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股票的概念與內容
1.1 股票的概念
什麼是股票?股票是一種由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用以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它表明股票的持有者對股份公司的部分資本擁有所有權。由於股票包含有經濟利益,且可以上市流通轉讓,股票也有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的用途有三點。其一是作為一種出資證明,當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投資時,便可獲得股票作為出資的憑據;其二是股票的持有者可憑借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其三是股票持有人憑藉著股票可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參加股份公司的利潤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紅。
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人們獲取股票通常有四種途徑。其一是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而獲得股票,如我國許多上市公司都由國有獨資企業轉為股份制企業,原企業的部分財產就轉為股份公司的股本,相應地原有企業就成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其二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募集資金而發行股票時,自然人或法人出資購買的股票,這種股票通常被稱為原始股。其三是在二級流通市場上通過出資的方式受讓他人手中持有的股票,這種股票一般稱為二手股票,這種形式也是我國股民獲取股票的最普遍形式。其四是他人贈與或依法繼承而獲得的股票。
不論股票的持有人是通過何種途徑獲得股票,只要他是股票的合法擁有者,持有股票,就表明他是股票發行企業的股東,就享有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1.2 股票的內容
股票作為一種重要的金融工具,它不但要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核准才能發行,且在其票面必須具備一些基本的內容。在我國,現在所有股票的發行都必須徵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核批准。另外,股票在製作程序、記載的內容和記載方式上都必須規範化並符合有關的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股票上應具備以下內容:
1.發行該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稱,該公司依何處法律在何處註冊登記及其註冊的日期、註冊地址。
2.發行的股票總額、股數和每股金額。
3.股票的類別。根據股票持有人權利及義務的不同,股票可分為多種類型。目前在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和轉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票,一般都不註明類型。
但如果是特別股票,在票面上就應當標明其股票種類。
4.股票的票面金額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數。
5.股票的發行日期及股票編號。如果是記名股票,則要寫明股票持有者(股東)的姓名。
6.股票發行公司的董事長或董事簽章,主管機關或核定發行登記機構的簽章。
7.印有供轉讓股票時所用的表格。
8.股票的發行公司認為應當載明的注意事項。
由於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滬深股市股票的發行和交易都借助電子計算機及高科技通訊系統進行,上市的股票已實現了無紙化,所以現在的股票僅僅只是計算機系統內的一竄符號而已。但在法律上,上市掛牌的股票都必須具備上述這些內容。在滬深股市,每股股票的面額都已標準化,是一元人民幣,股票的發行總額為股份公司的總股本數。上市公司的其它相關信息,都將定期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如《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刊登。
第二節 股票的性質
股票雖然只是一種憑證,但由於股票的持有人憑著股票可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並享有相應的權利,所以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並具有以下一些性質。
1.收益性。股票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股票的持有人都可按股份公司的章程從公司領取股息和紅利,從而獲取購買股票的經濟利益,這也是股票購買者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基本目的,也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必備條件。如我國就規定,一個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前三年必須是連續盈利,這就為上市股票的收益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因為盈利是股票分紅的必要前提條件。但應注意的是,股票掛牌後公司是否能繼續盈利且盈利多少是無法預測的。在上市公司中,雖然虧損的比例很小,但企業間的盈利水平卻相差很大,如1994年我國上市公司淨資產收益率高者逾50%,而低的卻連1%都不到。
