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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榮枯盡寄浮雲外


  昨夜?怎麼昨夜離今夜這麼遠,明夜卻遙遙無期?李頎和程安邦剛走了,孫朗尼卻從布魯塞爾掛電話來。三個男人在她身邊轉,但沒一個是可以給疲累的她一個歸宿的。

  「昨夜我沒睡覺,朗尼,我不大舒服。」世華道:「別告訴我你下週三不能回來上我的節目。」

  「壞消息永遠是遲來的,」孫朗尼說:「我掛電話來是告訴你個好消息,我下週五便回來了。」

  世華眉頭一皺:「又遲了兩天?這叫做好消息?」

  朗尼像開謎底的笑著:「我還未說中間那一截呢,後天我便回來,然後再去,下週五再回來。」

  「朗尼,你這麼奔波,別累壞了。」世華很欣賞他做生意的努力。

  「你別累壞了才是,好好保重身體。一個電視節目,值得你用盡人事關係,這麼拚命嗎?」朗尼一直不明白。

  「我沒有選擇。朗尼,我畢業後沒怎麼做過專業工作,只有電視台肯給我四萬塊月薪,我的負擔重,不能由一萬幾千的辦公室工作做起。」盛世華無奈得很。

  她天生有明星風采,但她對出鏡其實是沒興趣的。她的姿容和教養,令到她大量觀眾歡迎,是她完全料不到的事。

  朗尼說:「不如做朗尼電業行政總裁的助手,年薪二百四十萬如何?我把我那份人工給了你。」

  「朗尼,別開玩笑,做電視,我認為我值二百四十萬,做你那行,我懂得什麼?」世華想像朗尼在心中嘲笑她那四十八萬一年的年薪。

  不過,朗尼倒認真起來:「我回港有話跟你說。我會上你的節目,不用改期。之後,你聽我要說的話。」

  「謝謝天,你終於守約了!」世華高興起來:「那我只好把程安邦押後一周了。」

  「我特地在空檔回來的目的,便是把程安邦押後一周。」朗尼莫測高深地說:

  「大後天晚上見!」

  孫朗尼,成功的企業家,這一切都令他信心大增。

  送機那夜,他冷眼旁觀李頎和程安邦對盛世華的爭奪,和對他的醋意,他心裡自有打算。

  他不認為李頎或程安邦能給盛世華安定的生活。

  盛世華是他在校園裡做工讀生時便立志要摘的一朵花,如今他事業有成,在談笑間他衡量這一切。

  如今,是摘這朵花,把她拿回家好好愛護的時候了。

  他會讓她光榮地做完她的「知音十一時」,然後,他便不會再讓她拋頭露臉,工作得那麼緊張了。

  他並不完全知道盛世華的心意,但他是個做事有步驟的人,他至少知道她跟他合得來。

  盛世華躺在床上,想起朗尼的大公雞花籃,心裡略有安慰。

  她覺得跟朗尼一起很舒服,很愉快,雖然不是談情說愛,但她完全接受他。

  也許,也許朗尼會追求她吧?她像個在大海游泳了好久的人,需要找個浮台歇息,朗尼是個浮台。

  李頎和安邦都是常經過她身邊而不讓她上去的船。

  胡思亂想了一會,盛世華半睡半醒的躺著,朦朧中有兩個人進來了,嚇了她一跳。一看,那是安邦和另一個中年男士。

  「是我,別怕,這是洗醫生,替你看病來了。」安邦摸摸她的額:「還發燒呢。」

  洗醫生診視了她一會,替她打了一針:

  「無大礙,躺兩天便好了,記住服藥。」

  安邦送走了醫生,折回房間,握著世華燙燙的手:「頑皮!不肯看醫生,幸好我把你的鑰匙偷去了。」

  世華喜歡男人這樣寵她。

  「好好休息。」安邦說。

  「你不是要走吧?」世華的聲音是留人的聲音。

  安邦回眸,還看得見擱了在桌子上不知多久那碗冷面:「你這樣子,我怎能走呢?我替你做兩天僕人,如果做得好,你乾脆聘用我好了。」

  「咦,李頎呢?」世華問。

  安邦沾沾自喜地道:

  「我把他弄走了。」

  世華問:「怎麼弄走的?」

  安邦頑皮的笑著:「那還不容易?我掛了個電話給導演,說李頎想見他,研究劇本,任澄最喜歡人家跟他研究劇本,便召了李頎去。」

  「你這人,老是古靈精怪!」嘴裡是這麼罵,世華心裡卻很高興,安邦為了想單獨見她,什麼惡作劇都做得出來。

  兩人相視,一陣溫馨,一陣淒涼。

  安邦怕她傷感,便站了起來,雙手放在背後,好像教授似的,舉起右手,伸出食指,有若在講課:

  「李頎這個人,是個十分專心的演員,見過他工作態度的嚴謹,我完全明白為什麼他能紅了十年而盛名不衰。」

  「至於號稱好萊塢來那個程安邦嘛,演技絕對跟他旗鼓相當,只不過,程安邦為了見女朋友,便什麼都放得下,實在太心散。」

  盛世華撲哧地笑起來。

  安邦在廚房裡頭頭是道,居然弄得出頓清淡而美味的菜來。

  「你知道嗎,世華?」安邦說:「我在美國才拍了兩部片,雖然一致好評,但目前剛碰上美國經濟不景氣,白種人發窮惡,居然敵視起亞洲人來。」

  「那對你的電影生涯有影響的啊!」世華頗為擔心,這排亞現象不會在一兩年內消失。

  安邦盤膝坐在地板上:

  「本來,有個導演叫我主演一部叫《無聲蕭》的電影,跟德士汀·荷夫曼一同擔綱的,興奮得我!人家是奧斯卡影帝,有機會跟他演對手戲等於抬高了我的身價。正在我開始自大的時候,宣佈換角,不用亞裔了,這《無聲蕭》真正無聲了!」

  世華想像得到安邦是多麼的失望,他是排亞風潮中的犧牲者,平白失去這個好機會,那本應是他電影生涯的轉折點,這麼的失去了,安邦的難過定會比他表現出來的深很多。

  「幸而任澄發神經想起我,不然我還要無聲很久。」安邦作捏了一把汗狀。盛世華說:

  「世事真不可思議,怎麼我、你和李頎三個都加入了演藝界?」

  提起工作,盛世華便想起了:

  「安邦,你的錄影改遲一個禮拜好嗎?朗尼剛掛長途電話來,他說可以依照原定計劃上我的節目了。」

  安邦是腦筋靈的:

  「那高個兒?他是依照原定計劃追你!」

  「有人追我不好嗎?」世華喜歡被追求的感覺。

  安邦沉吟了一會:「無可否認,他的條件比我好得多。高大、英俊、有本事、有錢,我不能跟他比。」

  世華屈起手指在他頭上打了個爆谷:「再講條件我便打死你。」

  安邦像頑童般護著頭:「不要打死我!打死了我,對你有什麼好處?」

  世華的聲音充滿了深長的情意:「那麼你便知道,到你死的一天我還愛著你。」

  安邦頑皮的臉孔隨著嘴角微微掀起的一絲笑意,變成了一首詩。

  「世華,你真的是個敢愛的女人。我不再提條件了,也不問你為什麼愛我了。」

  安邦說。

  「自小至大,我從沒想過要問別人:你為什麼愛我?那需要解釋的嗎?」世華從來沒想過這類問題。

  「你漂亮,聰明,書念得好,連做你所不願意做的電視節目都一鳴驚人。富裕的家庭背景令你有自信,你不瞭解我們小康之家出身的人的缺乏自信的。」

  「都是傻話!」世華完全不同意:「要是要比條件,不如返回從前,盲婚啞嫁,門當戶對算了,男女雙方結婚前壓根兒不需要相識!」

  「做了節目主持人,果然牙尖嘴利起來了,我投降。」安邦舉起雙手。

  「不許說投降,我要的不是勝利。」世華說:「你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

  安邦溫柔地把她的手放在他胸前,讓她感覺到他澎湃的心的跳動:「你所要的,你早已有了。」

  「我知道,安邦,從第一天見到你起我便知道。那時,你專門取笑我,揶揄我,但是,真奇怪,我覺得你第一天見到我便喜歡我。」世華如述說舊夢:「我甚至有個感覺,我會愛上你,你會愛上我。安邦,怎麼解釋呢?」

  盛世華是個完全感性的女人,他不曉得怎麼解釋感性。

  「好吧,我讓路,讓孫朗尼先上你的節目吧。大明星當然是要壓軸的,不叫我做中間也好。」安邦很想躺在她身旁,但老覺得有點別忸。

  盛世華是解意的:「來,睡我慣睡的這邊,我知道你不喜歡李頎睡過的那邊。」

  「不許你睡他那邊,我們兩個都擠在你慣睡的那邊。」安邦孩子氣地擠到她身邊。

  盛世華跟他鼻子對鼻子的躺著,他逗逗她的長睫毛,她笑。

  她逗逗他的高鼻子,他笑。

  安邦像呵護孩子般拍拍她的背:「你累了,快睡吧。」

  盛世華在他懷中沉沉睡去了,安邦有與花同眠的感覺,捨不得合上眼睛。

  黃昏近晚,世華吃藥的時間到了,惺惺忪忪的服完藥便又睡著了,不肯吃飯。

  安邦自己弄了點宵夜,看著黑夜天空上的星星,那麼大的一顆星,才能在夜空上放一點光芒,人世間的成敗榮枯,實在有如浮雲掠過。

  他想及自己和世華,他倆都不是浮名的奴隸,他們是為了生存而爭取浮名,再把浮名去換錢,然後再共尋寧謐快樂的新世界。

  李頎比他們踏實得多,他在自生自滅的環境下長大,他畢生惟一得過的無條件之愛,不用物質換回來的愛,便是盛世華的愛。

  自幼至大飽受白眼的他,名與利都是重要的,十年影迷偶像的生活重建了另一個揮灑自如的他,他害怕變回處處碰壁、沒人看得起的他。

  此刻李頎的確是在和任澄及編劇研究劇本。他是老手,他懂得安邦,他清楚安邦的表演能力,有些場面,有些對白,他一看便知道安邦很容易便可搶他的鏡頭,但他決定不抗議,他打算接受這個挑戰。

