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雲台書屋>>愛情小說>>岑凱倫>>蜜糖兒

雲台書屋

第08節

  西貢的一些普通房子,蜜糖對準了地址,才敢按門鈴。
  「請問找哪一位?」木門打開,隔著鐵閘。
  「我們找陳淑芬小姐。我是姓寧的!」
  「姓寧的?」鐵閘馬上打開,門邊站著一個人。
  蜜糖一眼就認出她是雲彩,只是她比劇集裡的樣子清瘦了些。
  「姓寧的,請問你是?……」
  「我叫寧蜜糖,寧志剛是我的二哥,請問你是陳淑芬小姐嗎?」
  「我是。」她好像很興奮:「我就是!」
  「我們可以進去嗎?」
  「對不起!請進來,兩位請進來!」
  裡面的佈置很普通,但十分清雅寧靜。
  她跟著去倒茶:「四小姐喝茶……」
  「你知道我排第四?」
  「志剛只有一個妹妹,他下面有位弟弟。其實,我一見四小姐的面,就知道是寧家四小姐來了!」
  「你見過我的照片?」
  「那倒沒有,但志剛說過,他的妹妹非常美麗,沒有人比得上她的。我看見門口站著個小美人,就知道是你,因為,我從未見過一個女孩子比你更美!」
  「怎會?娛樂圈儘是美人,你也美呀!」
  「連志剛都說坦白話,說任何明星都比不上你,又何況是我?」
  「你很會討人喜歡!」
  「我說的是真話!」她急叫:「我撒謊會手顫的。這位小姐喝茶!」
  「我叫陸仙兒!」
  「啊!陸小姐,你也來了,我……」
  「你怎會認識我?我不姓寧。」
  「你是志剛的女朋友……」
  「既然知道志剛有女朋友,你還要橫刀奪愛,演戲的人都是這樣不擇手段嗎?」
  「對不起!最初我並不知道,後來志剛告訴我,我也覺得自己不對,要離開志剛。但志剛說,陸小姐外貌漂亮,人又好,十全十美;可是,他就是無法和你擦出火花,他只能對你當親妹妹看待。我……當時完全相信志剛的話,對不起……」
  「你不用那麼緊張,」仙兒笑著拍了拍她的手臂:「剛才我跟你開玩笑罷了!我和志剛真的不是談情說愛那回事,否則我也不會來看你,你也坐吧!」
  「這個時候談話方便嗎?會不會礙著你?」
  「不會!通常這時候,我父母會去散步、喫茶;然後再散步回來。家裡只剩下我一個,我也沒事可做。」
  「你也是獨生女?」
  「不是,我有三個姐姐,她們都出嫁了。兩個已經移民外國,一個留在香港。家裡就只有我和父母三人,所以,我沒有什麼家庭負擔。寧小姐,最近志剛怎樣了?他好嗎?」
  「你為什麼不直接問他?」
  「我已經半個月沒有見過他了!最後一次,我們看完電影,他送我回家,他還答應第二天一下了班就給我電話,看看能否抽出時間去吃頓飯。但是,第二天,他整天都沒有電話來!」
  「你可以打電話給他!」
  「我有打他的手提電話,但聽到呼吸聲就是沒有回音,再打去,電話都鎖上了。當時我好擔心,難道志剛出了事,怎麼只聽到呼吸那麼恐怖?第三天我忍不住冒個名打電話到志剛的寫字樓,知道他有上班,我才放下心頭大石!」
  「你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找他?」
