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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事實證明,朱水戀大起大落的悲慘心情只是一場自尋的煩惱,無謂且多餘。
  此刻她瞠大眼瞪著正對她叫囂的小笨狼,火氣也逐漸上燃中,由得它不知死活的暢快發言,而她已準備好生飲狼血、活剝狼皮以消心頭之恨!
  「你居然把他送走了?眼睜睜看他走掉!?你難道沒有一點點感應力去分辨來人的好壞嗎?虧你體內流有我金狼族的血!我的天呀!我根本不該指望你的,基本上你的老祖宗朱追闊、范小余這對活寶夫妻本來就不可靠,遺傳真是太可怕了。天知道他什麼時候才會再回來這邊,他恐怕去中國大陸從頭找起了。真是太失算了……」小金狼拚命碎碎念,還不時丟白眼給朱水戀,萬分的懊惱。
  「自作孽,不可活。」朱水戀冷言冷語的嗤道:「要不是你這死小子沒事弄個印子在我頭上卻不肯說明,硬要故作神秘,寧願被我追殺,豈會錯過他?再玩嘛,反正玩掉小命也是你自找的。」
  「你太不瞭解我的苦心了!如果你不隨時隨地發火,那麼他就感應不到咒印的氣息,怎麼來找我?要不是我現在太虛弱,驅動不了咒氣,哪需借助你的火氣呀?」小金狼毫無悔意的繼續抱怨。
  失水戀從齒縫擠出聲音:「好偉大的苦心呢,把我當白癡耍很爽對吧?」
  「我哪……有……」金狼驚覺的一閃,準備逃向管於悠安全的懷抱。
  「叩!」這是一顆青芒果K 中金狼頭的清響,當場中鏢的小金狼由半空中跌下地,頭暈腦脹的哀號,當然,也引來於悠心疼不已的抱摟入懷。
  「水戀,別欺負小動物。」於悠嗔道。
  「那也得要小動物先別欺到我頭上。」朱水戀睨著那只三分叫疼、七分作戲的露出一副很幸福的色狼樣直往於悠發育中的柔軟胸脯廝磨著。簡直是色膽包天,哪有被欺負的受虐兒樣子?
  「都是它的錯!」愈說愈氣。「如果它不是玩心太重,早該說明原委,讓我們心裡有個底,不致敵我不分的把好不容易巴望來的人當敵人看待!要不是謹記著老祖宗的交代,我幹嘛小心成這樣?死色狼!你除了偷香還會做什麼?於悠,你也算是個小姐了,別平白讓人吃豆腐而不自知好不好?」
  「佑佑只是個小孩子嘛,你想大多了。」於悠輕笑,眉眼間儘是對寵物的縱容與溺愛。「別忘了它重生不到兩個月呢。」
  「它至少有五百歲了好不好!就算不把五百年算過去,你別忘了,從你六歲接任伺令主的位置以來,小金狼就跟你共生共存了;你現在十六歲,那小子也一定是。別被它幼稚的外表騙了。」
  於悠笑而不應,仍然拍撫懷中的小金狼,轉回正題道:「讓我們來想想怎麼讓『月』再尋來吧。」
  「旭日派得上用場嗎?」韓璇問道。日、月、星曾是同僚夥伴,該有些感應吧?