  他決定不讓情緒影響他演這部戲。

  翌日,他去探望過世華,安邦在那兒,他問候了世華幾句,話也不多說便離去。明天要開戲,他在備戰狀態,安邦從他火焰似的深邃眼睛看得出來。

  盛世華明天便錄影孫朗尼了,休息了兩天,她好了些。

  從安邦的默思到李頎的凝重,她嗅到兩雄相遇的殊死戰,而她深信這兩個她所愛的男人,會在銀幕上迸出史前未有的火花。

  孫朗尼接受了「知音十一時」的訪問,眾人驚奇的不但是他的高度,還有他那朗朗亮亮、笑出一排白牙的大男孩笑容,和他那高度的幽默感。

  「生意是什麼?把成本較輕的東西以較貴的價錢賣給想買的人。重要的是個『想』字。各位記住了,當你『想』買一樣東西的時候,你已經付了商人要賺的錢。」

  「女人?女人不同生意,生意成交得愈快愈好,正所謂貨如輪轉,利潤小而成交頻密便行。」

  「女人,成交得愈慢愈好,想要想得愈久才好,因為那是不可以退貨的。我不是會將妻子退貨的那種丈夫,所以我會觀望很久才做決定。」

  「很多女人投懷送抱?我一來不解風情,二來早已選定目標。幾時選的?十年前念大學的時候已選定了,當時沒條件,希望現在可以輪到自己。」

  盛世華哪會聽不出弦外之音的?

  朗尼在大學時已說過來掛號,它朝有錢時一定追求她,這頭雄獅,追女人跟發展生意一樣,步步躦前的。

  下周應輪到程安邦了,世華已好幾天沒見他,他和李頎根本在拍片現場過日子。

  在找不到安邦和李頎的日子,朗尼在密鑼緊鼓地追求。

  「盛世華,我真的很需要個助理總經理,可惜你嫌二百四十萬元一年太屈就!」

  一夜朗尼跟世華說。

  世華只是笑,電視工作太辛苦了,訪問完哄動一時的四個壯年名男後,何以為繼?她不想做一輩子節目主持人。

  二百四十萬一年就將自己賣了出去?那又太便宜,特別是以朗尼今時今日的身家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

  朗尼不好意思說:「要是你嫁給我,我馬上分一半家財給你。」那太市儈了。其實那正是世華所需要聽到的,愛她的男人,不能吝嗇,有十元給她五塊是慷慨,有一億而只給她一百萬是吝嗇,一切都是比例問題。

  朗尼幾乎天天跟世華見面,他深明近水樓台之道。趁著李頎和程安邦兩人不得空,他還不乘虛而入?

  安邦最終都是沒上到「知音十一時」,任澄不放人。任澄拍起戲來,連蟑螂耗子都不放走的,何況主角?

  程安雄音訊全無,「知音十一時」的精彩人物暫告欠缺,又墮回日常的訪問上,知音開始厭倦。

  朗尼破例公眾露面,飲宴、慈善舞會場合都帶著著名的電視節目主持人樂知音。

  樂知音亦是首次破例頻頻跟異性公開一同亮相。孫、樂的戀情,一時成為城中熱門話題。

  大眾都覺得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雙,孫朗尼年輕、軒昂、成功、富有,樂知音美麗、見識多、修養好、成功,亦到當嫁年齡了。

  「這麼相配的一雙人!」眾人都讚歎著。

  果然有一天,樂知音向公司遞辭職信了。

  她快要嫁孫朗尼的傳言更囂塵上。

  不過,她還有半年才滿約,電視台要求她無論如何也多做六個月。

  「朗尼,你怎麼說?」知音問。

  「假如你決定恢復盛世華的身份,然後再改做孫太太的身份,那麼我會要求你立即停止工作。」朗尼說。

  這無異是求婚。

  樂知音得回家想一想。

  最後,她決定多做六個月,到約滿為止。

  「朗尼,你不生氣吧?」

  「不生氣,想炸垮了發射台而已。」朗尼笑道:「讓你再在四角戀愛中玩六個月吧。這六個月,天天見我,不見他們兩個,那麼我便一定贏……」

  「那不是輸贏問題。」世華說。

  「我明白,那是你的取捨問題,這六個月,我一准跟你相依為命的了。」朗尼撒賴起來。

  他對娛樂圈的生活並無好感,沒時沒候,晝夜不分的,他是個喜歡依照時間表生活的人,完全不明白到夜店大叫大嚷,吃酒猜枚,到卡拉OK亂唱有什麼好玩。

  幸而盛世華亦不作興玩那一套。

  一個早上,很早很早,李頎白著臉來了,疲累未消,顯然剛收工。

  「你跟孫朗尼是怎麼的一回事?」李頎大興問罪之師。

  「我真高興你還有空吃醋。」盛世華惱他三個月都沒來過。

  「程安邦有過空嗎?你明知我們日日夜夜在趕戲。」

  「哪個大明星不趕戲?」世華冷冷地說。

  「我得滿足任澄的要求,同時,我是說同時,又得招架程安邦的鋒芒。嚇煞我,這傢伙是天生的一流演員,我好緊張,你別令我緊張上再加緊張!」

  李頎一直都當他的小盛是只屬於他一個人的,盛世華感激他的癡,卻負荷不起他把工作和心事都全付託與她的感情。

  「李頎,別緊張,旗鼓相當戲才好的。你以為程安邦不緊張嗎?」世華解慰他:

  「要是他不緊張,老早跑到我這兒了。」

  「世華,作為同行,我喜歡程安邦,跟他演對手戲是種新刺激,不過很累,他一刀一刀的砍過來,逼我招架。」李頎輕喟:「十年難得一見的好對手,他也令我進步了。」

  「李頎,你的度量真可愛。」世華給他倒了杯茶:「你是個真正的藝術家,你識貨,有度量去稱讚。你可知道沒度量的人,是心腸狹隘得連貨也不識的?」

  「小盛,就是你最瞭解我。對,潦倒的李頎需要名需要利,需要找回自尊心和安全感,但是你知道,人的一生,有如樹的榮枯,有燦爛的時候,也有歸於平淡的時候,我是先嘗過枯的滋味,才嘗到榮的滋味,我負擔不起太早便枯。」

  李頎發了半天呆:

  「小盛,怎麼說呢?我想畫幅《榮枯盡寄浮雲外》的畫,同是一個人,一個我,光榮、枯萎,其實都是我,似是那麼的有關,其實又是那麼的無關。」

  世華替他捏著肩背:「看,緊張得肌肉都繃得緊了,放鬆一下,我替你捏幾下。」

  「唉,小盛,你也辛苦了,等我,好嗎?我們會有數之不盡的晚上,並肩一同看天亮,我畫天上的浮雲,你化作一道金光,透過浮雲,給失落的人溫暖和希望。」

  在李頎心中,盛世華就是那道金光。

  世華由得他在床上瞌睡,凝視著那張風魔千萬女性的眉目如畫的臉孔。

  這樣充滿雄性美的臉,內心是太脆弱了。她是不喜歡男朋友像小孩找媽媽般來向她訴說心中恐懼的人?她不知道。

  安邦擁有的比李頎少,但擁有得愈少的人,愈慣於背水一戰。

  門鈴響了,世華有個直覺——安邦。

  一開門,果然是安邦。

  安邦看上去沒李頎那麼累。

  「在香港拍戲好玩嗎?」世華問他。

  「好玩極了,特別是耍任澄和李頎。」安邦又擠眉弄眼,一時扮任澄的定著眼睛像青光眼似的樣子,一時又提氣扮高大威猛,學李頎用眼睛攝人的樣子。

  世華服了他,學誰像誰。

  「像吧?」安邦問。

  「像極了。」世華輕輕拍手。

  「那麼,你不需要李頎了,反正我會扮他。」安邦嘻嘻地笑。

  「胡說八道!怎麼你不扮我?那麼你連我都不需要了。」世華道。

  「我扮你,自己怎看得見自己?何況,我要看見的是你,不是我自己。」安邦說:「除非,你叫我扮你去哄住李頎,而你自己卻跟孫朗尼拍拖去了。」

  盛世華內心很矛盾,孫朗尼可以給她一切,要是她不認識李頎,不認識安邦,她會毫不猶豫地嫁給他。

  「世華,別念著我。思念,不同結婚,孫朗尼是個很好的男人,也許沒有比他條件更好的了,何況,他心儀了你十幾年,這份癡心,可算堅定。」安邦像哲學家似的說。

  思念,不同結婚。

  世華明白。

  「但安邦,結婚,不同思念。我不會因為結了婚而不思念你!」

  「那麼,長放我在你心中好了,我知道的,無論我在天涯海角,我也相信,你心中有個小小的我,在那兒居住著,終其生,不會離開。」

  世華的心很亂。她想說:「安邦,讓我等你。」然而,安邦的心事,她知道得很少。

  安邦指著緊閉的房門:「李影帝在裡面睡著了?」世華點點頭。

  安邦歎道:「世華,你有很豐富的、施予不盡的感情,可惜你只有一個肉體,怎麼辦呢?」

  感情是無限的,肉體是有限的,這種束縛,盛世華整輩子都在反抗,而反抗的結果,便是失敗的婚姻,失去的骨肉,只餘下一顆無寄的心。

  她捧著赤熱熱的心,從天涯浪蕩到海角,沒有人敢把她的心嵌在自己體內,再愛她的人都沒那個勇氣。

  有時她後悔她太勇敢。

  李頎熟睡在她的房間裡面,魂牽夢縈的安邦就坐在她眼前,她的手不自禁地搭了在他肩頭。十年了,她都沒機會再把肉體獻給他。

  她對安邦的情感早已滿溢,只可惜他沒有把軀體來盛載。

  她心裡一痛,五片指甲緊緊地一捏,刺在安邦肩頭。

  安邦對她遙遙的愛,十年來有如灌進了個薄薄的氣球裡,為了安雄,為了她。她那麼的一抓,安邦的氣球就要決壁而破,湧出足以溺斃他倆的感情了。

  「世華,不要碰我,再碰我便不能自制了!」安邦閉上眼睛仰著頭。

  世華俯過頭去,吻了吻他的脖子。

  「不,世華,不能在李頎睡在你房間的時候!」安邦雙手握著拳,強捺著不碰她。

  世華伸手過去,雙眸盈盈睇視,安邦把手交給她,她在他手心一捏:「到車子去。」

