建立在上市公司經營盈利的基礎之上的,沒有利潤就沒有紅利可分。上市公司的分紅通常有兩種形式,其一是送現金紅利,即上市公司將在某一階段(一般是一年)的部分盈利以現金方式返給股東,從而對股東的投資予以回報;另外就是送紅股,即公司將應給股東的現金紅利轉化成資本金,以擴大生產經營,來年再給股東回報。而配股並不建立在盈利的基礎上,只要股東情願,即使上市公司的經營發生虧損也可以配股,上市公司是索取者,股東是是付出者。股東追加投資,股份公司得到資金以充實資本。配股後雖然股東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給股民投資的回報,而是追加投資後的一種憑證。
為什麼股民會將配股混為分紅呢?這時我國股市和股民尚不成熟所致。現代中國股市創立的時間較短,正處在發展和成熟期間,股市的規模較小,股票嚴重短缺,只要買到股票就賺錢。這種現實極大地刺激著百姓入市投機的熱情,而上市公司正是利用了這一點,低價向老股東配售新股,一方面壯大了公司的資金實力,且也滿足了股民對股票的渴求。
2.配股與投資選擇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當上市公司要配售新股時,它應首先在老股東中進行,以保證老股東對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變,當老股東不願參加公司的配股時,它可以將配股權轉讓給他人。對於老股東來說,上市公司的配股實際上是提供了一種追加投資的選擇機會。
老股東是否選擇配股以追加對上市公司的投資,可根據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配股資金的投向及效益的高低來進行判斷。但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除了配股外,股民還可通過購買其他公司的股票、投資債權及居民儲蓄來實現追加投資,其關鍵就視投資收益情況來確定。如配股上市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還達不到居民儲蓄存款利率,顯然上市公司的經營效益太差,其投資回報難以和居民儲蓄相比擬,股民就可不選擇配股這種方式來追加對上市公司的投資。當然,當一個上市公司確定配股以後,如配股權證不能流通,其配股就帶有強制性,因為配股實施後股票就要除權,價格就要下跌,如老古東不參加配股,就要遭受市值下降的損失。其逃避配股的唯一方法就是在配股前將股票拋出。
在我國上市公司的配股中,由於我國股份制的運作尚不規範,上市公司中國家股和法人股佔絕對的控股地位,這些大股東極力贊成配股但拿不出資金來參加配股,且還將其配股權強制性地轉讓給上市公司的個人股東。這種舉措實際上是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一種侵犯。
3.配股與投資風險
在比較成熟的股市上,配股是不受股東歡迎的,因為公司股東往往是企業經營不善或倒閉的前兆。當一個上市公司資金短缺時,它首先應向金融機構融通資金以解燃眉之急。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是不會拒決一個經營有方、發展前景較好的企業的貸款要求的。而經營不善的公司就不得不向老股東伸手要錢以渡難關。從最近兩年我國股市的配股情況來看,一些配股比例較高的公司往往都是業績平平、不盡人意的。當然我國上市公司的配股之風盛行也有其他一些原因,如在國民經濟宏觀調控期間較為緊張、貸款實行規模控制,上市公司也難以從金融機構取得貸款。另外從上市公司的擴展方式來說,由於通過配股來籌集資金比較容易,且因流通股股東所佔比例較小也無法抗拒,所以配股就成為上市公司擴展規模的最好途徑。
