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雙夫婦,他們相遇時,女的是羅敷有夫,男的是使君有婦,料不到,兩人一見鍾情,熱戀起來。女的馬上告訴丈夫,她愛上了別人,丈夫馬上跟她離婚,男的卻一直沒有告訴太太,直拖到女友懷了孕養下了孩子,他仍是有妻室的人,結果,孩子到了兩歲男的才辦離婚手續跟女的結婚。
女的說:「我馬上告訴丈夫,因為我不想騙他,而我心裡又知道,我真的愛上了別人。」男的卻說:「我有很多原因一時不能告訴太太。」
我說:
「有沒有原因你都不會告訴,男人通常是這樣的。」
我不是說,女人比男人坦白,而是,男女的觀點不同。
女人告訴丈夫她有婚外情,因為她認為這樣才是對他公平,不騙他是對他好。
男人不告訴太太他的婚外情,因為他認為暫時瞞著是對她好,仍是未宣佈不要她。不過,男人這個「暫時」,短則一年兩年,長則十年二十年,老是等到太太自己發現才了結那個「暫時」。
我的朋友也是這樣,是他太太自己發現的。
朋友說:
「其實,潛意識裡,我一直都盼望被太太發現。」
奇怪,我聽過不止一個有婚外情的男人這麼說。
我想,男人怕「攤牌」多於女人,所以便一直逃避跟太太剖白。
他現在的妻子笑著說:
「太太一定會發現的,女人總有那個第六感覺。」
我很少想及那些事,假使我是太太,發現了丈夫另有戀人,說什麼我也不要他了,一句話解決,根本不會出現什麼戲劇化場面。有時我想,男人是一面怕女人哭哭鬧鬧的不許他離開,一方面又希望她哭哭鬧鬧不許他離開——男性自大狂嘛,我才不讓他有這種滿足呢。要走?一腳踢他走好了,鬼才哭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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