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不過是,頑固的堂皇借口。
不會辯駁的人會說:
「我喜歡這樣。」
會辯駁的人會說:
「我的原則是這佯。」
其實兩者完全沒有分別,兩個人其實都在說:
「我只肯順從我自己的意見。」
很怕開口原則,閉口原則,幾十種原則的人,原則不外是自己選的,又不是天條,有什麼值得特別敬重之處?
假使別人一抬他的原則出來你便讓步,你便是笨伯了,他的原則是他自己定的,不外是方便他自己,又不是方便你,更不是就你設想,何必接受他的原則?每件事有每件事的邏輯和道理,他的原則可不是天地的定律,管他作甚?
常碰見一些人說:
「我的原則是,我只與信任我的人合作,你不對我表示信任,便是侮辱了我。」
我一向不理睬這些堂而皇之的話,不錯,合作是要互相信任的,不過,總不能因為他一句「我的原則是只與信任我的人合作」,便被他逼得閉上眼睛信任他,他虧空弄權,你也不敢過問,以免「侮辱」了他!
人與人相處,只要公平合理,便不須那許多原則。我相信,舉凡存有公平合理之心的人,都是可敬的人,嘴裡有沒有原則倒無關宏旨。
有些原則是要不得的,例如:「錢在我口袋裡好過在別人口袋裡!」之類,那是私之尤,若要堅持他那個原則,豈不變了請傭人不付錢,借債不還,做生意必定拖欠?
即使堂皇的原則如「寧死不辱」,也要斟酌一下,假使詐作打敗仗,輸個臉目無光可以誘敵深入,讓埋伏的友軍獲勝,屈辱一陣也無所謂了,來個「寧死不辱」豈不壞了大事?原則不可只圖好聽而不經大腦的,其實,只要事事經大腦,又何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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