  安邦握著她的手,讓她輕輕地把大門打開復關上,兩人進了她的小汽車。

  盛世華無言的開著車子,兩個都是公眾臉孔,她不曉得車子能停在哪兒。

  「讓我來開。」安邦跟她調了位置。

  車子一直往山上開,經過舊時盛家大宅,安邦彷彿看見當年那十八歲的愛嬌少女,他第一眼便愛上她。

  盛世華只是微微斜眸一顧,便堅強地往前望,不肯再讓嚼蕊弄霜的記憶把她留住。

  安邦偷偷望望她,看不出她的臉上有懷舊的傷感,他猜不透她在想什麼。

  「世華!」他有個心願:「終有一天,我要替你把這大宅買回來。」

  盛世華安寧地搖搖頭:

  「安邦,這不是我們要重回的地方。我回答了你心裡的問題了嗎?」

  「孫朗尼可以給你這一切。」安邦道。

  盛世華含意深長地凝視著他:

  「安邦,帶我到我們的老地方。那不正是你心中所想著的嗎?」

  安邦的臉閃過一陣欣悅,一陣淒涼,一手把著方向盤,一手緊握世華的手,把多年的思念再度握到她掌中。

  安邦的手是盛世華所接觸過的男性之中,最能傳情達意的,她多麼渴望他的手能每天牽著她的手。

  安邦轉了好多個彎,車子在山上偏僻、行人罕至的地方停住了。

  那是個向海的粗沙小平台,小雄的生命在她體內過第一秒人生的地方。

  那是安邦和她的老地方。

  「奇怪嗎,安邦?我回到香港之後,不曉得開了多少遍車子,找來找去都找不回這個小平台。這個小平台,在我心中是那麼的親近,在現實生活中卻是那麼隱蔽,老不讓我找到。」

  盛世華低回不已。

  安邦伸手抱著她軟綿綿的胳膊,溫柔的目光感謝著她。

  「沒想到我還認得路吧?世華,再過十年,我都會記得這個地方的。」

  安邦摟著她,踢著平台上的小石頭:「也許,連這塊小石頭都沒人移動過。」

  「有人把幾塊小石頭撿去了,偷走了。」盛世華的秀髮迎著風,風把她的淡黃披肩吹得像風中小船的帆。

  「誰有興趣偷這些不值錢的東西呢?」安邦笑道:「這些石頭,十年來都寂宴地躺在這個一點都不美麗的地方。」

  盛世華彷彿看見了當年安邦所搭的黃色小帳篷,人字形的,底下有張墨綠色的膠墊子。

  她走了幾步,蹲在粗沙碎石上,仰首望安邦:「我們的小帳篷,就是搭在這兒吧?」

  安邦記得那暴風雨之夜,他獨自坐在小帳篷裡面,十八歲的盛世華不顧一切地來找他,解開了衣服,把玉雪可愛的少女胴體呈現在他眼前,躺在讓雨水浸濕了的墨綠色膠墊子上,無悔地給了他,她的第一次。

  他恨不得那黃色的小帳篷仍在,在浪濤滾滾的崖邊,在凹凸不平的沙石上,這兒便是他倆的家。

  他想起小雄,自己從未見過面的兒子,連叫聲叔叔都沒機會的兒子,心中一陣傷痛。

  世華更加心痛如絞,為了忠於自己,她放棄了兒子。

  「安邦,原諒我,我欠你一個兒子。」世華低頭撿拾著地上的小石塊。

  「人有時太忠於自己,太不肯說謊,反而會傷害自己,也傷害別人。」世華把手中的十幾顆小石捧著,放到安邦手中。

  「是誰偷了幾顆石子?是我。」世華一半在自言自語:「那夜之後,我叫家裡的司機送我來,撿了幾塊小石子,十年來,你的肖像和那幾顆小石子,一直伴在我身旁。」

  安邦蹲下去,抬起她那帶淚的臉:「為什麼你不找我?」

  世華哽咽中笑了一聲:「你找過我嗎?」

  安邦雙拳捏著碎石,讓尖尖的稜角刺痛了雙掌:「我只想避得那麼遠便那麼遠,以免騷擾了你和安雄的家。」

  安邦歎了口氣:「你那時年紀太小了,我也一樣無知。你和安雄的婚姻,根本是不正常的婚姻。我沒想到你長大了之後,那段婚姻怎麼繼續下去,你一定很不快樂了。」

  「那是我自己的錯,安雄並沒有錯。那天你走後,安雄坦然告訴我他是性無能的,他認了命,他說接受不接受他,是我的抉擇。他只有一個要求:別告訴他孩子的父親是誰。」

  孩子出生後,愈長愈像安邦,那是安雄沒法忍受的事,妻子懷了弟弟的孩子而他卻懵然不知。

  「我懷了誰的孩子他都可以接受,那是上天對我們的懲罰,我的孩子居然是你的。」世華自疚:「老天爺,我做了令安雄最傷心的事。後來他對我冷漠,我不怪他。安邦,你也別怪自己,你都不知道!」

