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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市常識 

第一節 證券機構與股市

  證券機構包括證券管理機構、證券經營機構、證券交易機構及證券服務機構。股市也稱二級市場或次級市場,它指對已發股票進行買賣和轉讓的場所。

  1.1 證券管理機構

  我國已建立了專門的證券管理機構和全國統一的、跨部門的、自律性的證券行業組織相結合的證券市場管理體制。
  1992年10月,我國正式成立了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證監委)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其中證監委是我國證券管理的權力機關,主任委員由國務院副總理兼任,委員由國家體改委、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的領導擔任。證監委對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的宏觀管理,證監會是證監委的辦事機構,其根據證監委的授權,依法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除以上政府機構外,我國還設立了自律性的證券管理組織——中國證券業協會,它是1990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經民政部註冊登記的社團法人,是由證券經營機構主體會員自願組成的全國證券行業自律組織。它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及協會章程獨立開展活動,並接受證券主管部門的管理和指導,通過各種方式與主管機關保持經常性的聯繫和信息交流,並貫徹證券管理的意圖。

  1.2 證券經營機構

  證券經營機構,也稱證券商或證券經紀人,是證券市場的中介人,是專門經營證券業務並從中獲利的企業法人。它的作用有兩點:一是在發行市場上充當證券籌資者與證券投資者的中介人;二是在流通市場上充當證券買賣的中介人。我國的主要證券經營機構有:
  1.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是我國直接從事證券發行與交易業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其業務範圍主要有:代理證券發行、證券自營,代理證券交易,代理證券還本付息和支付紅利,接受客戶委託代收證券本息、紅利,代辦過戶等。
  2.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並以受托人身份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它除了辦理信託投資業務外,還可設立證券部辦理證券業務,其業務範圍主要有:證券的代銷及包銷,證券的代理買賣及自營,證券的咨詢、保管及代理還本付息等。

  1.3 證券交易機構

  證券交易機構主要包括證券交易所及證券交易中心,這裡僅只介紹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證券交易所主要是提供交易場所和服務,同時也兼有管理證券交易的職能,但其本身不能參與證券交易。證券交易所是非金融機構的法人組織,它有兩種基本組織形式,一是股份公司制交易所,二是會員制交易所。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成立的證券交易所,由股東共同出資,提供交易所的場地、設備、人員等,在政府主管機構的管理與監督下,吸收各類證券在場內自由買賣並集中交割。公司制的證券交易所是一種自負盈虧的盈利性機構,它收取證券發行者的上市費並抽取證券成交的手續費和其他服務性費用,並且對場內交易雙方違約產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由證券商共同協商、制定章程和管理細則、報請國家證券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社團法人組織。參加交易所的會員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人會員多為投資銀行、證券公司,投資信託公司等,法人會員須有一代表人,其資格與個人會員相同。會員制交易所的收入主要來自會員費、證券上市費,特殊服務費,支出則用於購置或改善必要的交易設備、職員工資和其它開支。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買賣者一般以該所的會員為限,其他投資人若要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或債券,則必須通過會員方可進行。

  1.4 證券服務機構

  證券服務機構是為證券經營和證券交易服務的機構。我國的證券服務機構主要有:
  1.證券登記公司。證券登記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性質的證券服務機構,其主要業務是: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的證券登記,上市及未上市的記名證券的轉讓登記,代理有價證券的保管,代理有價證券的還本付息和分紅派息,從事與證券有關的咨詢業務及主管機關批准的其它業務。
  2.證券評級公司。證券評級公司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評級業務的企業法人,一般都是獨立的、非官方的,其主要業務是對有價證券的發行公司進行客觀、準確、真實、可靠的評級,並負責提供評級結果及有關資料。

第二節 股市的基本功能及負面影響


  2.1 股市的基本功能

  股市的最基本功能,就是為股票的流通轉讓提供場所,使股票的發行得以延續。如果沒有股市,股票的發行就比較困難甚至難以為繼,這是由股票的基本性質決定的。當一個投資者選擇銀行儲蓄或購買債券時,他不必為這筆資金的流動性而擔心。無論怎麼說,只要到了約定的期限,他都可按約定的利率收回本息,特別是銀行存款,就是提前支取,除收回本金外還能得到少量利息,將投資隨時變現不存在任何問題。但股票則有所不同,一旦購買了股票而成為企業的股東,你既不能要求發行股票的企業退股,又不能要求發行企業贖回。如果沒有股票的流通和轉讓場所,購買股票的投資就成了一筆死錢,而一旦持股人急需使用資金,股票就無法兌現,這樣人們對購買股票就有後顧之憂,股票的發行就會出現困難。有了股市以後,股民隨時可將手中的股票在股市上轉讓,按比較公平和合理的價格將股票兌現,使死錢變為活錢。所以股市一方面為股票的流通轉讓提供了基本場所,另一方面也可刺激人們購買股票的慾望,為一級股票市場的發行提供保證。同時由於股市的交易價格能較客觀地反映股票市場的供求關係,股市也能為一級市場股票的發行提供價格及數量等方面的參考依據。
  股市的第二大功能就是能減少投資風險,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股票投資的風險主要來自於三個方面:一是發行股票企業的經營不善,二是股票價格下跌,三是欺詐性的股票發行。
  股市的設立可有效地減少這些風險,因為上市掛牌的企業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核、其上市條件裡規定公司必須在過去數年裡連續盈利,並且要按規定公佈經營信息,其輿論監督對企業的經營有一定的約束力,所以上市公司的贏利性有一定的保證。而在實際的經營中,上市公司的業績確比普通企業要好得多。其二是股市裡集中了大量的股票,投資者可選擇多種股票進行組合,從而減少或分散風險。其三是股市作為一個有高度組織的市場,它對股票的發行及上市都有一系列的法規限制,從而在一定程序上可以防止和減少欺詐活動的發生。
  股市的第三大作用就是引導資金合理流動,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在股市中,由於股民一般都是將資金投向業績較好的企業或有發展潛力的產業,相應地這類股票在股市上的價格就比較高,同類企業在發行股票或配股時就能依此制訂出較高的價格,使之籌到較多的資金,使資金資源得到較為合理的配置。