對股民來說,配股有時預測著更大的投資風險。首先,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每年可有30%的配股額度,不配也就浪費了指標。許多上市公司純粹是為了配股而配股,所籌資金並不一定有合適的項目去投資。如一些上市公司,因在本行業已無擴展餘地,就拿著配股資金去經營一些非主營業務,有時乾脆就將資金存銀行或炒股票、房地產,而這些公司在這方面是不具優勢的。其次,按比例、高溢價地配股意味著要用配股資金再造一個和公司現有規模相差無幾的企業,即使能找到合適的項目,但項目的建設是否能順利進行,項目投產後產品是否能有銷路、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技術力量是否能跟得上,這都是影響配股資金能否在預定的期限內見成效是關鍵問題,上市公司對股民的投資回報就較難達到要求。再者,由於我國上市公司的的配股具有一定的強制性,配股會將股民更多的資金拖入股市這個風險之地。按照分散資金的原則,雞蛋是不能都放在一個籃子裡的,股民不但不應將資金都投入到某一隻股票,且還應留出一部分資金投入到風險較小的領域,如購買國庫券或進行其他的實業投資。而每年連續不斷的配股勢必將股民更多的投資拖入股市,使股民承擔更大的市場風險。
4.配股與資產流失
配股,一般是全體股東都應按持股比例追加投資,這樣將不改變原由股東的相對持有比例。當然,如果某些股東對持有比例不介意的話,也可以放棄配股。但放棄配股的股東可能遭受市價損失。
當流通配股後,由於除權的作用,股價就要下降,對於參與配股的股東來說,由於股票數量的增多,股票的市價總值不發生變化。而若放棄配股,這部分股東將因所持股票總市值的的減少而蒙受損失。而對於暫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來說,市值只是一個名義的價格,其經濟利益是否受損要視其配股後每股淨資產含量和盈利能力的變化情況而定。
當配股價不等於每股淨資產時,股東放棄配股將導致資產的相互轉移,也就是說,部分股東的資產將在配股之中流失了。當配股低於每股淨資產時,配股後每股淨資產含量將高於配股價且低於原來的基數,這樣,放棄配股的股東的部分淨資產將無償地流向參與配股的一方;而當股價高於每股淨資產值時,配股後每股淨資產將大於原來的基數而小於配股價,參與配股一方的部分淨資產就無償的流向了放棄配股的一方。而依照中國證監會的現行規定,上市公司的配股價是不得低於每股淨資產額的。這樣,在上市公司的配股中,若國家股和法人股放棄配股,個人股東配股後所形成的部分資產將無償地流向國家股和法人股股東,且配股比例越大、溢價愈高,個人股東的資產流失也就越大。
5.配股與市盈率
股民之所以熱衷配股,除了配股能增加手中的數量外,通過追加投資,配股還能降低市盈率。
在上市公司配股時,只有當配股價低於配股時的股票市價,配股才能進行。當配股大於或等於配股時的股票市價,股民可直接在股市上購買同類股票來增加持有的股票數量。
相對配股時的股票市價來說,配股價都是很低的,配股後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若能保持在原有的水平,由於配股後股民受中的股票成本有所下降,平均股價有所下降,股票的市盈率將會隨之下降。
如股民甲以每股20元的價格購得G股票1000股,該股票的每股稅後利潤為0.2元,其市盈率為100倍。在G股票市場價格為每股15元時,上市公司宣佈配股,配股價每股5元,配股比例每股0.5股。
根據配股的除權方式,配股後的除權價為:
Y=(市價+配股率×配股率)÷(1+配股率)
=(15+0.5×5)÷(1+0.5)
=11.66元
股民甲以每股5元的價格配500股後,共持有G股票1500股,持股成本從每股20元降為每股15元,其市盈率從100倍降到75倍。
其實,降低股票的市盈率或股票的平均持有成本,並不一定非要通過配股來實現,如果股民甲能在市場上買到市盈率較低的股票,則其效果與配股是相同的,只不過是持有股票的種類增加了,因為股票只不過是上市公司為股民提供了一個購買低市盈率股票的機會而已。在上例中,如果股民甲能買到市盈率只有25倍(配股價÷每股稅後利潤)的股票,再投資2500元,降低持股市盈率或股票成本的效果將是一樣的,只不過所持股票的品種增加了。
在追加投資時只要股民把握住這麼一個原則,即後買股票的市盈率比先買的低,就能降低股票的平均市盈率。如果股民僅僅是想降低股票的持有成本或降低持股的市盈率,就不一定非要將自己限制在配股上。如在上例中,股民追加2500元投資就不一定非要投資到原有股票的配股上,如果市場上有市盈率更低的股票,如每股價格2.5元,市盈率只有10倍的股票,此時股民甲就可購股票1000股,其持股的平均市盈率就從100倍降到了56.25倍,其效果比參加配股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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