2.風險性。任何一項投資都伴隨著風險存在,股票投資也不例外。股票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其一,影響股份公司經營的因素繁多且變化不定,其每年的經營業績都不確定,而股票的股息和紅利是根據公司具體盈利水平確定的。
盈利多,股息紅利就可多發;經營不佳盈利少,股東的收益就少甚至無利可分;若公司破產,則股票持有者就可能血本無歸;其二,當投資者購買的是二級市場上流通的股票時,股票的價格除受公司的經營業績影響外,還要受眾多其它因素的影響。當股票的價格下跌時,股票持有者會因股票的貶值而蒙受損失。但二級市場股價的波動並不影響上市公司的經營和業績,如股民購買股票的目的是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紅利,則二級市場上股價的波動對其經濟利益並無實質性的影響。
3.流通性。經國家證券管理部門或證券交易所同意後,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流通或進行櫃台交易,股票的持有者就可將股票按照相應的市場價格轉讓給第三者,將股票所代表著的股東身份及各種權益出讓給受讓者。當持有的股票是可流通股時,其持有人可在任何一個交易日到市場上將其兌現,這就是股票的流通性。但不論在那一國家或地區,能上市流通的股票所佔的比例都很小,如我國現在上市的企業就只有400多家,香港只有500來家。一般來說,在證交所掛牌的上市公司占股份制企業的比例大約也就5%左右,並不是所有的股票都能在市場上流通轉讓。
4.參與性。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他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參加公司董事機構的選舉及公司的經營決策。也正因為如此,股東的投資意志和經濟利益才能通過其行使的股東參與權而得到強化。如1995年中,滬深股市上市公司的多起分紅方案和配股議案被股東大會所推翻,從而維護了股東的經濟利益。雖然股東參與股東大會的權利不受所持股票多寡的限制,但參與經營決策的權利大小是要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份額的。一般來說,當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額達到決策所需的相對多數時,他就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決策者。如我國上市公司中,雖然有的公司配股並不為廣大的中小股東所接受,但由於占總股本2/3以上的國家股東或法人股東控制了董事會,他們雖然自己拿不出資金配股,但仍可通過決議而強制中小股東配股以追加對公司的投資。
5.穩定性。股票是一種無期限的法律憑證,它反映的是股東與股份公司之間比較穩定的經濟關係。在向股份公司參股投資而取得股票後,任何股東都不能退股,股票的有效存在是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相聯繫的,即股票是與發行公司共存亡的。對於股票持有者來說,只要其持有股票,其股東身份和股東權益就不能改變。如要改變股東身份,要麼將股票轉售給第三人,要麼等待公司的破產清盤。
第三節 股票的分類
由於股票包含的權益不同,股票的形式也就多種多樣。一般來說,股票可分為普通股股票和優先股股票。由於我國的股份制改造起步較晚,股票的分類尚不規範,其類型具有一些特殊性。
3.1 普通股股票
所謂普通股股票,就是持有這種股票的股東都享有同等的權利,他們都能參加公司的經營決策,其所分取的股息紅利是隨著股份公司經營利潤的多寡而變化。而其他類型的股票,其股東的權益或多或少都要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
普通股股票的主要特點如下:
1.普通股股票是股票中最普通、最重要的股票種類。股份公司在最初發行的股票一般都是普通股股票,且由於它在權利及義務方面沒有特別的限制,其發行範圍最廣且發行量最大,故股份公司的絕大部分資金一般都是通過發行普通股股票籌集而來的。
2.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標準股票,其有效期限是與股份有限公司相始終的,此類股票的持有者是股份有公司的基本股東。
3.普通股股票是風險最大的股票。持有此類股票的股東獲取的經濟利益是不穩定的,它不但要隨公司的經營水平而波動,且其收益順序比較靠後,這就是股份公司必須在償付完公司的債務和所發行的債券利息以及優先股股東的股息以後才能給普通股股東分紅。所以持有普通股股票的股東其收益最不穩定,其投資風險最大。
對股份公司而言,持普通股股票的股東所處的地位是絕對平等的,在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期間,它們都毫無例外地享有下述權利,法律和公司章程對此沒有任何特別的限制。
1.通過參加股東大會來參與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
一般來說,股份公司每一年度都至少要召開一次股東大會,在遇到重大事件時還要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在股東大會上,股東除了聽取公司董事會的業務和財務報告外,還可對公司的經營管理發表意見,參加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的選舉。如果認為公司的帳目不清時,股東還有權查閱公司的有關帳冊。如果發現董事違法失職或違反公司章程而損害公司利益時,普通股股東有權將之訴諸於法庭。