  「嫁給孫朗尼吧!要是你現在嫁他,我還受得了,要是再來我們的老地方一次,我可受不了。世華,我沒停止過愛你。」

  盛世華深深地吸了口氣:「安邦,我長大了,愛情不可能是柏拉圖式的,那是靈慾一致的,我寧願你說要我,別說你沒停止過愛我,說有什麼用呢?」

  安邦一陣熱血上升,這執著的小姑娘,如今變成個敢言敢說的成熟女人了。

  「可惜我們的小帳篷讓風雨打塌了。」安邦說:「改天我們再去買一個。」

  盛世華凝視了他一陣子,伸出手牽著他:「來!」

  她把他帶到車子的後邊:「安邦,打開車尾箱。」

  安邦把車尾箱打開了,赫然見到染上歲月痕跡的黃色帳篷跟鐵管卷在一堆,還有那小心捲起來的墨綠色膠墊,想是當年她叫司機捲起來的。

  「沒離開過我。」世華珍惜地撫著帳篷。

  安邦的兩行淚不由得不簌簌而下。

  「世華,我浪費了你!」安邦激動地雙手抓著捲起的帳篷。

  兩人呆在車子後邊,相視無話,千言萬語,車尾箱內的一切,已代他們說了。

  天色灰暗起來,雨絲疏落地灑下,他倆擁在一起,渾然不覺人在迷離的雨絲中,直至冷冷的雨大滴大滴的灑下,安邦才叫起來:「搭帳篷,世華,快!」

  安邦的臉孔在雨中散出了陽光,他雙臂挾著篷帳和鐵筒,世華一手拿著膠墊,兩人你望我我望你的,載欣載奔,在風雨中跑著。

  安邦純熟地支起了黃色小帳篷,把墨綠色的膠墊鋪在地上,兩人濕瀝瀝地並肩坐在小帳篷內,面對著翻騰的浪,一切,有如昨日。

  帳篷到底日子久了,有好多個漏水的小洞洞,冬天的雨水滲透了盛世華的幾重衣服,她都不在乎了,日子終於告訴了她,她最愛的是誰。

  「安邦,我欠你十年,我欠你一個孩子,我們日漸長大,日漸年華老去,一天過去了便是少了一天,這十年,我至少學懂了一件事:時光永遠不會回頭,不會回頭為我們補償遺憾,不會回頭為我們淌血的心治療,時間只會讓我們淌干了血,帶著遺憾死掉!」

  盛世華再也忍不住壓抑了十年的抑鬱,一邊號哭著一邊把衣服扯下來。安邦含淚溫柔地握著她的雙手:「這次,讓我來。」

  世華仍然號哭著:「十八歲那年,我厚著臉皮為你而寬衣,今年我二十八歲多了,仍要厚著臉皮為你而寬衣,安邦,我是個什麼樣的女子啊?」

  安邦沉靜地把她的衣服一重一重地解開:「你是個敢愛敢恨的女子,雖然你沒說過,但你也恨我。」

  「是的,我恨你恨你恨你!你讓我等,然而我又愛你愛你愛你!安邦,你看看我,我是什麼樣兒了?」盛世華臉上身上,是雨也是淚。

  她渴望被愛,她令自己以為自己在愛李頎,在愛孫朗尼,然而,她的心怎麼還好像有個大大的窟窿呢?

  她不得不承認那窟窿便是安邦。

  「啊!」安邦的雄體壓在她身上,綿綿烈烈的愛在她體內爆炸著,綿綿烈烈的愛填滿了她內心的窟窿。

  雨是為他們而下的,風是為他們而吹的,浪是為他們而打在懸崖上的。

  為了真愛,人不能再顧慮會傷害了誰,他倆都上了苦澀的一課。

  為了對得起哥哥,安邦忍痛把心愛的世華交到他懷中。然而,世華不能給哥哥真愛,那比不做他的妻子所傷他更深。

  程安邦,你到底做了什麼了?一切都是愚蠢、愚蠢!

