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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節

  宋耀恢復正常的警官生涯。
  夢雨涵離開以後,他還是變成原來的「宋太監」,沒有和任何「雌性動物」交往,連胡曉紅,他好似都忘了有這號女人的存在。
  日子一天一天的流逝……
  胡曉紅,依然癡心等待著。
          ※          ※          ※
  三年後。
  宋耀在這段日子裡,屢次締造佳績,尤其是成功緝拿綁架楚揚集團方楚的歹徒—陳宏慶,使他的威名一夕躍升,成為警界最炙手可熱的人物,連警政署長都親自頒獎讚許。
  但這些對宋耀並不具特別意義,他只知道既然要做,就必須全力以赴,也願將自己貢獻給國家,盡心保衛社會大眾的安全。
  宋耀將近十二個小時未合眼,因為他帶領部下突擊各非法營業場所。
  直至凌晨兩點,他才回警局,而且累得全身都酸痛。但他怎麼也預料不到他的生命將有一個驚天動地的轉變。
  他的位子上出現了一個趴著睡著了的小女孩。
  他腦中即刻浮現三年前的夢雨涵。
  當時她渾身髒兮兮的……但眼前的女孩垂著兩條髮辮,露出玉頸,穿著學生制服,倒也一身乾淨,與當初的小可憐是不相同的。
  「她怎麼了?」他指著她,隨著走近一瞧,他驚呼。「你們怎麼可以銬住她的手?」她的一隻手被銬在椅子上。
  宋耀看到她左手腕間有很深的瘀血,顯然是經過一番掙扎。
  「她寄養家庭的母親,控告她殺人,她拿尖刀刺她寄養父親的大腿。」一位警員對他報告。「這是她的基本資料。」對方把資料本遞了過來。
  宋耀接過隨手一翻—
  夢雨涵!
  她是夢雨涵?
  他的臉色鐵青,一股腦地解下她的手銬,雨涵還未完全清醒,他已凌空抱起她,筆直跨前,朝向審問室。
  雨涵沒有尖叫,也沒有拳打腳踢,因為來自那男人身上所「散」發出來的特有體味—是她永遠忘不了的。她可以放一百二十個心。
  辦公室裡其它的警員無不傻了眼。
  向來對女人不給好臉色的「鐵人」,竟然毫不費力地就使那個發起狂來會把一切搞得天翻地覆的瘋女孩制伏得如此乖巧服貼?
  坐在審問室椅上的夢雨涵看來是長高了,也變得豐腴許多。
  顯然,這三年,她的寄養父母把她照顧得相當好。
  她由一個枯黃乾瘦的小難民體型,蛻變而為亭亭玉立的少女模樣,披肩秀髮,柔順又有光澤,將來必是一位道地的美人兒。
  唯一不變的是,她的雙眼仍寫滿著「保護我」的強烈期待,以及一臉的冷漠。好像長久處在寒冬之中。
  難道她過得並不快樂?宋耀納悶著。
  「你的殺傷力太強了!」宋耀嚴厲斥責。「三年內,你連續犯下兩件案子。第一件是縱火,毀了家也毀了你繼父的臉;第二件,你嚴重傷了你寄養父的大腿……」他的正義之聲一發不可收拾,最後劃下一句:「夢雨涵,你有暴力傾向!當初不該為你找寄養家庭,而是應該把你送進療養院,是不?」他震耳欲聾的狂吼。
  夢雨涵依然沒半點想「開口」辯解的意思。
  宋耀暴跳如雷。「幸好,你只有十二歲,否則,一到十三歲,是必須被送進感化院的,那時,一切登記在案,這輩子你也別想除掉污點了。」
  雨涵抬起頭,桀傲不馴地瞪著他。
  「瞪?你還瞪?」宋耀發飆了。「做錯事,不知悔改,你還跩什麼?你這樣子像不像個小太妹?」夢雨涵真的把宋耀給惹毛了。這一「訓」,可能會把任何人給折磨至死, 沒有人能忍受這樣的疲勞轟炸。
  何況是一位區區十二歲的小女生,哪會受得了?
  室內日光燈「啪嚓」全亮起,應該是天黑了吧!
  雨涵用耳朵傾聽一切。
  包括:眼前這位「正直」警官的責備、批評。他憤道:「你是一個廢人。」
  「別再『念』了好嗎?」她極力壓低嗓音,顯然已忍受得夠久了。
  她說話了!
  這叫宋耀內心無比撼動。
  原來她不是啞吧!
