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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認得岷峨千雪浪


  樂知音從電梯裡出來,把花籃放在桌上細細端詳。

  一看,她不禁笑得幾乎從椅子掉到地上。

  籃子裡的,原是用紅色雞冠花砌成的一隻大公雞,下面還有十幾隻雞蛋,真的雞蛋。

  哈哈大笑之餘,樂知音撥了電話到「朗尼電業」。

  「孫朗尼!我服了你!虧你想得出來!」樂知音想起朗尼在校園飯堂炸雞時的樣子。

  孫朗尼亦是哈哈大笑:

  「炸了幾年雞賺學費,怎忘記得了!你喜歡嗎?」

  「喜歡,太喜歡了。」知音說。

  「那便別說我沒送過花給你,我只是沒約過你而已。」

  朗尼還是幽默得來事事清楚的。

  「朗尼,你可知道有雞冠的是公雞,不是母雞?」知音看著那十幾隻雞蛋。

  「噢,是嗎?」朗尼說:「我們的電子產品是不大分性別的,中性的,不男不女的。」

  知音一手拿著聽筒一手叉著腰。

  「你說我不男不女?」

  朗尼理所當然地說:

  「是不是女人,你自己知道,用得著我告訴你嗎?這回沒送錯花圈,我已經十分成功了。」

  「錯!公雞是不會下蛋的。」

  「對,公雞不會下蛋,但它的母雞女朋友跑掉了,它只好代她看守那些蛋。」

  「沒句正經!」知音道:「下回你得送我只母雞才行了。」

  孫朗尼又復哈哈大笑。

  「我很吝嗇的,花兒給你看,那十幾隻蛋,我可要來吃了,你肯請我來吃嗎?」

  「唔,」樂知音道:「錄影完畢到我家吃。你不來錄影便沒得吃。」

  「又要脅我!」朗尼頗享受女孩子的乍嬌乍嗔。

  「等到你來,雞蛋都變成臭蛋了,你要是不想吃臭蛋,便得這星期五來錄影。」

  朗尼仍在吃吃地笑。

  「朗尼,」知音哄著他:「我弄得一手美味的茶葉蛋,你乖乖地來,我便弄給你吃。」

  突然朗尼沒了反應,過了三秒鐘,才聽見他的聲音。

  「幹嗎方才沒了聲音?我還以為斷了線。」知音奇怪。

  「我剛才按熄了鍵鈕,」朗尼低聲地說:「我的秘書拿文件進來,聽見你說什麼茶葉蛋,你乖乖地來的,驚奇地瞪著我,我得打發她出去。」

  樂知音想想,心裡也覺可笑,堂堂電子業雄獅,讓秘書聽見有個女人叫他乖乖的,真是老闆的尊嚴盡喪。

  「朗尼,秘書怎會聽得見我說什麼?」知音一向是按鈕白癡。

  「我沒拿起聽筒,按了擴音器的鈕,那麼你的聲音便清楚點,」朗尼道:「不過你小姐的嗓門不小,還是讓秘書聽了兩句。」

  樂知音根本不曉得他在按什麼鈕。

  「總之,星期五下午六點到電視台好嗎?」知音說:「錄影只費你兩小時。」

  朗尼翻翻日記:

  「六時不行,我得等個日內瓦客戶的電話。他答應星期五瑞士時間十二時給我電話。」

  「從中午十二時談到下午六時?」

  知音問。

  「小姐,」朗尼沒好氣地說:「你知道有時差這回事嗎?日內瓦比香港遲六小時。他們的正午十二時是我們的下午六時。」

  知音不大放心:

  「假如你不準時,我們怎知道要等你等到幾點鐘?你掛電話給他不行嗎?」

  朗尼在商場上多年經驗了。

  「這回的形勢是,他求我多過我求他。我不要給他掛電話,十二時是我指定的,他不會敢遲過十二時掛電話來。」

  知音沒從過商,免不了不知所云:

  「噢,是這樣的嗎?先掛電話那個要吃虧?」

  「有空我慢慢解釋給你聽。」朗尼似乎成竹在胸:「他們要求個低點的價錢,我要他們付我要的價錢,他們若在星期五十二時整下不了決定,我那批貨便不運給他們。」

  「半分錢都不減?」知音問。

  「半分錢可以減,多減便不行了。」朗尼一談本行便信心十足:「我若先給他們掛電話,豈不是讓他們看得出我願意大大地妥協?我一連幾天不跟他們通訊,直把他們嚇得依照我的條件才談。」

