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納斯廣場、埃曼紐紀念館、羅馬之神的雕像、羅馬廢墟、古競技場、康斯坦丁拱門、翠菲噴泉……小破車載著三個人,馳過一個又一個歷史的遺跡,凱撒大帝和尼羅王、米開蘭基羅和貝尼尼……無論是英雄與暴君,無論是藝術家與雕刻家,都已經隨時間而俱逝,留下的,只是無數的石柱、雕像、廢墟,和憑弔者的驚歎!
驚歎!真的,志翔是瘋狂的迷醉在這一片古跡裡了。羅馬,誰說它是一座城?它本身就是一個神奇的藝術品!志遠駕著車,在每一個地方作片刻的停駐,那車子每次發動都要鬧鬧脾氣,發抖、喘息、歎氣的來上一大串,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往前衝去。「今天,你只能走馬看花,大致逛逛就可以了。」志遠對志翔說。「以後,你有的是時間,像你這種學藝術的人,每件街邊的雕像,都值得你去研究上三天三夜!」
「別忘了去梵諦岡,」憶華靜靜的說:「那兒有著名的米開蘭基羅的壁畫,亞當頭像,是世界聞名的。」
志翔驚奇的看了憶華一眼。
「你也學藝術嗎?」他問。
憶華的臉紅得像酒。「你笑我呢!我什麼都沒學!我太平凡,學什麼都沒資格!」
「她讀完中學就沒念了,」志遠接了口。「別聽她什麼有資格沒資格,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只是……」志遠輕歎了一聲。「高需要她,而且,無論學什麼,學費都很可觀……」
「別幫我掩飾了!」憶華笑吟吟的、坦白的說:「是我胸無大志,我不是什麼天才,我只是個平平凡凡的女孩子,犯不著讓爸爸做牛做馬的來栽培我。如果我真有才氣,爸爸是死也不肯讓我輟學的!爸爸和我都有個相同的長處:我們都有自知之明。」她望望志遠,眼裡有著感激的光芒。「別把我說得太好,志遠,你知道我多麼平凡!」
「肯承認自己平凡的人就不平凡!」志遠加重語氣說,好像在和誰生氣似的。「反正,你在我心目中,永遠是個最完美的女孩子!」憶華那紅得像酒似的面龐驀然變白了,她像被針刺般震動了一下,眼光就緊緊的盯在志遠臉上。志遠似乎也吃了一驚,好像被自己的語氣嚇住了。下意識的,他加足了油門,車子飛快的向前馳去,他揚了揚頭,看著車窗外面,說:
「志翔,快看!左邊就是布希絲公園,裡面有個小博物館,知道拿破侖妹妹的裸體雕像嗎?就陳列在這裡面。今天太晚了,不能帶你參觀了,改天,你可以讓憶華陪你來看,雇一輛馬車,在這公園裡慢慢的兜它一圈,是人間最大的樂事!是不是?憶華?」憶華把眼光投向窗外,眼睛迷迷濛濛的,濕漉漉的。
「是的,」她靜靜的說:「我還記得我小時候,你常常帶我來兜風!」「那時候你還叫我陳哥哥呢!」志遠對憶華作了個鬼臉。「越大越沒樣子,現在乾脆叫名字了!」
憶華勉強的笑了笑,望著車窗外面,沒再說話。
志翔狐疑的看看他們,一時間,覺得他們之間的關係很微妙,似乎不像他最初想的那麼單純。可是,這畢竟是哥哥的事,他是無權過問的。而且,他的心思正飄浮在別的地方。
「哥,你演唱的地方叫國家歌劇院嗎?今天我們有沒有經過那地方?」「唔——經過了。國家歌劇院就在火車站旁邊。」
「為什麼不讓我看看?」
志遠的眉毛擰了起來。
「別談那歌劇院好不好?」他重濁的說。「羅馬有幾千幾萬個地方,都比歌劇院值得一看!」
憶華的眼光從窗外調回來了,悄悄的望著志遠。
「志遠,天快黑了,我們回家吧!」她說。
「哥,你今天不表演了嗎?」
「為了你,請了一天假,明天就要上班。我明天先陪你去註冊,我下午還有個兼差,晚上工作的時間,是八點到一點。」
「白天還有兼差!什麼兼差?」志翔嚇了一跳。「你晚上表演,白天做事,受得了嗎?」
「下午的工作很輕鬆,不過是——是——」志遠含糊了一下。「在傢俬立中學教音樂。」
志翔有些狐疑,教音樂,教音樂需要整個下午嗎?
