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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論公債 

  在商業未開展、製造業未改進的未開化社會,對於僅能由商業及製造業帶來的高價奢侈品還一無所知的時候,有大收入的人,像我在第三篇說過的那樣,除了盡收入能維持多少人,使用以維持多少人外,再也不能有其他消費或享受收入的方法。一個大收入,隨時都可說是對一大量生活必需品的支配力。在那種未開化社會狀態下,那收入一般都是以一大量必需品,即粗衣粗食的原料,如穀物、牲畜、羊毛及生皮等物收進的。當時既無商業,又無製造業,所以這些物資的所有者,找不到任何東西,可以交換其消費不了的大部分物資;除了盡其所有,用以供人吃穿外,他簡直無法處置其剩餘。在此情況下,富者及有權勢者的主要費用,就是不奢華的款客和不炫耀的惠施,而這種款客和惠施,我在本書第三篇也曾說過,是不容易使人陷於破產的。至於利己的享樂就不同了,雖至微末,追求的結果,智者有時亦不免於滅亡。例如鬥雞的狂熱,曾經使許多人破了產。我相信,由上述性質的款待或惠施而敗家的人,當不很多,但由鋪張的款客和炫耀的惠施而敗家的則為數極多。在我們封建的祖先之間,同一家族長久繼續保有同一地產的事實,可充分表示他們生活上量入為出的一般性向。大土地所有者不斷行著鄉下式的款待,看來雖與良好的理財原則不可分離的生活秩序有所背離,但我們得承認他們至少也知道搏節,沒把全部收入盡行消費掉。他們大概有機會賣掉其一部分羊毛或生皮取得貨幣。這貨幣的一部分,他們也許是用以購買當前環境所能提供的某種虛榮品及奢侈品來消費,但還有一部分,則常是照原樣蓄藏起來。實際上,他們除了把節約的部分蓄藏著,也就不好再怎麼處置。經商吧,那對於一個紳士是不名譽的;放債吧,當時早視為非義,而且為法律所不許,那是更不名譽的。加之,在那種強暴混亂的時代,說不定有一天會被趕出自己的住宅,所以,在手邊藏蓄一點貨幣,以便那時候攜帶一些公認為有價值的東西,逃往安全地帶,是得計的。使個人以藏蓄貨幣為得計的強暴,更使個人以隱匿其藏蓄的貨幣為得計。動不動就有埋藏物發現,無主財寶發現,那可充分證明,當時藏蓄貨幣及隱匿藏蓄之事,是非常流行的。有一個時候,埋藏物簡直成了君主的一個重要收入部分。然在今日,哪怕全王國的一切埋藏物,亦恐不夠成為一個多財紳士的主要收入部門了。
  節約與藏蓄的傾向,流行於人民之間,也同樣流行於君主之間。我在本書第四篇說過,在沒有什麼商業及製造業可言的國家,君主所處境地,自然會使他奉行蓄積所必要的節約。在那種境地,就是君主的費用,亦不能由他的虛榮心支配;他喜歡有一個華麗裝飾的宮廷,但那個無知的時代,卻只能給他提供一點無甚價值的小玩意兒。而這就構成他宮廷的全部裝飾。當時是無常備軍的必要的,所以,像其他大領主的費用一樣,就連君主的費用,除了用以獎勵其佃戶,款待其家臣外,幾乎沒有用處。但是獎勵及款待,很少會流於無節制,而虛榮則幾乎都會流於無節制,因此,歐洲一切古代君主,無不善有財寶。即在今日,聽說每個韃靼酋長,還是積有財寶。
  在富有各種高價奢侈品的商業國內,君主自然會把他的收入大部分,用以購買這些奢侈品,像其版圖內一切大土地所有者一樣。他本國及鄰近各國,供給他許許多多的各種高價裝飾物,這些裝飾物,形成了宮廷華麗但無意義的壯觀。君主屬下的貴族們,為了追求次一等的同種壯觀,一方面打發其家臣,一方面讓租地人獨立,這一來,他們就漸次失掉了權威,以致與君主領土內其他大部分富裕市民,沒有區別了。左右他們行為的浮薄熱望,也左右他們君主的行為。在他領土內,個個富有者都在征逐這種享樂,怎能叫他一個人富而不淫呢?假使他沒把怎麼大的部分的收入用於享樂(他多半是如此),以致減弱國防力量,那麼,超過維持國防需要那一部分的收入,是不能期望他不消費的。他平常的費用,就等於他平常的收入;費用不超過收入,就算萬幸了。財寶的蓄積,再無希望;一旦有特別急需,需要特別費用,他定然要向人民要求特別的援助。1610年法蘭西國王亨利四世死後,歐洲大君主中蓄有很多財寶的,據推測只有普魯士現國王及前國王。君主政府不說,共和政府,為蓄積而行節約的事亦幾乎是同樣罕見的。意大利各共和國、尼得蘭共和國都負有債務。伯爾尼聯邦積有不少的財寶,但在歐洲是僅見的。瑞士共和國其他聯邦,全無蓄積可言。崇尚某種美觀,至少,崇尚堂皇的建築物及其他公共裝飾物,最大國王的放蕩的宮廷,自不必說,就連那些小共和國看似質樸的議會議事堂也往往如此。
  一國在平時沒有節約,到戰時就只好迫而借債。戰爭勃發起來,國庫中,除了充當平時設施所必要的經常費的款項外,沒有其他款項。戰時為國防設備所需的費用,須三倍四倍於平時,因此在戰時的收入,也須三倍四倍於平時收入。即使君主馬上就有一種辦法,能按照費用增大的比例而增大他的收入——這幾乎是不會有的——這增大收入的源泉,必出自賦稅,而賦稅的課徵,大抵要經過十個月乃至十二個月,才有稅款收入國庫。可是,在戰爭勃發的瞬間,或者寧說,在戰爭似要勃發的瞬間,軍隊必須增大,艦隊必須裝備,防軍駐在的都市必須設防,而這軍隊、艦隊、防軍駐在的都市,還須供給武器、彈藥及糧食。總之,在危險臨到的瞬間,就得負擔一項馬上就要的大費用;這費用是不能等待新稅逐漸地慢慢地納入國庫來應付的。在此萬分緊急的情況下,除了借債,政府再不能有其他方法了。
  由於道德原因的作用,這種使政府有借款必要的商業社會狀態,使人民具有貸款的能力和貸款的意向。這種商業社會狀態要是通常帶來借款的必要,它也同樣帶來借款的便利。
  商人和工廠主眾多的國家,必然有很多這樣的人,不僅是他們自己的資本,而且有願意以貨幣借給他們或以貨物委託他們經營的人的資本,頻繁地在他們手中通過,比不做生意、不從事生產事業,靠自己收入為生的私人的收入通過自己手中的次數,更要頻繁。像上面所說那種私人的收入,經常每年只通過他自己手中一次。但一個商人,如從事那本利能迅速收回的商業,他的全部資本及信用,就往往每年會通過他手中三、四次。因此,一個商人多工廠主多的國家,必然有很多的人是願意隨時都能以巨額款項貸與政府。所以,商業國人民,都具有出貸能力。
  任何國家,如果沒有具備正規的司法行政制度,以致人民關於自己的財產所有權,不能感到安全,以致人民對於人們遵守契約的信汪心,沒有法律予以支持,以致人民設想政府未必經常地行使其權力,強制一切有支付能力者償還債務,那麼,那裡的商業製造業,很少能夠長久發達。簡言之,人民如對政府的公正,沒有信心,這種國家的商業製造業,就很少能長久發達。大商人大工廠主,如平時信任政府,敢把財產委託政府保護,到了非常時候,就也敢把財產交給政府使用。把款借給政府,絕不會減少他們進行商業及製造業的能力,反之,通常卻會增大那能力。國有急需,大抵會使政府,樂於以極有利於出借人的條件借款。政府付與原債權者的保證物,得轉移於任何其他債權者;並且,由於人民普遍信任政府的正義,那保證物大概能以比原價高的價格,在市場上買賣。商人或有錢者,把錢借給政府,可從此賺到錢,他的營業資本不但不會減少,反會增加。政府如允許他最先應募新借款,他大抵會視為一種特惠。所以,商業國人民,都具有貸款的意向或樂意。
  這種國家的政府,極易產生這秤信念,即在非常時期,人民有能力把錢借給它,而且願意把錢借給它。它既預見到借款的容易,所以在平時就不孜孜干節約。
  在未開化的社會,既無大商業資本,亦無大製造業資本。個人把他所能節約的貨幣,都藏蓄起來;凡所藏蓄的貨幣,都隱匿起來;他這麼做,因為他不相信政府的公正,並且怕他的藏蓄被知道了,被發覺了,立即就要被掠奪。在此種狀態下,遇著危急的關頭,能貸款給政府的必然很少,願貸款給政府的簡直沒有。為君主者,預知借款的絕不可能,所以他就覺得,須為緊急關頭預先節約。這種先見之明,把他節約的自然傾向加強了。
  巨額債務的增積過程,在歐洲各大國,差不多是一樣的;目前各大國國民,都受此壓迫,久而久之,說不定要因而破產!國家與個人同,開始借款時,通常全憑個人信用,沒有指定特別資源或抵押特別資源來保證債務的償還。在這種信用失效以後,它們繼續借款,就以特別資源作抵押。
  英國所謂無擔保公債,就是依前一方法借入的。它有一部分為全無利息或被認為全無利息的債務,類似個人記帳的債務;一部分為有利息的債務,類似個人用期票或匯票借入的債務。凡對特別服役所欠的債務,對尚未給付報酬的各種服役所欠的債務,陸軍海軍及軍械方面臨時開支的一部分,外國君王補助金的未付餘額,海員工資的未付餘額等,通常構成前一種債務。有時為支付這債務的一部分和有時為其他目的而發行的海軍證券或財政部證券,構成後一種債務。財政部證券利良,自發行之日算起;海軍證券利息,自發行後六個月算起。英格蘭銀行,通過自動按照時價貼現這種證券,以及通過與政府議定以某種報酬條件替它流通財政部證券,即按額面價格收受該證券並支付其所應付的利息等辦法,給該證券保持了價值,便利了流通,從而使政府能夠常常借到巨額的這種公債。在法蘭西,因無銀行,國家證券有時須打百分之六十或七十的折扣出售。在威廉王大改鑄幣時代,英格蘭銀行認為應當停止其平常的業務,財政部證券及符契,據說要打百分之二十五乃至百分之六十的折扣買賣。其原因,一部分是革命甫定,新政府是否安定尚未可必;另一部分,則是英格蘭銀行沒給予援助。
