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這個名堂,害死了很多人。
我們先得弄清楚:
全能只是理想,不是標準。
人家說你不是全能,並不是侮辱你,不用過分緊張。
我常記著一句話:
「別回頭看別人在做什麼,只做你自己做得最好的。」
這個道理簡單得很,讓我舉個最容易明白的例子:
假使你穿白色最好看,便穿白色去見人,那麼,在別人眼中,你永遠是好看的。假使你穿紅色不好看,而你卻硬不服氣,一於要穿紅色去見人,以證明你不是只能穿白色的,結果,在別人眼中,你便不好看啦。
其實,你不穿紅,沒有人會知道你穿紅難看得要死,你硬要證明自己天下間所有顏色都能穿,不是自暴其醜嗎?再說,一個白衣姑娘美,還是個什麼顏色都能穿的姑娘美?那根本是分不出高下的嘛,只不過一個形象單一而明顯,一個形象活潑而多變化而已。
全能,不外是這麼的一回事。
世上需要的,是懂得一種事情做得很好那類人,而不是什麼都能做一點的幫閒。
人們為了求全能,往往不在所長上盡力,而在所短上做功夫,結果變了個什麼都能做一點點的幫閒。
人們為了求全能,往往不把自己所長發揮得淋漓盡致,而把時間花了在自己所短方面,即使不出醜,也不見得表現好。
人的心理是:做到件難做的事才覺得有成就。他們忘記了的是:舉凡你所長的,你做起來都不會很吃力,不會覺得特別艱難,你沒有天賦做的,不擅長的,做起來才會難於登天。
為了這兩個原因,人們老是忽略了自己之所長,而去就自己之所短,為了做全才,而錯過了在所長那方面嘗試做到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地步,實在可惜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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