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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罪無關


  這幾個月真是喜事重重,結婚請帖收完一張又一張,整天代人高興。

  有些朋友的喜酒吃了不只一次,即使結完又結,現代人都沒有什麼避忌,只要興到,便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次結婚都大宴親朋。

  上一輩人多受壓力,似乎第一次結婚才值得恭喜,第二次結婚便要隱隱蔽蔽,甚至不敢見人,再甚至要一死謝世。現在看起來,前人所受的社會壓力是十分多餘的。與其做社會壓力的犧牲品,不若尋求真愛,只要不是偷哄搶騙,不妨領風氣之先。數十年前阮玲玉因為受不了「人言可畏」這四個字便自殺死掉,換了在今天,何有那種「人言可畏」,何足致她以死?想想也真正死得冤枉。

  且不要說愛是有罪還是無罪,感情之事,不能以有罪或者無罪觀之,愛與罪根本拉不上關係,毋須以一句愛是無罪的來為自己開脫。

  情愛婚變至少會令到一方傷心,是痛失愛情也好,痛失面子也好,總是有人傷心了。

  不能說自己無罪對方便不應傷心,令人傷心也不是有罪無罪的問題,傷心不是個裁決,而是事實,沒有什麼堂而皇之的理由可以解釋的。

  戀愛不是在互相呵護之中便是在互相殘殺之中,有些時候,兩種行為一同進行,而局外人老是不明白,總以為是正負題,兩個答案必須選其一。事實上,很多夫婦在互愛與互傷的糾纏之中,白頭到老。

  愛的極限是寬容,到沒有了寬容那一天,兩個人便要分手了。可惜,寬容只能令對方更加愛你,卻不能令你更加愛自己,當對方曉得欣賞你的寬容真愛之時,你早已陷入深沉的痛苦之中,但是還有什麼可對人言?到底是自己忍不住那麼地去愛的。所以愛情,沒有什麼偉大,偉大的都是無可奈何的偉大了。理想的愛情,不須要偉大,本著我對你好你對我好的心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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