2.具有分配公司盈餘和剩餘資產的權利。在經董事會決定之後,普通股股東有權按順序從公司經營的淨利潤中分取股息和紅利。在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時,有權按順序和比例分配公司的剩餘資產。
3.優先認股權。當股份公司為增加公司資本而決定增資擴股時,普通股股東都有權按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新股,以保證普通股股東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比例不變。如我國的上市公司在配股時,都是按比例先配給現有的普通股股東。當普通股股東不願或無力參加配股時,它可放棄配股或按相應的規定將配股權利轉讓與它人。
3.2 優先股股票
所謂優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該種股票股東的權益要受一定的限制。優先股股票的發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於某種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註明「優先股」字樣。優先股股東的特別權利就是可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並在公司破產清算時優先分取剩餘資產,但一般不能參與公司的經營活動,其具體的優先條件必須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確。一般來說,優先股的優先權有以下四點:
1.在分配公司利潤時可先於普通股且以約定的比率進行分配。
2.當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可先於普通股股東分取公司的剩餘資產。
3.優先股股東一般不享有公司經營參與權,即優先股股票不包含表決權,優先股股東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在涉及到優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東權益時,優先股股東可發表意見並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4.優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贖回。由於股份有限公司需向優先股股東支付固定的股息,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舉債集資的形式,但優先股股票又不同於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這是因為優先股股東分取收益和公司資產的權利只能在公司滿足了債權人的要求之後才能行使。優先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卻可以依照優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贖回。大多數優先股股票都附有贖回條款。
如果將優先股股票細分,它還有:1累積優先股股票和非累積優先股股票。累積優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營業年度內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積起來,由以後財會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積優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當年盈利分取股息的優先股股票,如果當年公司經營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積,以後也不能補付。2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和不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僅可按規定分取當年的定額股息,還有權與普通股股東一同參加利潤分配的優先股股票。不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規定分取定額股息而不再參加其它形式分紅的優先股股票。3可轉換優先股股票和不可轉換優先股股票。
可轉換優先股股票是指股票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條件下按公司條款把優先股股票轉換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債券的股票,而不可轉換優先股股票是指不具有轉換為其他金融工具功能的優先股股票。4可贖回優先股股票和不可贖回優先股股票。可贖回優先股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一定價格收回的優先股股票,又稱可收回優先股股票,而不附加有贖回條件的優先股股票就是不可贖回優先股股票。5股息可調整優先股股票。它是指股息率可以調整變化的優先股股票,其特點是優先股股票的股息率可隨相應的條件進行變更而不再事先予以固定。
3.3 其他類型股票
除了普通股股票和優先股股票外,根據股票持有者對股份公司經營決策的表決權,股票又可分為表決權股股票和無表決權股股票;根據股票的票面是否記載有票面價值,股票又可分為有額面股股票和無額面股股票;根據股票的票面是否記載有股東姓名,股票可分為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除此之外,還有庫藏股票、償還股股票、職工內部股票和儲蓄股股票等。在這些股票當中,比較特殊的是後配股股票和混合股股票。