  此種手段行不通,而政府舉債,需要指定或抵押國家特定收入來擔保債務的償還時,政府在不同時候,曾使用了兩種不同的方法。有時這指定或抵押,限於短期,如一年或數年;有時,又定為永久。在前一場合,作為抵押的收入,據推想在限定期間內,足夠付清所借貨幣的本金及其利息。在後一場合,作為抵押的收入,據推想只夠支付利息或等於利息的永久年金,政府幾時能償還借入的本金,就償清它。貨幣以前一方法借入,通稱為預支法;以後一方法借入,則通稱為永久付息法或簡稱為息債法。
  英國每年徵收的土地稅及麥芽稅,政府逐年都依據不斷插入課稅法令中的借款條款加以挪用。這項款額,通常由英格蘭銀行墊付,收取利息,到稅款陸續納入國庫時,逐漸收還。其所索利息率,革命以來,迭有變化,自百分之八乃至百分之三不等。如果某年度收入的稅款,不夠還清墊支的金額及其利息(此為常事),則此不足餘額,取償於次年度收入的稅款。這樣,國家收入中尚未用作擔保的這唯一主要收入部門,經常每年在未收歸國庫之前,先已消費了。此與無打算的浪費者同,浪費者對其收入,每迫不及待,而預先出息借支;國家則不斷向其代理人及經理人借款,不斷為使用自己的貨幣而支付利息。
  在威廉王及大部分安妮女王時代,永久付息的借款方法,不像今日那麼習見。那時候,大部分新稅,只限於短期(僅四年、五年、六年或七年)徵收,各年度國庫的支出,大抵是得自預先挪用這些稅收的借款。稅收往往在限定期內,不夠支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於是就得延長收稅年限,從而補足這項短額。
  1697年,依照威廉三世第八年第二號法令,將這些瞬將滿期各稅的徵收年限,延至1706年8月1日,以彌補它們稅額的不足。這就是當時所謂第一次總抵押或基金。歸這基金負擔的不足額,計達五百十六萬零四百五十九鎊十四先令九便士半。
  1701年,這些稅以及其他若干稅的徵收年限,又因同∼目的延長至171O年8月1日,是為第二次總抵押或基金。這次基金所負擔的不足額,計達二百零五萬五千九百九十九鎊七先令十一便士半。
  1707年,這些稅又延長至1712年8月1日,作為一種新公債的基金,是第三次總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的金額,計達九十八萬三千二百五十四鎊十一先令九又四分之一便士。
  1708年,這些稅(除去半額噸稅、鎊稅這兩種舊補助稅,及由英格蘭蘇格蘭合併協定而撤廢的蘇格蘭亞麻輸入稅)徵收年限又延長至1714年8月1日,作為一種新公債基金,是第四次總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的金額,計達九十二萬五千一百七十六鎊九先令二又四分之一便士。
  1709年,這些稅(除去噸稅、鎊稅這二種舊補助稅,這些補助稅從那時候起與這新債基金完全沒有關係)徵收年限,為著同一目的,又延長至1716年8月1日,是第五次總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之金額,計達九十二萬二千零二十九鎊六先令。
  1710年,這些稅再延長至1720年8月1日,是第六次總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的金額,計達一百二十九萬六千五百五十二鎊九先令十一又四分之三便士。
  1711年,這些稅(到這時,已須供應四種預支的本息)及其他若干稅,規定永久繼續徵收,作為支付南海公司資本利息的基金。該公司在同年度曾借給政府九百一十七萬七千九百六十七鎊十五先令四便士,用以還債及彌補稅收的不足。這次借款,為當時所僅見的最大借款。
  就我所知,在此時期以前,為支付債務利息而永久課徵的稅收,只有為支付英格蘭銀行、東印度公司以及當時計劃中的土地銀行三者的貸款利息的各稅(土地銀行的貸款,只是一種擬議,未成事實)。這時,英格蘭銀行貸與政府的金額,為三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鎊十七先令十便士半,年息百分之六,計達二十萬零六千五百零一鎊十三先令五便士;東印度公司貸與政府的金額為三百二十萬鎊,年息百分之五,計達十六萬鎊。
  1715年,即喬治一世元年,依據該年十二號法令,那些擔保英格蘭銀行年息的各稅以及由這次法令定為永久徵收的其他若干稅,通通集為一共同基金,稱為總基金。此基金不僅用以支付英格蘭銀行的年金,而且用以支付其他年金及債務。以後,依據喬治一世三年第八號法令,及五年第三號法令,此基金又增大,而當時附加的各稅,亦同樣定為永久的了。
  1717年,即喬治一世三年,依據該年第七號法令,又有其他數種稅,被定為永久徵收,構成又一個共同基金,稱為一般基金。此基金所支付的年息,計達七十二萬四千八百四十九鎊六先令十便士半。
  這幾次法令的結果,以前只短期預支的各稅大部分,全都變成永久的了,而其用途,不在干支付連續由預支辦法所借入款項的本金,而在於支付其利息。
  假若政府只用預支辦法籌款,那它只要注意兩點,數年之內,就可使公家收入從債務中解放出來:第一,不使基金在限定期間內負擔的債務,超過其所能負擔的數額;第二,第一次預支未償清以前,不作第二次預支。但歐洲大多數國家的政府,都不能注意到這些。它們往往在第一次預支時,就對基金加以過度的負擔;即或不然,也往往在第一次預支未償清以前,就進行第二次第三次的預支,而加重基金的負擔。這樣下去,指定的基金,就變得完全不夠支付所借貨幣的本金及利息,於是就不得不單用以支付利息,或支付那等於利息的永久年金。像這樣無打算的預支,必然會導致那破壞性更大的永久付息辦法的採用。此例既開,公家收入的負擔,就由一定期間,延續到無限期間,而遙遙無解放的日子。但是,在一切場合,由這種新方法能夠籌到的款額,總比由舊的預支方法來得大。所以,人們一習知這新方法,每當國家萬分吃緊之秋,一般都捨舊法而用新法。救目前的急難,是直接參與國事者的要圖,至於公家收入的解放,那是後繼者的責任,他們無暇顧及了。
  在安妮女王朝代,市場利息率,由百分之六降至百分之五;安妮女王十二年,宣佈百分之五為私人抵押借款的最高合法利息率。英國大部分暫行稅,變成了永久的,而分別撥充總基金、南海基金及一般基金後不久,國家的債權者,與私人債權者同,亦被說服接受百分之五的利息。這一來,由短期公債換為長期公債的借款的大部分,就產生了百分之一的節約,換言之,由上述三基金支付的年金的大部分,就節省了六分之一。此種節約,使得用作基金的各稅,於支付所擔保的各項年金後,剩有一個巨額剩餘,構成此後減債基金的基礎。1717年,此剩餘額,計達三十二萬三千四百三十四鎊七先令七便士半。1727年,大部分公債的利息,進一步降到百分之四。1753年,更降到百分之三點五。1757年,又降到百分之三。於是減債基金,愈益增大了。
  減債基金雖為支付舊債而設,然而對於新債的徵募,亦提供了不少便利。它可以說是一種補助基金,在國家有急需場合,即可用它彌補其他基金的不足以舉債。至於英國是經常地用此基金來償還舊債,或經常地用它另舉新債,慢慢就會十分明白的。
  借款的方法有二,一是預支,一是永久息債。但介乎這兩者之間的,還有其他兩種方法,即有期年金借款方法和終生年金借款方法。
  在威廉國王及安妮女王朝代,往往以有期年金方法借入巨額貨幣,其期限有時較長,有時較短。1693年,議會通過一法案,以百分之十四的年金,即以十六年滿期,年還十四萬鎊的年金,借款一百萬鎊。1691年,議會曾通過∼法案,以今日看來可算是非常有利於債權者的條件,按終生年金方式借款一百萬鎊,但應募之數,不滿該額。於是,翌年乃以百分之十四的終生年金借款,即以七年便可收回本金的條件借款,補此未滿的額。1695年,凡購有此項年金的人,許其往財政部對每百鎊繳交六十三鎊,換取其他九十六年為期的年金,換言之,終生年金百分之十四與九十六年年金百分之十四的差額,以六十三鎊賣出,或者說,以相當於四年半的年金賣出。但條件雖然如此有利,而因當時政府地位不穩,竟找不到幾個買主。安妮女王在位年代,曾以終生年金及三十二年、八十九年、九十八年、九十九年的有期年金,借入款項。1719年,三十二年期的年金所有者,以其所有年金,換取等於十一年半年全的金額的南海公司股本;此外,對於那時候該年金應付未付的金額,亦發給等價的南海公司股本。1720年,其他長短不等的有期年金大部分,也都合為同一基金。當時每年應付的長期年金,計達六十六萬六千八百二十一鎊八先令三便士半。1777年1月5日,其剩餘部分,即當時未募滿的額,不過十三萬六千四百五十三鎊十二先令八便士。
  在1739年及1755年開始的兩次戰爭中,由有期年金或終生年金借入的款極少。九十八年期或九十九年期的年金,所值貨幣,幾乎與永久年金相等,所以有理由可設想其應能和永久年金借入同樣多的款。但是,為家庭治財產及謀遠久的人,購買公債,決不願購買那價值不斷減少的公債;而這種人又佔公債所有者及購買公債者的最大部分。因此,長期限年金的內在價值,雖與永久年金的內在價值無大出入,但終沒有永久年金那麼多的購買者。新債的應募者,通常都打算盡快拋出其認購的公債,所以在金額相等時,他們都寧願購買可由議會陵還的永久年金,而不願購買不能贖還的長期年金。永久年金的價值,可以說是始終如一或差不多始終如一,所以和長期年金比較,它更便於轉讓。