  「不行的。」於悠搖頭。「元先生雖回復『日』的功夫與些許法力,但他仍是凡人,沒有召喚的能力。」
  「這不是很奇怪嗎?為什麼敵人都知道我們在哪裡,而可以幫助我們的人卻來不了?」季曼曼好生疑惑。
  小金狼說明道:「因為五百年以來,想得到狼王令的人一直都在追蹤你們四個家族,隨時伺機而動,但日、月、星三人在那一戰中傷亡慘重,你們已經知道啦,『日』死掉投胎為人,『月』——也就是白逢朗,被毀去形體,差點死去。就我所知,受那麼重的傷,至少要苦修二、三百年才能復元的,當然無力追查你們的下落了。要不是『月』及時對我下了銀鈴咒,恐怕再過五百年他也找不到我。事實上,『月』還是我比較樂觀可以找得到的人。」
  「那『星』呢?」季曼曼很是好奇。
  「我聞不到他的氣息,這是最糟糕的。」小金狼哀怨的再把狼頭棲回於悠的胸脯上。
  「所以說,『月』應該會去找那些野心份子了?」韓璇猜測道。
  「或者從我們的老祖先找起?到大陸那邊查族譜?」朱水戀也猜道。
  「都怪你啦!為什麼不直接讓他找到我?原本我都算得好好的,朗舅舅好厲害的,不僅可以送來狼王令,還可以幫我們對付黑威,我們把它兒子打成凡胎,他不會放過我們的……」好哀怨、好命苦的小金狼「誰是你朗舅舅?」朱水戀問。
  「誰是黑威?」韓璇問。
  「元旭日不行嗎?」季曼曼也問。
  小金狼忙著自憐,懶得開口,於悠代它回答:『月』是佑佑的表舅,也就是白逢朗。這也是白逢朗出任聯邦國宰的原因:迫於姻親壓力。黑威則是黑狼族的首領,首號野心份子,一個月前我們打敗的那匹黑狼是黑威的兒子。最後,元先生有功夫,卻法力不足,恐怕應付不了法力高強的黑威,他可是擁有千年以上道行的黑狼王,所以佑佑才殷切期盼「月』的到來。」
  「還是一句話:玩死自己,怨不得人。有事交辦不好好說明,自作聰明的笨蛋,居然還是個狼王子哩!我看你八成是被豬媽媽遺棄的小笨豬,硬塞在狼後的巢穴裡。好個蠢豬換狼太子,還不速速打回原形認罪。」朱水戀再度苛薄起來,一把把的怒火免費大放送。
  喔……想到就心痛,害她少看了白逢朗幾百眼,錘心肝扼腕呀!居然眼睜睜看絕世美男子盟友跑掉了。
  「汪汪……嗚……汪汪!」殷佑發出「狼」子漢的嗷叫,證明自己的貨真價實。
  「NO、No、NO!不是學狗叫,是學豬叫,應該怎麼叫來著?呱呱呱是嗎?」朱水戀搓著額角深思。
  「笨蛋!又不是醜小鴨。豬叫應該是幗幗叫才對。」小金狼不屑的糾正。
  「才不是!一點也不像,你再叫一次。」
  小金狼倏地住口,扮了個鬼臉。
  「少來!我又不是笨蛋!想拐我?」
  「你當然不是笨蛋!你是豬嘛,瞧瞧剛才誰在學豬叫嘍。」朱水戀笑得好陰險。
  「你狡猾、陰險、苛薄!我朗舅舅不會喜歡你這種可怕的凡婦俗女,你停止迷戀吧,省得以後更傷心。」這倒是由衷之言。
  朱水戀神色一凝。
  「我單戀又礙著誰了?」
  小金狼不可思議道:「你從來不考慮差異性就去單戀別人嗎?你們性情不合、背景不合,甚至是生命——你們人類不修道法,壽命頂多一百年,而我們狼族可以隨著不斷的修行延長生命,雖然不可能與天地同朽,但比起你們來說,也算是長生不老了。」
  朱水戀叉腰道:「只是單戀幹嘛想那麼多?」是呀!這些根本不必想,但她的心情為何卻大受影響?
