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詠梅走進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遲到了。
她總是遲到。要坐那麼長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幾個紅燈,再加上塞一陣子車,她就非遲到不可。
教堂裡昏昏暗暗的,只開了左邊一角落的日光燈,不是做禮拜的時間,只有唱詩班在練習。
詠梅是唱詩班的一員,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頭,悄悄地坐在最後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吸一口氣,才敢抬起頭來。
詩班指揮並沒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揮棒,聚精會神地指揮看,大家正唱看一首「古舊十架」的詩歌。
詠梅放心一點,也——好失望。
在詩班裡,她幾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嗎?連遲到了都沒有人過問,包括指揮!
她輕輕歎一口氣,開始附和著唱。
燈光並不明亮,指揮的形象卻那樣清晰、那樣強烈地呈現在詠梅眼中。
他是個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頭髮很濃、額頭寬闊、眼睛很亮,不是有一股藝術家的傲氣,他會顯得文弱。他不是什麼美男子,更沒有使人眼花繚亂的時代氣息但是,很特別、很吸引人,他勝在氣質。
尤其當他指揮若指揮棒的時候,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彷彿他指揮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偉大的詩班。
詠梅竟悄悄地仰慕著他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只是悄悄的!
事實上,詠梅只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從來不苟言笑,除了和那個獨唱的女高音。
詠梅知道那個女高音叫葉愛琳,是一間大公司的秘書,很洋派、很高傲,當然也很美——美在那日日不同的髮型、那次次相異的時裝,和臉上並不濃艷的化妝!
葉愛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很親熱,他們總是有說有笑,練習完了又總是一起走,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詠梅很妒忌!
葉愛琳看起來比文先生年齡大呢!
為什麼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這「先生」兩字把他叫老了,看樣子,他絕不會超過二十三歲!
他可能還是大學生,要不然一定剛畢業,他渾身都是學院味道!
詠梅怔怔地望著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終不移到她臉上。
她好失望,也好無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無法和葉愛琳比,不只是她,就算至唱詩班四十個人都無法和葉愛琳比。
詠梅呢?外表看來,她只是個普通的女孩子,校園裡到處見到的女孩子。
她臉上沒有化妝,頭髮永遠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頂多天熱的時候用一條絲帶束起來。身上的衣服離時髦就差得太遠了,在這初春的天氣裡,她總是穿套頭毛衣、穿打褶短裙,練習的時候還會穿條半舊的牛仔褲,她怎能跟葉愛琳比呢?
自然,她不難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膚,透明得好可愛!可是——
這年頭的人都喜歡五彩的艷光,不是嗎?
葉愛琳永遠吸引住文先生的視線!
還有,葉愛琳的女高音唱得那麼出色,她幾乎是唱詩班的支柱,唱低音的詠梅在她旁邊只像塊黯然無光的石頭罷了!
誰會注意一塊石頭?
她來這間教堂參加唱詩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麼遠,她家附近的教堂比這兒更大,偏偏她不辭勞苦地搭巴士趕來,只有她知道是為了文先生!
但——絕對是沒有希望的,不是嗎?
十九歲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滅時,是會很痛苦的!
詠梅知道這點:大學一年級的女孩子也會有理智,但理智卻敵不過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來,一次又一次地失望,這種失望遠可以忍耐到幾時?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厲害!
兩個鐘頭的練習結束了,大家都站起來預備離開。明天是禮拜天,教徒們都願在家養好精神來參加明日的事奉,崇拜神的禮拜。
葉愛琳走到文先生旁邊,不知道說了什麼話,她獨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兒收拾樂譜什麼的。
詠梅遲疑了一台,只是這麼不到一分鐘的時間,近四十個人都走光了。詠梅懷疑,這個詩班的人特別多,來得特別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來預備走,她從沒試過單獨和文先生相對,她已經開始緊張——雖然這單獨相處之間兩人絕無關連,但整間教堂哀不是只剩了他們倆嗎?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樂譜收拾好,抬起頭來,亮亮的眼睛閃了閃,怎麼大家散得這麼快?練詩的詩歌本散得到處都是,明天要做禮拜啊!
他預備自己去收拾,這時,他看見文文靜靜,顯得有點怯生生的詠梅!
「唉——你,」他指指詠梅,不很客氣的。「幫我把詩本收拾好!」詠梅兌得血液一直往頭上衝,她哪會計較他的語氣客氣與否,這是他第一次對她說話啊!
她緊張地走向前,幫著他一本本把唱詩本收好。
距離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簡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歡他寬闊的額頭,喜歡他挺直的鼻樑,莒歡他亮亮的眼睛,喜歡他顯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顎,這樣的男孩在這個時代已不多見了!