「哥,歌劇是怎麼回事?你每場都有戲嗎?」「哈!」志遠笑得古怪,聳了聳肩,他輕鬆的說:「你哥哥是個天才,每場戲都少不了他!」
一陣瘋狂的喇叭聲,志遠超過了一輛大卡車,迎面一輛漂亮的敞篷車,硬被志遠的小破車給逼到馬路邊緣上去了。那車上的幾個青年男女,發瘋般的揮拳大罵,志遠理也沒理,車子「呼」的一聲,就掠過了他們,衝往前面去了。憶華長長的抽了口冷氣:「志遠,你玩命呢!」「玩命?」志遠揚了揚眉。「也不是從今天開始的!我就愛開快車,怎樣?」「你玩命沒關係,」憶華低聲說:「車上可還有你弟弟!」
志遠嘴角的肌肉一陣痙攣,車子的速度減低了。晚上,回到了「家」裡,兄弟兩個都很疲倦了。晚餐是和憶華一起,在一家小咖啡館吃的,志翔初次領教了意大利通心粉的滋味。飯後,先送憶華回了家,他們才回來。志遠推開臥室的門,有些抱歉似的對志翔說:「這見鬼的小公寓只有一間臥室,所以,你沒辦法有單獨的房間,咱們哥兒倆,只好擠在一間裡!」
「哥,我寧願和你住一間!」志翔說,走了進去。臥室很小,放著兩張單人床,上面整齊的鋪著雪白的被單、毛毯,和乾淨的枕頭套。床和床中間有一張小書桌,桌上,有台燈、書籍,和一個鏡框,鏡框裡是張照片。志翔本能的走過去,拿起那鏡框,他以為,裡面可能是憶華的照片,可是,出乎意料之外的,竟是志遠和他的一張合照!在台北的院子裡照的,站在一棵杜鵑花前面,志遠大約是十八、九歲,自己呢?才只有十一、二歲,吊兒郎當的,半倚靠在志遠身上,志遠挺神勇的樣子,一臉調皮的笑,手挽著自己的肩膀。他放下照片,鼻子裡有點兒酸酸的。「我都不記得,這是什麼時候照的了?」他說。「我也不記得了。」志遠說,又燃起了一支煙。「離開家的時候,就忘記多帶一點照片,在舊書裡發現夾著這一張,像發現寶貝似的……」他勉強的笑了笑,在床上坐了下來。「家就是這樣一個地方,你待在裡面的時候並不覺得它好,離開了就會猛想它。」志翔把鏡框放好,在桌前的椅子裡坐了下來。離開家並沒多久,他眼前又浮起父母的面龐。
「志翔!」志遠忽然親暱的叫了一聲。
「嗯?」他抬眼看著志遠。
「告訴我,」志遠有些興奮地說:「你在台灣,有沒有女朋友了?」「女朋友?」志翔搖搖頭,坦白的笑了。「我明知道自己會出國,何必弄那個牽累?」
「你的意思是沒有?」「沒有。」「真的?」「當然真的!」他詫異的看著志遠。「幹嘛?」
「那麼,」志遠熱烈的盯著他,有些急促的說:「你覺得憶華如何?」「憶華?」他嚇了一大跳,愕然的說:「哥,你是什麼意思?」「我跟你說,志翔!」志遠深吸了口煙,迫切的、熱心的說:「這女孩是我看著她長大的,不是我胡吹,她確實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孩。華僑女孩子,要不就不中不西,要不就歐化得讓人反感。而憶華呢?她比台灣長大的女孩還要規矩和中國化……」「哥哥!」志翔打斷了他,困惑的說:「我知道她很好,可是……」「別可是!」志遠阻止了他下面的話。「只要你認為她很好,就行了!感情是需要慢慢建立的,你們才見面,我也不能操之過急,我只是要提醒你,錯過了像憶華這樣的女孩子,你在歐洲,就不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中國女孩了!」
「哥哥!」志翔啼笑皆非的說:「這是怎麼回事?我以為她是你的女朋友呢!」志遠一震,一大截煙灰落在桌上了。板起臉,他一本正經的說:「少胡說!志翔!別糟蹋人家了!我足足比她大了十歲!我是看著她長大的……」「又怎樣呢?」志翔微笑著說。「三十二歲配二十二歲正好!而且,你的年齡,也該結婚了!」
「胡鬧!」志遠生氣的、大聲的說。「志翔!不許拿憶華來開玩笑,你懂嗎?人家是規規矩矩的女孩子,你懂嗎?你別因為她是個老鞋匠的女兒,就輕視她……」
「哥哥!」志翔驚愕的蹙起眉頭。「我並沒有輕視她呀!你不要誤會好不好?」「那就好了!」志遠熄滅了煙蒂,站起身來。望著弟弟,他又笑了,伸手握了握志翔的肩,他說:「是我不好,我太心急了。慢慢來吧!我們今晚不談這個。我去煮點咖啡,你要嗎?」
「這麼晚喝咖啡?你不怕睡不著?」
「已經喝慣了。」志遠說,走開去煮咖啡。「將來有一天,你也會喝慣的!」志翔往床上一躺,用手枕著頭,經過這漫長的一天,他是真的累了。閉上眼睛,他只想休息一下,可是,只一會兒,他就有些神志迷糊了。恍惚中,他覺得志遠站在床邊,審視著自己,然後,他的鞋子被脫掉了,然後,志遠拉開毯子,輕輕的往他身上蓋去……這一折騰,他又醒了,睜開眼睛來,他歉然的望著志遠,微笑了一下,喃喃的叫了一聲:
「哥!」「睡吧!」志遠說,用毯子蓋好了他,看到他仍然睜著眼睛,他就欲言又止的叫了一聲:「志翔!」
「嗯?」他模糊的。「答應我一件事好不好?」志遠的眼睛,在燈光下閃著光芒。「什麼事?」他沉默了一下。半晌,才啞聲說:
「永遠別到歌劇院來看我演戲!」
志翔一震,真的醒了。
「為什麼?」「因為——」他困難的、消沉的說:「我只是個配角的配角!」「哥!」他握住志遠的手。「我們是親兄弟呀!我不在乎你是什麼配角不配角……」「我在乎。」志遠靜靜的說。
志翔愣了片刻,然後,他瞭解的點點頭。
「好吧!如果你堅持這樣……」
「我堅持。」志翔又點了點頭,燈光下,他覺得志遠的眼神黯淡而落寞。沒關係!他在心裡自語:我會治好他的自卑感!我會恢復他的信心!志遠拍了拍他的肩,感激的對他笑笑,走開了。
整夜,他聽到志遠在床上翻騰,整夜,他聞到香煙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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