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沒好睡,一時上床,每隔兩小時醒一次,睡也不是熟睡,這些日子都是這樣,由於精神不好,脾氣暴躁,所以都呆在家裡。
信不信由你,已在床上做了十天睡公主,除了到書房寫稿外,一切都沒有興趣。
我對男朋友說:「怎麼辦呢?我剛踏入盛年,已是心情落索,還有下輩子怎麼過?」
有些女人一哭,男朋友便關心兼緊張,我?算了,一輩子,一切都自己承擔,所以我的結論是,女人不用漂亮,不用才智雙全,不用會燒飯,好命的自有男人照顧她。
我對男人並無尊敬之感,既笨且不解話,回到基本,還不是個個淫蟲,男人自以為性感時的樣子每每核突得很。阿波羅神?My Foot!
自小至大,男朋友可以排幾條街,上述不是氣頭上的話,故此嫁之一事,從不熱衷。
也許今天對男士批評得過火了一點,請包涵則個,心情實在壞。
熱戀過了之後,憑什麼維持互不討厭的關係?當然,有時無法出生天,只好相依為命。
做人有什麼好?我都不知道。
做頭馬在原野上,過得一天是一天多逍遙。
並非厭世,而是抱怨上帝像頒獎似的頒了我做人。
悶死了。
甚至世界大事,也只能以兩句話形容它:「不知便嚇死,知道便笑死。」
早上九時五十分了,稿寫完了,做什麼好呢?
睡得著也好,睡不著也好,我想冬眠,眠到心情好才起床。近來真糟糕,總是不開心之至,嘿,一睡解千愁,我睡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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