「謝謝你!」收拾完了,他對她微笑。
很普通一個禮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臉都紅了。
「不——不必客氣,文先生!」她細聲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頭。
「走吧!一起走!」他隨意說:「你住哪裡?」「九龍塘!」它的頭垂得更低,今夜真幸運,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燒。
「那麼遠?你不該來這裡做禮拜的!」他意外地皺眉。這個小女孩渾身都是羞澀,很清新。
「沒有人規定我不能來,是嗎?」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當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個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樣。你得坐好久的車,是嗎?」「我喜歡這裡,我認為值得!」她放鬆了一點,他不是想像中的那麼嚴肅。
「你在念中學,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學一年級!」她搖搖頭。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來像個念中學的小女孩!」「你——也在讀大學?」
她鼓起勇氣反問:「文先生!」「畢業了,在做事!」他說:「還有,別叫我文先生,這是最彆扭的稱呼!」「但是——我總得稱呼你!」地無端端又臉紅。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見!」揮揮手,他大步溶入前面的街道。
那種燃燒的感覺一直陪伴詠梅回到家裡。
天!多麼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說話,遂她到巴士站,這不是奇跡嗎?
她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睛無法閉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說話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態,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種灑脫、超然的模樣,她愈來愈興奮。
文仲也和她有說有笑,文仲也當她和葉愛琳一樣?不,當然不,她的心冷卻下來,葉愛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詠梅呢?只不過幫它做了一點事,怕在禮貌上應付她而已,是嗎?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無法和文仲那樣的人相提並論!
房門輕輕在響。她聽見女工阿彩的聲音。「小姐,你的電話!」她收拾起那牽連著文仲的亂七八糟的思緒,從床上起來,忽忽忙忙出去接電話。
電話放在樓梯轉角處,阿彩已在樓梯消失,她拿起電話,一定是那個同學打來的。
「我是王詠梅!」她說。
「詠梅,我!」一個男孩子聲音,很活潑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瓏,安迪是同學,不同系的同學。這麼活潑好動的男孩子怎麼老要縷著她呢?麻煩!
「有什麼事?」它的聲音穩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個人躲在家裡做什麼?」安迪說:「我來接你好嗎?好多同學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經上床!」她搖搖頭。
「上床?」安迪大叫一聲,「十點鐘上床?詠梅,你不是在騙人吧!」「我從來不騙人,」詠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個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會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並不失望。「我們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聽聽音樂什麼的,你來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氣!」她輕輕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換條件?只有安迪那種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來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來嗎?」安迪追問。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麼高興,他是個難得的開朗男孩。「你自己答應的,不許黃牛!」「不黃牛,再見!」她放下電話。
回到臥室,她的心情平靜了不少,安迪的電話使她心理平衡,因為她不是個沒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視她、追求她,不是嗎?
它是個相當保守的女孩子,認為悄悄喜歡一個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這是個新潮時代,可是她絕對做不到像一些大膽的女孩那樣,理所當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說「我喜歡你。」她不能明白,男孩會喜歡大膽的女孩嗎?
換了她做男孩子,她會覺得大膽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當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對!
如果她這麼貿貿然地走去對文仲說「我喜歡你」.文仲會怎樣?
天!雖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臉紅了,她怎能說喜歡文仲,葉愛琳呢?
喜歡一個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歡一個無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個身,從床頭櫃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記本.她有為日記的習慣,她要把今夜記下來。
她咬看原子筆,征征地望餚空白的紙張,怎麼寫?他今夜對我說話?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見了我,對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簡直是自作多情,連自己都會臉紅。寫——今夜是值得紀念的一個夜晚,他第一次對我說話。不,太庸俗了,紀念什麼呢?他以後不再對她說話?
足足有半小時,她咬看筆頭發呆,紙張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沒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為那既不是愛情,也不能算友情,嚴格地說來簡直毫無意義——她不願這麼想,她不會殘酷地破壞自己的幻想,這至少算是個仔的開始呀!
她扔開筆,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筆來在紙張上角簽了個日期,又在下角簽了詠梅兩個字。端詳一會,終於滿意地放下筆。
中間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義,空白能導致更美的幻想,隨你的畫筆在上面抹上什麼顏色,不是嗎?
空自的一頁最美,裡面藏著一個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夢!
☆ ☆ ☆
十點鐘,詠梅準時到了教堂。
她穿看淺黃色的套頭毛衣、淺黃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詩班集合的小房間裡套上白色的話袍,她看見文仲正在一邊忙著,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葉愛琳守在他的旁邊,這個女孩子倒是很會釘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會搶嗎?
搶?可笑的名詞,什麼東西都能搶,感情不能,對嗎?葉愛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為什麼不顯得大方一點?