  在上述兩戰爭期間,有期年金或終生年金,都是除給與年金或利息外,還給新借款應墓者一種獎金,就是說,不是作為償還所借貨幣的年金,而是作為對出借人的一種附加獎勵。
  終生年金的授與,曾使用以下兩種方法,即對各個別人終生給與的方法,和對一群人終生結與的方法。後者在法國用發明人的名字命名,叫做頓廷法。在年金是授與各個別人終身的場合,各受領年金者一旦死亡,國家收入即減輕了他這一部分負擔。如按頓廷法授與,國家收入對此負擔的解除,要到那一群中所有受領年金者都死了才實現;那一群人數,有時為二十人乃至三十人,就中後死者承受前死者的年金,最後生存者,則承受其一樣全部的年金。設以同一收入抵押借款,用頓廷法總能比用個別人終生年金法借到更多的款。因為,未死者有承受全部年金的權利,哪怕金額相等,實比由個別人單獨領取的年金有更大的價值。各個人對於自己的運氣,天然有幾分自信,這就是彩票生意成功的根據。由於此種自信心理,頓廷年金所賣得的價格,通常都高過其實際價值若干。因此之故,一國政府,如常使用年金辦法借款,大概總是採用頓廷法。政府幾乎總是采擇能夠籌到最多款項的方法,而不願採用能夠解除國家收入負擔最速的方策。
  法國公債中由終生年金構成的部分,要比英國大得多。據波爾多議院1764年向國王提出的備忘錄,法國全部公債,計達二十四億利弗,就中,以終生年金借入的約為三億利弗,即公債總額八分之一。此項年金,據估計每年達三千萬利弗,相當於全部公債的估計利息一億二千萬利弗的四分之一。這種計算不大正確,我是十分知道的,但一個有這麼重要地位的機關說這估計數字接近事實,我看,去真實的程度總該不遠。英法兩國借債方法上所生的差異,不是由於兩國政府對乾渴望解除國家收入負擔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完全是由於出借人的見解及利益有所不同。
  英國政府所在地,為世界最大的商業都市,因此以款項貸與政府的人,大概都是商人。商人的貸出款項,其用意不在於減少其商業資本,反之,卻在於增加其商業資本,所以,新債的債券,如不能以相當的利潤賣出,他就不會應募那新債。但是,他貸出款項所購入的如不是永久年金,而是終身年金,那麼,不論這終身年金是他自己的終身,或是其他人的終身,當其轉售時,就難望有何等利潤。不論是誰,購買與自己年齡相若、健康狀態相當的他人的終生年金,總不願出與購買自己的終生年金相同的價格,所以,以自己生命為基礎的終身年金出賣,往往是不免要受到損失的。至於以第三者生命為基礎的終身年金,固然對於買者賣者有同一價值,但其真實價值,在授與年金的那一瞬間,就開始減少了,而且在此年金存續的期間內日益減少。因此,終身年金,要想能與可以假定其真實價值總是一樣或總不會有大出入的永久年金成為同樣便於轉讓的資財,那是決難做到的。
  法國政府所在地,不是大商業都市,因而以款項貸與政府的人,就不家英國那樣,大部分是商人。法國政府每有急需,多半是向那些和財政有關係的人,如賦稅包征者,未經包給人的賦稅的徵收人員,宮廷銀行家等,商量借款。這般人大抵出身微賤,因為有的是錢,所以常很驕傲。他們既不屑與同等身份的婦人結婚,而較有身份的婦人,也不屑與他們結婚,所以他們常決意過獨身生活。他們自己既沒有家庭,對於通常不大願意往來的親戚的家族,又漠不關心,所以他們只求自己一生好好度過去就完了,財產即身而止,那是無所介意的。此外,不愛結婚或其生活狀況不宜或不便於結婚的富人的人數,在法國遠較英國為多。對於這不大為後人打算,或者全不留意後人的獨身者,以其資財換入一種不長不短、恰如其所希望的長期收入,那是再便利沒有的。
  近代各國政府平時的經常費,多半是等於或者大約等於其經常收入;所以戰爭一旦發生,要政府按照費用增加的比例而增加收入,就不僅非其所願,而且非其所能。它們之所以不願,是因為突然增加如此巨額的稅,恐傷害人民感情,使得他們嫌惡戰爭。它們之所以不能,因為戰爭所需費用不定,賦稅應增加多少才夠,沒有把握。各國政府所碰到的這兩層困難,如採行舉債辦法,就容易解決了。借債能使它們只要增稅少許,就可逐年籌得戰爭所需的費用;並且,通過永久息債,它們可能以最輕微的增稅,逐年籌得最大的款。在一大帝國中,住在首都的人,以及住在遠隔戰場地帶的人,大都不會由戰爭感到何等不便,反之,他們卻可優遊安逸地從報紙上讀到本國海陸軍的功勳,而享其樂。這種享樂,是很可補償他們戰時所納賦稅對平時所納賦稅的小小超過額的損失的。他們通常都不滿意和平的恢復,因為,那一來,他們那種享樂,便要中止;並且,戰爭再繼續些時說不定就會實現的征服及國家光榮的無數虛望,也要消滅了。
  可是,和平雖然恢復了,在戰爭中加重的大部分賦稅負擔,卻很少便告解除。那些賦稅,都作了戰債利息的擔保。假若舊稅和新稅,干支付戰債利息及開支政府經常費用外,尚有餘剩,此余剩部分,也許會轉作償還債務的減債基金。不過,第一,此減債基金,縱不移作其他用途,一般也遠遠不夠在和平可望其繼續的期間內,償付全部戰債;第二,這基金幾乎都被移用於其他目的。
  徵收新稅的唯一目的,就是在於償付以此為擔保的借款的利息。若有餘剩,那余剩的部分,大概都是出乎意料或計劃之外的,所以很少有很大的數額。減債基金的產生,通常都是由於以後應付利息減少,而很少由於收到的稅額,超過應付利息或年金的數額。1655年的荷蘭減債基金,1685年教皇領地的減債基金,通由利息減少而形成,所以,以這種基金償還債務,往往不足。
  當國家昇平無事,而有種種特別開支的必要時,政府每覺開徵新稅,不若挪用減債基金來得便利。不論開徵任何新稅,人民都會感到多少的痛苦,因而引起怨聲,引起反對。課稅的種類愈繁多,已課的各稅愈加重,人民對於任何新稅的怨聲必愈囂然,於是另課新稅或加重舊稅,就益形困難。至於暫時停止償還債務,人民是不會馬上感到痛苦的,因此也不致引起怨言,也不致引起不平之鳴。所以,挪用減債基金,常為擺脫目前困難的顯然容易的方策。可是,公債所積愈多,研究如何縮減公債愈成為必要,而濫用減債基金,就愈危險、愈會導致毀滅。公債減少的可能性愈少,挪用減債基金來應付平時種種特別開支的可能性和必然性愈大。當一國國民已負擔過度的賦稅,除非迫於新的戰爭,除非為報國仇,除非為救國難,人民是不能再忍受新稅的課徵的。所以減債基金,常不免於濫用。
  英國自最初仰賴永久息債法那種破壞性方策以來,平時公債的減少,從來沒和戰時公債的增加相稱。現時存在的巨額公債,大部分還是起源於從1688年開始並於1697年由裡斯韋克條約結束的那一次戰爭。
  1697年12月31日,英國的長短期公債,計達二千一百五十一萬五千七百四十二鎊十三先令八便士半。其中有一大部分是由於短期預支,有一部分是以終身年金借入。所以不到四年,即在1701年12月31日以前,一部分就償還了,一部分又歸於國庫,其額達五百一十二萬一千零四十一鎊十二先令四分之三便士。在如此短期內,償還了如此多公債,實為前所未有。所以當時所餘的公債,就不過一千六百三十九萬四千七百零一鎊一先令七又四分之一便士。
  在那次起於1702年而終於烏特勒克特條約的戰爭中,公債益形增大起來。1714年12月31日,公債數額計達五千三百六十八萬一千零七十六鎊五先令六又十二分之一便士。應募南海公司基金,又使公債增加。在1722年12月31日,公債數額達到五千五百二十八萬二千九百七十八鎊一先令三又六分之五便士。1723年起開始還債,但非常緩慢,到1739年12月31日,即在十七年太平無事的歲月中,所償還公債,總共只八百三十二萬八千三百五十四鎊十七先令十一又十二分之三便士。那一年末,公債餘額,還有四千六百九十五萬四千六百二十三鎊三先令四又十二分之七便士。
  1739年發端的西班牙戰爭,和緊接西班牙戰爭而起的法蘭西戰爭,使公債益形加多。1748年12月31日,即該戰爭以埃·拉·查帕爾條約結束之後,公債數額已達七千八百二十九萬三千三百一十三鎊一先令十又四分之一便士。上述十七年太平無事歲月中的公債償還頗,不過八百三十二萬八千三百五十四鎊十七先令十一又十二分之三便士;然而未滿九年的戰爭所增加的公債額,卻為三千一百三十三萬八千六百八十九鎊十八先令六又六分之一便士。
  在佩蘭主政的時候,公債利息由百分之四減低至百分之三,於是減債基金增加,償還了某一部分公債。1755年即最近戰爭勃發以前,英國長期公債為七千二百二十八萬九千六百七十三鎊。1763年1月5日,即媾結和約時,長期公債達一億二千二百六十萬三千三百三十六鎊八先令二又四分之一便士,尚有無擔保公債一千三百九十二萬七千五百八十九鎊二先令二便士。但是,由戰爭引起的費用,並不干媾結和約之日,便告終止,所以1764年1月5日,長期公債雖已增至一億二千九百五十八萬六千七百八十九鎊十先令一又四分之三便士(就中一部分為新公債,一部分則為由無擔保公債改成的長期公債),但根據一位博識著者所著的《英國商業及財政的考察》,該年度及次年度,還剩有九百九十七萬五千零十七鎊十二先令二又四十四分之十五便士的無擔保公債。因此,據同一著者所述,在1764年,英國所有公債(包括長期公債及無擔保公債)達到一億三千九百五十一萬六千八百零七鎊二先令四便士。此外,授與1757年新公債應募者作為獎金的終身年金,按相當於十四年年金估計,約為四十七萬二千五百鎊;授與1761年及1762年新公債應募者作為獎金的長期年金按相當於二十七年半年金估計,約為六百八十二萬六千八百七十五鎊。以佩蘭對國事的慎重與忠心,經七年太平無事的歲月,尚不能償還六百萬鎊舊債,但在大約相同時間的戰爭中,卻舉借了七千五百萬鎊以上的新公債。