  知音想,十年不見,朗尼已非吳下阿蒙,做生意做得手揮五弦、目送飛鴻那麼熟練了。

  他這電子業雄獅不是徒得虛名的。

  老同學如此了得,她心裡大感快慰。

  「這樣吧,」朗尼說:「一談好我便來,嗯,晚上九時吧。」

  「要是談不攏怎麼辦?」知音倒比他緊張。

  「談不攏我便不能來接受你的訪問了。」朗尼嚴肅了起來。

  「那我會惱你的!」知音亦嚴肅起來了。

  「你惱我,我可以哄回你,例如再送籃母雞雞冠花兼十二隻荷包蛋之類。」

  「孫朗尼,母雞沒有雞冠的!」

  知音既好氣又好笑。

  孫朗尼把聲音放溫和了:

  「你這隻母雞卻有呢!別氣,若我晚上九時不出現,你可以用茶葉蛋和荷包蛋擲我!」

  「唔,不依!茶葉蛋和荷包蛋擲不死人的,我……我用舉重的啞鈴擲你。」知音邊說邊四處望,她的屋子裡的確有五磅重的鐵啞鈴,用來穩定那搖搖欲倒的坐地燈座的。

  「你有那麼好的眼界?」朗尼打趣她。

  知音不服氣:

  「我由此刻起便練習,到時擲破了你的腦瓜子可別後悔,亦不許怨我。」

  朗尼的聲音更柔了:

  「我不想後悔,也不想怨你。那麼,我只好星期五准九時到電視台了。」

  知音終於放心了。

  奇怪地,跟朗尼十年不見,這個電話,令她對他感到親密了好些。

  整個下午,她的心既忙且甜蜜。

  一時追思跟李頎的纏綿。

  一時回味跟朗尼的對話。

  白白的臉龐倚著紅彤彤的雞冠花甜甜地微笑。

  嘴唇在笑,心都在笑。

  她好久沒這種感覺了。

  她歪在床上,抱抱李頎睡過的枕頭。

  好重的男兒氣息。

  她俯伏在李頎睡過的那邊床褥上,汗的濕痕早干了,但從他毛孔分泌出來的味道仍在。

  她拿出那條熨焦了的粉藍色裙子,穿上了,照照鏡子。

  一不做二不休,她乾脆把上衣褪掉了,穿回訪問他那夜的外套。

  一幕又一幕,一句又一句的,腦子裡重映著、重映著。

  李頎,情深似海。

  然而,李頎如今是個遼闊的汪洋了,她不曉得她是否這汪洋上惟一的一條船。

  她沒忘記當她在美國唸書的時候,李頎曾跟她的中學同窗好友水文君搞在一起。

  她絕對不懷疑他愛她。

  但是她不能肯定他沒有別的女人。

  正如李頎所說,他是個拾荒的人。

  而她,永遠要摘到天上的星星。

  李頎說他只會為她一個人而傷心。

  難道,他以為她不會為他而傷心嗎?

  她吃醋。

  李頎沒懷疑過她對他的忠誠。

  她的心亂作一團,從前是李頎風雨無阻地等待她;如今,卻是她苦苦等候他了,他沒說過何時再來。

  此際,孫朗尼變成了她的救生圈。

  跑出客廳,凝視著朗尼送給她的花,她低低地歎著:

  「朗尼,謝謝你。」

  電話突然大響,把正在出神的她嚇得直跳起來。

  監製的電話,一輪急口令:

  「李頎和程安邦明午四時一起開記者招待會,你要去,我們會拍一些你與他們的談話。」

  知音幾乎不會動。

  程安邦什麼時候回香港了?

  為什麼他倆還一起開記者招待會?