1.後配股股票。後配股股票又稱劣後股股票,是指在規定的日期或規定的事件發生以後才能分享股息紅利和公司剩餘資產的股票。具體來講,後配股股票股東行使的收益權順序位於普通股股東之後,但行使的股東權和普通股股東一致,即可通過股東大會參與股份公司的經營決策。後配股股票的收益極不穩定且沒有保障,其股東地位要強於優先股股東。即使如此,一般的投資者都不願意接受,所以後配股股票一般都是無償地向公司發起人或參與公司經營的股東管理人贈送,故後配股股票也稱為發行人股或管理人股。
2.混合股股票。混合股股票是將優先分取股息的權利和最後分配公司剩餘資產的權利相結合而構成的股票。具體地講,股份有限公司在分配股息時,混合股股東先於普通股股東行使權利。而在公司清算時,混合股股東分配公司剩餘財產的順序又處於普通股股東之後,混合股股票是優先股與後配股的結合體。
3.4 我國股票的分類
由於我國股市正經歷著先發展、後規範的歷程,我國股票的通俗分類和國外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一般可將其分為流通股及非流通股兩大類。
1.可流通股股票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北京兩個法人股系統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於中國證監會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證券交易系統自己審批的,而在此之後,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統一歸口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票。
A股股票是指已在或獲准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且以人民幣為計價幣種的股票,這種股票按規定只能由我國居民或法人購買,所以我國股民通常所言的股票一般都是指A股股票。在這種股票中,它又分為社會公眾股和職工內部股兩類,其中社會公眾股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招募發行的股票,而內部職工股嚴格來說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職工按有關規定購買的股票,其購買方式、價格及上市流通條件都與社會公眾股有所不同。
B股股票是以人民幣為股票面值、以外幣為認購和交易幣種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資者向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法人股股票是指在北京的STAQ和NET兩個證券交易系統內上市掛牌的股票。之所以稱為法人股,是因為在這兩個系統內流通的股票只能由法人參與認購及交易,而自然人是不能在這兩個系統內買賣股票的。
境外上市股票是指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發行並上市的股票,目前主要有在香港證券交易所流通的H股,還有在美國證券交易系統疲通的N股。
2.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國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時由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發起人出資認購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專門向其他法人機構募集而成的。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國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確定,其上市轉讓難以操作;其二是在發行股票時,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會公眾股條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國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中所佔比例高達2/3,其上市流通會對現在的二級市場形成較大的衝擊。隨著我國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發展,這一部分股票必然將會進入滬深股市的二級流通市場。
第四節 股票的作用
對於發行者說,股票的基本作用有四點:
1.股票是籌集資金的有效手段。股票的最原始作用就是籌集資金。通過發行股票,股份公司可廣泛地吸引社會暫時閒置的資金,在短時間內把社會上分散的資金集中成為巨大的生產資本,組成一個「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而通過二級市場的流通,又能將短期資金通過股票轉讓的形式銜接為長期資金。正是基於這個特點,現今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別是西方一些發達國家,都是通過發行股票的形式來組織股份有限公司,以經營工業、農業、運輸業、金融保險業中的一些大企業。我國一些股份公司發行股票的主要目的也是籌集企業進一步發展所需的資金。
2.通過發行股票來分散投資風險。發行股票的第二個作用就是分散投資風險。無論是那一類企業,總會有經營風險存在,特別是一些高新技術產業,由於產品的市場前景不明朗,技術工藝尚待成熟和穩定,在經營過程中,其風險就更大。對這一些前景難以預測的企業,當發起人難以或不願承擔所面臨的風險時,他們總會想方設法地將風險轉嫁或分攤與他人,而通過發行股票來組成股份公司就是分散投資風險的一個好方法。即使投資失敗,各個股東所承受的損失也就非常有限。