  「佑佑,別說這個啦,八字又還沒一撇。」於悠輕聲阻止,不忍見水戀眼中閃過痛楚。
  「悠悠!你忘了我告訴過你你家祖先的愛情故事了嗎?當年你家先祖管又寒也是這麼被一個單戀他的韓家少女拐上手的。任何一種單戀都不會只滿足於這個情況,誰都會往進一步的可能去努力。」
  「殷佑小朋友,這會兒你又像個世故的大人了哦。」季曼曼微笑提醒。
  小金狼別開臉,咕噥道:「反正早死心早好啦,我不希望你們兩人受傷害。對誰而言都是一種殘忍。」
  韓璇眼見氣氛不佳,起身主導話題的方向:「首要之務,便是想法子召回『月』。有什麼法子可以讓『銀鈴印』的氣場產生驟變,吸引白逢朗回來呢?」
  小金狼苦起臉。
  「可惜我的氣息太弱,法力全無,否則將印子移轉回我身上這種變化,可以吸引我舅舅前來一探究竟的。現在唯一的方法就是等黑威來攻擊我們,代價是死亡。」
  「這幾天你們盡量住在『殷園』裡。敵人的事,由我與元旭日負責。」韓璇下指令。
  「你又想去誘敵了?」朱水戀不贊同的問。
  「雖打不贏,但肯定死不了。」韓璇有這層篤定。
  「為什麼我們總是待在大後方?」朱水戀極度不滿。
  「因為,」韓璇對四張仰望她的面孔道:「當你們沒有能力當戰士時,唯一該做的就是——別礙事。」
          ☆        ☆        ☆
  沒有小金狼預測的那麼悲觀,因為白逢朗很快地又回到台灣這塊土地上。
  此刻,清晨七點,他站在朱水戀的床前,看著她活潑生動的臉蛋難得的呈現寧靜純稚的面貌。再怎麼性格強烈的人,在睡眠中都是沉靜的吧?
  十日來在大陸各省各群山間找尋同伴以及線索,片片段段的得到一些,但還不足以湊成可追尋的脈絡。原本他該花更多時間在大陸,直到有了結果為止,但日日望著那忽強、忽弱的咒氣,知她心緒起伏大,不自不覺也擱在心中掛記著了。
  她實在是個奇特的人類。來人界十數日,也算接觸了各式各樣不同的人,只證實了一件事:朱水戀是人類裡的例外。並不是所有人皆演變成她這般特別的性格。五百年不曾來過人間,什麼都變了、更替了,就只有基本的人性不會變。至少絕大多數的人仍是他所熟悉的模樣——對陌生人好奇而矜持;防備戒慎,不輕易熱絡,但又超乎交情的探問別人底細。該是這樣的,不是嗎?偏偏她成了例外,教他印象深刻。
  這十日來,她因何意志消沉?又因何而欣喜或發怒?大起大落的心緒由白氣的強弱上明顯可看出。因為變化得大,今他不由自主注意起來。
  於是他決定來看她,畢竟她是他在人界的第一個朋友。尋找小王子的事刻不容緩,實在不該有絲主懈怠的,因此,打聲招呼就夠了吧?又或者,見她無恙就該走了?也就是現在……
  思忖間,已失去選擇立即離去的權利,因為朱水戀突然睜開眼。在清晨七點醒來,需要一點點反常,畢竟她向來賴床賴到最後一秒鐘。幸而她最近因為心事滿腹,所以作息不太正常——「白逢朗!我的天!」她簡直像裝了彈簧般的筆直跳起來。
  「早安。」他溫和從容的道早。
  「早。咦?你應該沒有我的鑰匙才對。莫非你真的是變過來的?」她看著上鎖的房門,再看了看同樣上鎖的落地窗,確定他不是從任何一個可能的入口進她閨房。
  白逢朗微揚了下眉峰,她如何知曉他是「變過來」的?並且無半分異色?誰曾對她提過什麼嗎?