  她的聲音低啞,沈靜中帶著柔美,有股特殊的吸引力。
  宋耀第一次覺得,這「女」孩,有著讓人手足無措的美。
  「我不是故意的。」她又道。「我不是故意的,請相信我。」她眼中帶著無奈與祈求。
  「你當然不是故意的。」宋耀聲嘶力竭。「每一個有暴力傾向的人傷害了別人都強辯自己不是故意的,因為控制不住嘛!就是喜歡看到血腥場面,沒有這樣就無法滿足……」
  「夠了!夠了!」夢雨涵發瘋似地叫停。
  「你們為什麼都不相信我?」她突然嚎啕大哭起來。
  宋耀一愣,不知所措,反倒像是自己做錯事一樣。
  隨即,從她清澈的黑眸中,迸出兩道憤恨的怒火。
  「我讓你知道「事實」。」
  她撩起裙子及學生服,宋耀咬住下唇,雙眉蹙成一條直線。
  「他想碰我,我不答應,於是就把我捏傷……他甚至要我陪他裸睡……」她淚水潸潸。「我一不肯,他就揍我,最後我實在無法忍受就……就拿刀刺他大腿……」她激動得語無倫次。
  「這是我的錯嗎?你們根本不問清楚原因,就大剌剌地指責我,說我是個瘋子…」她已泣不成聲了。
  宋耀一陣心疼。「雨涵!我——」他想開口說抱歉,但下一刻,雨涵整個人已栽進他的懷中,昏厥了過去。
          ※          ※          ※
  「醫生,她要緊嗎?」宋耀語氣急切。
  「別擔心,她什麼大礙。」醫生道。「只是太久沒合眼,沒進食,加上體質過虛,血壓太低,突然的情緒過於激憤才會昏厥。」
  宋耀自責萬分,憤力以拳擊牆,懊悔不已。
  她只不過是一個小女孩,而他卻把她當成大惡不赦的殺人犯一般的審問,十二個小時下來,她那瘦弱不堪的身軀豈能耐得住?
  他強自鎮定地點頭,又憂心忡忡地問:「她……其它的傷……」
  「還好。」醫生簡單道。「只是一些皮外傷,很快會復原的。」
  「那她……」他突然雙頰嫣紅問不下去。
  醫生犀利的眼光一看便明白他的意思,釋然道:「放心,她很會「保護」自己,並沒有受到那方面的傷害。」
  「真的?」他雙眸發亮,緊繃的心弦霎時鬆了一半。「那就好。」
  他並沒有發覺,自己在潛意識中是如此地在乎夢雨涵?
  而她的身影早已悄悄地,毫不知會地進入他的心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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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警局後,宋耀發呆又沈思好久。
  這個案子變得棘手多了。
  因為牽涉到夢雨涵,致使他心思紊亂,反而不能漠不在乎。
  他向胡局長提出這件個案。
  表面上佯裝冷漠平常的口吻,內心卻是熱血奔騰。
  「辦案講求實事求是,這社會有太多需要打抱不平的地方了,我勸你——」胡局長一語雙關道。「我勸你另外幫她找個寄養家庭,也就夠了。」
  宋耀表情愕然。「就這樣?她——」
  「你要說什麼我都明白。」胡局長反聲制止。「你要瞭解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社會上薄情寡義者到處充斥,夢雨涵只是一個小例子,你不用大費周章,更不需大驚小怪。」他淡淡說道。「宋警官,不要把你的「大」能力,發揮到「小」地方,我們更需要你的英勇,貢獻在除暴安良上,有線民查報,現在正有大批走私槍火,正從東北角上岸……」
  宋耀用力一拍,桌面杯震物移,他二話不說,拿起警帽,旋身而出。
  留下一臉錯愕的胡局長猛搖頭,宋耀,果真是擇「善」固執得可以。
          ※          ※          ※
  夢雨涵讓宋耀失了方寸。
  他壓根兒沒有發覺到自己微妙的改變。
  他只是很「單純」地告訴自己,絕不能讓「小可憐」流浪在外,如果可能,他願意收養她。
  但這談何容易?
  他是單身,就憑這點,社工人員絕不答應;若做她的監護人……也一定要夢宇認同才可。
  他傷透腦筋。
  從不為「女人」煩心的他,這可是生平第一次。
  最後,他決定找姚毅來一起解決問題。
  姚毅很熱心,特地從高雄趕來台北,與他一起研討並詢問律師許多相關的監護問題。
  說簡單也簡單,說難也難,反正,就是需要夢宇的蓋章,認同。
  宋耀決心要找到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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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想到一切順利得很!