3.通過發行股票來實現創業資本的增值。在股票發行市場上,股票的發行價總是和企業的經營業績相聯繫的。當一家業績優良的企業發行股票時,其發行價都要高出其每股淨資產的許多,若遇到二級市場的火爆行情,其溢價往往能達到每股淨資產的2∼3倍或者更多,而股票的溢價發行又使股份公司發起人的創業資本得到增值。如我國上市公司中國家股都是由等量的淨資產折價入股的,其一元面值的股票對應的就是其原來一元的淨資產。而通過高溢價發行股票後,股份公司每股淨資產含量就能提高30%甚至更多。
4.通過股票的發行上市起到廣告宣傳作用。由於有眾多的社會公眾參與股票投資,股市就成為輿論宣傳的一個熱點,各種媒介每天都在反覆傳播股市信息,無形之中就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起到了宣傳廣告作用。
而對於股票的購買者來說,股票的基本作用有如下三點:
1.由於股票具有收益性,股票投資就成為大眾投資的一種工具。人們總是希望錢能生錢,而除了銀行存款、購買債券及親自創辦經濟實體以外,通過購買股票也可取得收益,實現資本的增值。
2.通過購買股票來實現生產要素的組合。通過購買股票,投資者可非常方便地實現參股投資或控股及購買、兼併股份公司的目的,從而實現生產要素的組合,以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如美國和日本的大型企業,通過購買我國江西的江鈴汽車股票、北京的北旅汽車股票來參與這兩家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將西方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方式引進這兩家企業,從而實現生產要素的組合,達到提高經營效益的目的。
3.通過購買股票進行賭博或投機。由於受眾多因素的影響,股票價格具有較強的波動性,因而人們可通過股票來進行投機活動,從買進賣出中賺取股票的價差,這也是股票市場吸引眾多投資者的原因之一。而又由於股票價格特別是其短期趨勢較難預測,股民投資股市時並不作基本的分析研究,就是進行詳細的分析也不一定能把握勝機,所以許多股民往往都抱著一睹而決勝負的心理進行股票投資,故股票有時也成為某些股民變相賭博的一種工具。
第五節 股票與儲蓄的比較
股票和儲蓄存款在形式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貨幣的所有人將資金交付給股份公司或銀行,相應地有權獲取收益,但股票與儲蓄存款在實質上有根本的不同。
1.股票與儲蓄存款雖然都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礎上,但其性質不同。股票是以資本信用為基礎,它體現著股份公司與股東之間圍繞著投資而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儲蓄存款則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所建立的是銀行與儲戶之間的借貸性債權債務關係。股票的購買者是股份公司的股東,而存款人實際上是貸款人,他將自己暫時閒置的資金借與銀行。
2.股票持有人和銀行儲戶的法律地位及權利內容有所不同。股票持有人和儲戶雖然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相應的責任,但股票持有人處於股東的地位,有權參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而儲戶則僅僅是銀行的債權人,其債權的內容限於定期收回本金和獲取利息,但不能參與債務人的經營管理,對其經營狀況不負任何責任。
3.股票和儲蓄存款雖都可使貨幣增值,但其風險性不同。
股票是向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投資,它可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直接獲取所追求的收益——股息和紅利。這一收益可以很高,也可能很低或沒有,它隨股份公司的經營業績而定,每年都有所不同,處於一種經常性的變動之中。而儲蓄存款則僅僅是通過實現貨幣的儲蓄職能來取得收益——存款利息。這一增值部分是事先約定的、是固定的,它不會受銀行經營的影響。
4.股票和儲蓄存款的存續時間和轉讓條件不同。股票是無期限的,不管情況如何變化,股東都不能要求股份公司退股而收回股本,但可以進行買賣和轉讓。而儲蓄存款一般是有固定期限的,儲蓄存款人到期就可收回本金和利息。即使提前支取,任何形式的儲蓄都能收回本金,而股票只能到證券市場去轉讓,其價格要隨行就市,能否收回投資要視交易時的股市行情而定。
5.股票與儲蓄的成本不同。在購買股票時,股民需要投入相當的精力去關注股市行情的變化,通過購買相關的報刊、雜誌以獲取信息資料來幫助研究上市公司的經營情況,從而決定股票的買進賣出。而儲蓄存款只需根據利率事先選擇好存款期限即可,無需花費過多的精力和物力。
6.股票與儲蓄收益的計算根據不同。儲戶存款所獲利息是根據存款的本金來計算的,其收益的多少與投入的資金數量成正比,存的越多,收益愈大;而股息紅利是根據股民所持股票數量來派發的,與股民投入資金的數量並沒有直接的聯繫。有些股民投入的資金數量雖然很大,但由於購買的股票價格較高,其收益可能要遠遠低於同期的銀行儲蓄利息。
第六節 股票與債券的比較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用以證明出資人和股東身份的憑證,而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它們既存在共同之處,又有本質上的區別。
作為投資手段,股票和債券的作用是相同的,它們一方面可為投資者帶來收益,另一方面又能夠使發行者籌集到所需的資金。