  「真是太好了!我們都不知道該怎麼把你請回來呢!」朱水戀逕自欣喜道:「幸好你沒一去不復返,捨近求遠的去找我們老祖宗的墳墓,二十代找下來,包你找到吐血。這都得怪那只笨狠,誰教他故作神秘不肯說明這印子的功用。」
  「笨狼?」他俊目一凝,切入重點低問。
  「就是殷佑呀!它說你是它表舅,真的假的?你們家怎會有那種不肖基因?」
  「你是……朱家的後人?」追查十日以來,他打探到四個家族分別為管、韓、朱、季四姓人家。而四家族的族譜上記載了歷代長孫(女)須肩負某項傳承重任,想必是守護殷族氣揚一事了。而朱水戀……原來是朱家後代。
  「是呀!第二十代長孫女。你聞不出我身上流有殷佑他父親的血液嗎?聽說當年金狼王用他寶貴的血與壽命救回我們老祖宗的命,而那血液只流在歷代長孫的身體中。」她笑道,沉迷在他溫煦如春陽的氣息中。
  白逢朗平和的面孔上染上一絲急切與喜悅——「小王子被四家族守護著?那真是太好了,非常感謝你們的情義。我能馬上看到它嗎?我必須知道它現在的情況如何——」
  「咦?你不懷疑一下,竟然就相信了?要我是壞人企圖引你去送死怎麼辦?」朱水戀喜歡他溫和真誠的性情,但又忍不住代為擔心這種人若被拐去賣掉恐怕還呆呆向人道謝。現在世道多險惡呀。
  「不會的。」他微笑。一時不好說明他能分辨不同氣息,並由散發的氣息裡去感覺善惡。而她,是清朗之氣。
  「還沒遇到前,誰都會這麼說。走吧!我們一齊變不見,把我變到『殷園』吧!」她雙手大張,明亮的大眼滿是飛天的幻想,躍躍欲試不已。
  白逢朗實在不忍心潑她冷水,但不得不開口道:「據我所知,開放的二十世紀末還不時興裸體外出,所以你應該先著裝——」
  「啥?呀……」發愣過後,才猛然發現自己是一絲不掛的,她尖叫著抽來床單裹身,並嗔視那個大吃冰淇淋還能面不改色的傢伙。
  但白逢朗似乎並不清楚自己得了什麼好處,接著說明道:「而且,你不曾修煉過法術,身體承受不起移形術所帶來的壓力。所以,得麻煩你開車了。」
  「可、可是……神話故事裡……」由於他一臉的坦然,無視於她凹凸有致的美色,害她想討回一點清譽損失的公道都顯得師出無名。再聽到騰雲駕霧的心願不能達成,不由得想舉牌抗議了。
  「那些神話故事並非我狼族所撰。」他頗感歉意的表明無能為力。人類的身體太過脆弱,不該圖求超出體能所能負荷的冒險。
  「OK!OK!我瞭解了。白先生,麻煩入境隨俗一下,也許本人的身材入不了閣下法眼,但你還是禮貌迴避一下的好。」從衣櫃裡找齊了衣物,她客氣的要求得到一點隱私。
  似乎在到此刻,白逢朗才明白她的驚惶所為何來。他再度看了下她裹著床單的身體,臉上浮現一層困窘的紅,他輕道:「失禮了。」之後,身子隱於無形。想是移身到外頭了。
  「他看到一絲不掛的女體,大抵與看到一絲不掛的小貓差不多吧?」朱水戀喃喃自語,然後垮下俏臉,一把丟開床單,對著穿衣鏡瞄自己的身材,哀怨自問:「可是有哪一隻小豬小狗會有我這種標準身材?」
          ☆        ☆        ☆
  一大清早,寧靜的「殷園」便沉浸在一種狂喜的氣氛中。而小金狼殷佑包辦了所有的尖叫與音效,惹得其他人捂耳的同時也考慮著一拳K 昏它以終止噪音污染。
  「舅!舅!我親愛的舅!我等你好久好久了!哦,你是我唯一的陽光,全部的希望,哇啦啦……」瞧瞧!可不就語無倫次、手舞足蹈起來了。
  被盛大歡迎的白逢朗心中自是無比愉悅的,但展現在外表上的,只是輕淺舒緩的笑容。定定的凝視繞著他打轉的小金狼,審視它身體的狀況……
  比他預期的好一點,至少不是奄奄一息。他感應著「殷園」的氣場,正是蓋在最能發揮護咒力量的風水上,加上四家族五百年來從未懈怠過的守護,讓殷佑得以在持穩的氣場下平安甦醒。
  但也不是沒有隱憂的。照理說,雖然小王子沉睡了五百年,但在沉睡中,靈體仍成長、修煉著,它的心性該有成年人的模樣了。在狼界,修煉一百年就算成年了,何況小王子如今算來已五百一十歲了,為何仍是……不曾成長的孩兒心性呢?莫非當年封印它時,出了什麼差錯?
  他伸手抱起小金狼,以食指輕點它印堂……咦!?