  2.2 主要負面影響

  股市的最大負作用就是股市中的股票價格波動劇烈,股民會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損失,由於影響股票行情的因素繁多,股民對股市中的各類消息都較為敏感,若有人在股市中故意傳播不實消息或謊報企業財務狀況、散步虛假的政治動向等,都會在股市中引起恐慌,造成股票價格的大幅漲跌,使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而另一些人則會趁機漁利。如深市1993年發生的「蘇三山事件」,就是一股民故意散步虛假的收購信息,而趁股價上揚、大量股民追漲之機,該股民將自己的股票拋出盈利。當騙局揭穿之後,股價又迅速回落,一些股民就慘遭套牢。
  其二是股市中有從事不正當交易的可能。由於股價的走向決定於資金的運動,資金實力雄存的機構大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股價的漲跌,一些機構大戶就可能利用自己的資金實力,採取各種方式製造虛假行情而從中獲利。如我國股市經常有機構大戶輪流做莊等事情發生,一旦不明真相的中小股民跟進,做莊的大戶便拔高出貨而從中牟利。
  其三是內募人員操縱股市。上市公司的管理大權均掌握在大股東手中,他們最瞭解公司的發展和盈利狀況,這些人就有可能通過散佈公司的盈利、發放紅利及擴展計劃、收購、合併等消息來操縱公司股票的價格或直接利用內募信息謀利。
  如某上市公司某年經營業績十分出色,但為了壓低股價,董事會故意拋出一個不甚理想的分紅預案,市場一片嘩然,立即引起股價的下跌,此時相關人員便大筆吸納該股票。其後不久便召開股東大會,由於該分紅方案遭到絕大部分股東代表的抨擊,於是按股東的提議,對分紅方案進行了修正。新的分紅方案公佈後,該股票立即得到市場的追捧,股價便扶搖直上,此時相關人員便將股票悉數拋出,打了一個漂亮的時間差。另外,我國股市經常所見的股票價格漲跌在先,信息發佈在後的怪現象,也是有人利用內幕消息炒作所致。
  其四是證券經紀商和交易所工作人員有作弊的可能。由於券商和交易所是股票交易的組織者及參與者,是股市信息傳播及資金流動的必經之道,證券經紀商或交易所工作人員就可利用工作之便,通過所掌握的信息或客戶資金從中作弊,或通過勸說客戶頻繁交易以獲取高額佣金。如一些證券從業人員利用股民的資金或股票進行股票的炒作,一些券商經常搞一些講座或股市沙龍等活動,誘使股民進行頻繁交易,從而賺取高額的手續費等。

第三節 股票交易的基本過程

  股票的交易過程,一般可分為四個步驟,這就是開戶、委託、撮合成交和確認。

  3.1 開戶

  股票中的開戶,就是股民要在券商處為自己分別開設一個存放股票及資金的帳戶,以為股票的交易提供方便。
  股票的交易,雖然是一個錢貨兩清的過程,但由於實行無紙化交易後,股民雖是股票的擁有者,但不佔有股票實物,所有的股票都採取記帳式,且都按規定托管在證券登記公司或券商處,所以股民需要開設一個股票帳戶以作為股票的「保管箱」,以便準確地記錄股票的數量及股票的交易過程。同時,股民的資金也不是買股票時就交給券商,賣出後就立即提走,一般也是存放在券商處,所以股民還需在所委託的券商處開設一個資金帳戶,以方便股民資金的進出和保管。有了股票帳戶與資金帳戶後,股票的交易就方便多了。在買入股票時,券商可按股民的指令從資金帳戶中將應付的股票款和其他費用劃出,而將買入的股票存放在股票帳戶內;而當賣出股票時,券商可按相應的指令將其股票從股票帳戶中「取出」,將應收的款項存放在資金帳戶中。
  股民開設股票帳戶,一般要到證券登記公司辦理,並攜帶身份證和本地銀行的通存通兌存折,按規定填好表格,交納一定的費用之後就可領取股東帳戶卡。
  股東帳戶卡上的股東代碼是股民進入股市買賣股票的唯一帳號。在這個帳戶內,它將準確無誤地記錄著股票進出數量和存量,它是股民進行股票交易的依據。當股民辦理股票的過戶、托管及掛失、領取紅利和配股權證或支取現金等手續時,券商一般都要求股民出示股東帳戶卡。當股民需到證券登記公司查詢自己的股票數量或帳戶內的股票交易記錄時,股東帳戶卡也是必須出示的證明文件。
  辦好了股東帳戶卡後,投資者可按相應的條件如地理位置或服務質量等來選擇券商開立資金帳戶。在券商處,股民要與券商簽訂股票代理買賣契約,明確股票代理買賣過程中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履行相應的手續後,券商將給股民一個資金帳號,這就算開好了資金帳戶。如股民的股東帳戶內沒有股票,股民還需在資金帳戶中存放一定數量的資金以作為將來買入股票的保證金。