作為有價證券,經過有關部門審批核准後,兩者都可在證券市場進行買賣和轉讓,其流通價格均要受到銀行利率等多重因素的影響。
從投資性質來講,股票和債券有所不同。認購股票是向股份公司的投資,構成公司的自有資金。相應地,投資者成為公司的股東,與公司之間形成股東權與公司生產經營權的關係。公司的經營狀況與股東的利益息息相關,因而股東有權從公司經營中獲取收益,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而購買債券所投入的資金是發行人所需追加的資金,屬於負債的範疇。投資者成為發行者的債權人,與發行人之間產生的是借貸性質的債權債務關係。債券持有人可向發行人行使債權,要求收取利息,但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所以股票和債券各自包含的權利內容就不盡相同,股票是一種綜合性的股東權,而債券則是債權,其內容包括到期收取利息和本金的權利,在債務人破產時優先分取財產的權利。
從收益多寡與風險程度來講,股票和債券有所不同。持有股票的股東依法獲取的收益是股息和紅利。由於它是從公司利潤中支出,故其數額事先難以確定,完全依賴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況。經營好的,則可獲取大大高於公司債券的收益,而經營不善的,則可能低於公司債券的收益,甚至分文不收。與持有股票不同,持有公司債券的債權人依法獲取的收益是利息,其數額事先固定,並在企業的經營成本中支付,其支付順序要優先於股票的紅利。且企業經營效益的優劣與債券持有人的經濟收益呈鋼性關係,只要發債企業在經營上實現盈虧平衡,債券持有人到期就能收回本息,企業的盈利水平再高,債券的持有者卻不會因此得到額外的利益。
由於股票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要求退股,也不一定能獲取固定的股息和紅利,所以在經濟收益上股東要承擔較大的投資風險。而債券則是一種風險很小的保守性投資。原因是:1認購公司債券是有期限的借貸關係,公司債券持有人到期既可收取固定的利息,又可收回本金。2在收益分配上,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地位優先於公司股東,特別是在公司經營虧損或破產時,要先償還公司債權人的本息,然後才能在股東之間分配盈餘或剩餘財產。3股票和公司債券的流通性有所區別。由於股票是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退股,故只能通過在股票交易市場中買賣轉讓才能收回投資,加之股票投資的風險性很大,使得股票的流通性較強,相應地其交易價格也就受供求關係的影響而有較大幅度的變化,股東在轉讓股票時收回的金額與股票市場的波動直接相關。相比之下,公司債券作為有期限的債權憑證,可以定期收取本金,投資風險較小,其流通範圍和流通頻率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較為平緩。為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信用,確保償債能力,法律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有所限制。比如規定,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資產。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對以前發行的公司債券有遲延支付本息等違約行為的,法律則規定不准再發行新的公司債券等。
第七節 股票與投資基金的比較
股票與投資基金,其一是發行主體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本時發行的,非股份公司不能發行股票。投資基金是由投資基金公司發行的,它不一定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且各國的法律都有規定,投資基金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其發起人中必須有一家金融機構。
其二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期限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憑證,它的存續期是和公司相始終的,股東在中途是不能退股的。而投資基金公司是代理公眾投資理財的,不管基金是開放型還是封閉型的,投資基金都有限期的限定,到期時要根據基金的淨資產狀況,依投資者所持份額按比例償還投資。
其三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風險及收益不同。股票是一種由股票購買者直接參與的投資方式,它的收益不但受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且還受股票交易者的綜合素質的影響,其風險較高,收益也難以確定。而投資基金則由專家經營、集體決策,它的投資形式主要是各種有價證券及其他投資方式的組合,其收益就比較平均和穩定。
由於基金的投資相對分散,其風險就較小,它的收益可能要低於某些優質股票,但其平均收益不比股票的平均收益差。
其四是投資者的權益有所不同。股票和基金雖然都以投資份額享受公司的經營利潤,但基金投資者是以委託投資人的面目出現的,它可以隨時撤回自己的委託,但不能參與投資基金的經營管理,而股票的持有人是可以參與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的。
其五是流通性不同。基金中有兩類,一類是封閉型基金,它有點類似於股票,大部分都在股市上流通,其價格也隨股市行情在波動,它的操作與股票相差不大。另一類是開放型基金,這類基金隨時可在基金公司的櫃台買進賣出,其價格與基金的淨資產基本等同。所以基金的流動性要強於股票。