  監製說:

  「他們會合作拍一部電影。你順道邀請程安邦上『知音十一時』好嗎?」

  「我……我……」

  知音一時連魂魄都亂了。

  一個是重拾舊歡的青春夢裡人。

  一個是自己孩子的父親,她雙手把貞操奉獻給他的人。

  李頎和程安邦是認得的,那個風雨之夜,李頎在畫情敵的肖像。安邦,安邦,在那風浪海角上,在那黃色的小帳篷內,凝視著狂風捲起千堆雪花的白頭大浪,等她,念她。

  兩雄相遇,她不敢想像會是什麼場面。

  「知音,知音,你沒事吧!」

  監製半天沒聽見她的聲音,便放大嗓門喊了起來。

  「噢,沒事,沒事。怎麼……怎麼程安邦回到香港我們都不知道!」

  「管他呢,不外是電影公司的宣傳伎倆,故作神秘。」編導說:「程安邦踏遍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命運是這樣的了,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便不是你的。」

  李頎難道不曉得程安邦會跟他合作一部電影?

  沒可能的。

  李頎已是香港第一小生,以他今時今日的地位,絕對沒可能任由電影公司擺佈。

  在未得他同意之前,電影公司沒可能貿貿然從美國把程安邦請回來。

  程安邦肯來並不出奇,雖然他當過一兩部好萊塢電影的男主角,但中國演員在白種人社會發展的機會到底不多。

  他需要回來,他的根基還沒有李頎的鞏固。

  李頎是知道的。

  那解釋了為什麼他那夜上來。

  他要在程安邦未到之前,證明樂知音是他的女人。

  「知音,你不是病了吧?」監製見她再度半晌不作聲,有點擔心。

  知音想:逃避得多久呢?不如面對現實。

  「好,我去。」

  放下聽筒,知音虛脫地躺在床上。

  窗外還是雨聲淅瀝。

  雨令她想起安邦,她記得那風雨之夜,安邦搭的人字形黃色小帳篷。就是那兒,她解開了衣鈕,把自己交給了安邦。

  她記得兩人抱膝坐在狹小的帳篷裡面,安邦靜靜的凝神聽風聽浪,黃色的光映到他的臉上,出奇地好看。

  安邦,頑童與詩的組合。

  那夜,安邦回眸,目光一片溫柔,甚至有超乎這個世界的仁慈。

  她記得安邦說:

  「這帳篷不要拆了,就留下在這向海的砂泥平台上,他日走過,你會記得今天。」

  他是那麼的仁慈,他甚至護著她和李頎,應付著她媽媽,讓他們幽會。

  那時的安邦,內心是何等痛苦。

  他獨自躲在面向滔滔大浪、在風雨中飄搖的黃色小帳篷裡,直至她去找他,烈風暴雨把帳篷吹塌了,壓在他倆身上。

  「就讓我摟著你,聽一天雨,至少,這一天是屬於我們一輩子的。」

  十年來,每逢烈風暴雨,她便會想起安邦,那個帶著痛楚的心悄然引退,把她交到他哥哥手中的人。

  李頎是知道她愛過安邦的,他替安邦繪像時,淚承於睫,他害怕失去她。

  結果,兩個男人都沒得著她。

  她懷著安邦的孩子,嫁給了他的哥哥,做了他嫂子。

  十年煙浪茫茫,安邦始終沒找過她。

  他可知道她這十年對他的思念?

  雨愈下愈大了,到了翌日下午,三號風球已經懸起。

  樂知音夜不成眠,一臉蒼白。

  對著妝台,她無心塗脂抹粉。

  她還沒脫下那套粉藍色的衣服,略略地整理好了頭髮,披上件銀色束腰的雨衣,架上黑眼鏡,便出發去記者招待會的地方。

  李頎加程安邦的號召力顯然十分強,到場的記者踴躍得很。

  知音抵達現場時,前徘已沒位置坐了,反正「香江電視台」的攝影人員已擠了在前邊錄影,她乾脆靜靜的、遠遠的站在後面,黑眼鏡和雨衣都沒脫下。

  電影公司已經開始介紹李頎和程安邦的合作計劃,樂知音的耳朵卻一片空白,什麼都聽不進去。

  李頎揮灑自如地左右讓記者拍照。程安邦一抬眼,看見那架著墨鏡穿著銀色雨衣的女郎,一時間忘掉了面前對著幾十部相機,離開了座位,一抖雙袖,雙臂暴長地扮著大猩猩,抓耳扒腮地向樂知音走來。