  「志剛不喜歡我打電話到他辦公的地方,我也不想在他辦公事時騷擾他。不過,沒親耳聽到他的消息,心裡始終惦念著,所以,才忍不住打聽。」
  「二哥沒有什麼事,很好,不過……」
  「那我明白了,我和志剛來往,被他爹爹、媽媽發覺,我們要到此為止。」
  「你怎會知道?」
  「志剛早就說過,父母不會喜歡他和演藝界的人來往,因此我們每次見面都很秘密。看電影也是先後進場,否則,早已被記者發現,大造文章了!」
  「你愛不愛我二哥?」
  她羞澀,但終於也點了點頭:「我可以為志剛做任何事,只要他快樂!」
  「你就甘心這樣和二哥分開?」
  「我也沒有其他辦法,我不會要他為我反叛父母,離開家庭。志剛很愛他的家人,兩者之間,當然只能捨棄我!」
  蜜糖和仙兒互相看了一眼,說了那麼久,蜜糖覺得雲彩的為人十分坦白。
  「你肯為了我哥哥,離開娛樂圈嗎?」
  「我肯,而且已付諸行動了。當年我和公司簽了兩年死約,一年生約,我的死約還有八個月便完結,我已跟公司談過,八個月後我不再拍劇,我要到外國唸書!」
  「到外國?」仙兒問:「為什麼不在香港?會考成績不理想?」
  「跟寧小姐比,當然差太遠,你是狀元……」
  「這些二哥也告訴你?」
  「志剛一直以你為榮!在我本身來說,已經不錯了,有A、有B、也有C,普普通通,尚算不俗!」
  「那為什麼一定要像其他女明星那樣,動不動就說出國讀書?」
  「我不是跟風走,但,我中學畢業,離開學校也有兩三年,在香港考大學不容易,出國機會反而多些。而且,我大姐一家在美國,最近,我大姐生了個BB,正要請個人,我去幫她帶孩子、做家務,學費和生活費都可以解決。離家在外,也有個人照應!」
  「你要出國唸書,還怕二哥不支持你嗎?」
  「他支持我,他還說,希望沒有人留意我拍過電視。因為我出道日子淺,將來學成回來,以一個留學生的身份,比較容易令他父母接受。誰知道……還是逃不了!」
  「我說的支持,不單只是精神上的支持,最重要的是金錢上的支持。他負責一切,你就不用替人帶孩子做家務那麼辛苦。」
  「怎麼可以?外面的人怎樣看我們?貪慕虛榮,受有錢人照顧……我是不會要志剛一分一毫,我能做又肯做,自己賺錢自己花才光榮!」
  「如今發展到這個田地,你和志剛可能永遠不可以在一起,你還會不會出國唸書?還是繼續拍戲?」
  「不拍戲了!書一定念,念了書,始終是自己的。現在我每週去上課兩天,補習英文,就是怕自己去美國適應不到那邊的英文程度。」
  「你會去多久?」
  「三四年!」
  「你放心離開志剛那麼久?」
  「沒辦法,志剛是博士,我起碼也應該是個學士,出外念一年半載,沒實際作用。志剛說會等我,我就信任他。」
  「真可惜!」
  「始終讀書好……我爸爸和媽媽回來了!」
  「你有客人?」雲彩的父母踏入屋,看看蜜糖和仙兒,好像很意外。
  「這位是寧家的四小姐,這位是陸小姐,我的父母!」
  「伯父、伯母……」
  「志剛終於有消息來了,他怎樣?公幹去了,是不是?」
  「媽媽,我和志剛已經成為過去,別再提了……」
  「那,那……」
  「我們想和雲彩小姐交個朋友,可以嗎?」
  「為什麼不可以?既然來了,今晚就在我們家吃頓便飯。」
  「太打擾了,下一次吧!」