  3.2 委託

  辦理完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後,股民便可進入正式的股票交易。由於法律規定一般的投資者不能自己直接進行股票買賣,股民所有的股票交易都必須通過券商進行,這就是委託。
  在委託過程中,股民需向券商出示身份證以證明自己的身份,同時還要出示股東帳戶卡並填寫雙聯的股票買賣委託書。在委託書中,股民需清楚地填寫身份證號,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股票名稱(或代碼)和所買賣的股票價格和數量、委託期限並簽上自己的姓名,然後提交給券商的經辦人員。當股民買入股票時,經辦人員將核實股民資金帳戶內的資金狀況,若帳戶內的資金不足,券商一般會拒絕接受委託;而當股民賣出股票時,經辦人員將核查股票帳戶內的股票存量。當這一切核實無誤後,券商便接受股民的委託,將蓋章簽字後的一聯委託單交與股民,以作為確認或查詢的依據。

  3.3 撮合成交

  券商在接受了客戶的委託後,即通過專線電話與派駐在交易大廳內的代表人俗稱「紅馬甲」聯繫,或直接通過先進的計算機和通訊系統,將客戶的委託內容報告與證券交易所內的自動撮合系統參加集合竟價或連續竟價,證交所內的交易系統根據時間優先及價格優先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委託予以成交,這個過程就是撮合成交。股票成交後,證券交易所隨後將成交記錄反饋給券商,券商再通知股民在指定的交易日進行確認。

  3.4 確認

  若股民的委託在委託期限內未能成交,該委託就自動失效。如某股民欲購買股票甲,其所報價格為10元,但該股票當天的最低成交價為10.50元,股民便不能買到該股票,股市收盤以後,其委託就自動失效。而當股民的委託成交後,就要進行交割和過戶。其中交割是指在股票交易中錢貨兩清的過程,即買入股票者交付資金,賣出股票者交出股票,並將股票和資金的變動情況分別記錄在股票帳戶和資金帳戶上。過戶是指買入股票的投資者辦理變更股東姓名的手續,即將買入股票的原股東姓名換成買入者自己的姓名。
  由於滬深股市均實行的是無紙化交易,當委託成交後,股票的交割及過戶等手續均由計算機系統自動完成而無需股民具體辦理。股民只需在指定的交割日(現實行的是T+1交易,也就是次日)到券商處索取一張記載有該次委託成交數據及資金狀況的成交單據,以確認股票是否嚴格按自己委託的要求成交及資金變動情況和此次交易是否相符。如成交的股票數據與自己委託的不相符合,股民應立即與券商交涉,如股民不與券商交涉,就算股民默認了券商的過錯且今後不能再予以追究。

第四節 行情表釋義

  股票行情表反映了股票價格變動的基本信息,它是股民進行股票買賣的根據。
  1.股票指數。一般認為,股票指數是股市中一組股票的平均價格,但股票指數的實質是一組股票的市值,當股票價格的變化導致這組股票市值上升時,股票指數就上漲,反之就下跌,其漲跌幅度就為這一組股票的投資收益率。
  在以股票指數作為投資的參考依據時,股民應注意股票指數中所包含的股票樣本。如過去的深圳綜合指數和上證指數,由於其樣本為所有的股票,故任何一支股票價格的變化都對其有影響。而現在的深圳成分股指數及上海30指數,由於其樣本中分別只包含上市流通的40支及30支股票,故除此之外任何股票價格的變動,都對指數的漲跌無影響。
  2.股票代碼與股票簡稱。股票代碼是股票交易中用來代表股票名稱的數碼,其中上海股市的股票代碼由6位數組成,而深圳股市中的股票代碼由4位數組成。股票簡稱是在股市中用來代表股票的簡明稱號,一般用四個中文字組成。
  3.開盤價和開盤指數。開盤價是一個交易日中股票第一筆的交易價格,由於滬深股市的開盤價都由集合竟價產生,所以股票的開盤價是開市前25分鐘內所有委託集體成交的價格。開盤指數為當日開市時的股票指數。
  4.收盤價和收盤指數。收盤價是一個交易日中股票最後一筆交易的價格。收盤指數為前一交易日收市時的股票指數。
  5.最高價、最低價。是股市開盤後到目前為止股票成交的最高價格和最低價格。
  6.最新價和即時指數,最新價是剛剛成交那一筆股票的價格。即時指數就是依照股票的最新價計算出來的股票指數。
  7.成交量和成交金額。成交量為股票成交的數量,其中總手為到目前為止股票成交的累計數量。手是股票成交的最小單位,一手為100股。現手為剛剛成交的那一筆股票數量。股票的成交金額是用貨幣表示的股票成交總量,也可以說是已成交的股票價值。
  8.漲跌。股票的最新價相對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升降幅度。
  9.市盈率。股票的價格與該股票每股稅後利潤之比,其中市盈率Ⅰ為股票價格與上一年度每股稅後利潤之比,市盈率Ⅱ為股票價格與當年預測的每股稅後利潤之比。
  10.XR、XD和DR。XR是英文Ex—Right的縮寫,意思是股票已除權,購買這樣的股票後將不再享有分紅的權利;
  XD英文Ex—Divident的縮寫,意為除息,購買這樣的股票後將不再享有派息的權利;DR是Ex—Right和Ex—Divident合在一起的縮寫,意為既除權又除息。如果一隻股票簡稱的前面冠有XR、XD和DR的字樣,就分別表示該只股票已經除權、除息或者既除權又除息。