  安邦的樣子沒怎麼變,不論她躲在什麼後面,他還是認得她的。

  樂知音躲在墨鏡後的雙眸,已淚盈欲滴。安邦最後一次見到她時,不,她最後看見他的一眼時,他便是這樣扮著大猩猩走的。

  十年的悠悠思念,此刻都到眼前來,知音倚在牆壁上,連眼都不敢眨,她知道眼皮一合,淚珠便會滴下來,墨鏡再也藏不住蓄在眼內的雨潭淒水了。

  李頎一覺察到此情此景,便幾個箭步追到樂知音面前,三人站著,相對無言。安邦站直了身子,收起了諧趣,恍如隔世地凝視著知音。

  安邦不頑皮時,臉孔老有一重詩意的。

  他合攏著的雙唇很安詳,嘴形很精緻,一切十年間沒說的話,都在眼神和嘴角傳達到她心裡。

  李頎深邃的雙眸逼視著知音,他不能在大庭廣眾中吃醋,但他無論如何也不要讓程安邦接近他的小盛。

  李頎畢竟慣於應付記者眾多的場面,便大大方方地介紹:

  「樂小姐,這是程安邦先生。安邦,這是『香江電視台』的樂知音小姐,著名的節目主持人。」

  樂知音惟有伸出右手跟程安邦握了一下手,安邦在她掌心捏了一下,千言萬語,只靠這一捏按進她的血脈裡,

  李頎覺得她的臉色不對勁,出奇地蒼白,忙扶她坐下:

  「樂小姐今天似乎不大舒服?」

  樂知音語噎華堂,勉強地點了點頭。

  一坐下,雨衣的下擺微微分開,李頎隱約看見那條熨焦了的粉藍色裙子,防範之意雖然未減,醋意卻沖淡很多了。

  電影公司的老闆客氣地說:「今天風大雨急,樂小姐仍賞面光臨,實在感謝得很。」

  「哪兒的話,哪兒的話。」樂知音強自鎮定,客套了幾句。

  「香江電視台」的攝影師和錄音師都準備好了。

  「樂小姐,我們開始拍你們的談話了。要不要摘下太陽眼鏡?」

  「不摘了,我今天眼睛疼。」

  樂知音自問沒有將眼睛赤裸裸地呈現人前的勇氣。

  「樂小姐,稍為補點口紅好嗎?太蒼白了。」攝影師說。

  樂知音像機械人聽到命令似的,塗上淡淡的口紅。

  「補點胭脂。」攝影師說。

  「沒帶胭脂。」樂知音有氣無力地答。

  「你真的不舒服了?」李頎關心地問。

  「不,我沒事,昨夜睡得不好,累一點而已。」樂知音從皮包掏出個粉盒,往臉上印了幾下。

  「開始吧。」她對攝影師和錄音師說。

  「程安邦先生,我代表觀眾歡迎你到香港來。」

  「謝謝。」程安邦的答案出奇地短,一點也不像從前愛說話的大頑童。

  李頎覺得知音不在狀態,便自己開口:「我很高興能跟安邦合作,我看過他的兩部電影,的確是華人之光。」

  「過獎了。」安邦只說了三個字。

  知音心亂如麻,揮手對攝影師和錄音師說:

  「不……不拍了,我……我……」

  李頎溫柔地呵護著她:

  「樂小姐既然精神不好,便不用拍了,不要緊。」

  攝影師提醒樂知音:

  「問問程安邦先生有沒有空上電視,做『知音十一時』的嘉賓。」

  「啊,是。」

  知音定了定神:

  「程安邦先生,我主持個叫做『知音十一時』的訪問節目,每逢星期一晚上十一點播出的,你能抽空接受電視訪問嗎?」

  「當然。」程安邦又是只答了兩個字。

  知音有五內摧傷的感覺。

  安邦反常的寡言,顯然內心非常痛苦。

  「知音,跟程先生一起拍幾句預告宣傳,十秒便行。」攝影師不明白為什麼樂知音今天似乎什麼都忘記了。

  「十秒?就讓程先生說吧。」樂知音道。

  程安邦知道她的感受,亦知道她為什麼不願意脫下太陽眼鏡。

  李頎,免不了亦是知道的。

  他明白他在場,令知音很為難。

  「我先走了,開工去了,你們慢慢談。」

  安邦感激地望了他一眼。

  「程先生,你只需說幾句簡單的話。」攝影師耐性極佳:「一次說不好,我們便再來過,不用急。」

  安邦本就是能言善道的,看見知音這樣子,惟有捺著惆悵,很專業化地對著鏡頭說:「我是程安邦,一個唸書不行的頑童。我怎麼有機會在好萊塢拍戲?我會在『知音十一時』告訴各位。」

