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藝員,是「想做就去做」的代表者,本領之大,不由得不令人寫個「服」字。
例如:
想去外國留學便說去外國留學,照例有無數間大學等著收他們,不用念中學,也不用看成績表,沒戲拍時一句「我出國留學去也。」便有如一切手續辦妥,羨煞要念中學,再辛辛苦苦申請大學的學生。
又例如:
想改行做生意便做生意。
想改行做時裝設計家便做時裝設計家。
原動力永遠是「無戲可拍」——對不起,是「厭倦了娛樂圈」——總之,只消一想,便可以做,連台詞也不用念,劇本也不用看,世上千百個角色任撿。
憤怒青年、中年,本領也大,想流浪便流浪,至於什麼叫做「流浪」,我可不大清楚。觀察結果,青年是不唸書不做事,向父母拿一筆錢,到外國無所事事去呆一年半載,也許是在唐人埠賭足幾百天,也許是吃完睡,睡完吃,與志大才疏朋友天天聚首,縱論全人類缺點,挑剔阿根廷牛肉,至於福克蘭島在哪裡,卻始終無所知。
至於憤怒中年,「流浪」的定義是什麼,便更加神秘,可能只是在紙上,說一年等於流浪了一年,脫俗了一年。到底中年人不如年青人不實際,怎會貿貿然去外地不知所謂?所以流浪一事,必須計劃周詳,不可隨意所之,而且,流浪可以是精神上的,不需要有實際行動,這又是年青人有所不及的。
我不反對想做就去做,做人不做自己想做的做什麼?不過,首先得做得到,亦得是有建設性的東西才成,總不能想打人便打人,想家人養便大食懶不做事。從來佩服說得出做得到的人,最怕說得堂皇卻不去做的人,更怕說了後做不到,馬上能想出三百個做不成的借口的人,誰不知道想容易、做卻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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