  陸仙兒看蜜糖一眼:「由我們請幾位出外吃飯吧!」
  「外面的菜太膩,試試我們淑芬的小菜,應該還可以下口的。」
  「留下來吃飯,好嗎?」雲彩很有誠意。
  「要麻煩你就不好……」
  「不麻煩,反正她現在有空,以前她拍日班戲,拍完戲她就到市場買菜,回來燒飯。志剛很喜歡吃她親手煮的小菜,兩位也捧捧場!」
  「我去買菜,爸爸媽媽陪兩位!」
  「你真的要去買菜?」
  「我早上買了菜,但只夠三個人吃。我很快回來,你們別客氣,隨便坐……」
  雲彩邊說邊去拿菜籃,很快就出了門。
  雲彩母親見女兒離去,便急不及待的問:「志剛請兩位來跟淑芬說分手?」
  「二哥根本不要和淑芬小姐分手,只是,他不能違抗家庭的命令。」
  雲彩母親用手來回抹抹眼睛:「是不是?我早說過我們這等出身寒微的人,怎能和豪門富戶的少爺配親家?可憐淑芬那天接不到志剛的電話哭了一晚,以後一個星期少吃不睡,老守住電話!」
  「對不起!不過,我們家裡不會計較窮富,只是……」
  「因為淑芬演過電視!這算不算一失足成千古恨呢?演什麼戲呢?我不是可惜女兒嫁不入豪門,是捨不得志剛。志剛真的是個好男孩,人老實,沒有半點驕氣,又疼我們淑芬,都是她沒有福份!對不起!寧小姐,老人家不會說話,嘮嘮叨叨,啊!你真是好漂亮、好漂亮……」
  雲彩去了買菜,對著兩位長輩,是有點尷尬;幸而,雲彩去買菜很快就回來,燒飯燒菜的速度也快。
  大家坐到飯桌旁,蜜糖一看見瑤柱蝦子焗柚皮便叫:「哈!你怎會知道我喜歡吃這個菜?還加上幾片紅辣椒,多好看!」
  「上次志剛來吃飯,看見這味菜就說他妹妹最愛吃,淑芬可能就記在心上。」
  「志剛常來吃飯?」
  「常來,第一,他喜歡吃淑芬燒的小菜;第二,淑芬也怕遇到記者……」
  一頓家常便飯,吃得蜜糖和仙兒很開心,雲彩的烹飪功夫果然不錯。雖然沒有魚翅、鮑參,但小菜勝在別緻、巧手,吃慣大魚大肉的富戶人家,自然感到新鮮。
  飯後,雲彩父母去廚房做清潔功夫,三個女孩子,又可以聊一下。
  喝著雲彩親手泡的茶。
  「陸小姐,我想拜託你一件事!」
  「儘管說,吃過你一頓飯,不辦點事怎麼行?老欠你的!」仙兒笑嘻嘻。
  「志剛的外表高大,也有點倔強剛強,但他的感情很脆弱,需要別人關心、照顧。我已經不可能在他身邊,希望你可以好好照顧他!」
  「我們每個人都會關心他,但志剛不是掉了個橙就找個桔的人。你不能在他身邊,也未必代表我就可以回到他身邊去;其實,我頂多可以做他半個妹妹!」
  「這樣,我會很擔心!」
  「你和志剛未必絕望。」
  「但還有八個月我就要去美國唸書,一去三四年,期間為省來回飛機票的錢,我不會回來。」
  「說不定志剛肯等你三四年,甚至三四十年。你念完書回來又說不定可以感動他的父母,還是等你念完書回來再說!」
  「四年後你都不再演戲,是個外國留學生,媽媽不是老頑固,她或許能諒解呢!」
  離開雲彩家,蜜糖說:「二哥眼光果然好,雲彩真是很不錯!」
  「言之過早,總得花點時間去瞭解。她演戲的,誰知道她剛才是不是上演了一幕好戲?」
  「你不怎樣喜歡雲彩?」
  「喜歡!正是上得廳堂入得廚房;不過,凡事仍要小心為上。畢竟是人家的終身大事,放多點兒時間吧!為了你二哥都不肯?」