第五節 委託的種類及方式

  在滬深股市的股票交易中,股民的委託種類一共有兩種,一是限價委託,另外就是市價委託。股民實施的委託方式可有三種:書面委託、自動委託和電話委託。

  5.1 限價委託與市價委託

  限價委託,是指布股票交易中,股民對委託券商買賣的股票在價格上附加有限定條件。對於申買委託,其成交價格不得高過客戶的報價。如股民以10元的價格申購某股票,券商就不能以10.01元的價格成交,否則就視為無效,股民在確認時可不進行交割,而由券商承擔一切後果;而對於申賣委託,其成交價就不能低於股民的報價。這種限制主要是針對以前股票的手工交易,因為經紀人在配對撮合過程中可依據股市行情自行決定一個對客戶有利的價格,而客戶則通過限價來表明成交意願,並可據此拒絕接受不符合委託條件的交易。現在的股票交易都是無紙化交易,在交易程序設計中就已設定了股票的成交價必是在申賣價到申買價的範圍,成交價既不會低於申賣價,也不可能高於申買價。券商只需依據客戶的意願如實地將其委託數據報與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即可,其根本就沒有必要對客戶的委託價格予以更改,除非是在報單的過程中出現失誤。
  在股票的撮合成交過程中,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對交易的申報價格都有一定的限制,如上交所接受的委託範圍是在上一筆成交價的±10%的範圍內,深交所接受的委託是限制在上一筆成交價的±5元的範圍內。如果股民的委託超出當日成交價的這個範圍,雖然其委託在券商處有效,但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將不接受這些委託,所有的這些委託必然不會成交。
  市價委託是指客戶對委託券商成交的股票價格沒有限制條件,只要求立即按當前的市價成交即可。如現在某只股票的成交價為10元,市價委託的含義就是股民意欲立即在10元或10元附近很小的價格範圍內成交。
  在我國的上海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其交易系統內其實並沒有設置市價委託程序,且深圳證券交易所正推廣無形席位,許多券商並沒有出市代表(紅馬甲),故深圳股市根本就沒有市價委託。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市價委託都是券商接受了客戶的市價委託後,其場內的紅馬甲根據股票的交易情況替客戶決定一個價格,然後將其輸入電腦,使其成交。
  由於滬市的市價委託採用人工操作,其市價委託具有兩個特點:其一是一旦接受了客戶的市價委託,券商便有責任確保該筆委託在當日成交,否則客戶就有權追究券商的違約責任,所以只要是市價委託,在當日一定是要成交的。其次是市價委託對成交價格未予以限制,場內的申報員在處理這類委託時,為了保證委託能100%成交,往往是將申買價報得較高,而將申賣價報得較低,其成交結果不一定能令股民滿意。
  若股票的價格變動劇烈且報單較多,其成交價會距離委託時的市價較遠,而不論價格偏離多大,股民都得接受而無協商的餘地。如1993年,當時還實行T+0交易(股民對當日確認買入的股票可以賣出),某股民在40元的價位用市價委託的方式申購股票甲2000股。由於該股票當時處於漲勢,券商為保證該股票的買入,將申買價報得較高,結果在45元的價位上成交。一小時後,股票甲在55元處停止上漲,頃刻下跌至50元,該股民便在該價位以市價委託的方式賣出股票甲,結果因股價下跌過快,僅只在40元處成交。
  由於市價委託具有必須成交且不能嚴格按股民的意願成交的特點,市價委託的結果,使該股民共損失資金2  余元。

  5.2 委託方式

  在滬深股市交易中,現共有三種委託方式:書面委託、自動委託和電話委託。
  書面委託是股民或其代理人親自到證券公司的營業櫃台用書面的形式向券商表達委託意願。採用這種委託方式時,股民需攜帶身份證、股東帳戶卡以作為身份證明,並按要求填寫委託單據,包括身份證號、股東帳號、資金帳號、買入或賣出股票名稱、代碼、數量、價格及委託期限和填報單據的時間等。
  自動委託是股民借助券商的計算機鍵盤輸入系統將其交易意願呈報與券商。進行這種委託之前,股民需到券商處辦理一個磁卡並設置密碼,以後股民就可憑借磁卡和設置的密碼進行操作。在操作時,計算機的屏幕上都有菜單提示,股民可據此將自己的委託內容一步一步地鍵入自動委託系統。這種委託的特點是持有磁卡並掌握了密碼的任何人都可利用股民的股東帳戶和資金帳戶進行股票交易,而只要輸入的密碼正確,券商就默認其具有委託交易的權力。所以辦有自動委託的股民一定要妥善地保管好磁卡,謹防磁卡的丟失和密碼的洩露。
  電話委託是股民通過電話系統將其交易意願呈報與券商的一種委託方式。進行電話委託的股民,事先需和券商簽訂電話委託買賣協議並設置委託密碼。履行了這些手續後,股民就可借助一部雙音頻電話,通過設定的密碼進入電話委託系統,根據語音提示進入人機對話,直接在電話機上下達股票的交易指令。而和電話機連接的電腦會自動檢索每一條命令的合法性。股民的委託是否成交也可通過電話系統來查詢。

第六節 集合竟價與連續竟價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產生股票價格的方式有兩種,其一是在開盤時的集合竟價,另外就是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6.1 集合竟價

  集合竟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如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剩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範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範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範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 買入價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竟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佈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6.2 連續竟價

  連續竟價的成交方式與集合竟價有很大的區別,它是在買入的最高價與賣出的最低價的委託中一對一對地成交,其成交價為申買與申賣的平均價。現仍以股票G為例,某一時刻委託報價的排序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委託買入的最高價為序號1的3.80元,賣出最低價為序車1的3.52元,這一對優先成交,其價格為兩者的平均(3.80+3.52)/2,故產生的價格為3.66元,成交數量只有2手。交易所發佈的即時行情為:成交價3.66元,數量2手。這一筆成交後剩餘的委託報價排序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二筆,序號1的賣出價為3.52元,序號2的買入價為3.76元,這一對可以成交,成交價格為兩者的平均值,價格為3.64元,數量為3手。該次成交後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2   3.76    3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序號2的賣出委託與序號2的買入委託可以成交,成交均價為3.67元,成交量1手。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2   3.76    2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以後的成交情況為:序號2的買入委託與序號3的賣出委託這一對成交,成交價為3.68元,成交量為2手;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這一對成交,成交價為3.65元,成交量為4手。
  由於集合竟價是將一段時間內所有的委託一同成交,其價格不易受個別報價的影響,且能反應絕大多數交易者的買賣意願,產生的價格比較公道和合理,且可以防止操縱股價的行為。深交所以前在股票交易中均採用集合竟價的方法產生價格,其優點是每一次價格的產生都基本不會受偶然因素影響,即使股民的申報價格偏離較大或錯報,其成交價一般也不會偏離前一成交價太大,所以集合竟價產生的價格變動比較平滑。而連續竟價因為是一對一撮合,產生的價格波動較大,股市行情的變化也容易大起大落,特別是當股民錯報委託價格時,交易系統會毫不留情地按照所報價格成交。目前滬深股市的交易系統均是在集合竟價產生開盤價後就進入連續竟價階段,所以股民對委託報價應十分地謹慎,以防止錯報及誤報。

