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雲台書屋>>愛情小說>>林燕妮>>男癡女迷

雲台書屋

鼓掌


  鼓掌是讚許之意,我不認為是看演唱會必需的禮貌。從頭坐到尾,悶得半死也聽完整個演唱會才離去,已經是很尊重表演者了。在場喧嘩搗亂,令表演者不能集中精神演出,便是不尊重他,規規矩矩地坐著兼奉送耐性,已經禮貌足夠了。

  我並不反對觀眾鼓勵表演並不出色的藝人,鼓勵別人永遠是好的,我很欣賞樂於鼓掌的人的善意和菩薩心腸。

  我不否認我很懶鼓掌,除非表演令我十分滿意,便很少自動鼓掌,總要在旁的朋友推我一把,才懶洋洋地拍兩下。看大衛寶兒的演出,我何止鼓掌,根本情不自禁地站了起來,跟著又情不自禁地跳到椅子上,又拍掌又跳舞。一切都是發於「情不自禁」,因為這位超級巨星實在令我著魔。這完全不是偏心,我家裡連一張大衛寶兒的唱片也沒有,是他的風采魅力和出色的表演令我如此,這是種很誠實的反應。

  演出悶死人的歌星,樣樣都是不過如是的表演,我鼓什麼掌?內心沒有鼓掌的衝動,極其量靜靜地坐著,魂遊天外地坐完那一小時半至兩小時而已。我不喜歡太長的演唱會,一小時半,什麼都夠了。

  我最討厭歌者說:

  「請給我多點掌聲鼓勵我。」

  或者:

  「怎麼我聽不見掌聲?別那麼吝嗇呀!」

  那樣的逼人鼓掌,級數馬上低了。

  亦不高興聽見歌者說:

  「多謝你們的掌聲支持我。」

  怎麼掌聲才算支持呢?買票入場看已是支持的表現了。掌聲等於給分數,台上的人得分多少,不能強逼觀眾。觀眾尊重歌者,歌者也應尊重自己和尊重觀眾,求人拍掌,算是什麼颱風?

  我的鼓掌標準雖是這樣,但我重申:我並不反對別人不論好壞地鼓掌,出於同情也好、熱情也好,總是善意的。

  
上一頁 b111.net 下一頁
雲台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