  「肯!你要看多久就多久……」
  雲彩、仙兒、蜜糖交起朋友來。
  雲彩最大,但也不到二十一歲,蜜糖最小,仙兒在當中。
  她們多半到雲彩家玩,偶然會去看戲吃餐。
  蜜糖的四周人多,比較忙碌;但是,無論有多忙,每星期一定會抽一天時間和雲彩見面,瞭解她的情況。而大部份時間,仙兒會和雲彩一起,深入瞭解。
  仙兒沒偶像可迷,也無拖可拍,除了做功課、溫習,便無事可做。
  也不是完全沒有一兩隻「蝴蝶」,但仙兒一個都不睬,似乎志不在此。
  這天,寧家又一屋子的人。
  「蜜糖,」志輝突然拿著無線電話過來:「亞敏問你有沒有時間講幾句,他在擔心趣趣!」
  「好呀!」蜜糖接過電話,一面抱住小狗;一面向書房走。因為大廳嘻笑之聲正勁:「敏哥哥,你現在可以說了!」
  「趣趣這幾天胃口會不會好些?」
  「差不多!自從卡分哥哥給它吃過雞腿,它就不大有興趣吃狗糧,看見雞肉就跳。它是想吃雞腿子;不過它吃了又消化不良,很麻煩!」
  「它還小,不能吃肉,你可以買BABY FOOD給它吃……」
  「BABY FOOD?我也吃,小狗會吃嗎?」
  「小狗最喜歡吃,它喜歡吃雞,就買雞肉那一種!」
  「晚餐我就給它喂一瓶。」
  「不,不可以整瓶餵給它吃,它會消化不良。兩茶匙,混在狗糧中給它吃,它吃得好,就慢慢給它加份量。養小狗要有耐性,急不來的!」
  「我知道了,敏哥哥,謝謝你!」
  「剛才我聽到你們那邊很熱鬧!」
  「人多嘛!表兄姐,世兄姐,三哥的米高哥哥、史迪哥哥……」
  「那麼熱鬧開心,真想加入你們!」
  「你現在在哪兒?新加坡?還是回美國去了?」
  「都不是,來了台灣……」
  「你更好,這兒去、那兒去,像小鳥一樣,經常看不同事物,吃不同東西,多詩意、多享受!」
  「我們不是來玩,是來辦事,爹爹要在台灣投資,剛看完廠房回來。」
  「莊伯伯在新加坡投資,又到台灣投資,那麼多資金,為什麼不回香港投資?」
  「會的!爹爹要把資金分散,香港還是主力點,會大投資;另外,會到中國開廠,那兒工資廉宜。」
  「那麼說,你很快會回來香港?」
  「兩三個月左右,我們前天才來台灣。」
  「到時,你可以看看趣趣!」
  「也可以看看你,看看婆婆。對了!台灣很多食品,你喜歡吃什麼?我回去,都給你帶!」
  「豬肉乾、牛肉乾、五香瓜子、花生酥……」蜜糖一數,數了十幾二十種。
  「我怕記不住,所有零食都帶一些,好不好?」
  「好呀!新西門町、舊西門町都有!」
  「我拉著你聊了不少時間,也應該把你交回給大家,因為你是大家的開心果,下一次有空再談。我可不可以直接打電話給你?因為我想知道趣趣的情況!」
  「可以!如果趣趣吃BABY F00D吃得好,我也想告訴你!」
  「我把電話給你,好嗎?」
  「好!你住哪兒?」
  「住酒店!」
  「住酒店有什麼好?不方便!」
  「也沒辦法,我們在台灣沒有親戚朋友,不住酒店住哪兒?」
  「回香港就好,可以住我們家……」
  蜜糖比較喜歡和莊浩敏通電話——
  莊浩敏通電話的原則,是雙方有空。因此他很關心對方是不是正在做功課、溫習,明天要不要測驗?她家中是否請客?大家是否在等她玩樂?