  望入小金狼一雙雀躍的灰眼中,雖不明瞭,至少是安心了。
  「小佑,好久不見。」他輕柔地道。
  「對呀!五百年了耶。舅!還是你最好了。」它斜眼一瞄,望著不遠處坐在扶手上滿臉欠扁樣的男子道:「不像某人,投胎了也是那副德行,專門欺負弱小」
  今日一身終極保鏢酷哥樣的元旭日鳥都不鳥它一眼,架著墨鏡的雙眼一逕兒的盯著愛人看。
  白逢朗跟著望過去,訝然的揚了揚眉。是「日」!他身上強烈輻射出屬於「日」的氣息。雖然投生為凡人,但那種目中無人、唯我獨尊的狂妄脾性,放眼世界,也就只有這麼一個人能把狂妄發揮得這般天經地義了。
  是了!他早該猜到小王子應已遇到「日」或「星」其中一人才是,否則小王子哪可能開口說話?它身上的異能全被封在狼王令之中了。當初是為了保護它醒來時不被野心份子趁它虛弱時消滅它,所以封住它能力、使它如同一隻普通的人界野狼,教任何人都尋不著它的氣息。
  「太好了,『日』已出現。」白逢郎抱著小金狼走向元旭日。
  「少攀親帶故,我是不得已的。現在我的任務完成了,不必再聯絡,把笨狗抱遠一點,本人鼻子過敏。」元旭日撇撇唇角,不認為自己有認親的義務。
  白逢朗優雅一笑。這人,果然永遠都不會變的。
  「還是要感謝你。」
  「不如感謝她吧!」元旭日指著身邊的韓璇。「沒有她,我管小笨狗死幾百次。」
  「你看你看!他就是這麼惡劣,所以我才會自力救濟!」小金狼指控完後,得意洋洋的笑了,將額頭抵在白逢朗的大掌上,讓他感應自己的思緒。
  白逢朗訝異的看著元旭日身邊的中性……美女?(或俊男?)就他所知,「日」是沒有姻緣線的,但此刻卻有了。而這一切居然是來自小王子五百年前心血突然來潮的一個動念!
  「小佑?」這孩子一向鬼靈精怪,他知道;但此刻才發現它基於玩心所設下的優筆,似乎都有所計量。是嗎?
  殷佑得意笑道:「那一天他踹了我一腳,痛死我了,然後這就是我的報仇啦!」事實證明,君子報仇,五百年不晚。「少在那邊笑得一副欠扁樣,快拿第二塊金牌出來瞧瞧,老子今天抽空來,就是等著看狼人奇觀。」元旭日揮揮手,受不了他們演完了七夕會又來打啞謎。
  韓璇定定看著白逢朗,第一個察覺到他面有難色。
  「白先生,有問題嗎?」
  「舅?」小金狼疑惑的抬頭問。朱水戀道。
  「你不會是想告訴我們,令牌掉了吧?」『「令牌沒有遺失。」白逢朗道。季曼曼小心接著問:「然後?」
  「怎麼了?舅。」
  「我無法獨力解開封印。」白逢朗遺憾地歎口氣。
  「什麼意思?」朱水戀心急的問出大夥一致的心聲。
  「你母親對封印下了『情咒』。」
  「呀!」這是小金狼淒厲的慘叫。
          ☆        ☆        ☆
  「鳴……嗚……嗚……我完蛋了!我以為舅舅是我最容易得到的助力,只要找到了他,就可以不費力的得到狼王令。舅舅多好呀!他是全世界最溫柔慈祥的人了。他沒有『日』的邪惡壞脾氣、難搞;也沒有『星』的冷酷無情殭屍臉,可是……噎……可是我母后卻給舅下了情咒……我的命好苦哇……嗚……」小金狼趴在於悠的懷中高歌五子哭墓,簡直像天生要吃這一行飯的天才,連孝女白琴都要靠邊站了。這種魔音穿腦的功力,可不是阿貓阿狗學得來的哦。
  數百年來,白逢朗一直在找解咒的方法。但解咒的方法只有兩個:一個是白逢朗真心愛上某人,與之同心解咒;再者就是要找來施咒人解咒了。問題是小全狼的娘早五百年前就在冥府作客了,上哪找人呀!?