  錄音師打了個「成了」的手勢。

  攝影師亦豎起大拇指:

  「程先生真棒,第一次便行,時間剛好十秒!」

  「謝謝!」安邦說。

  「樂小姐,我怎麼跟你聯絡?」安邦問樂知音。

  她把地址電話都寫給了他。

  安邦緊緊地握著她給他的字條:

  「珍重。」

  珍重,是她十年前對他說的最後兩個字,如今聽在她的耳中,彷彿安邦又會很快便從她生命中跑出去了,她不曉得應喜還悲。

  「珍重。」安邦再說了一次,再凝視了她一眼,走了。

  十年不敢想念的人。

  十年都藏在心底的人。

  十年夢中不會出現的人。

  剛才在樂知音面前出現了,彷彿已葬的記憶復活,她知道那是十年的無悔。

  程安邦沒有忘記她,他的眼神告訴了她,他在掌心溫柔的一捏告訴了她。

  他重演十年前臨別的情景告訴了她。

  怎麼這十年過得那麼快?怎麼過去離開她那麼快?

  對舊日的追思,有如一拳又一拳地捶在她心窩上,怎麼那麼的疼?疼得她跌坐椅上,站不起來。

  攝影師看看不對勁:

  「樂小姐,我們收工吧,你真的病了,快去看看醫生。」

  樂知音忘了自己應了什麼,到她再度發覺自己的存在時,她在開著車子回家。

  她疲累地泊好了車子,耳朵好像聽不見任何聲音,整個世界是那麼的孤寂,靜悄悄的,她惟一可以躲避的地方,便是她的家,那個只有她自己一個人的家。

  看醫生?誰陪她去?

  樂知音,成功而又堅強的女性。

  她本能地按了電梯,一踏出去,正要拿鑰匙開門,門外已有個人靠牆站著。

  「安邦!」

  知音不由自主地撲到他懷中,安邦一接觸到那軟綿綿的身軀,十年的時光恍若一剎,四周沒有了別人,一切就像昨天。

  安邦強忍了內心的激動,掛上了副頑童的微笑:

  「女房東,李頎在裡面嗎?」

  「別胡說八道,你以為他在裡面?」知音讓程安邦一逗。既好氣又好笑。

  安邦空空的雙手作了個挽著兩箱行李的姿勢:

  「他沒來,我可要搬進來了!」

  知音把鑰匙插進鎖孔:

  「進來吧,別搗蛋了。」

  安邦看著她的背影,心裡一陣淒愴,乘她開門時急急用手擦掉了奪眶而出的淚,在她未轉過頭來之前,急忙換上個笑臉。

  知音回過頭來:

