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出來做事不久,有位相士告訴我:
「你這個相不宜打工,還是自己做生意好。」
那時才拿那一丁點兒人工,職位低微,又什麼都不懂,適宜不適宜也得繼續打工,所以還是打了幾年工。
不過,我打工的時間的確不長,加起來三年而已,工作既辛苦薪酬又少,但那個時期倒是很快樂的,跟同事們合作得開心,學到的東西也多,久不久也有級升,升得慢的是人工而已。
雖然底薪少,但我這呆人算是勤力,公司有什麼可兼的職都兼,一星期做足七天,每天做那十幾小時,總收入倒是不錯。
但是我這人,賺錢勤快花錢卻一樣勤快,故此積蓄等於零。
後來遇上一些變故,發覺沒積蓄時的確是想拿一塊錢也拿不出來的,好恐怖,那才開始了積蓄的習慣。
求人不如求己,自己能夠照顧自己最好。
有些人,老是自動有人送錢讓他花,開口便有,我不喜歡向人開口,甚至父母,我也不想。我覺得父母給了我良好的教育,已是最大的禮物,父母再富有,都是花自己賺的錢痛快些,至少不用向任何人交代。
這種性格,當然多少決定了我的命運。女人想賺男人錢何其容易,但我還是喜歡自己賺。
當然我不會拒絕男朋友送我十億八億,但是男朋友不同任何男人,為了錢而牛頭馬面也去哄一番是我不會做的事。不是做不來,哪個女人不曉得發嗲賣身,不屑為之而已。沒有愛情,什麼嗲也不值得發,雖然女人不只限於只嗲自己的愛人,但至少是自己喜歡的人。
命運之事我一向不緊張,能安之則安之,不能安之則反抗之,後果自負,不怨不悔便是了,又不是大富大貴才算見得人,反正我做人不為見人,我行我素最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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