  「小笨蛋!你母親是哪一根筋不對勁?這麼熱心的替你找麻煩?」朱永戀摀住耳朵,實在也很想逃開,但……太想知道」情咒」這玩意兒,所以腳底板像被強力膠黏住,怎麼也移不開。
  韓璇回公司主持重要會議,元旭日當然也跟著。而被小金狠哭得心軟的白逢朗回狼界拜訪道行高深的長老,打聽其它解咒方法。
  留下來的,就只有偷閒的三位女子與一匹狼了。唉!還是一隻哭狼哩!
  「我也不知道我母后是怎麼想的。她的寶貝兒子歷劫,她不必高興得來湊—腳吧?拿不到舅身上的狼王令了啦,嗚……」
  「佑佑,你說情咒這東西像是一種愛情指令,那麼只要你舅舅愛上一個女孩子不就成了嗎?到時你就拿得到今牌了。」管於悠輕聲安慰著。
  「愛上一個女人就可以了!?」朱水戀聞言跳了起來。
  「喲,水戀,別這麼興奮,留一些給別人探聽比較好哦。」季曼曼好聲好氣的建議著:「太快露出小色女的真面當心會嚇跑那個溫文善良的美男子哦。」
  「多謝指教,煩請閉嘴。」朱水戀睞也不睞一眼,直衝到小金狼面前。「殷佑,你快說成不成?」
  小金狼懶洋洋無力道:「說也沒有用啊。你們都知道他們白狼族的人有多麼清心寡慾,又不鼓吹婚姻、戀愛。他們是精神清靜論者,不重物質,不做會失去理智的事,感情淡得離譜。當年我父王可是追求了我母后七中年才讓她點頭下嫁、體會到什麼叫愛情。那麼你們該知道他們白狼族對愛情有多麼冷淡了吧?他們的男女難追到至少要花十年接近他們,再花二十年追求他們,求取好感。噢!簡直是折磨。而我舅更是龜毛之極致。他是那種會花三百年去喜歡上一個女孩子,再用一輩子去思念她的奇男子,根本不可能再有愛上別人的機會……嗚……」再度悲從中來,好哀怨呀!
  朱水戀心中被重重一刺,百般不願接受白逢朗心中果真有人的事實,還……還……愛了一輩子!並且讓她一點趁虛而入的機會都沒有。
  「老天!就算那美男子沒有愛上別人過,我們水戀也沒本錢花七十年去追求他的愛情呀!等她追到了人家的心,也早蒙主寵召了。多糟的事!」季曼曼吁了口氣,慶幸起白逢朗沒有再愛別人的能力,否則恐怕會一再傷心。
  季曼曼的論調再次重擊朱水戀的勞心。
  沒錯呀,就算地爭取到了他的心又如何?再以死亡教他傷心一世嗎?他們狼族的壽命是那麼的長,不是區區人類的壽命可以比擬的……
  她,不能爭取他的心,不管她已放下多少熾烈的情愫。注定傷心的結尾,使她不敢圖求快樂的過程。對白逢朗那樣令她心儀的男子,她不能!
  「為什麼他沒追到心上人?他是那麼的無與倫比。」想到自己的沒資格,不免憤恨起那個他愛過卻沒得到過的女子。
  小金狼歎氣道:「悠悠,我告訴過你『情咒』的使用限制吧?」
  「嗯。你說下咒者必須是承受者的心上人。這個咒術是為了讓癡心漢有機會去尋找另一個春天。通常是伴侶提早死去,怕另一半孤獨,所以下此咒;再不然就是三角關係裡,落得感情沒歸處的第三者被成為眷屬那二人下咒,期許他遇到命定的愛人。」於悠說完,驚訝的睜大眼,她明白了!
  「你們的意思是……」季曼曼低呼。
  「你不會是想告訴我……」朱水戀死板板的咬牙。
  「是,就是那麼一回事。」小金狼無辜的眨眨眼,接著道:「我沒告訴你們嗎?我母親不僅是我舅的表妹,還是他生平第一個喜歡上的女子。如果沒有我父王出現,他們早就成為夫妻了。我沒說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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