  「死性不改,剛才在記者招待會中扮沉默,扮黯然神傷,害得我……害得我以為是真的。」

  「世華!」安邦笑著喚。

  一聽見自己的真名字,知音頓時回到十年前。

  「盛世華,真又怎樣,假又怎樣?你還是你嗎?」

  「什麼意思?」

  世華緊張地按著太陽眼鏡,惟恐它掉下來。

  「讓我看看你。」安邦線條精緻的嘴唇還是那麼詩意。

  他輕輕地拿開了她的手,輕輕地脫下她的太陽眼鏡,細細凝視了她微現紅筋的倦眼,沒說什麼。

  世華不安地迴避了他的逼視。

  「我要看你時你避開,待會你想我看你時,你可得求我了。」

  安邦一貫地諧謔。

  「我沒心情開玩笑。」盛世華邊說邊把雨衣脫掉。

  「我卻心情大好呢,有機會跟你的舊情人李頎合演一部電影。」安邦逗笑地說。

  世華讓他弄得啼笑皆非,在她的幻想中,安邦會抱著她不放、不放,補償這十年的夢魂未能相會。

  怎知他卻只顧說笑。

  「我方纔的黯然神傷,不外是想弄得你心神大亂,氣跑我們的第一小生李頎。」

  安邦又在扮得意得抓耳扒腮的大猩猩。

  「坐下吧!你這麼的繞著我團團轉,令我頭昏眼花,我昨夜睡不好。」世華坐下了,安邦還在扮著猩猩鬧著玩。

  「別扮猩猩了,我不是十八歲了,別當我是小孩子。」

  世華期望中的重逢,並不是這麼若無其事的。

  她有點失望,更加失落。

  安邦終於坐了下來,面對著她。

  「世華,我只希望逗你歡笑,不想令你難過。」

  世華別過了頭。

  「世華,你不想念我嗎?」安邦問得有點輕佻。

  世華心裡酸苦,安邦只顧開玩笑。

  安邦觀察了她一陣:

  「我知道你想問我:你想念我嗎?只是啊,小姑娘變了老姑娘,不好意思問了。」

  世華站了起來:

  「你說什麼?」

  「世華,面對現實,你如今二十八歲了,不是十八歲了。」安邦道。

  世華咬咬牙:

  「我們的孩子已經九歲了,你見過他嗎?」

  安邦頓時靜默了下來。

  「你見過嗎?」世華再問。

  安邦搖搖頭:

  「沒見過,連照片都沒有見過,安雄不要再見我,那怪不得他,他害怕兒子知道他不是他的爸爸,我才是。」

  世華仍有餘忿:

  「你媽那兒呢?總有孫兒的照片吧?」

  安邦苦笑:

  「安雄一直沒有跟母親來往,連照片都沒寄過一張去。」

  世華每提起兒子像有枚橄欖卡在喉頭:

  「你就是逃避。」

  「逃避你還是安雄?」安邦說。

  「逃避一切。」世華苦從心頭湧上:「連一眼都沒有看過的兒子,你便不會對他有感情,你便不需要負責任,你便不需要理會我。」

  安邦搖首喟歎:

  「世華,你是走下坡了,你幾時變得婆婆媽媽了?當年,是誰要嫁給安雄?那是你的抉擇?」

  「如果你為了這個而十年不見我,我反而開心點。」

  安邦的臉又升起一重苦澀:

  「世華,為什麼你不問我怎麼過了十年都不結婚?」

  世華的臉上亦升起一重苦澀:

  「小雄在三歲時,我已經跟安雄離了婚,那七年,你在哪兒?」

  安邦站起身來,面對縱橫交錯地灑在窗外的雨水:

  「我憑什麼來找你?我是個唸書不成、一無所長的人,我不是安雄,我不是擊劍冠軍,我不是什麼太空物理學博士,我只是個無業遊民,一個超齡的無業遊民。」

  盛世華腦海中翻起頁頁往事:

  「安邦,你也變了,從前,你幾時想過這些東西了?愛情,是有條件的嗎?」

  安邦的腦海中何嘗不是翻起頁頁往事?

  「世華,別惱我再說一次。二十八歲的女孩子,愛上一個人是可以無條件的。二十八歲的女人,還懂得無條件的愛嗎?」

  「安邦,縱使天下間的女人不懂得,我都會懂得。」世華站起來,走到他身旁一同看雨。

  「每個下雨天,我都想起你,風和雨是屬於我們的。然而,我害怕想你太多,我害怕只有我想你而你不想我。」

  安邦牽著她的手:

  「世華,我也害怕,但我沒停止想念你。能有一個人令我想念,總好過沒有。真正的寂寞是沒有人可以想念。」

  世華牽著他的手,良久良久,她感受到他的愛。

  「世華,我不再是二十二歲了,我成熟了。」安邦看著她:「要是李頎不是當了大明星,仍然是個窮愁潦倒的畫家,你還是會愛他嗎?你頂多憐憫他而已。憐憫不是愛,在我一無所成時,我不要你的憐憫,除了黯然而去,我還有利麼選擇?」

  世華隔著玻璃,指頭隨著似淚縱橫的雨水畫著:

  「安邦,這麼多年來,我每晚都帶著個希望,希望你入我夢中,讓我遇見,讓我們交談幾句話。可惜,你不曾入我夢中。」

  安邦把她挾在身邊:

  「有時,我做噩夢,夢見自己跑進你和安雄的家,安雄罵我:你連我的家都想毀掉?你亦罵我:我們一家三口,不需要你了,你只是個代替你哥哥養下孩子的工具!」

  安邦把前額靠在玻璃窗上:

  「從夢中驚醒了,我很慚愧,我憑什麼闖進你們的家?也許,我只是個生育工具,為我不育的哥哥送你一堆精子而已。」

  「安邦,」世華輕叫了起來:「我的第一次給了你,是我自己要求的,那時我根本不知道安雄是不育的。你為什麼要編造借口,完全不見我?」

  安邦嘿嘿地笑:

  「自卑的人是需要借口的。所以我說慚愧,慚愧我在夢中居然那麼想。」

  「安邦,你沒有自卑的必要。」世華把額角貼著他的額角。

  「人愈大便愈有了。」

  安邦的眼神是憂戚的。

  世華頭一次醒覺他是如何的缺乏安全感。

  「安邦,你終於在好萊塢拍了兩部片,當過美國電影的男主角。這回也算衣錦榮歸了。」

  安邦想起四處鑽營四處試鏡,四處讓人拒絕的彷徨日

  他不想說給世華聽,那些令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幾乎盡喪的痛苦經歷。

  他拍過的兩部片,一部是演唐人埠的黑社會大哥,一部是演美國女作家的秘密華籍情人,他的演技受到好評,但在他心底深處,他有內疚,那些角色雖不至於辱華,但絕對不是像李頎所說的華人之光。

  「我很佩服李頎的度量。」

  「李頎一向是個不小氣的人。」盛世華說:「其實他是與世無爭的,但命運令他當了第一小生,紅足十年。」

  安邦道:

  「告訴你個秘密,但別笑我。我就是因為妒忌李頎當了明星,所以我也當。為了你。」

  世華吻吻他的臉:

  「那你應看看李頎的例子。他的出身比你苦得多,但他從來沒有自卑感。」

  安邦一手摟著她的臂:

  「我的情況就是:高不成,低不就。香港電影界以為我在美國當了兩部片子的男主角便很了不起,其實我仍是邊緣人。你知道,不是每部英語片都需要個中國男主角的,我的機會其實不多。」

  「安邦,回港發展吧。」

  世華幫他打氣。

  安邦向她扮了個鬼臉:

  「這也是秘密,別告訴別人。我不能宣佈打算在港發展的。我得裝作美國有很多導演看中我。作真作假的都要常回美國。」

  世華倒認真起來:

  「這個我在訪問節目中倒可以幫你忙。我們合作,說到假亦像真的一樣。」

  安邦望著她笑,世華第一次看見他真正開心的笑,連自己的笑容也燦爛起來了。

  安邦知道,世華仍是愛他的。

  「這回是和李頎合作拍什麼片子?」她實在不曉得兩者間,哪一個才算正式男主角。

  安邦想了想:

  「龍兄虎弟之類。李頎比我高大,他演哥哥,我演弟弟,兄弟情仇之類,劇本不算創新。」

  「那便得考你們的演技了。」世華說。

  安邦笑道:

  「劇本是會一邊拍一邊改的,要是改到不見了我,那你便知道我的演技比李頎差。」

  「旗鼓相當最好,觀眾最喜歡!」世華說。

  安邦聳了聳肩:

  「香港第一小生拍檔好萊塢第一中國小生,我想不稱第一也難。」

  世華端詳著那張十年不見的臉孔:

  「安邦,不論你在好萊塢演什麼角色都不會有辱國體。你很登樣,好萊塢片子中沒見過這麼登樣的中國演員。」

  安邦輕歎:

  「為什麼華籍演員要登樣?美國的男主角其貌不揚、不登樣的多的是。我不要做所謂『好看的中國人』的樣版,我要做個扮得丑也令人欽敬的好演員。」

  世華覺得其志可嘉。

  她老覺得安邦有種很特別的氣質,頑皮桃脫的時候,他應是個極好的喜劇演員。掛上如詩神態時,他應是個極好的藝術家型演員。

  兩樣加在一起,他演什麼都可以。

  李頎則是典型的瀟灑偉岸的正印小生相貌,很不相同的兩個人。

  「兄弟情仇,女主角最好是你了。」

  程安邦開玩笑地說。

  盛世華搖頭擺手:

  「受不了。」

  安邦大笑:

  「真實生活中,安雄和我的兄弟情仇的女主角正是你。哈哈哈,為了保護我哥哥的脆弱心靈,我連兒子、女朋友都讓給他了,換回來的是什麼呢?是恨!」

  安邦笑得淚水都出來了。

  「哈,哈,李頎和我,假兄弟的情仇,也還不是為了你?盛世華,你真有做女主角的運氣!」

  安邦狂笑不已,笑得坐在椅子上,雙手抱著頭伏在餐桌上。

  「安邦,抬起頭來,安邦!」

  世華推著他,安邦繼續笑了好一會,抬起頭來,餐桌上有點點水印。

  盛世華把他的頭抱在懷裡:

  「安邦,你說你只希望帶給我歡笑,你自己呢?安邦,別騙我,別騙自己,你是不快樂的!」

  安邦的臉在世華胸前亂擦了一陣:

  「汗水而已,只有女人才有那麼多眼淚。」

  世華低低地,像唱兒歌地說:

  「我是女人,我也沒有那麼多淚水,安邦,男人是可以哭的。」

  「我不哭,你那個李頎才會哭。十年前替我畫張肖像,也吃醋吃得眼淚汪汪的。」安邦學著當年李頎畫像時的樣兒。

  「不過,他這人蠻好的,正如你說,不小氣。也許根本是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安邦對李頎的感情一半一半,半友半敵。

  「李頎仍是極愛你的,我看得出來。對我這麼客氣,好,一半算他大量,一半算是看你份上。我明白的。」

  安邦離港十年,如今回來,香港的繁榮已比十年前不曉得高了多少倍,他實在有點失落。

  「嗯,安邦你現在住哪兒?」世華問。

  「電影公司安排了個新世界酒店的服務公寓給我,蠻寬敞的,什麼都有人做,換床單、洗洗熨熨的,就是欠個人燒飯。」安邦雙眼向她一瞄。

  世華似乎臉有難色。

  安邦笑笑:

  「我這二房客做不成,不要緊,我也不想在這兒碰見李頎。」

  話剛說完,電話響了起來。

  安邦搶著過去聽了,扮著女聲:

  「喂,找盛小姐有什麼事?」

  「程安邦,我是李頎,別耍我,我知道你在這兒。」

  「噢,盛小姐的家叫做這兒?好像是你的家一樣,我是程嬸,盛小姐的新女傭。」安邦仍扮作女聲,邊說邊作著女人手勢。

  世華正要把電話搶過來,安邦卻馬上恢復了男聲:

  「李頎,你在哪兒?我也在這兒。」

  「我就在樓下。」

  李頎的聲音微有不悅。

  「那你便上來這兒吧。」安邦放下了電話:「真是說曹操,曹操便到。你收拾殘局好了。」

  三個十年前困在三角關係中的人再度聚在一起。

  李頎上來一看,見到盛世華還沒換衣服,還穿著那熨焦了的藍裙子,氣已消了一半。

  「看,盛小姐衣冠端整。」安邦淘氣地說:「你以為我的嫂子是什麼人?」

  李頎大力拍了他一下背:

  「看電影去。」

  「看什麼?」安邦問。

  「你主演的那兩套。小盛也去,你的節目也許用得著些片斷。」

  「都上我的車吧!」李頎說。

  李頎的是部一般的平治。

  「法拉利呢?」安邦問。

  世華瞪了他一眼,李頎根本不曉得王法松的渾號叫法拉利,只因為唸書時已開著部法拉利。

  「我腿軟呢。」安邦最怕跟朋友去看自己的電影。

  「我早已看過,我想小盛看看。」李頎道。

  到了放映室,一坐三小時。

  安邦的兩部戲都放完了。

  世華驚愕得說不出話來。

  安邦演什麼便像什麼,怪不得李頎肯跟他合作。

  「你是極好的對手。」

  李頎說。

  「約法三張,李影帝,我面對鏡頭而你背對時,得照常做戲,不能不給我一些交流的。」安邦說。

  「知道了。」李頎答:

  「我不是鄉巴佬。」

  「我是,我是的。」

  「來,看程先生的傑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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