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成為專業寫稿人,前夫應記一功。因為我寫稿的時候,不喜歡有人看著,寫完了一樣不給人看,只送往報館去。
我的前夫是從來都不會看專欄的,那未就等於我寫了什麼,他從來都不會看。
這樣,我倒覺得有很大的創作自由,不然一篇文章,未出家門,已經意見多多,登了出來,還要捉字尋意,我會有被審問的感覺,幸而,根本無人看。
讀者的意見我是最喜歡看的,距離遠了點,也就舒服點。
我寫作時,總把書房門關得緊緊的,除了在飛機上無可奈何之外,我寧願旁邊沒有人。
寫散文,猶如暗戀一個男人,暗戀情懷,自是靦腆,不想人知道。讀者也許就是我暗戀的人,反正登出來了,反應如何,也是後果自負。寫詩,是低吟按捺不住的情懷,感同身受的讀者,便與我共鳴。
寫論文,寫好了之後若有時間,倒會問問人意見,總要陳詞慷慨,理直氣壯,語調鏗鏘,其勢雖和,整篇文章也要擲地有聲,不能單憑放縱的感情,要講點技巧。
短篇小說,就如心中偶然飄過的一片雲,捨不得忘記當時情懷經過,便要寫下來作為紀念。
寫長篇小說,像是要追求一個男人,千軍萬馬兼百般婉約,叫他猜不到,也叫他歡喜,波濤起伏。結果不是迫不迫到他的問題,而是我決定要不要他的問題。
自己滿意的小說,好似與書中所有男女都戀愛過,有一段長久不散的情誼。
寫得不滿意的,就沒有這種感覺,也許有點像兄弟姐妹吧,反正生下來就是親戚。男朋友喜歡寫一句叫人看一句,沒頭沒尾逐句的評,辛苦之極,所以常說,佳作雖必然要有佳句,但佳篇是一定要有的,基本文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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