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嗜好而花錢,跟為炫耀而花錢是兩回事。
前者無甚不妥,只要負擔得起,愛古董的人花幾百萬去買個花瓶、愛集郵的人花幾十萬去買張郵票,都是不影響別人又令自己開心的事,亦是個人的自由。甚至,瘋狂愛車的白領,為了供部心愛的車,每月節衣縮食也是他的自由。
後者可令人煩厭,愛炫耀自己花得起錢的人,其炫耀簡直是騷擾別人。請了一桌子不吃酒的朋友,為了向酒店侍役顯示其闊,硬叫幾瓶最貴的香檳,倒了又強人家灌進肚子裡去,這我可不多謝了,他顯闊要我強吃酒,我當然咒死他。
老友請吃飯,次次都是那間最貴的山珍海味館子,我說你不厭我也厭了,老友堅要去,去了我叫叉燒炒蛋,把老闆嚇大了跳。我對老友說,相交一場,我不客氣,天天魚翅鮑魚的要我吞,我吃不消,縱使能領你的豪情,也沒法天天吃我最不愛吃的魚翅。老友笑我不是吃家,不知物之貴賤,我說知道了也不必只挑貴的吃以示我懂得,那天我剛想吃叉燒炒蛋,沒辦法,此物不夠貴,對不起,令你沒臉。
老友愛天天吃鮑參翅肚是他的嗜好,也是他的自由,強我吃以示其豪卻是騷擾我了,道理就是那麼簡單。
我當然也有嗜好,我喜歡一流的衣服,主要是穿了自以為漂亮了點,不外是自得其樂。寄了幀穿了套時款新衣的照片回大陸給九姨,九姨回信問我為什麼穿得像個農村姑娘?在港無錢買衣服乎?這是眼光不同問題,起碼我沒騷擾九姨,要她也照樣穿一套。我扮我的,她彈她的,各適其適。
對嗜好儲錢的人,不花錢便是最大的樂趣,這也無可厚非,只要他不花別人的錢不佔人便宜便是了。
有朋友愛表,幾萬元一隻的戴在腕上,只要他戴了不作聲,便不算炫耀,亦不算騷擾他人,自得其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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