  他總在適當的時間掛電話,不會令蜜糖為難,好像從未試過蜜糖耐不住要求說拜拜。談話的內容也比較廣泛,不單只局限於小狗趣趣,他會把他那邊的見聞告訴她,令蜜糖越聽越感興趣。
  若蜜糖給他電話,他就知道蜜糖有空;於是會說些風花雪月、星呀、月亮呀的事……總之,都是蜜糖感興趣的。
  莊浩敏不會每天給蜜糖電話,三天、四天不一定,總之,有話便說。
  包加樂就完全不相同——
  無論是否找得到蜜糖,每天必來個電話。
  若找到蜜糖呢?他就佔住她,不管她在幹什麼,就算她明天考試,一樣先聊聊;否則,他便會怨天怨地。
  有天,又有家庭嘉年華會,蜜糖正在和大家玩電視遊戲機。玩得戰況激烈,包加樂電話來了,硬要她聽電話,害得對手等了她半小時沒得玩,最後另換別人上去。
  每次蜜糖實在很忙,要求明天再講,包加樂又求又哄,死不放手。
  電話內容,來來去去還是他吃什麼、她吃什麼,早上發生什麼事。聽蜜糖說有人送她小狗又妒忌,每次都提出送她小貓,偏蜜糖害怕小貓的尖爪。包家送只波斯貓來,當初蜜糖也寵它,但它不單只不合群,常欺負趣趣,還在蜜糖手臂爪了一下。寧太太心驚,忙把小貓退回去,蜜糖一提貓就恐懼。
  蜜糖從不敢主動給加樂打電話,怕笨伯送上門脫不了身。根本,也沒這個機會。
  迫於無奈何,有時候,莊浩敏的電話剛來,包加樂電話又到,蜜糖就要康管家或寧姐撒謊,說她在外未回。
  大家都知道,加樂表少爺,在寧家的地位重要,說不定,還會是寧家姑爺。但提到他的電話,大家都掩住半邊嘴笑。
  加樂這樣死纏爛打,換了別人就受不了,太煩人嘛!但,第一,蜜糖脾氣比較柔順;第二,他們從小長大,感情深厚,蜜糖也明白他一個人寂寞,苦於心裡有話,無人傾訴……
  蜜糖下課回家,知道家裡來了客人。
  「誰呀?」
  「表少奶!」
  「那麼多表少奶,那位?」
  「惠芯表小姐和她的媽媽!」
  「啊!惠芯表姐和她的媽媽!」
  「啊!惠芯表姐,這樣,我就明白了!」寧家親友眾多。
  蜜糖把背囊交給寧姐,到小客廳去,看見惠芯表姐,親熱細語一會兒。
  「……美樂家房子大,二三萬尺,客房常空著幾個。惠芯過去,住在美樂家最好!」寧太太說。
  「惠芯爸爸說過,包家和我們,不算直系親戚,太騷擾人家不好……」
  「怎會呢?都是一家人,何必分!」
  「惠芯爸爸的意思,在加拿大買幢房子,買幢小的,又不用花很多錢!」
  「那麼一間房子,惠芯怎樣打理?」
  「惠芯從來不會做家務,白飯都不會燒,所以,我們會為她請個菲傭過去,侍候她起居飲食!」
  「你放心把女兒交給一個菲傭?」
  「就是不放心,所以希望表妹你代我求美樂,請她多關照惠芯!」
  「大家不同房子,可能不同區,怎樣關照?遠水救不到近火!」
  「這也是!」
  「美樂家有廚子、管家、女僕,連加樂在內,也一共四個主人。多一個惠芯,少一個惠芯,也省不了許多,但惠芯若在美樂家,你就放心多了!」
  「那還用說嗎?不過,也沒有理由要美樂對我們惠芯管吃管住!」
  「我認為小意思,不用介意!」
  「除非美樂肯收惠芯膳宿費;否則,送禮就麻煩些,不知道送什麼好!」
  「送禮就不好,若人家不喜歡,得物無所用,多無謂。這樣吧!我和美樂談談,看她有什麼好主意!」
  「表妹,真感激不盡!」
  「……惠芯表姐,索性住表姐家,那兒許多花、果樹,又有兩個泳池;而且,你可以陪陪加樂表哥,他一個人在加拿大很無聊。」
  「我一個人去加拿大唸書,也會很寂寞。」
  「兩個寂寞的人走在一起,就不會寂寞,回去和表姨母說,住表姐家。」
  「加樂和我,哪一個大些?」