第七節 錢龍軟件的常用名詞釋義

  錢龍軟件是滬深股市中用來分析股價走勢的通用軟件,絕大部分證券營業部都配備有該種分析系統。因此,瞭解錢龍軟件中常用名詞的意義對股民的投資決策將有一定的幫助。
  1.委比。委比是衡量某一時段買賣盤相對強度的指標。它的計算公式為:
  委比=(委買手數-委賣手數)/委買手數+委賣手數×100%
  委買手數:現在所有個股委託買入下三檔的總數量。
  委賣手數:現在所有個股委託賣出上三檔的總數量。
  委比值的變化範圍為-100%到+100%,當委比值為—100%時,它表示只有賣盤而沒有買盤,說明市場的拋盤非常大;當委比值為+100%時,它表示只有買盤而沒有賣盤,說明市場的買盤非常有力。當委比值為負時,賣盤比買盤大;而委比值為正時,說明買盤比賣盤大。委比值從—100%到+100%的變化是賣盤逐漸減弱、買盤逐漸強勁的一個過程。如某一時刻,股票G的買入和賣出委託排序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64    4      1   3.65    6
  2   3.60    7      2   3.70    6
  3   3.54    6      3   3.75    3
  4   3.50    6
  現在委託買入的下三檔的數量為17手,賣出委託的上三檔數量為15手,股票G在此刻的委比為:
  委比=(委買手數-委賣手數)/委買手數+委賣手數×100%
  =(17-15)/17+15100%
  =6.66%
  委比值為6.66%,說明買盤比賣盤大,但不是很強勁。
  2.內盤和外盤。所謂內盤就是股票在買入價成交,成交價為申買價,說明拋盤比較踴躍;外盤就是股票在賣出價成交,成交價為申賣價,說明買盤比較積極。
  如某一刻股票G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60    4      1   3.75    6
  由於委託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沒有相交部分,股票G在此刻就沒有成交,申買與申賣就處於僵持狀態。此時,若場內的拋盤較為積極,突然報入一個賣出價3.60元,則股票G就會在3.60元的價位上成交,成交價為申買價,這就是內盤。反之,若場內的買盤較為積極,突然報入一個買入階3.75元,則股票G就會在3.75元的價位上成交,成交價為申賣價,這就是外盤。
  3.量比。是一個衡量相對成交量的指標,它是開市後每分鐘的平均成交量與過去5個交易日每分鐘平均成交量之比。
  其公式為:
  量比=現成交總手/(過去5日平均每分鐘成交量×當日累計開市時間(分))
  當量比大於1時,說明當日每分鐘的平均成交量要大於過去5日的平均數值,交易比過去5日火爆;而當量比小於1時,說明現在的成交比不上過去5日的平均水平。
  4.均價。均價是現在這個時刻買賣股票的平均價格。它的計算公式為:
  均價=煄]E分時成交的量×成交價)/總成交股數
  5.上證領先指標中白線和黃線的含義。白線是上證指數走勢圖,黃線是不含加權的上證領先指數走勢圖。因上證指數是以各上市公司的總股本為加權計算出來的,故盤子大的股票較能左右上證指數的走勢,如馬鋼、石化等。而黃線表示的是不含加權的上證指數,各股票的權數都相等,所以價格變動較大的股票對黃線的影響要大一些。這樣,當上證指數上漲時,如白線在黃線的上方,它說明大盤股的影響較大,盤子大的股票漲幅比盤子小的股票要大;反之,如黃線在白線的上方,就是小盤股的漲幅比大盤股要大。而當上證指數下跌時,如黃線在白線的下方,它表示大盤股的下跌幅度較小而小盤股的股票跌幅較大;反之,如白鐵在黃線的下方,它表示大盤股的跌幅比較大。
  6.紅色及綠色柱狀線的含義。紅色柱狀線和綠色柱狀線分別表示的是股票指數上漲或下跌的強弱度。當紅色柱狀線長度逐漸往上增長時,表示指數增長的力量逐漸增強,而當紅色柱狀線的長度逐漸縮短時,表示股票指數增長的力量在漸漸減弱。
  當綠色柱狀線長度逐漸往下增長時,表示指數下跌的力量逐漸增強;而當綠色柱狀線的長度逐漸縮短時,表示指數下跌的力量在漸漸減弱。
  7.上漲或下跌幅度。它表示的是現在的上證指數相對於前一交易日收盤指數的漲跌相對數,其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度=(現上證指數-前一日的收盤指數)/(前一日的收盤指數×100%)