第八節 股票與期貨的比較
通常所說的股票交易一般都是指股票的現貨交易,而股票的現貨交易與一般商品的期貨有較大的差別。
其一是收益來源不同。股票投資的收益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的股息紅利,其二就是股票交易的價差;
而期貨的利潤僅來源於價差,它完全依賴於期貨交易者對市場價格走勢的預測,對則盈、錯則損。股票交易是投資、投機均可,而期貨交易是純粹的投機。
其二是收益的大小不同。期貨的收益比股票的收益要高,因為期貨實行的是保證金交易,其交易額可做到保證金的10—20倍,它可以小博大,而股票的現貨交易實行的是全額保證金製度,其收益率比期貨要低得多。
其三是風險程度差異較大。期貨的風險比股票要大很多倍,如買進股票後價格下跌,股民可耐心等待價格的回升。而期貨實行的是每日結算制度,一旦期貨合約的價格變化超過一定範圍,其保證金就被吃掉,而沒有套牢一說,即使以後價格又回到對交易者有利的水平,其以前的交易已被平倉而不算數。所以期貨的風險特別大,一旦交易做反了向,就會造成血本無歸。
其四是時限不同。期貨交易在期貨合約到期時必須交割或實施反方向的對沖以進行平倉,所以期貨有嚴格的時間限制。而股票在買進後投資者可根據自己的義願將股票予以存放或依市場行情隨時拋出,不受相關時間的限定。
第九節 股票的歷史與發展
股票是商品經濟及生產力發展的產物,它的歷史和發展過程大概可分為三個部分。
一、在16世紀作為籌集資金、分散風險的一種手段而進入遠航貿易領域。
在15世紀,意大利的航海家哥倫布發現了南美州新大陸,隨後葡萄牙的航海家麥哲倫又完成了第一次環球航行。這些地理上的大發現開通了東西方之間的航線,使海外貿易和殖民地掠奪成為暴富的捷徑。而要組織遠航貿易就必須具備兩大條件,其一是組建船隊需要巨額的資金;其二是因為遠航經常會遭到海洋颶風和土著居民的襲擊,要冒很大的風險。
而在當時,沒有一個投資者能擁有如此龐大的資金,且也沒有誰甘願冒這麼大的風險。為了籌集遠航的資本和分攤經營風險,就出現了以股份集資的方法,即在每次出航之前,招募股金,航行結束後將資本退給出資人並將所獲利潤按股金的比例進行分配。為保護這種股份制經濟組織,英國、荷蘭等國的政府不但給予它們各種特許權和免稅優惠政策,且還制訂了相關的法律,從而為股票的產生創造了法律條件和社會環境。
在1553年,英國以股份集資的方式成立了莫斯科爾公司,在1581年又成立了凡特利公司,其採取的方式就是公開招買股票,購買了股票就獲得了公司成員的資格。這些公司開始運作時是在每次航行回來就返還股東的投資和分取利潤,其後又改為將資本留在公司內長期使用,從而產生了普通股份制度,相應地形成了普通股股票。
因為在貿易航行中獲取的利潤十分豐厚,這類公司就迅速膨脹,相應地股票也得到發展。在1660年之間,股東若要轉讓其所持股票,就要在本公司內找到相應的人員來接受,或設法依公司章程規定將本公司以外的承購者變為公司的成員,股票的轉讓相當不便。但從1661年開始,股票開始可以任意轉讓,購買了公司股票的人就具有了公司的股東資格,享有股東權。
到1680年,此類公司在英國已達49家,這就要求用法律形式確認其獨立的、固定的組織形式。在17世紀上半葉,英國就確認了公司作為獨立法人的觀點,從而使股份有限公司成為穩定的組織形式,股金成為長期投資。股東憑借公司製作的股票就享有股東權,領取股息。
與此相適應,證券交易也在歐洲的原始資本積累過程中出現。17世紀初,為了促進包括股票流通在內的籌集資本活動的順利開展,在里昂、安特衛普等地出現了證券交易場所。
1608年,荷蘭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一個證券交易所,即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
二、17世紀後,隨著資產階級革命的爆發,股票逐漸進入金融和工業領域。
從17世紀末到19世紀中葉,英國、法國先後爆發了資產階級革命,大機器工業生產代替手工生產的產業革命迅猛崛起,導致了商品經濟的極大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因適應了大工業的要求而迅速發展起來,股票也相應地得到發展。出於生產對於擴大資金來源和進行遠距離運輸以擴大市場的需要,銀行、運輸業急需大量籌集資金,而通過發行股票來籌集資金、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就成為當時的一種普遍方式。1694年成立的第一家資本主義國家銀行——英格蘭銀行及美國在1790年成立的第一家銀行——合眾美國銀行都是以發行股票為基礎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於股價制銀行既可發行銀行券,又能吸收社會資金來發放貸款,其盈利非常可觀。而相對於遠航貿易來說,銀行股票是金融業股票,不但股息多,且風險小,所以股票和股份制在金融業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在18世紀,蒸汽機的發明和推廣應用導致了工業革命。
此時,資本主義的主要工業部門從手工業逐漸地過渡到機器大工業生產。不但紡織業使用了大機器,且推廣到輪船和機車,改變了整個工業的交通狀況,大大地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這時的生產規模,已經遠遠不是單個資本家的小規模投資所能適應,它不但需要專業化生產和分工協作,還要求在交通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等方面進行巨大的投資,而這些投資卻不是少數資本家或當時政府的財力所能承擔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和股票正好提供了一條用資本社會化來集中資金的出路。
在18世紀70年代到19世紀中期,英國利用股票集資這種形式共修建了長達2200英里的運河系統和5000英里的鐵路。美國在18世紀初的50年裡建成了約3000英里的運河及2800英里的鐵路。