詠梅靜靜地站在一邊,像往常一樣。
教堂的工作人員來通知詩班可以出去了,於是他們排看隊,安安靜靜地走出去,坐在屬於他們的位置上。
葉愛琳坐在第一排中間,正對這文仲。
對詠梅來說,這是「寶座」,她可能永遠坐不到!她坐到垃後一排的最側。
文仲也出來了,還沒輪到他們唱,他總是坐在鋼琴的旁邊,但——他走過來,他竟坐在詠梅的旁邊,是故意的嗎?
詠梅全身的神經都扣緊了,連呼吸都急促起來,文仲是看見她才坐過來的?看,她又在胡思亂想了,文仲根本連一眼都沒看過她!
她動也不敢動地坐著,文仲會跟她說話嗎?
五分鐘像五小時那麼長,文仲就這麼沉默地坐著,直到彈鋼琴的陳夫人暗示他開始唱詩!
文仲站在詩班前面,不,站在葉愛琳面前,他很莊嚴地做一個手勢,全體詩班站了起來。
現在他和葉愛琳面對面地站著了,多羅曼蒂克的鏡頭,難怪葉愛琳這種女孩子也肯參加詩班!
詠梅跟著大家唱,跟著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遠看不到她!
整個禮拜過程,詠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師在說什麼,她從來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態度不對,來教堂是為事奉神,不是找尋愛情。她沒辦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對她的吸引力那麼大,大得地無法自持!
禮拜做完了,換下詩袍,詠梅看見文仲和葉愛琳並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綠色燈心絨長褲,上面是一件幾乎同色的樽樽領毛衣。詠梅從來沒見過文仲穿西裝,她知道,有種男孩是從不向西裝低頭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識地跟看他們倆步出教堂,剛好看見文仲扶看葉愛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陣酸、一陣涼,站在那兒動彈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兒。初春的陽光很溫暖,她卻感覺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談有笑,今晨連一個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這麼一個人?
「詠梅,王詠梅、王詠梅!」街邊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車上,有人在叫,叫得一聲比一聲響。「我在這兒!」詠梅怔一怔,看見了安迪。
她慢慢走過去,大家都是同學,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難得的,她沒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麼你在這兒?」她淡淡地問。
「你說過要上教堂,忘了嗎?」安迪是個胖胖的男孩,當然,胖人多半不瀟灑,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準了時間來接你!」「不需要來接,」她搖搖頭。「這種陽光下走一點路是種享受!」「上來吧!」安迪拍拍車子。「這種陽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風,是自癡!」「你在用激將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車。
「怎麼敢?對我們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麼話?」她白他一眼,撿紅了。
學校裡有些男孩子真無聊,除了上課之外還喜歡胡扯一番,說詠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純樸、最真摯,也最有青春氣息的女孩,替她取了個外號,叫什麼「青春偶像」,這雖是恭維,卻叫人臉紅!
不是吧?詠梅自知不是什麼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該有青春氣息,什麼偶像不偶像呢?她還算幸運,外文系的一個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銜,什麼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嗎?「大家都這麼說你嘛!」安迪還是笑。「說你身上的青春氣息是別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該穿套頭毛衣、打褶裙、牛仔褲什麼的!」「能不能不說了!」她有點氣惱。她不喜歡恭維人的男孩,他們顯得虛偽,雖然安迪不是!
「不說了!」他伸了伸舌頭。「去郊外逛一圈好嗎?」「我要回家吃中飯!」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飯,我在門口等你,」他說。「要不然——我們一起去吃海鮮!」「你真闊。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剛領零用錢,」安迪笑得真誠。「哥哥大開恩典借給我這部跑車,詠梅,別浪費了今天的好陽光!」她考慮著,她是不會接受安迪的,他們只是同學,甚至不是最談得來的,她不能給安迪一個錯覺!
「我可以去,但是——我們各自付午餐錢!」她說。
「這——何必呢?」他尷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請得起!」「不是這問題,我是很「原則」的一個人。」她搖搖頭。「我們都是學生,沒有理由你話請我!」「朋友之間何必分那麼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卻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說得很堅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沒有選擇的餘地,是嗎?」他解嘲地聳一聳肩。
「不會使你難堪,」她笑了。「你先付錢,我再還你!」他不出聲,加快了馬力。
從獅子山隧道出去,他們漫無目的地向前駛看,說好是享受初春的陽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個問題。「你姓什麼?你的中文名字是什麼?」「為什麼突然這樣問?」他好意外。
「我覺得在香港的中國人好奇怪,總喜歡用英文名字,」她搖搖頭。「就連一些小說裡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個,連個姓氏都沒有,崇洋嗎?還是殖民地的特性?」「別罵得這麼凶,」他說:「可能只是一種習慣。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順耳多了,也更適合你!」「明天開始我要宣佈,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經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沒那麼嚴重,我說著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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