第八節 股市中的常用術語

  多頭和空頭。在股市中,一般將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稱作多頭,而將暫不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叫做空頭。這樣又通常將買入股票的人稱為做多,而將賣出股票的稱為做空。
  倉位。它是指投資者買入股票所耗資金占資金總量的比例。當一個投資者的所有資金都已買入股票時就稱為滿倉,若不持有任何股票就稱為空倉。
  多翻空與空翻多。多頭覺得股價已漲到頂峰,於是盡快賣出所買進的股票而成為空頭,稱為「多翻空」;反之,當空頭覺得股市下跌趨勢已盡,於是趕緊買進股票而成為多頭,叫「空翻多」。
  利多與利空。對多頭有利且能刺激股價上漲的消息和因素稱為「利多」。如上市公司超額完成利潤計劃、宏觀經濟運行勢態良好等等。對空頭有利且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叫「利空」。如股份公司經營不善、銀行利率上調、出現影響上市公司經營的天災人禍等等。
  含權、除權、填權與貼權。含權是指某只股票具有分紅派息的權利,若在股權登記日仍持有這種股票,股東就能分享上市公司的經營利潤,能分紅派息;而除權是指股票已不再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由於股票在除權前後存在著一個價格差,填權是指股票的價格從除權價的基礎上往上漲來填補這個價差的現象;而貼權是指股票除權後其價格從除權價基礎上再往下跌的現象。如股票G現價為11元,分紅方案為每10股送1股,股票的除權價為每股10元,若除權後股票的價格從10元的基礎上往上漲,則稱為填權,若從10元的基礎上向下跌,則稱為貼權。
  牛市、熊市、猴市和鹿市。牛的頭通常總是高高昂起的,人們用它象徵著股市的上揚行情。而熊的頭一般都是低垂著的,所以人們用它來比喻股市的下跌行情。猴子總是蹦蹦跳跳的,就用它來比喻股市的大幅振蕩;而鹿比較溫順,人們用它來比喻股市的平緩行情。
  坐轎與抬轎。當投資者預計股價將隨利多消息的出現而大幅上升時,就預先買進股票。而當消息證實後,在其他人峰湧買入股票而促使股價大幅上漲時,就賣出股票以牟取厚利,稱之「坐多頭轎子」;反之,當預計股價將會因利空消息而大幅下跌時先賣出股票,待消息一證實,大家爭相將股票出手而引起股市大跌後再買回股票從而獲取巨額利潤,這叫「坐空頭轎子」。
  利多消息出現後,有人認為股價將會大幅變動而立即搶買股票稱為「抬多頭轎子」;利空消息公佈後,有人認為股價將會大幅度下跌而立即先賣出股票叫「抬空頭轎子」。
  搶帽子。指當天先低價買進股票,待股票價格上揚後,再賣出相同種類、相同數量的股票,或當天先賣出股票,然後再以低價買進相同種類、相同數量的股票,以獲取價差。
  斷頭、割肉、吊空。搶多頭帽子買進股票,股票當天並未按所預計的那樣上漲而下跌,投資者只好低價賠本賣出,稱為「斷頭」。現在股市上也通常將股票以低於買入價賣出的現象稱為割肉;搶空頭帽子賣出股票,但行情並未象預測的那樣下跌卻反而上漲,投資者只好高價買回,這種現象稱為「吊空」。
  斷頭和吊空一般發生在信用交易即買空賣空的時候。
  長多、短多、死多。對股市遠景看好,買進股票長期持有以獲取長期上漲的利益,叫「長多」;認為股市短期內看好而買進股票,短期保持後即賣掉,獲取少許利益,等下次再出現利多時再買進,稱為「短多」。對股市前景總是看好,買進股票,不論股市如何下跌都不願拋出的股民叫做「死多」。
  套牢與踏空。買入股票的價格高於現在的行情,使股民難以賣出股票而保本稱為套牢。股民在股市的低點未及時買進股票而錯過賺錢的機會叫做踏空。
  多殺多與軋空。交易者普遍認為當天股價會上漲,於是都紛紛搶多頭帽子,然而事實上股價並未大幅上漲而使之無法賣出獲利,等到快收市時出現多翻空,造成收盤時股價大跌,這種情形稱為「多殺多」。
  交易者普遍認為當天股票會下跌,於是都搶空頭帽子,然而股價並未大幅下降以至無法低價補進,等交易快收盤前只好競相買入而反使股價在收盤時大漲,這種情形稱為「軋空」。
  實多與實空。在自有資金能力範圍內買入股票,即使被套牢,股價下跌也不急於拋出的股民,稱為「實多」。將自己持有的股票賣出做空,即使股價下跌過速而有回升趨勢,對自己不利,但仍不急於買回,這種股民稱為「實空」。
  跳空和補空。跳空是指由於受強烈的利多或利空消息的刺激而使股指的開盤與前一日的收盤出現不連續的現象。補空是指股指在其後的運行中將跳空缺口回補的現象。如在開盤時其指數高於或低於前一日的收盤指數就稱為跳空開盤。
  盤整。指股票指數或股票價格的波動基本圍繞在某一點徘徊。如果盤整波動範圍較小且上漲或下跌都不容易就稱為走勢牛皮。
  回檔與反彈。在股票指數或股價的上漲過程中出現暫時下跌的現象稱為回擋,而在股價下跌過程中出現暫時回升稱為反彈。
  炒手。指在股市中利用自己的資金優勢拉抬或打壓股價而從中牟利的職業股民。
  散戶和大戶。散戶是指資金實力較小,買賣股票數量不大而不能利用其個體力量對股市的走勢施加影響的投資者。大戶是指資金實力雄厚、進出股票數量較為龐大的投資者。
  提宮燈。日本對散戶的稱呼,指追隨他人買進或賣出,基本上沒有主見的投資者。
  滿堂紅與全盤飄綠。股票的上漲在電子顯示器中一般用紅色表示,而股票的下跌一般用綠色標識,所以當全部的股票都上漲時就稱為滿堂紅,當所有的股票都下跌時就稱為全盤飄綠。