  1775年1月5日,英國長期公債為一億二千四百九十九萬六千零八十六鎊一先令六又四分之一便士,無擔保公債,除去一大筆皇室費債務後,為四百一十五萬零二百三十六鎊三先令十一又八分之七便士,兩者合計共為一億二千九百一十四萬六千三百二十二鎊五先令六便士。依此計算,在太平無事的十七年間所償還的債務,僅及一千零四十一萬五千四百七十四鎊十六先令九又八分之七便士。然而,就是這麼小的公債減少額,尚非全由國家經常收入的節餘償還的,有許多是以與國家經常收入全不相涉的外來款項償還的。例如三年內對土地稅每鎊增加∼先令的稅款若干鎊,東印度公司為獲得新地區繳納國家的賠償金二百萬鎊,以及英格蘭銀行為更換特許狀繳納的十一萬鎊,都應算入此外來款項。他如由最近戰爭產生的若干款項,理應視為此次戰費的扣除額,所以亦須附加在這外來的款項。主要如下:

               L   S. d
  法國戰利品收入……………690,449  18  9
  法國俘虜賠償金………………670,000  0  0
  由割讓各島而得的代價………95,500  O  0
  合計…………………………1,455,949  18 9

  假若在這個金額上,加入查特姆伯爵及克爾克拉弗特所推算的餘額,其他同類軍費的節餘,以及上述從銀行、從東印度公司、從增加土地稅所得的三項款項,其總額一定要大大超過五百萬鎊以上。因此,戰爭終結以後,由國家經常收入節餘所償還之公債,平均起來,每年尚未達到五十萬鎊。由於一部分公債的償還,由干一部分終身年金的滿期,由於由百分之四降至百分之三的利息的低減,和平以後,減債基金無疑是大大增加了;假若一直和平下去,現在說不定每年可以由那基金抽出一百萬鎊來償還公債,而在去年就是償還了一百萬鎊的。但是,皇室費的大債務,尚延而未付,而我們現在又要捲入新的戰爭中,這戰爭發展起來,其費用也許要和以前歷次戰爭同樣浩大。在這新戰爭告終以前所不免舉借的新債,說不定要等於國家由經常收入節約所償還的全部舊債。因此,想由現在國家經常收入節約所得,償還所有的公債,簡直是一種幻想了。
  據某著者主張:歐洲各債務國的公債,特別是英國的公債,是國內其他資本以外的另一個大資本;有這個資本,商業的擴展,製造業的發展,土地的開墾和改良,比較單靠其他資本所能成就的要大得多。可是,主張此說的著者,沒有注意到以下的事實,即最初債權者貸與政府的資本,在貸與的那一瞬間,已經由資本的機能,轉化為收入的機能了,換言之,已經不是用以維持生產性勞動者,而是用以維持非生產性勞動者了。就一般而論,政府在借入那資本的當年,就把它消耗了、浪費了,無望其將來能再生產什麼。固然,貸出資本的債權者,往往不僅僅收到了和該資本等價的公債年金,這年金無疑會償還他們的資本,使他們能進行和從前一樣或更大規模的實業或貿易,就是說,他們可賣出此年金,或以此年金作擔保借款,向他人取得或借入等於或多於他們所貸與政府的資本的新資本。但是,他們像這樣由他人取得或借入的新資本,以前一定是存在這國家中,並且與其他資本同樣用以維持生產性勞動。一旦轉入國家債權者手中時,雖然從某一方面來看,對這些債權者是新資本,但對該國家並不是新資本,那不過是由某種用途抽去轉作其他用途的資本罷了。所以,就他們私人說,其貸與政府的資本,雖有所取償,但就整個國家說,卻無所取償。如果他們不把這資本貸與政府,那國家用以維持生產性勞動的資本或年生產物,就有兩份而不只一份了。
  當政府為開支政費,以當年未用作擔保的賦稅籌措收入時,人民收入的一定部分,只不過是從維持某種非生產性勞動,移來維持他種非生產性勞動罷了。人民用以付稅的款項中,若幹部分無疑是能由他們儲蓄起來成為資本,用以維持生產性勞動。但其大部分大概是消費掉,用來維持非生產性勞動。不過,國家費用在這麼開銷的場合,無疑會多少成為新資本進一步蓄積的阻礙,但不一定會破壞現存的資本。
  當國家費用由舉債開支時,該國既有資本的一部分,必逐年受到破壞;從來用以維持生產性勞動的若幹部分年生產物,必會被轉用來維持非生產性勞動。不過,在這種場合所征的賦稅,較在前一場合為輕,所以,人民個人收入上的負擔較少,而人民節約收入一部分以積成資本的能力,亦因此減損較少。和以本年度稅收開支本年度費用的方法比較,舉債方法,如果在較大程度上破壞舊的資本,也在較小程度上妨害新資本的獲得或蓄積。在舉債制度下,社會一般資本時時由政府濫費所意起的損失,是更容易由人民的節約與勤勞得到彌補的。
  不過,只在戰爭繼續的期間內,舉債制度才優於其他制度。要是戰費總能從當年所征的收入來開支,那末,那非常收入所由而來的賦稅,將不會繼續到那一年以上。與舉債制度比較,人民在這種制度下的蓄積能力,在戰時雖較小,在平時則較大。戰爭不一定會惹起舊資本的破壞,和平則必會促成更多新資本的蓄積。在這種制度下,一般地說,戰爭總是比較很快就結束,比較不致於隨便從事的。在戰爭繼續期中,人民因困於戰爭的負擔,不久便會對戰爭發生厭倦;政府為要迎合人民的意向,必會適可而止,不敢故事延長。戰役之興,繁重而不可避免的負擔,是可以前知的,設無真實或確定的利益可圖,人民當不肯借然主戰。因此,人民蓄積能力不免多少受到損害的時期,是比較不常見到的,即使有那個時期,也是不會繼續長久的。反之,蓄積能力強大的時期,要比在借債制度下長久得多。
  況且,債務一經增加,則由於增加的賦稅,即在平時,其損害人民蓄積能力的程度,亦往往與上述徵稅制度在戰時損害這種能力的程度不相上下。現在英國平時收入,每年達一千萬鎊以上。假若各種賦稅都不曾用作擔保,而且都管理得宜,那怕從事最激烈戰爭,亦無須借一個先令的新債即可夠用。現在英國既已採用了有害的舉債制度,所以居民個人收入在平時所受負擔,居民蓄積能力在平時所受損害,竟與在最糜費的戰爭期間一般無二了。
  有人說,支付公債利息,有如右手支給左手。所有貨幣,都未流出國外,那不過把一國居民某階級的收入一部分,轉移到其他階級罷了,國家不會因此比從前更窮一文。這辯解,全是基於重商學說的詭辯;著者對此學說已經加以詳細的討論,似乎無須再在這裡贅述。此外,主張此說者認為,全部公債都是募自國人,此絕非事實;我國公債就有很大一部分是荷蘭人及其他外國人的投資。即使全部公債沒有外國人投資,也減少不了公債的弊害。
  土地及資本,是私人和公家一切收入的兩個源泉。資本不論是用在農業上、製造業上或商業上,都是支付生產性勞動的工資。這兩個收入源泉的支配,屬於不同的兩群人民,即土地所有者和資本所有者或使用者。
  土地所有者為了自身收入,必須修理或建築其佃戶的房屋,營造和維持其田莊的必要溝渠和圍牆,從事其他應由地主舉辦或經營的種種改良,使其所有土地能保持良好的狀態。但如果土地稅繁多,以致地主收入大減;各種生活必需品稅、便利品稅繁多,以致該收入的真實價值大減,那地主就會弄得沒有能力進行或維持這種種要花很多費用的改良。地主不能盡他的本分,租地人就也完全無能力盡他的本分。總之,地主的困難愈增加,該國的農業就必然要愈趨於荒廢。
  如果各種生活必需品和生活便利品的稅的徵收,使資本所有者及使用者,覺得他們資本所得的收入,在某特定國家,不能購得同額收入在其他國家所能購得那麼多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時,他們便會打算把他們的資本,移往其他國家。如果此類賦稅的徵收,使大部分或全部商人及製造業者,換言之,大部分或全部資本使用者,不斷受稅務人員惱人擾人的訪問,那移居的打算,不久就要見諸實行了。資本一經移動,靠此資本支持的產業,將隨著沒落,而該國商業製造業,又將繼農業歸於荒廢。
  土地和資本這兩大收入源泉所生收入的大部分,如把它由其所有者即對每塊特定土地的良好狀態和對每項特定資本的良好經營都具有直接利益這一批人,移轉到另一批沒有這種直接利益的人(如國家的債權者)手中,久而久之,必定要惹起土地的荒蕪和資本的濫費或遷移。國家的債權者,對於該國農業、製造業及商業的繁榮,從而對於土地的良好狀態和資本的良好經營,無疑是具有一般利益的,因為那三者中任何一個如遭到失敗或衰退,各種稅收,就不夠支付他應得的年金或利息。但是,國家債權者單就其作為國家債權者來說,對於某塊特定土地的良好狀態,對於某項特定資本的良好經營,是不感興趣的。作為國家債權者,他對於這一特定土地或資本,既無所知,也無從視察,他不會留意到它們。土地或產業荒廢了吧,他有時全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也不關心,因為這不會使他直接受到影響。
  舉債的方策,曾經使採用此方策的一切國家,都趨於衰弱。首先採用這方法的,似為意大利各共和國。熱那亞及威尼斯,是意大利各共和國中僅存的兩個保有獨立局面的共和國,它們都因舉債而衰弱。西班牙似是由意大利各共和國學得此舉債方策,而就天然力量說,它比它們尤見衰微(也許是因為它的稅制比它們的稅制更不明智)。西班牙負債極久。在十六世紀末葉以前,即在英格蘭未借一先令公債的百年以前,該國即負有重債。法國雖富有自然資源,亦苦於同樣債務的壓迫。荷蘭共和國因負債而衰弱,其程度與熱那亞或威尼斯不相上下。由舉債而衰微而荒廢的國家,所在皆是,英國能獨行之而全然無害麼?