  「世華,對不起。」安邦愛憐地吻著她。

  「不,安邦,我們都對不起我們的青春。那時,不怕哀樂,不知道逝水東流,我終於找著你了,我終於不做我自己的內心囚犯了,我是多麼的高興。」世華的聲音悲喜交集地抖著。

  「快回車子去,不然我們兩個在這兒凍僵了,報上會大字標題寫著:程安邦與樂知音雙雙陳屍海角平台,原因耐人尋味。嘿,不能這麼曖昧的,人不但要活得好,還要死得好看。」安邦急急地把濕淋淋的衣往盛世華身上套,自己亦忙亂地穿回衣服。

  兩人摟著冒雨走了一會,不約而同地一齊回首,黃色小帳篷在風雨中飄搖著,兩人相顧而視,點了點頭,一同跑回頭把小帳篷和墨綠膠墊子拆下捲好,帶回車子裡。

  「總不能置我們的老朋友於不顧。」安邦笑著把它們塞在車尾箱,心裡感謝著盛世華的十年思念十年心。

  車子在喇沙利道停下,安邦早叫世華換下濕透的衣服,穿上他擱在車子裡的大衣。

  「要我陪你上去嗎?」安邦恐怕世華應付不了李頎。世華堅決地搖頭,她要解決自己的事,安邦截了部計程車走了。

  世華把大衣的腰帶緊緊地一束,似乎那一束會給她更大的勇氣。

  她上了五樓,出了電梯,正要拿門匙開門之際,門卻自己開了,李頎就站在門內,打量著她身上那件過大的男裝大衣。

  李頎關上了門,把她的大衣腰帶一拉,只見盛世華身無寸縷。

  李頎炯炯鬱鬱的眼睛注視著她:「你不需要說話。剛才我站在露台上,我看見一切。」

  盛世華迎著他的眼光:「不,你還沒看見一切。」

  她跑到睡房裡,在抽屜底下翻出幀三歲小男孩的照片來。李頎一看,那孩子分明是程安邦的翻版。剎那間,他什麼都明白了。

  「小盛,別再解釋了,我走了。」李頎親親她,沉渾的聲音帶著令人心碎的哀傷:「你放心,戲還是要拍下去的。」

  李頎默默地離去了。

  盛世華心裡亂作一團,每當她心亂時,她便慣性地跑回電視台去,一個無家的女子所熟悉的地方。

  「知音,你來的正好!奇跡發生了!」編導說:「程安雄居然回電,說要到北京開會,可以順道上你的節目。」

  樂知音不禁呆了。

  「不過他的要求是……」編導在賣關子。

  「是什麼?」知音心裡撲撲地跳。

  「是要跟他弟弟程安邦一同上你的節目。」編導說:「求之不得呢!」

  「你剛才說什麼?回電?電話?」知音問。

  「長途電話,他親自打來的,連秘書也不用,這天體物理學家倒沒什麼架子。」

  「他……他怎麼會有我們這組人的電話?」知音百思不得其解。

  「他說是程安邦告訴他的,弟弟告訴哥哥,有什麼出奇?」編導說。

  原來安邦馬上掛了電話給安雄,他到底對安雄說了些什麼?