第九節 我國股市的基本特點


  9.1 股市正處於調整階段

  我國的滬深股市是從一個地方股市發展而成為全國性的股市的。在1990年12月正式營業時,上市的股票數量只有為數很少的幾隻,其規模很小,且上市的股票基本上都是上海或深圳的本地股,如上海的老八股中只有一支是異地股票。在其後股市的發展中,由於缺乏戰略性的考慮,造成了資金的擴容與股票的擴容不同步,特別是資金擴容,其速度遠遠快於股票擴容。在1991年至1996年的五年間,股票營業部從數十家擴展到現在的近3000家,入市資金從10多億元增加到現在的3000多億元,而上市公司卻只從當年的近20家增加到現在的400多家,上市流通的股票只有300億股。股市的供求關係極不平衡,這樣就造成了股價在最初兩年出現暴漲的局面。
  上海股市從1990年12月開始計點,1992年年底就上升到了780點,平均年漲幅達到179%;深圳股市從1991年4月開始計點,1992年底也漲到了241點,年均漲幅也有68.5%。
  由於股價在開始兩年漲幅過度,伴隨著股票的擴容,在1993年上半年股價達到歷史性的高度以後,股價就停步不前,滬深股市就進入艱難的調整階段。1993年滬深股市收盤指數分別為833點和238點,1994年收盤指數分別為647和140點,1995年的收盤指數分別為555點和113點。根據國外股票指數的上漲速度和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國股市這種調整估計還要相當時日。如國家不出現比較嚴重的通貨膨脹,上證綜合指數若要在1000點站穩,大概還需要5年以上的時間。

  9.2 股票供不應求

  我國股市股民多、入市的資金額度大,而上市流通的股票少,股市呈現出明顯的股票供不應求局面,據初步統計,到1996年10月底,滬深股市登記在冊的股民約有1800萬,而同期滬深股市的流通股規模約為300億股,平均每個股民擁有的股票只有近1700股。據初步估算,我國上市公司1995年的每股稅後利潤不到0.30元,平攤下來,股民人均收益最多只有500元,按人均入市資金2  元計算,股票投資的收益率(不計交易稅、費)只有2.5%,只相當於活期儲蓄利率。而由於股民在股市中頻繁交易,其上繳的手續費及交易稅之總和往往比流通股的稅後利潤之和還要多。

  9.3 股市交投過旺

  由於我國股民投機性較強,其入市的動機主要是以搏差價為主,所以許多股民以炒股票為業。股市稍有風吹草動,便買進殺出,追漲殺跌之風盛行,股市的交投極其活躍。如國外一般成熟股市股票的年均換手率不到40%,而我國股市的年均換手率卻超過600%,是國外成熟股市的15倍。
  股市交投過旺一方面造成股市的暴漲暴跌,如美國紐約股市從開辦到現在的200年間,日漲跌幅度超過3%的只有10次,而滬深股市漲跌幅超過3%的時間卻要佔整個交易日的20%以上。交投過旺的第二個後果就是造成股民的交易成本上升,1996年1∼10月,滬深股市的股票成交量達1.3萬億,股民上交的交易稅、手續費近200億,而今年上市公司流通股的稅後利潤估計只有近100億。收入與支出相比,支出多100億,這樣就使整個股民成為虧損一族。

  9.4 股市尚待規範

  我國股市是由地方股市發展起來的,且中央政府對股市的監管從1992年下半年才開始,股市的運作還尚待規範。從宏觀管理方面來講,其一是對股市的規律還缺乏統一的認識,具體表現在相關的政策缺乏科學性和連續性,如股市擴容及上市指標的控制仍沿用額度控制的方法。其二是對股市的發展缺乏長遠的規劃。如國家股、法人股並軌問題,沒有一個具體的實施計劃。其三是對股市的監管力度明顯不足,如對信息披露的監管、對制止機構大戶聯手操縱股市等問題力度明顯不夠。
  從證交所方面來講,雖然滬深股市已成為全國性的股市,但證交所仍歸口地方管理,且證券交易稅的一半歸地方財政,證交所的地方利益傾向十分嚴重,主要表現在兩個交易所都將成交量的大小作為工作目標(成交量大就可多收交易稅),所以對有利於活躍股市成交的一些不規範行為的制止明顯不力。
  從券商方面來講,其一方面在自營業務中利用資金實力對股價進行操縱,以從中漁利;另外為配合新股的順利發行,往往採用人為造市的方法,拉抬股價,引股民上鉤。
  上市公司方面,為了新股的發行或配股的順利完成,在信息披露方面一般是報喜不報憂,隱瞞一些重要的不利信息,且經常高估利潤指標。而一旦股票上市發行成功,則發表聲明更改盈利預測或發表所謂的道歉聲明來掩蓋錯誤。

附一 世界上幾家著名的證券交易所


  一、紐約證券交易所

  紐約證券交易所是世界規模最大的買賣有價證券的交易市場,創立於1792年,設在紐約的華爾街和威廉街的西北角,後幾經搬遷,現定址於華爾街11號。交易所的交易市場是一個大廳,廳內設有19座馬蹄形的交易台。其中12座平均每台交易10種以上的股票;6座平均每台交易70種以上的股票;
  另有一座專門經營200餘種優先股股票,它以10股為一成交單位(一般的股票是以100股為單位)。交易時間每天5小時。
  該所規定,只有會員才可以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其會員分為四類:(1)佣金經紀人,專門代客買賣,在交易中收取擁金。
  (2)次經紀人,在交易頻繁時接受佣金經紀人的委託從事交易。(3)專家經紀人,接受佣金經紀人的委託而經營業務。它與次經紀人的差別是,他專駐在某一交易台旁,專門研究和等候所委託的股票的行市漲落,以期在適當時候進行買賣。(4)
  零股經紀人,專辦零股交易,委託經紀人進行交易。
  如按有效期限分類。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委託方式通常有四種情形:1當日有效,即在當天交易收盤前有效,如行市不符合委託人的要求而未成交,委託即告失效;2周內有效,即規定在本週末中午12時以前有效;3月內有效,即在本月最後交易時間終了前有效;4取消前有效,即未取消前或另行委託前均為有效。
  一個公司的股票要取得在紐約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資格,必須向該所註冊。在美國全國性的證券交易所中,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註冊條件最為嚴格。它規定一個公司要具有相當規模才可以申請將其股票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且年淨利必須在100萬美元以上,並且至少要有1500股,財產以普通股計,不得少於800萬美元。因此,能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正式上布的股票只是一小部分,大約有4萬多種股票沒有在交易所正式上布,而在「場外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由於股票交易的投機性很強,為監督股票交易,美國政府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設立了「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所有證券交易所、股票經紀人和上市的股票均需在委員會註冊並接受其監督。為減少過度利用信貸進行股票投機,美國聯邦儲備體系對購買或持有股票的借款規定了法定保證金比率。