  「加樂表哥比你大一點點,因此你不甘心,有時叫他表哥,有時叫他加樂!」
  「我記不起來了,他走了那麼久,我連他的樣子也記不起來。見了面,恐怕也不認識!」
  「他去加拿大,你和表姨母也有去機場給他送行。」
  「我怎麼總是記不起來?」
  「那天你們早走。」
  「好吧!我一定說服我媽媽,叫她送我到表姐家。這樣,我就可以代替你,為你守住你的加樂表哥。」
  「什麼我的表哥?」大個女,會面紅了:「他不也是你表哥?」
  「怎相同?聽說他送你一隻可愛的小狗兒!」
  「不是小狗,是小波斯貓,好凶的,我們已經把它送回包家去。如今我身邊的小狗,是三哥的好朋友送的!」
  「聽說它很可愛趣致,漂亮得像玩具狗一樣?」
  「是呀!」
  「帶我去看看!」
  「孩子們,吃了點心才玩吧!」
  「表姐,我們先吃了下午茶;然後才再玩小狗……」
  惠芯表姐終於去了加拿大留學,住在美樂表姐的家裡。
  蜜糖總算為包加樂找了個伴兒。
  電話還是不斷來的,蜜糖就不斷請求包加樂:表姐初到加拿大,人生路不熟,多陪她出外走走。帶她去超級市場;帶她去看戲;帶她遊山玩水。功課若有困難,互相研究,大家結個伴。
  包加樂總算很聽蜜糖的話。
  蜜糖暫時鬆了一口氣。因為,包加樂盡地主之誼,也要花不少時間。
  希望兩個人可以合得來就好!
  蜜糖有多餘時間,便用來關心志剛。
  最近,志剛比較開朗些,心情也好些。雖然,他不可以和雲彩來往;不過,可以通過蜜糖,瞭解到雲彩的近況。這樣,起碼可以聊解相思之苦。
  「你和淑芬來往那麼久,覺得淑芬的為人怎麼樣?」
  「很好、很真誠、很坦白!」
  「她是否貪慕虛榮?」
  「不算!她都不打算演戲了;她的合約我也看過;她去補習的補習社,我也去過,她的確有心求上進。」
  「你真的打算幫我?」
  「由那天去找淑芬姐姐,已經決定幫你;還不只我一個人,仙兒也一直協助我幫你的忙。」
  「仙兒胸襟廣,心腸又好,我不能和她一起,是我自己沒有福氣。」
  「她仍然當你是她的好朋友;甚至當你是她的哥哥!」
  「我也當她是妹妹,為什麼最近都不見她來玩?」
  「她怕你看見她不高興、尷尬!若你對她不看不睬,她多難堪!」
  「我不會這樣對她,根本是我對不起她。要尷尬的人,應該是我!」
  「她為你設想,也怕你尷尬。」
  「那我們就當沒事發生過一樣,我仍可和她聊天,傾訴心事。」
  「好啊!下次開嘉年華會,若你參加,我也會把她請來!」
  「一言為定!」志剛仍然念念不忘淑芬:「你準備什麼時間介紹淑芬給媽媽認識?」
  「我正要找媽媽,但最近她很忙,好像要陪爹爹去台灣,和莊伯伯合作投資。我看,還是等她回來再算。」蜜糖笑他:「你別急,芬姐姐還在!」
  「我就擔心淑芬去了美國,那時候,我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你是怕自己耽不住,去另外交女朋友;還是擔心芬姐姐去了美國會移情別戀?」
  「她去三四年,我為什麼不可以等?我說過,除了她,不會再交女朋友,所以她去多久,都不會改變我的決心。如果她在美國變心,證明她貪新忘舊,意志不堅定,這樣的女孩子,送都不要,所以,我根本不擔心。」
  「你不變,芬姐姐也不會變的。」
  「但是,她不在香港,遠在美國,總是掛念,希望和她通通消息。但是我又答應過爹爹,我不會再見淑芬,不搞地下情。到時,不知道應該怎樣才好?」
  「我向你保證,芬姐姐去美國之前,我一定會讓母親見見她、喜歡她。到時,你和芬姐姐通電話可以,寫情信可以,甚至你有空,你飛去看她也可以。」
  「像你和加樂一樣!」