  這一天,當宋耀回到警局時,一群非法販賣安非他命的流氓,已被抓回警局,總共有二十幾個吸毒鬼。
  夢宇正是其中之一,他臉上的疤痕果真駭人。
  宋耀使用正當的「非法」手段,迫使夢宇乖乖地簽字蓋章。他還痛哭流涕地感謝宋警官收留了雨涵。
  之後,宋耀親自送他入獄。
  將會有好一陣子,任何人都不會見到他。
          ※          ※          ※
  他大搖大擺地走進醫院。
  站在病房前稍做停頓,他還不敢太「放肆」地衝進門,怕面對的是雨涵冷漠懟怨的雙眸。
  他首先探入一個頭,迎接他的是雨涵那雙迷人大眼。
  幸好,她沒什麼反應,只是空洞木然地盯著他。
  他鬆了口氣,顯然,情況還不是很糟。
  他進房佯裝若無其事道:「要出院了。」
  她搖頭,柔柔的聲音再次觸動他的心弦。「我可以不出院嗎﹖不然!你送我去孤兒院好了!」
  「不行,我要送你回家。」他堅決道。
  「回家﹖」她臉色倏地慘白,好似被閃電劈到。「不!我……」她猛搖頭,大顆的眼珠滾落下。「不要!不要!」
  「不許哭。」他幽默又嚴肅道。「從今天開始,我是你的監護人,一切都得聽我的,不准有意見。」他有些尷尬而顯得僵硬地,像個軍人一樣的命令道。「我會給你一個溫暖的家,現在我數到三,你要的話,就乖乖跟我走。」
  當他數到一時,夢雨涵毫不遲疑地從床上跳下來,數到二時,已拉住他的衣角。數到三時,兩人一起邁開大步,離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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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依承諾給夢雨涵一個家。
  他在仁愛路上的高級學區旁買下一幢小公寓。
  理由很簡單,他要夢雨涵上明星小學、明星國中、穿綠制服,再念公館的那間大學……
  自此他便住宿在小公寓,陪伴並「保護」雨涵。
  所幸,從畢業後,他因為工作過於忙碌,幾乎很少回新店坪林老家,父母親也能體諒他「盡忠報國」的忠心,而且又屢傳「功勳」,二老自然放心,反正「男兒志在四方」嘛!只要知道兒子們正當做人、平安健在就足夠了。
  也許,就是太成功了,孩子們個個對父母高舉——「不要結婚」的旗幟。
  這才正是令二老傷透腦筋的地方。孩子們出門在外,二老從不叮嚀什麼,只是很莞爾、很意有所指地道:「只要你們需要爸媽,記住,爸媽會永遠張開手臂,敞開大門,歡迎你們隨時回來。」
  現在,宋耀買房子,又做夢雨涵的監護人,以他木訥呆板的個性,沒有讓家人及其它同事知道,其實也是避免引起一場不必要的風波,有道:「人言可畏」,一個單身男子帶著一名少女,可以猜臆「結果」如何了。
  他希望夢雨涵能在安靜平和的環境中,快樂地成長。
  不過,事情卻沒他想的如此單純。
  大男人帶小女孩?那可是相當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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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花了一番心思佈置小女孩的房間,粉色系牆壁、傢具及許多玩偶迎接著夢雨涵。
  雨涵的興奮自不在話下,從此對「耀哥哥」更是充滿尊敬及莫名的崇拜。
  一切的生活都還順利,宋耀生活依然日夜忙碌,而雨涵也從不多說什麼或鬧彆扭,她很乖巧懂事,並學會自己照顧自己。
  她也接管了家居生活的清掃及三餐,以致宋耀深夜回家時,都會看到飯菜擺在餐桌上,並有字條留言:「請耀哥哥把飯菜放入微波爐加熱,即可食。」
  雖然,住在同一屋簷下,宋耀幾乎也無法分心去關心、照料她,反讓宋耀覺得,是 雨涵在照顧他。
  只除了——
  「天!這是你的成績?」滿滿的紅字,令宋耀傻眼。
  她忐忑不安地把頭垂得老低。
  「你這樣怎麼上國中?以你的程度,別說是明星國中,恐怕連一般學校都擠不進去,你知道嗎?」他跌進沙發裡,無奈地用手摀著額頭。
  他不能發火,因為……光看雨涵那楚楚可憐的模樣,也就認了。
  他沒有察覺,事實上,雨涵天生有一股「耐人尋味」的魅力,會讓人不自主地喜歡她、愛上她,任她為所欲為而毫無怨語,這也是她日後會成為偶像的主因。
  他歎了好長好長的一口氣,終於說話了。「去把課本拿過來,我幫你補習。」
  她遲遲不肯移動,宋耀反應很尖銳,疾步走到她房間,把書包拿來打開一看,他歎的氣更大了。
  「你的課本呢?都跑去哪了?書包內為何都是一團一團的垃圾?」他責斥。
  「才不是垃圾。」她的嗓音有本事讓人軟化。「我喜歡收集這些碎布花,它們好美。」她把「拉圾」倒出來,鋪滿地面,然後蹲下來拼拼湊湊一番。
  「耀哥哥你看,這是不是很美?」在她的巧手下,「垃圾」竟被她拼成一件衣服的形狀。
  聽到她的聲音,他更是怒氣騰騰。「好!「垃圾小雨涵」,除了這項嗜好以外,唸書更是重要,它能讓人得到心靈的啟發,變化你的氣質……」這些陳腔濫調,雨涵在學校已聽師長叨念過一百遍,一千遍了。
  她柔順「虛偽」地傾聽著,等宋耀叨念告一段落,她才出其不意地道:「「廢物耀哥哥」,我真的很討厭唸書。」
  他一聽她冠給他的「新名字」,頓時失笑出聲,竟忘了該「訓誡」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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