  二、倫敦證券交易所

  倫敦證券交易所是英國最大的證券交易所,設在英國倫敦市中心,它成立於1773年,1802年獲英國政府正式批准,1812年頒布了英國第一個證券交易條例。倫敦證券交易所由169家證券經紀商和21家證券交易商的3600個會員組成,目的在於彙集國內外存儲的資金並安排其投資去向。
  倫敦證券交易所掛牌證券近一萬種,居世界各證券交易所之首,其中40%為外國證券,日成交額達7億多英鎊。該所按證券性質分設市場,主要有政府統一長期公債市場、英國鐵路證券市場、礦業證券市場、一般外國證券市場、美國股票債券市場等,並按不同類型的證券業務分為16個交易點。該所設有理事會,負責經營管理、吸收新會員、制定交易章程、決定佣金比例以及仲裁有關糾紛,理事會設有總裁一職,主持交易所的日常工作。該所會員分成兩類:證券經紀人和證券交易商。交易商專門經營某些證券,如有的專營政府債券,有的則經營石油或鋼鐵等工業公司股票,他們隨時向市場提供所經營的證券、股票的買賣價格。經紀人則在投資者和證券交易商之間充當中間人,為其客戶以最有利的條件買賣股票和證券,並根據交易額的大小和期限長短向客戶收取佣金。

  三、巴黎證券交易所

  巴黎證券交易所是法國最大的證券交易所,1724年正式建立,其經紀人由法國財政經濟部指定,共有99人,其中巴黎71人,外省28人。證券經紀人的工作是接受客戶買賣證券的委託,掌握買賣雙方供求數量和要求的價格幅度,代客戶進行買賣,從中收取佣金。
  巴黎證券交易所內的證券價格由供求關係決定,官方牌價由交易所業務委員會聽取經紀人同業公會的意見後公佈。
  法國從1961年開始,所有交易所實行「單一價格」。巴黎證券交易所發行全國性、國際性和外國證券,7家外省交易所經營地區證券買賣、並劃分了各自的管轄區,但有時一種證券也同時在幾個交易所買賣,標價統一。巴黎所買賣的證券,在官方牌價表上約有經濟部門的1300個發行者,其中180多個來自外國。交易所的客戶是證券持有者,除其本國法人如保險公司、退休金金庫、存款及信託金庫、可變資本投資公司、共同投資基金、銀行、工業發展局和地區發展公司外,外國人(含外國企業)也持有各種證券。交易所在進行現貨交易的同時也進行期貨交易,期貨交易的絕大部分在巴黎所進行。此外,不屬於官方牌價表上的一切證券可以進行場外交易,但只能是即期買賣。
  巴黎證券交易所的組織機構包括:(1)經紀人公會,由法國7家交易所的經紀人組成,屬私人機構;(2)交易所業務委員會,1967年成立,系國家機構,主席由部長理事會任命,另加國庫司的一個成員作為政府特派員參加該委員會。其職責是對有關重大問題(如建立或撤銷交易所、修改現行法律章程)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一些技術性的問題作出決定。如確定期貨交易所需要的保證金數額、決定佣金費率;在徵求同業公會的意見後,對準許證券列入官方牌價表或註銷上市的證券作出最後決定;向共和國總統遞交日報和年報。巴黎證券交易所在世界各大交易所中,次於紐約、東京和倫敦,名列第四。
  附二我國的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是我國目前最大的證券交易中心,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註冊人民幣1000萬元。深圳證券交易所是我國第二家證券交易所,籌建於1989年,於1991年7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正式營業。這兩個交易所開業以來,不斷改進市場運作,逐步實現了交易的電腦化、網絡化及股票的無紙化操作。目前,這兩個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品種有股票(A股、B股)、國債、企業債券、權證、基金等。截止1995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有A股184只、B股36只,A股總股份463.6億元,A股總市值2433.7億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A股127只、B股34只、A股總股份240.5億股,A股總市值876.9億元。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按照國際通行的會員制方式組成,是非盈利性的事業單位。其業務範圍包括:1組織並管理上市證券;2提供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3辦理上市證券的清算與交割;4提供上市證券市場信息;5辦理中國人民銀行許可或委託的其他業務。其業務宗旨是:完善證券交易制度,加強證券市場管理,促進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與繁榮,維護國家、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由會員、理事會、總經理和監事會四個部分組成。會員是經審核批准且具備一定條件的法人,它們都享有平等的權利,有權參加會員大會,對交易所的理事和監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交易所的事務有提議權和表決權。會員大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利機關,每年召開一次。理事會為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的日常事務決策機構,向會員大會負責。總經理為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會提名通過報主管機關批准。總經理的職責是組織實施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並向其報告工作;主持本所日常業務和行政工作;聘任本所部門負責人;代表本所對外處理有關事務,證券交易所還設監事會,負責本所財務、業務工作的監督,其向會員大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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