  「可千萬不要像加樂表哥,他真的很煩,寫信可以寫十二頁紙!」
  「千言萬語呀!」
  「來來去去還不是:你不要亂交朋友,專心學業,有空給我寫信,寄錄影帶……重複又重複。他給我寫的信,好像小學生罰抄書一樣,來來去去,都是相同的。哎!要命!」
  「最近他好像不常打電話來!」
  「惠芯表姐去加拿大喊悶,我請表哥陪陪他,他們總算有個伴了!」
  「我知道加樂很愛你,這也是始終不變的!」
  「是呀!以前通電話、寫信,他會講喜歡我;今年有一次通電話,他很輕很輕的說:I LOVE YOU!我無異議,他以後講電話、寫信都用『我愛你』!」
  「你對他呢?」
  「怎樣說好呢?」蜜糖用手拍一下頭:「我不能說我完全不喜歡他。有十幾年感情,就算他去加拿大,我們也沒有斷過書信來往。他的大頭相還放在我床頭,怎樣看,他也是我男朋友,但是,我對他真的沒有愛情的感覺。喜歡和愛情是不同的!」
  「你認為怎樣才算是有愛情?」
  「有人說,如果你和一個人分開,你經常想念他,希望聽到他的聲音或什麼,你已經愛上了那個人!」
  「你從來沒有想念過加樂?」
  「沒有思念,有想。想他學校功課忙,沒時間打電話來;想他認識到新朋友,不再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
  「因此,你叫加樂陪惠芯玩,就是想自己透一口氣?」
  「這又不完全是,一方面,我想有人陪表哥,他的確寂寞,也想有人陪陪惠芯表姐,最後才想到自己可以鬆口氣。」
  「可能你還小,不會思念別人,就等於還不懂得多!」
  「不是呀!有時候我也會……」
  「什麼?」
  「啊!沒什麼!」蜜糖就是說不下去,「我連自己想說什麼,也不知道!」
  「你是不是喜歡了別人?除了加樂,你還有那些『蝴蝶』呢!」
  「會嗎?幾年了,與他們都有感情,又經常可以見面。其中一兩個,感情特別好些!」
  「日久生情?」
  「還未到這個地步!」
  「喜歡他們比加樂多?」
  「各有可愛點,我都沒有比較過。」
  「你經常和亞敏通電話?」志剛突然問。
  「因為趣趣!它有事,我就要找他商量;而且,他說話比較有娛樂性,不像表哥:你今天吃什麼早餐?老問這些。」
  「莊浩敏長得很英俊,百分之九十像湯告魯斯。」
  「他說不像,他比湯告魯斯高大、英俊。反過來他還說湯告魯斯像他,但是沒他好看!」
  「這又是事實,他比湯告魯斯健碩,真要比,是他英俊些。不過湯告魯斯已經很不錯了,一對雙眼皮迷死女孩子,一管鼻子又挺又直。淑芬參加選美時,填偶像一欄就填湯告魯斯!」
  「那他豈非你的情敵?」
  「我也有妒忌過,但淑芬說,偶像是心中的崇拜,不會愛上他的。」
  「這是事實,以前我們也迷過LESLIE,但始終沒有愛的感覺。」
  「你和亞敏這樣講電話,你猜他會不會愛上你?」
  「不會,當然不會!」蜜糖的臉都紅了,雙手擺著:「他是三哥的好朋友,也像是我哥哥;而且,你還擔心他會沒有女朋友嗎?」
  「他條件那麼好,的確不可能沒有女朋友,但你條件也好呀!」
  「所以我有表哥和『蝴蝶』,」她拍拍嘴巴:「不跟你胡扯,我睡覺了,明天要上學呢!」
  其實她是怕自己胡說,講講講,不知自己會亂講什麼。
  「蜜糖,你不要忘記帶雲彩去見媽媽!」
  「知道啦!」她打著呵欠:「長氣鬼!」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雲台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