  說這些國家的稅制,都較劣於我國,那是不錯的,我亦相信其如此。但是,這裡應當記住一件事,就是最賢明政府,在稅盡了一切適當課稅對像以後,遇有緊急需要,也不得不採行不適當的捐稅。荷蘭那樣賢明的政府,有時也不得不像西班牙那樣,仰賴一些不適當的稅收。如果在國家收入所負的重擔尚未解除以前,英國發生新的戰爭,又如果核戰爭在其發展的過程,所耗費用,也和最近戰爭同樣多,那末,形勢所迫,說不定會使英國稅制,也變成象荷蘭稅制,甚至象西班牙稅制那樣的繁苛。不錯,我國叨現行稅制的恩賜,產業得無拘束地向上發展,因而,即在費用最大的戰爭中,似乎由各個人的節儉與明智行為所產生的積蓄,也夠彌補政府所濫費的社會一股資本。最近戰爭所費之多,為英國歷來戰爭所未有。但在此次戰爭結束時,全國農業和從前同樣繁榮,製造業和從前同樣興旺,商業和從前同樣發達。可見支持各該產業部門的資本,一定是和從前同樣的多。和平恢復以來,農業更有改進,國內各都市各村落的房租益形增加,這是人民財富及收入增加的實證。大部分舊稅,特別是國產稅及關稅等主要部門的收入,都年有增加,這是消費增加的明顯證明,亦是消費所賴以維持的生產增加的明顯證明。英國今日似乎毫無困難地擔起半世紀以前誰都不相信它支持得了的重負。然而,我們切不可因此就冒昧斷定,英國能支持任何負擔,更不可過於自信,以為再重的負擔,英國亦能不大困苦地支持得了的。
  當公債增大到某種程度時,公公道道地完全償還了的實例,我相信幾乎沒有。國家收入上的負擔,如果說是曾經全然解除過,那就老是由倒賬解除的,有時是明言的倒賬,常常是假償還,但沒有一次不是實際的倒賬。
  提高貨幣名義價值,那是公債假償還之名行倒賬之實的慣技。例如,六便士的銀幣或二十枚六便士的銀幣,如依議會法令或國王佈告,提高其名義價值為一先令或一鎊,那麼,依舊名義價值借入二十先令或銀約四盎斯的人,在新名義價值下,只須銀幣二十枚或略少於二盎斯的銀,便可償還其債務。約一億二千八百萬鎊的國債,即大約等於英國長期和短期公債合計的債本,如照此方法償還,約須現幣六千四百萬鎊就行了。像這樣償還債務實不過貌為償還罷了,在實際,國家債權者應得的每一鎊,都被騙去了十先令。可是,橫受此種災害的,不但是國家的債權者,私人的債權者,亦都受相應的損失。這對於國家的債權者,不但全無利益,在大多數場合,還要增加他們一項大損失。不錯,國家的債權者,如借有他人的巨額債款,亦可依同一方法償還,使其損失得到若干賠償。可是,在多數國家中,以貨幣貸與國家的人,多半是富有者,他們對干其餘同胞市民,多是屬於債權者的地位,而不是屬於債務者的地位。因此,這種貌為償還的辦法,對於國家債權者的損失,沒有減輕,只有增大。國家受不到一點利益,而多數無事人民,卻蒙受橫災。這種辦法將使私人財產受一種最普遍、最有害的破壞,而在大多數場合,將使勤勞、節約的債權者吃虧,怠惰、浪費的債務者致富;這樣,國家資本的大部分,將由能使這資本增益的人,轉移到只知破壞這資本的人。國家如有必要宣佈破產,正如私人有必要宣佈破產時那樣,光明正大和直言不諱的倒賬,總是對債務者名譽損害最輕、對債權者利益也損害最輕的辦法。國家為隱蔽實際倒賬的不名譽,而出此容易識破又極端有害的欺瞞下策,那真是再笨沒有啊!
  然而,國家無論古今,當有此必要時,往往採用這欺瞞的下策。在第一次羅馬和迦太基戰爭終結時,羅馬人減低阿斯(當時計算一切其他鑄幣以此為準)的價值,從含銅十二盎斯,減至含銅二盎斯,即把二盎斯銅賦予等於以前十二盎斯的名義價值。用這種方法,共和國前此所借的巨債,只須還其實額六分之一就行了。這樣突然的巨大的倒賬,照我們今日設想一定是要惹起極大的喧鬧的;然而當時竟無此等表示。推其原因,是由於制定此貶值的法律,像其他一切關於鑄幣的法律那樣,都由護民官提向民會,通過施行;那在當時,恐怕還是一種很得民心的法律。在羅馬,像在古代其他共和國一樣,貧民不斷向富者和有權勢者借債;富者和有權勢者為要在每年選舉時獲得他們的選票,常以極高利息,貸款給貧民,此債務從未償付,不久就積成了債務者不能償付、他人亦無從代付的巨額。債務者憚於非常苛刻的誅求,往往迫而投票選舉債權者推薦的候選人,沒得到另外報酬。當時法律儘管嚴禁贈賄及收買,但候選人提供的報酬,及元老院不時頒發的穀物,仍為羅馬共和國晚期貧窮市民賴以生活的主要資源。為要擺脫債權者的控制,這些貧窮市民不斷要求取消他們所欠的全部債務,或要求通過他們所謂新案,即償還積欠債務一部分就算還清全部債務的法案。因此,把一切鑄幣價值,減至其原先價值六分之一,使他們得以原先六分之一的貨幣,償還其全部債務,這種法律,正是一種最有利的新案。富者及有權勢者為要使人民滿足,在許多場合,他們不得不同意此取消債務的法律及施行新案的法律。不過,使他們同意此等法律的,一部分雖不外上述理由,一部分則因他們自身是政府的主要領導者,他們想借此解除國家的負擔,恢復國家的元氣。用這種方法,一億二千八百萬鎊的債務,一下子就減為二千一百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鎊六先令八便士了。在第二次羅馬和迦太基戰爭期間,阿斯又經過兩次的貶值,第一次是由含銅兩盎斯減至一盎斯,第二次由一盎斯減至半盎斯,即減至本來價值二十四分之一。羅馬的上述三次貨幣貶值,如合併一次實行,那末,像我國現幣一億二千八百萬的債務,就可一下子減至五百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鎊十六先令八便士。那怕英國負債之巨,使用這種方法,也是馬上可以償還的。
  我相信,一切國家鑄幣的價值,都曾通過這方法,逐漸減到比原來價值越來越低,同一名義金額所含的銀,都曾通過這方法逐漸減到比原來數量越來越少。
  為了同一目的,國家有時減低鑄幣的標準成色,即在鑄幣中攙以較大量的劣金。例如,照現行法定標準,每重一鎊的銀幣,只能攙劣金十八本尼威特,若攙入八盎斯,這種銀幣一鎊或二十先令,就與現幣六先令八便士相當,而我國現幣六先令八便士所含銀量,就幾乎提高至一鎊的名義價值了。這種標準成色的減低,與法國人所謂增大價值,即直接提高貨幣名義價值,完全相同。
  這種直接提高貨幣名義價值的做法,常是公開的、明言的,而就其性質說,亦不得不如此。用此方法,較輕較小的鑄幣,取得了從前較重較大鑄幣的同一名稱。反之,減低貨幣標準成色的做法,大概都是保守秘密的。用此方法,造幣局發出和從前流通的同一名義價值的鑄幣,竭力設法使其重量、體積及外貌保持舊觀,不易辨認,但其實際價值,卻相去甚遠。當法國國王約翰要償還其債務,而減低鑄幣標準成色時,所有造幣局的官吏,都得發誓保守秘密。以上兩種做法,都是不正當的。不過,增大價值這個簡單做法,是公然的、暴戾的不正行為,而減低標準成色,卻是陰險的、欺詐的不正行為。所以後者一經發覺(決無長久保守秘密的可能)常比前者要惹起大得多的反感。鑄幣在大大增加名義價值以後,很少恢復其以前的重量,可是被極度減低其標準成色以後,卻幾乎常常又被恢復其以前的成色。因為在後者,除了恢復成色以外,再沒有其他可平民憤的方法。
  在亨利八世當國之末,及愛德華八世當國之初,英國鑄幣不但提高了名義價值,同時並減低了標準成色。在詹姆士六世初年,同樣的欺偽行為,亦曾行於蘇格蘭。此外,很多其他國家,也常常如此。
  英國國家收入的剩餘部分,即開支了常年經費以後的剩餘部分非常的少,想借此完全解除國家收入上的負擔,不,想借此相當減輕那負擔,似乎全然無望。所以,非國家收入大有增加,非國家支出大有縮減,這負擔的解除,是永難實現的。
