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什麼顏色的花,交雜一起地長在大自然,總是一幅悅目的圖畫,絕對不會給人顏色不調協的感覺。要是我們把這許多顏色混在一起,卻是一塌糊塗,顏色全部衝突。
在郊野,那邊一座山,這邊一棵樹,前面一堆石,後面一叢花,左看右看,都是美的構圖,不需要講平衡,也不需要講比例,反觀我們畫畫,總是大一點便不平衡,小一點又不合比例,絕對不能像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隨處生長也總是好看。
所以,誰說我們可以把大自然寫真呢?天然的事,是搬不到紙上的。
我們會說這條街道丑,那個城市丑;丑,因為街道城市,都有人工建築物。我們會說荒野丑嗎?我們會說荒野髒嗎?即使鳥屍腐葉積在地上,也不覺其髒,只覺那是大自然生老病死的循環的一部分。
人死會丑,樹死卻不會丑。
原來,天地本來沒有「丑」這個字。
天地本無美醜之分,任何一個角落,任何一塊土地都動人。
天地本無章法,在亂樹急水中,自有安定的生命,鳥兒築巢,魚兒戲水。
天地間也本無「險」字,沒有摔水的野獸,沒有淹死的魚兒,沒有從懸崖上掉下來的樹,也沒有怕峭壁高的鳥,高低深淺,長短闊窄,在它們眼中都一樣。
大自然沒有噪音,清風入松,晨曦鳥叫,馬嘶獅哮,有聲也似無聲,因為一切都是自然。
這個天地,實在奇妙,大自然,始終作風不變。
人,永遠沒法變成大自然的一分子。
人,只會建屋子把自己與大自然分開。
人,不能把自己拿到大自然中去。
人,極其量把花花草草困在自己的園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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