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又從國外歸來。
前前後後出國的次數,自己也不記得是第幾次了。我的生活,長久以來,就是「寫作」、「休息」、「旅行」三件事來佔據的。「寫作」的時候,我總是夜以繼日,不眠不休,不見人,不應酬,不回信,不接電話……全神貫注的寫,因而被親家們給予「六親不認」的外號。「休息」的時候,我就完全變了,我看書,交朋友,聊天,看電影,盡量放鬆自己的情緒,完全不去想我的寫作。而「旅行」的時候,我不止是在享受,我也忙於觀察和吸收,追尋和體驗,對一切新奇的事物,我總在近乎感動的情緒下驚歎而欣賞。這樣,我活得好忙,也活得好充實。出國的次數多了,就想以國外為背景來寫部小說,但是,這只是個念頭而已,我對國外的任何地方,都只是走馬看花,缺乏深入的認識,真要寫自己不瞭解的東西,畢竟太困難。因此,這念頭在腦中閃過,卻從未有任何力量,吸引我去實行。
若干年前,我第一次去羅馬,我立即被那個城市所震撼了。我瘋狂的迷上了羅馬,當時,就很激動的說過一句話:
「所有有關藝術的神話!應該發生在這個地方!」
不久之後,我又二度去羅馬,坐在翠菲噴泉的前面,坐在古競技場的拱門下,坐在國會方場的台階上,坐在羅馬廢墟的斷壁殘垣裡,我忽然間,覺得有股龐大的力量,把我給牢牢的抓住了,我對自己許下一個宏願:我一定要以羅馬為背景,寫一部小說!「宏願」是有了,卻沒有「故事」。我無法去杜撰一個空中樓閣般的故事,也無法「無中生有」,這願望就埋藏在我的內心深處,一直埋了四年之久。
直到今年一月,我在美國,去了舊金山,去了洛杉磯,去了華盛頓,D·C。接觸到很多留學生和華僑,聽到很多的故事,包括一些希奇古怪、令人難以置信的奇聞。面這些故事之中,有一個故事卻深深的感動了我!
一月底,我從國外倦游歸來,一下飛機,就被「家」的溫暖給包圍了。奇怪,出國的次數越多,對於「家」的感情就越濃厚,對於自己「國家民族」的觀念也就越深重。海外,即使是集聲色之極的拉斯維加斯,即使是霧濛濛的金門大橋,即使是華盛頓的國家博物館,即使是日本的富士山,即使是東京的寶塚歌舞,即使是京都的廟宇樓台……都抵制不了「家」「國」對我的呼喚!回到台灣,回到家裡,我滿足的靠在沙發中,由衷的說了一句:
「是我開始寫《人在天涯》的時候了!因為,我有了『故事』,也有了『感情』,還有了『動力』!」
我坐進了書房,沒有延誤一分鐘,立即執筆寫《人在天涯》。雖然我剛經過一段疲勞的旅行,雖然正逢春節,雖然旅美多年的錦春妹第一次返國,我都無暇旁顧,又恢復了「六親不認」的我,埋頭在我的作品中。
《人在天涯》雖然有一個真實故事為藍本,但,不可否認,我更改了若干情節,也誇張了若干情節。真實故事寫成小說,要想完全「寫實」,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連「傳記」都做不到百分之百的真實。我把這故事從美國搬到歐洲,一來償了我的夙願——以羅馬為背景寫一部書。二來,我認為這故事如果發生在歐洲,比發生在美國更動人而合理。三來,不論羅馬也好,瑞士也好,美國也好,對我而言,都是「天涯」!
我執筆寫《人在天涯》的同時,正好聯合報在海外發行世界日報,邀稿甚殷。因此,這部書原為皇冠雜誌所預訂,經情商後先給了聯合報與世界日報,再由皇冠雜誌轉載。也打破了我歷年來所堅持的一個原則——書未完稿前決不發表。這本書是邊寫邊登的,因而,也帶給我極多的難題。
在寫作前,我認為兩度去羅馬,而且有份很細密的日記,寫這本書決不成問題。誰知一旦著手,才知道自己所瞭解的,畢竟只是皮毛。對雕塑,對藝術,我也只能欣賞而無研究,這本書寫得十分辛苦。為了怕出錯誤,我直接或間接的請教了多位在歐洲留過學的音樂家和藝術家。在這兒我特別要向這些位幫助過我的朋友們致謝。包括:林寬先生,席德進先生,郭軔先生,徐進良先生,紀讓先生,和白景瑞先生。如果這本書寫得真實,是諸位先生幫助之功,如果有錯誤,是我記錄之失,無論如何,若有謬誤之處,請讀者們多所包涵。
雖然有各位先生的協助,這本書仍然有若干問題。例如,歐洲的藝術學院是學分制或學年制,就有兩種不同的說法,有的說是學年制,有的說是學分制。經我求證結果,在羅馬的「國家藝術學院」,是學年制,歐洲其他藝術學院,多為學分制,於是,故事中,我採用了後者。再例如學位問題,藝術學院畢業後,是學士?碩士?還是博士?最高能修到什麼學位?各種說法,莫衷一是。終於,我綜合各方面的資料,認為這學位只有一個「稱謂」,並無「藝術博士」的存在。又例如歐洲的藝術沙龍,是一年四季皆有?還是每年一次?凡此種種,我所寫的,可能會有錯誤,雖然與故事情節及主題,並無太大關係,卻不能不加以說明。
回憶這些年來,我從開始寫作至今,已有十五年以上的歷史,這是第一次,我寫《人在天涯》這種題材。我常說,我不「求變」,可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見聞的增加,我體驗的不同,我的作品可能會自然而然的「變」。這本書,和我以往的作品,我相信有一段距離。我不知道我的讀者們,會不會喜歡它?因為趕時間,這些日子,我不眠不休,在書桌前熬了不知多少個通宵!(碰巧有兩次,我所住的地方竟通宵停電,我只能秉燭而寫,在燭光搖曳下,字跡模糊,連格子都看不清,雖然燭光很詩情畫意,仍然弄得我「眼花繚亂」,對古人的秉燭夜讀,不能不深深佩服!)這一個月來,我對志遠、志翔、憶華和小荔子,比對我自己還熟悉,只由於故事有若干真實性,我寫得辛酸,寫得激動,寫得淚眼模糊!
我愛這個故事,我愛這故事中每個人物,如果這故事不能感動別人,是我寫作的失敗,不是故事的失敗,如果它能得到一點點「共鳴」,我願已足!走筆至此,我覺得心裡有千言萬語,難以盡述。我從來不解釋自己的作品,十五年來,不論褒與貶,我皆默默承受。對於《人在天涯》,我也不想再多說什麼。無論你喜歡與不喜歡,我「努力」過了,我「耕耘」過了,我「寫」過了。
一九七六年三月五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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