  實施比現在較為公平的土地稅和房產稅以及前章對於現行關稅制度及國產稅制度所提議的改革,也許可在不增加大多數人民的負擔而只把這負擔平均分配於全體國民的情況下,就可使國家的收入大大增加。然而,就是最樂觀的設計者,也不敢希望,這樣增加的收入,可以完全解除國家收入上的負擔,或可使國家在太平無事時期,在解除負擔方面,有這樣的進展,以致在下次戰爭,可不增加公債或增加公債而有所取償。
  如把英國本國稅制,擴張到帝國所屬各地,而不問那地方的居民是不列顛人或是歐洲人,這一來,收入或可望大有增加。然而,那是很難做得通的。據英國憲法原則,各地方在議會中所佔議員席數,與其納稅額保有一定比例,今著擴張稅制到一切屬地,勢必要承認那些屬地在議會中,或如果我們要這樣說的話,在帝國議會中,按照同一比例,加入其代表,否則就不免失之公允,就不免違背憲法原則。偌大的變革,似和許多強有力者的私人利益與大部分人民的固定成見有所牴觸,求其實現,恐是極其困難,甚或萬難做到的。然而,這種純理論的著作,如果不妄來決定不列顛與各屬地的統一是否可行,而只考察英國的課稅制度,究竟能在什麼程度上應用於該帝國一切屬地;把它應用於帝國各屬地,究竟可望得到多少收入,而這一種的統一,究竟干全帝國各地的繁榮幸福有何影響,也許沒有什麼不當之處吧。這樣的空論,說得最壞,也只不過是一種新烏托邦,雖沒有莫爾的舊烏托邦那麼有趣,但總不致更為無用、更近於妄想吧。
  英國稅收,有四個主要部門,即土地稅、印花稅、各種關稅及各種國產稅。
  就付納土地稅的能力說,愛爾蘭無疑與不列顛不相上下,而美洲及西印度殖民地當有過之而無不及。地主在沒有負擔什一稅或救貧稅的地方,與課有此兩稅的地方比較,一定更有能力繳納土地稅。什一稅如不折合金錢繳納,而是徵收實物,那比每鎊實征五先令的土地稅,要在更大程度上減損地主的地租。這種什一稅,在大多數場合,總要相當於土地真實地租四分之一以上或相當於完全償還農業資本及其合理利潤後的殘餘部分的實物。假若除去一切代金及一切俗人保管的教會財產,不列顛及愛爾蘭的教會什一稅,全部將不下六、七百萬鎊。假若不列顛或愛爾蘭沒有任何什一稅,地主就能多提供六、七百萬鎊土地稅,但其負擔卻不會比他們大部分現在所受的更重。美洲是沒有什一稅的,自然很有能力納土地稅。固然,美洲及西印度的土地,大抵不是出租給農民的,以致課稅沒有地租簿可為根據。但在威廉及瑪利四年,不列顛的土地稅,也並沒有根據任何地租簿,而是根據一種極不嚴密、極不正確的估價。因此,美洲的土地,用這種方法課稅亦未常不可,否則就照最近米蘭公國及奧地利、普魯土和沙廷尼亞等國領地的辦法,經過正確的丈量後,再依公平評價徵稅好了。
  在各屬地推行印花稅,那是顯然沒有困難的。在訴訟程序以及動產不動產移轉契據形式相同或差不多相同的各地方,這種稅就可同樣照征,不必要何等更改。
  推廣英國關稅法於愛爾蘭及各殖民地,如果同時也擴大其貿易的自由(就正義上說,應當如此),那對這兩者都有最大的利益。現在抑制愛爾蘭貿易的種種可惡的約束,以及對美洲產物所設的列舉與非列舉的區別,將因此完全消除。正如現在菲尼斯特爾海角以南各地,對美洲若干產物,開放其市場一樣,該海角以北各地,亦將對美洲一切產物開放其市場。關稅法這樣劃一之後,英帝國各地間的貿易,將如現在不列顛沿海貿易一樣自由。而帝國對各屬地所有產物,將在自己領土內提供一個巨大的國內市場。市場這麼擴大起來,愛爾蘭及各殖民地因增加關稅所受的負擔,是會立即得到補償的。
  英國稅制中必須加以若干修改以適應各屬地特殊情況的,唯有國產稅。愛爾蘭的生產和消費,與不列顛具有同一性質,所以,可應用不列顛稅制,而無須修改。至於美洲與西印度的生產和消費性質,就和不列顛大不相同了。把不列顛稅制應用到這些地方,就必須加以若干修改,正如把這稅制應用到英格蘭產蘋果酒啤、酒各州要修改一樣。
  例如,美洲稱為啤酒的發酵性飲料,占當地人民普通飲料的一大部分,因為那是由糖蜜製成,所以與英國所謂啤酒大不相同。那種飲料,只能保存數日,像英國啤酒那樣,不能在大釀造所製造,貯以待售。每個家庭都要自己釀造自己所消費的,如自己烹煮自己的食物一樣。但是,各私人的家庭,如果須和那些麥酒店主,以及以販賣為目的的釀造家,同樣受收稅人員可厭的訪問及檢查,那是完全為自由所不許可的。假若為了公平的緣故,認為此飲料有課稅的必要,那可對其製造原料,在該原料的製造場所課稅;如果商業的情形,不容課此國產稅,那就不妨在該原料輸入消費它的殖民地時,課以進口稅。對於輸入美洲的糖蜜,除了英國議會所課每加侖一便士的稅外,還有以其他殖民地的船舶輸入麥薩諸塞特灣的糖蜜,每霍格徹德課八便士的州稅,以及由北部各殖民地輸入南卡羅林那的糖蜜,每加侖課五便士的州稅。假若這些方法都感覺不便,那就可仿照英格蘭不徵收麥芽稅的辦法,各家庭隨其人數的多寡,付納一定金額;或可照荷蘭各稅的徵收辦法,各家庭按照其成員的年齡和性別的區別,每年付納若干金額;或可按照德克爾所提議的英格蘭一切消費品稅的徵收方法徵收。他那方法,我們前面已經說過,對於消費迅速的東西,應用時不太方便,然而沒有較好方法可用的場合,到底是不妨採用的。
  砂糖、甜酒及煙草,到處都不算做生活必需品,但到處幾乎都是普遍的消費對象,因此對它們課稅,那是再適當沒有了。假若英國與各殖民地的統一實現,此種商品,可在其離開製造者或栽植者手中前課稅。如果這種課稅方法,對他們不大方便,那就可把這些商品,積存於製造所在地的公共貨棧及它們以後可能運銷的帝國港口的公營貨棧,由其所有者及稅務機關共同管理,不到交給消費者、國內零售商或輸出口商的時候,概不納稅。當其由貨棧提出出口,經出口商提出了適當保證,擔保其確是出口,可以免稅。如果英國與各殖民地的統一成功,英國現行稅制不得不作若干修改的,恐怕主要就是關於這幾種商品的稅。
  把這種稅制的施行擴展到帝國所屬各地,其所能生出的收入總額,究竟有多少呢,要想得到相當正確的數字,無疑是不可能的。不列顛依此制度,對於八百萬以下的人民,每年可徵收一千萬鎊的收入。愛爾蘭的人民,有二百萬以上。據某次在美洲議會提出的報告,美洲十二同盟州的人民,有三百萬以上。然而這種報告,恐不免有些誇張,藉以鼓勵其國民,或威嚇我國人民。所以,我們可以這樣假定:我國北美洲及西印度各殖民地人民,合計不過三百萬,歐洲美洲的全部帝國人民,合計不過一千三百萬。如果這課稅制度,對於八百萬以下的居民,能徵收一千萬鎊以上的收入,那麼,對干一千三百萬居民,當可徵收一千六百二十五萬鎊以上的收入。在這假定能產生的收入中,必須減去愛爾蘭及各殖民地平常為開支政府經費而徵收的收入。愛爾蘭的行政費和軍費連同公債利息,就1775年3月以前的兩個年度平均計算,每年還不到七十五萬鎊。依據極正確的計算,在目下騷亂開始以前,美洲及西印度主要殖民地的收入,計達十四萬一千八百鎊。不過這個計算,未包括馬裡蘭、北卡羅林那以及我國最近在大陸和島嶼方面所獲得的領地的收入。這省略的結果,恐怕有三、四萬鎊的出入。為使數字簡單起見,姑且假定愛爾蘭及各殖民地開支行政費所必要的收入為一百萬鎊。在一千六百二十五萬鎊中,減除這一百萬鎊,尚剩有一千五百二十五萬鎊,可供帝國開支一般費用及償付公債利息之用。如果英國由現在的收入中,平時可節約一百萬鎊償付公債,則在此增加的收入中,就不難節約六百二十五萬鎊下來,償付公債。況且,這一大筆減債基金,又因以前各年度既償公債,不須支付利息,可逐年增大。減債基金這樣急速的增加,在幾年之內,就足夠償還全部公債,而完全恢復現在趨於消沉憔悴的帝國活力。與此同時,人民亦可從若干負擔最重的賦稅,即生活必需品稅或製造原料稅中擺脫出來。於是勞動的貧民,將能過較好的生活,以較廉的價格出賣勞動,並以較廉價格提供所產制的貨物於市場。物價既廉,剛那種貨物的需要增加,結果,生產那種貨物的勞動的需要自將增加。勞動需要增加,勞動貧民的人數將會加多,其境遇亦會改善。這一來,他們的消費將增加,同時,對他們所消費的一切物品所課稅的收入,也將因而增加。