到了19世紀60年代以後,由於資本主義大工業生產要求擴大企業規模、改進生產技術和提高資本的有機構成,獨資或合夥辦企業就難以適應。這時資本主義國家政府就採取各種優惠措施來鼓勵私人集資興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開始在工業系統確立統治地位。於是,股票的自由轉讓,特別是利用股票價格進行投機,刺激了人們向工業企業進行股票投資的興趣。股份有限公司在各個工業領域都迅猛發展,成為主要的企業組織形式,且通過股票籌措的資本額越來越大。如1799年杜邦創立的杜邦火藥公司就是用每股2000美元的股票籌措了15股資本創辦的,而1902年成立的美國鋼鐵公司則用股票籌措了多達14億美元的股金資本,成為第一個10億美元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隨著證券交易的發展,其相應的法規及手段日益完善。
隨著股份有限公司的發展和股票發行數量的日益增多,證券交易所也在逐步發展。1773年,股票商在倫敦的新喬納咖啡館正式成立了英國第一家證券交易所(現倫敦證券交易所的前身),並在1802年獲得英國政府的正式批准和承認。它最初經營政府債券,其後是公司債券和礦山、運河股票。到19世紀中葉,一些非正式的地方性證券市場也在英國興起。
美國的證券市場從費城、紐約到芝加哥、波士頓等大城市開始出現,逐步形成全國範圍的證券交易局面。這些證券市場開始經營政府債券,繼而是各種公司股票。1790年美國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所——費城證券交易所誕生,1792年紐約的24名經紀人在華爾街11號共同組織了「紐約證券交易會」,這就是後來聞名於世的「紐約證券交易所」。隨著股票交易的發展,在1884年,美國的道和瓊斯發明了反映股票行情變化的股票價格指數雛形——道·瓊斯股票價格平均數。
股票在近代和現代的高速發展,要求法律制度不斷完備。
各個西方國家均通過制定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等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和股票的發展,以保護股東的權益。美國根據1929年經濟危機的經驗,於1933年頒布了《證券法》主要規定了股票發行制度。1934年又頒布了《證券交易法》,用於解決股票交易問題,並依該法成立了證券委員會作為股票市場的主管機關。1970年,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減少投資風險,頒布了《證券投資者保護法》。另外,在各國的股票交易市場上形成了反映股票行情變化的股票價格指數。比如,美國的道·瓊斯公司編制的道·瓊斯股票價格平均指數,是美國目前最有代表性的大工業壟斷公司股票的價格指數。有關證券(股票)法律的公佈和股票價格指數的產生,促進了股份有限公司和股票制度的發展。
我國最早發行股票是在80年代中期,1984年北京的天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為中國的第一家股份制企業。隨後,上海的飛樂公司、深圳的寶安公司相繼發行了股票。1988年前後在上海和深圳出現了地區性的股票交易,1990年12月後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相繼宣佈而開業,拉開了中國股票交易的序幕。1992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成立,從而使中國的股票交易逐漸走上了正規化和法制化的軌道。
附 李恩——股市魔術師
詹姆斯·李恩是個油田工人的兒子,在15歲的時候因家庭貧困而流落街頭。幾年之後,憑著在一家電器公司當學徒時學到的技術和在軍隊維修電器的經驗,開始經營電器設備貿易。雖然生活有了著落,但錢賺得並不輕鬆。在研究了美國企業的成功之道後,他看中了股票市場。他決定創辦一家自己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先通過發行股票籌集一筆資金,再借助股票市場設法炒高本公司的股票,進行牟取暴利。
在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後,李恩的電器公司發行了80萬股股票。李恩自己保留了一半,通過親朋好友的幫助,將另一半以每股2.5美元的價格出售給公眾,扣除各種費用後,李恩籌集了75萬美元的資金。當時正值美國股市的牛市,李恩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價格也一路上揚,不多久,李恩持有股票的市值就達百萬美元。
李恩並未就此卻步,他的下一步計劃是要建立一個企業集團,以壟斷家用電器行業。他先以交換股票的方式收購了一家電器公司,此舉令李氏電器公司的名聲大振,其股票價格進一步上升。其後他利用拋售公司部分股票的資金收購併掌握了另外幾家公司的控股權,使其經營實力大增。1961年,李恩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展成為一家企業集團,其年銷售額達1.5億美元。其後幾年間,李恩繼續自己那種利用別人的錢來發財致富的遊戲,至1968年,李恩在華爾街收購了幾家富有聲譽且銷售額比自己要大得多的大企業,其中包括一家飛機製造公司、一家經營運動器材及藥品的集團公司。李恩將這些企業兼併後,又對其進行包裝、改造,並發行新股票,使其上市掛牌。結果這些公司的股票價格節節上升,它給擁有絕對控股權的李恩又增加了新的財富來源,從而使李氏的企業集團一躍而進入美國的十大公司行列,其本人也躋身於億萬富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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