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許多年前說過,雖事隔多年,還有一說的意思。
我的九姨,也是我母親最小的妹妹,她是個畫家,有時帶我去寫生。
那年大概五歲吧,五歲的孩子會畫什麼!於是九姨便在山坡上,用很輕很淡的鉛筆替我畫了個風景構圖,叫我用炭筆沿著線條填。
填了七七八八,山坡上有幾個大人走過,一看不禁大讚!「這麼小的孩子寫生居然寫得這麼好!」
正當我準備接受讚美之際,九姨回轉頭說:
「不是她畫的,是依照草稿填的。」
有誰不喜歡別人誇讚自己的小甥女兒呢!但是九姨有個誠實的原則,她不要說謊。
那件事在我小小的心靈中,刻下很深刻的痕跡,那是她給我上誠實的第一課。
長大了,也不喜歡說謊,有些事情我不想說,便乾脆不說,不說好過說謊。
也是說過的故事了。小學某年默書,有一個字不會,偷窺了鄰位同學那個字,急忙填回去,但總是於心不安,結果還是把偷回來那個字塗掉了,寫回我本來寫錯的那個。
很多人會說我笨,但我寧可保持自己的品格。
唸書以來,從不出貓,縱然學生出貓的方法很多,但是我屬堅持不出貓那類。
別以為我操行甲等,不出貓是沒有品行分加的。中學畢業時我的操行是丙等,主要因為遲到、闖禍(頑皮的禍),學校一律要拎深藍書包而我拎了個紅色的,一律要穿黑鞋我穿了雙紅鞋之類,當然不是學生人版。
畢業禮時眾女生要齊唱首依依惜別的歌,不少同學涕淚交流,我擠不出眼淚,反正他日又相見,我不覺得需要如此戲劇化,便老老實實幹著一雙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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