  然而,由這種課稅制度所生的收入,並不一定會立時按照被稅人民人數的比例而增加。對於帝國領土內從未受慣此負擔而剛開始受此負擔的各屬地,在若干時期內,一切應當從寬。並且,即在各處都盡可能嚴格地依法徵收時,亦不會處處按照人民數目的比例產生收入。因為,在貧瘠地方,要付關稅及國產稅的主要商品的消費非常的少;而在居民稀少的國家,走私的機會,又非常的多。蘇格蘭的下層人民,飲用麥芽飲料的極少;麥芽、啤酒及淡色啤酒的國產稅收入,按人民人數及稅率(由於麥芽品質的差異,麥芽稅稅率英格蘭與蘇格蘭不同)比例計算,蘇格蘭一定會比英格蘭少得多。至於這些部門的國產稅,我相信,漏稅的程度,在這兩國是不相上下的。課於釀造所的稅及大部分關稅,按人口比例計算,蘇格蘭要比英格蘭少,這不但是因為被稅商品在蘇格蘭消費較少,而且是因為走私在該地亦較易進行。愛爾蘭的下層階級人民,較蘇格蘭尤貧,而愛爾蘭大部分地方的人口,則與蘇格蘭同樣稀少。因此,按人口比例計算,愛爾蘭被稅商品的消費,比蘇格蘭更少,而走私的容易,則幾乎與蘇格蘭相同。在美洲,在西印度,那怕是最下層階級的白人,其所處境遇,亦比英格蘭同一階級人民好得多。他們對於通常愛好食用的一切奢侈品的消費,都比英格蘭同一階層人民所消費的多得多。固然,大陸南部各殖民地及西印度群島的居民,大部分都是黑人,他們現在還是奴隸,其處境無疑比蘇格蘭或英格蘭的最窮人民,還要惡劣。但是,我們切不可根據這種理由,就想像他們比英格蘭的最下級人民,所吃的更壞,所淚費的輕稅物品更少。為使他們好好工作,好好豢養他們,照料他們,那是他們主人的利益,正如好好餵養代勞牲畜,是牲畜所有者的利益。不論何處,黑人幾乎與白人同樣受有甜酒、糖蜜及針樅酒的配給,縱使對那些物品課以不太重的稅,這配給恐怕是不會取消的。因此,按居民人數比例計算,美洲及西印度的被稅商品的消費,恐怕不亞於英帝國任何地方。不錯,按國土面積的大小比例計算,美洲的居民較蘇格蘭或愛爾蘭要少得多,因而,那裡走私的機會,也要大得多。但是,現在對於麥芽及麥芽飲料各稅所徵收的收入,如以單一的麥芽稅代替徵收,則國產稅最重要部門的逃稅的機會,幾乎可完全杜絕。如果關稅不課加於一切輸入物品,而只局限於用途最廣、消費最多的少數物品,又如果關稅都按國產稅稅法徵收,那麼,走私的機會,縱不會全然杜絕,也要大大減少的。經過這兩種顯然非常簡單非常容易的改革,按消費的比例計算,關稅及國產稅,那怕在人口最稀少的地方,也會生出和現在人口最稠密地方一樣大的收入。
  有人曾這樣說過:美洲人未保有金幣,亦未保有銀幣,那個地方的內地貿易,全用紙幣進行。間或有金銀流到那裡,又由交換我們的商品,全部送來英國了。沒有金銀,是不能納稅的。我們既已取得了他們所有的金銀,再要搾取,怎樣能夠呢?
  然而,美洲現在金銀的稀少,不是由於那個地方貧乏,也不是由於當地人民沒有購買這些金屬的能力。與英格蘭比較,那裡的勞動工資是那麼高,而其食品價格又是那麼低,假若他們大多數人民以購買更多金銀為必要,為便利,他們一定是有力購買的。因此,這些金屬的稀少,定是他們自動選擇的結果,並非形勢需要的結果。
  金幣銀幣之所以成為必要或便利,不外為了進行國內國外的交易。
  本書第二編說過,各國國內交易,以紙幣進行,和以金幣銀幣進行,差不多有同一程度的便利。至少,在和平無事時是如此。美洲人即以比他們所能容易獲得的多得多的資本,使用在土地改良上,也可得到利潤;因此,盡量節省其剩餘生產物中必須用以購買昂貴的金銀的部分,用以購買職業用具、衣料、傢具及開墾耕作必要的鐵製農具等,換言之,不購入死的資本,而購入活的生產資料,在他們必定是便利的。殖民地政府發覺了,供給人民以足夠或超過足夠流通國內交易的紙幣量,這對它們有利益。在它們之中,特別如賓夕法尼亞政府,往往以若干厘利息把紙幣貸與人民,從而取得一項收入。其他如麥薩諸塞特政府,一有急需,便發行紙幣,以供國用,往後,在對它便利的時候,按紙幣逐漸下跌的市價,再予收回。1747年,該殖民地即依照此種方法,以相當於其所發行紙幣十分之一的款,償還其大部分的公債。節省國內交易上使用金銀的費用,是殖民地人民的便利;供給一種媒介物,儘管會帶來一些不利,但此費用由此節省,是各殖民地政府的便利。紙幣過多,勢必把金銀驅出殖民地國內交易領域,正如紙幣過多,曾把金銀驅出蘇格蘭大部分國內貿易領域一樣。在這兩國,使紙幣過多的,不是人民的貧乏,卻是他們的企業心和計劃精神。他們都希望把所有資財,用作活動的生產性資財。
  各殖民地與英國進行的對外貿易,所使用金銀的多少,完全視需要的大小來決定。在不需要金銀的場合,金銀就很少見到,在需要金銀的場合,一般總不愁沒有金銀。
  英國與產煙殖民地間進行的貿易,大概是以英國貨物,先行賒與殖民地人民,經過相當長期之後,再取償於有一定價值的煙草。以煙草支付,不以金銀支付,對殖民地人民,比較便利;商人對和其往來的店家購買貨物,不付金銀,而付以他自己碰巧正在經營的他種貨物,在商人方面,比較便利。這種商人,就不必為著準備臨時的需要,在他營業資本中,劃出一定額現金,保存不用。他可在店舖或貨棧中,存儲更多的貨物,或者從事更大的營業。但是,一個商人的一切往來店家,都對他以他碰巧正在經營的一種貨物償付他們所賣給他的貨物感到便利,那種事,畢竟是罕見的。不過,和弗吉尼亞及馬裡蘭進行貿易的英國商人,卻碰巧都覺得對於賣給這些殖民地的貨物,以取煙草為酬比取金銀來得便利。他們可從煙草牟取利潤,而不能從金銀得到何等利潤。因此,在英國與此等產煙殖民地間進行的貿易,金銀是極其少用的。馬裡蘭及弗吉尼亞,無論對於國內貿易或對於國外貿易,幾乎同樣沒有使用金銀的必要。它們所擁有的金銀,因此比美洲其他任何殖民地少。然而,就繁榮說,就富裕說,它們並不比一切鄰近的殖民地差。
  在北部各殖民地,即在賓夕法尼亞、紐約、新澤西、新英格蘭四州等地,輸往英格蘭的產物的價值,比它們為自己使用,及為其他殖民地使用(在這場合,它們擔任運送人的職務)而由英格蘭輸入的製造品的價值來得小,因而,這項差額,就不能不以金銀付給英格蘭,而它們通常都能找到這項金銀。
  產砂糖各殖民地每年輸往英格蘭的生產物的價值,比它們由英格蘭輸入的一切貨物的價值要大得多。要是送往母國的砂糖及甜酒的代價,必須付給這些殖民地,那英國每年就不得不送出一巨額貨幣;於是,對西印度貿易,就要象某種政治家等所說,成為極端不利的貿易了。但事實是這樣:許多產糖大農場的主要所有者,都住在英國。他們的地租,都是以他們自己農場的產物,即砂糖甜酒,寄送他們。西印度商人為自己在這些殖民地購入的砂糖及甜酒的價值,亦比他們每年在那裡賣掉的貨物的價值小。這個差額亦必然要以金銀支給這些商人;然而,通常也是能夠設法找到這項金銀的。
  各殖民地償付英國貨款的困難與延滯的程度,和它們各別所欠數額的大小,並不成比例。北部各殖民地通常要把相當大的差額付給英國,而產煙各殖民地則或是全不給付,或是給付小得多的差額。但是,就一般而論,前者每能按期償付,後者卻不能按期償付。我們向各產糖殖民地收取貨款的困難,其大小程度,不是和這各殖民地應付差額的大小成比例,而是和它們所含荒地面積的大小成比例。荒地面積愈大,激使殖民地人民去從事超過他們自己資力所能經營的生意即開荒墾殖這個誘惑力愈大,他們就愈不容易付還欠債。反之,荒地面積愈小,剛結果正相反。就是由於這個原因,和那些土地已經完全耕種多年,以致沒有餘地可供殖民者投機的小島,如巴道斯、安提瓜及聖克利斯托福等島比較,尚存有極多荒地的牙買加這個大島,其付款就比較不規則、比較不確定。最近格倫納達、托巴戈、聖文遜特及多米尼加的獲得,給這種投機,開了一個新的舞台;而這些島嶼最近付款的不規則與不確定,與牙買加這個大島沒有兩樣。