  「我得打個電話,借你的辦公室一用。」知音急不及待的鑽進了編導零亂的小小辦公室,鎖上了門。

  「安邦,你怎麼找得著安雄?」

  「我是打去美國太空署他的辦公室的。以前他老不肯聽我的電話,今天不知如何卻聽了,我告訴了他我們的一切。」

  「他受得了嗎?」

  「他很冷靜,他說我這狗娘養的怎麼終於有勇氣照顧你了。」安邦邊說邊笑。

  「我不信,安雄從不說粗話的。」

  「今天他說了,我稍作更改而已。他說我們兩兄弟都是son of a gun,把你折磨夠了,要是我不娶你,他用劍刺穿我的……我的……」

  「你的什麼?安雄不說粗話的!」

  安邦大笑:「我的心窩。安雄斯文如故。」

  「他會帶小雄來嗎?」

  「不會。世華,雖然我和你都想見小雄,但小雄還是不見我們好點。」安邦說:「我得出門去了,拍戲去。」

  「我……李頎什麼都知道了,他叫我放心,戲一定得拍下去。」

  「李頎是個君子。我脫帽致敬。」安邦說:「你快點擺平你的孫某!」

  放下了電話,樂知音從辦公室出來,彷彿進入了個新的世界。

  「週五錄影。」編導說:「程安雄只留到星期二。」

  樂知音想了想:「不,直播。我要直播。這也是我為電視台主持的最後一輯『知音十一時』。」

  「什麼?」整組人都出乎意料。

  「做完了你們便明白。」樂知音說:「我永遠會記住你們這一組手足,我們永遠是朋友。」

  李頎和程安邦天天如常趕戲,任澄導演奇怪一向相處和洽的兩個男主角突然不再互相交談,然而沉默中亦不似有敵意,演對手戲時所擦出的火花更是燦然耀目。

  片子已近煞青,任澄跟李頎和程安邦說:「你們為什麼演得那麼好?這部片子今年要參加最佳電影競選,你們兩個都夠資格提名最佳男主角獎。」

  程安邦推辭著:「不用提名我了,李頎演得極好,單提名他一定橫掃所有人。」

  李頎亦在推辭:「獎我已得過兩次了,還是提名程安邦吧,我看他的機會極好。」

  任澄一臉不解,問助導:「那兩個傢伙幹什麼?」

  助導一片你問我、我問誰的茫然。

  星期一到了,電視台門前站了一大群影迷,門內站了一大群娛樂版記者。

  有部私家車開上來,只見車子裡面的人劍眉星目,十分英俊,影迷大叫:「程安邦!程安邦!」那人屹然不動,車子開進了電視台停車場。

  不久另一部車子又到了,裡面坐著的不又是程安邦?影迷以為自己花了眼睛,但總不免再度蜂擁而上。程安邦含笑下車,十分有耐性地替影迷一一簽名。

  「剛才那個跟你一模一樣的是誰?」有個大女孩鼓足勇氣地問。

  「那是我的哥哥程安雄。」

  影迷嘩然大叫:「兩兄弟都這麼英俊!」

  忐忑不安的是樂知音,她躲在錄影室,沒走出去讓記者拍照。

  錄影室厚厚的重門一開,樂知音乍見英挺如故的前夫,不禁想起了小白屋內的清純時光。要是人類沒有性愛這回事,她和安雄可以愉快地相守一生的。

  編導和監製都下來招呼,替他倆介紹:「這是樂知音小姐,節目的主持人,這是享譽國際的……」

  「我們認得的。」程安雄沉穩地說了一句,便不再說話了。

  程安邦讓影迷纏住,遲了半小時才入錄影室。

  兩兄弟一見面,安邦握拳揉捶哥哥的肩膊:「You son of a gun!」

  程安雄亦含笑捶回弟弟一下:「You son of a gun!」

  樂知音放下心頭大石,至少兩兄弟言歸於好了。

  令她稍為不安的,是安雄並沒怎麼跟她說話。

  工作人員奇怪的是兩兄弟怎麼這麼相像,除了程安雄比安邦稍高一時之外,眉、眼、口、鼻部是那麼的相似。

  「你們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時孿生的?」天真的女資料搜集員問。

  「我不清楚。」程安邦打趣著:「我出生時沒戴手錶也沒帶日曆。」

  「請就座,直播快開始了。」場務主任宣佈。

  樂知音一開頭便說:「這是我所主持的最後一輯『知音十一時』,我一直盼望的人終於來了,我希望我們能分享這極有意義的晚上。」

  樂知音從介紹太空物理學家程安雄說起,程安雄跟在大學時一樣,風度翩翩,揮灑自如。

  「除了天分之外,請問你的成功之道是什麼?」樂知音問。

  「專心,唸書和工作都專心。」程安雄答:「對愛情也一樣,專一。」

  樂知音心裡起了個疙瘩,安雄對她顯然餘情未了。

  「不過,對愛情太專一,也是我失敗之道。」

  樂知音強自鎮定地問下去:「在美國報章的訪問中,你不是說過會再次結婚的嗎?」

  安雄看著她:「不會了,請原諒我的中文生疏了,除卻……除卻什麼不是山?」

  知音一時語塞,安邦快快地接道:「我哥哥想說的是除卻巫山不是雲。不過,我哥哥比我好看得多,嗯,不只好看得多,氣質也比我好得多,追求他的女人前仆後繼。」

  安雄默然了一陣:「是的,除卻巫山不是雲,我打算抱獨身主義了,過往快樂的時光,已足夠讓我回憶一生。」

  樂知音費了好大的勁,才忍得住欲湧而出的眼淚,安雄是特地來告訴她的。

  安邦當然覺察到,怕她亂了方寸,便插科打諢地說:「樂小姐好偏心,只顧訪問我哥哥,冷落了我啦!」

  程安雄凝視了樂知音一眼:「其實,我這次上這節目,不遠千里而來,是為了宣佈一件喜事,我的弟弟程安邦和樂知音小姐的喜事,他們快要結婚了。」

  此語一出,把編導嚇得幾乎按錯了鈕。

  「安邦,樂小姐,我祝福你們白頭到老。說到這兒,我要告退了。我弟弟自幼好說話,餘下的時間,他大可自己訪問自己。」程安雄笑道:「安邦,你獨白一陣,我這身為準大伯的,得跟樂小姐私下講幾句整治你的方法,樂小姐,請跟我來。」

  兩人轉到佈景板後面,知音很想擁抱安雄一下,但安雄微微退後了一步:「世華,人生如逝水,我想通了,別擔心我,好好照顧安邦,好好照顧你自己。」

  「安雄,謝謝你給過我的好時光。」世華很有點傷感。

  「世華,請原諒我以後不再見你們了,那樣我的生活會平靜點,你明白嗎?」安雄說。

  世華哽噎著點頭,說不出話來。安雄伸出手想拍拍她的肩膊,一咬牙,還是強自把手收回了。

  世華欲語還休地看著他的背影消失。發呆了半晌,場務主任催促她歸回原位。

  安邦正在眉飛色舞地扮李頎和扮任澄,大說其片場笑話。

  期間編導已請美術部的人員寫了塊紅底金漆的字,像默片字幕打在螢幕上:「觀眾要求,請准新郎輕吻准新娘!」

  安邦輕輕親了世華的香腮一下,兩人目中都含淚光。

  安雄站在電視台大堂的電視機面前看著,黯然踏上在等候他的車子。

  翌日盛世華收到孫朗尼送來的一籃雞冠花,砌成公雞模樣,附上字條:

  

  再度掛號,等你離婚。

  那時我也許已經一百二十歲,

  你還會考慮嗎?

  深深的祝福!

                       朗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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