  因此,就大部分殖民地說,其金銀之所以稀少,並不是由於貧乏。它們對活的生產性資本,有大需要,因此以盡量節省死的資本為便利,並以那與金銀比較雖不合宜,但卻廉賤的交易媒介為滿足。這一條,它們就得以那部分金銀的價值,轉用在職業用具、衣料、傢具及開墾耕作必要的鐵製農具上了。在那些非金銀貨幣莫辦的交易部門,它們通常總能找到必要的金銀以供使用。如果找不到的話,那也不是它們貧乏的結果,卻是它們從事不必要的和過分膨大的企業的結果。它們對於償付的拖延不定,不是它們貧乏了,卻是它們發財的熱望太過了。即使殖民地的稅收,除用以開銷當地行政費軍事設備費以外的一切部分,統須以金銀送往英國,它們亦必充分具有購買此必要金銀的手段。在這場合,它們不過以其現在購買活的生產性資本的一部分剩餘生產物,轉用以購買死的資本罷了。固然,它們為了進行國內交易,不得不捨卻廉賤的交易媒介,不得不使用昂貴的交易媒介,而購買這昂貴交易媒介的費用,可能多少抑制它們對於改良土地的過度冒險心與進取心;但是,美洲收入的任何部分,都不需要把金銀送往英國,可以匯票匯寄。這匯票是向曾受委託代售美洲剩餘產物的特定英國商人或公司開出而由其承兌的匯票,該商人或公司收到貨物後,即按票額以貨幣把美洲收人繳交國庫。這一來,美洲無須輸出一盎斯金銀,而一切都辦理妥當了。
  愛爾蘭及美洲應幫同英國償還公債,那不是不公道的。英國的公債,原是支持由革命建立的政府而借的。賴這政府,愛爾蘭的新教徒,才得在本國享有現在所享有的全部權力。他們的自由,他們的財產,乃至他們的宗教,才得有所保護。美洲若干殖民地,也賴這政府,才有其現在的特許狀,現在的憲法。美洲一切殖民地人民所享有的自由、安全和財產,也是靠這政府。這公債的起因,不但是為了保護英國,同時也是為了保護英國一切屬地。特別是最近戰爭中所借的巨額公債,以及前一戰爭中所借大部分公債,其本來的用途,都是為了保護美洲。
  愛爾蘭歸並於英,除享有自由貿易的利益外,還會獲得其他重要得多的利益,這利益會給有餘裕地補償其隨歸並而增加的賦稅。蘇格蘭歸並於英後,從來被貴族權力壓迫的中下級人民,完全得到解放了。貴族權力在愛爾蘭,壓迫更甚,受其害者更多,如與英國合併,人民大部分會同樣從貴族壓迫之下得到解放。不同於蘇格蘭貴族,愛爾蘭貴族的形成,不是由於門第財產那些自然的、可尊重的差別,而是基於最可憎的差別,即宗教的偏見及政治的偏見。這種差別最能助長壓迫階級的傲慢及被壓迫階級的憎惡與憤怒,使得同國居民間相互懷抱的敵意,大於異國人民間相互懷抱的敵意。假使愛爾蘭不歸並於英國,其居民在今後數十數百年間,也許還不會把自己看做同國的人民。
  在美洲各殖民地,從無專橫貴族存在。但就是它們,如與英國合併,在幸福與安定方面,亦會增益不淺。至少,它們可由此免去在小民主政體下必然會發生的互仇和兇惡的黨爭,那黨爭往往分裂人民間的感情,並擾亂政府的安定。如果美洲完全與英國脫離關係——這脫離,非由這種合併加以防止,是很容易發生的——那黨爭一定會比以前凶暴十倍。在目前的擾亂開始以前,母國的強壓力,常能抑制黨爭,使其不超過暴行及侮辱的範圍。設無此強壓力,恐怕不久就要訴諸暴力而演成流血慘劇了。隸於一個統一政府下的黨派的精神,在一切大國,通常都是橫溢於帝國的中心,在僻遠地方,則較為冷淡。與首都隔遠了,即與黨爭和野心的主要游渦隔遠了,這樣,對於各敵對黨派的見解,一定會採取比較超然的態度,對於各黨派的行動,一定會採取比較公正不偏的旁觀態度。以目前而論,在蘇格蘭的黨爭,不像英格蘭的黨爭那麼激切;如果合併實現後,在愛爾蘭的黨爭,大概會比蘇格蘭更為緩和;至於美洲各殖民地,則大概不久會出現那為英帝國任何屬地所未曾見的和諧團結景象。固然,合併實現之後,愛爾蘭及美洲各殖民地不免會受到重於現在的賦稅負擔,但如能勤勉地忠實地把國家收入用於償還公債,不久,英國國家收入,就會縮減至足夠維持平時設施的程度,而現在大部分的賦稅,當不致繼續徵收下去。
  東印度公司獲得的領土,無疑是屬於國王的權利,也就是屬於英國國家與人民的權利。那些領土,我們可使其成為另一個收入源泉,這源泉可能比上述各源泉還要來得豐富。與英國比較,據說,那些地方更豐饒,更廣大,而就土地面積大小的比例說,地方更富裕,人口更稠密。要從那裡抽取一大收入,大概不必另征新稅,那裡的賦稅,已經征到十足的程度,甚至超過十足程度以上。比較妥當的辦法,與其增加那些不幸人民的負擔,無寧減低其負擔;與其設新稅以裕收入,無寧阻止大部分已收到的賦稅的濫用與中飽。
  假若英國無法由上述各源泉,取得很大的增多的收入,那末,可採用的唯一辦法,就是減少費用。英國在徵稅方法上,在國家收入的開支方法上,無疑尚有改良餘地,不過,與其他鄰國比較,至少不算不經濟。英國平時的國防軍事設備,較之勢均力敵的歐洲任何國家,更為適中,所以想在這個項目上節省費用,似乎不可能。在目下的擾亂開始以前,英國花在美洲各殖民地的平時建設費,為數浩大,如果不能由這些殖民地取得何等收入,這項費用,無疑應該完全節省。不過,這些殖民地平時的經常費雖再大,和英國為防禦它們作戰所耗費的比較,卻是微乎其微。前面說過,英國完全為保障殖民地而發生的最近戰爭,所費在九千萬鎊以上。主要為保障殖民地的1739年西班牙戰爭,及由此次戰爭結果惹起的法蘭西戰爭,所費在四千萬鎊以上;這項費用的大部分,當然應由各殖民地負擔。在這兩次戰爭上,英國為各殖民地所費了的,大大超過前一次戰爭開始以前英國所負公債總額兩倍以上。如果沒有這幾次戰爭,當時的公債,有可能完全償還,或者已實際完全償還了也說不定。如果不是為了這些殖民地,前一次戰爭,也許不致發生;後一次戰爭,則一定不會發生。英國支出了這麼大的費用,就因為它認為這些殖民地是它的省份的緣故。然而,對於維持帝國,既未提供財力,又未提供武力的地方,決不能視為省份。它也許可以算是附屬於帝國的一種壯麗華美的裝飾吧。但帝國如果不能支持這裝飾的費用,早就應當把它放棄;如果不能按照其支出的比例而增加收入,至少應當量入為出。要是各殖民地儘管拒絕納稅,卻仍視為英帝國的省份,那將來防禦殖民地的戰爭,恐怕不免還要耗去英國以前幾次戰爭那麼多的費用。百餘年來,英國統治者曾以我國在大西洋西岸保有一個巨大帝國的想像,使人民引為快慰。然而這一個帝國,迄今仍只存在於想像中。不是帝國,只是建立帝國的計劃,不是金礦,只是開發金礦的計劃。這計劃,在過去以至現在,已使英國耗費得太多了,設今後仍同樣繼續下去,將來費用一定極其浩大,而且,還收不到一點利潤。因為,前面說過,殖民地貿易獨佔的結果,於人民大眾是有損無益的。現在,我國統治者該實現自己一向所耽迷以及人民也許也同樣耽迷的黃金夢了,如其不能,就應該自己先由那夢中醒過來,並使人民也醒過來。所作計劃要是無法完成,自應及早放棄。英帝國的任何省份,如不能對全帝國的維持有所貢獻,英國就該擺脫為防禦那省份而支出的戰費,擺脫任何維持那省份的平時民政或軍事設施的費用,並努力使將來的企圖與計劃,適應它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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