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事情上,我是十分糊塗的,年前在清水灣佈置好了幢小別墅,打算假期去隱居一下,可是因為事忙,好幾個月都沒去,終於有一天有空了,興致勃勃地帶朋友去看,由朋友駕車。到了清水灣附近,小路左左右右的一大堆,我根本記不起別墅在什麼地方,把朋友指得東轉西轉,突然看見一幢似曾相識的,心想大概是了,於是便拖著朋友跑上去,門居然沒上鎖。不過,那不出奇,有時裝修工人一時沒鎖也常見,所以門匙也懶得拿出了,走了進去向朋友介紹著:喏,這是客廳,這是廚房,這是……看看,怎麼變了樣子?再看看,原來那根本不是我的房子,而是找錯了地方,上了人家的屋子。尷尷尬尬、急急忙忙地拉著朋友離開,上了車子,朋友忍笑忍得辛苦,哪有人認惜別人的房子是自己的,還大大介紹一番?不過,朋友笑不了多久,臉便開始愈拉愈長了,因為再度被我指得又左又右的,車子團團亂轉了半天,大概試過五條不同的開叉路,結果,終於找著了,這回沒有錯,可惜,朋友已經肝火上升,沒興致看了。
後來想想,既不認得路,又不會駕車,怎可以住那麼偏僻難找的地方?假若我一個人在屋子裡想去市區,連叫的士或者找人來接我也說不出路怎麼走法,豈非叫救命也沒有用?結果,不用說,是把別墅放棄了。原來想隱居也要有條件的,方向不分的糊塗蟲不可以隱居,進了去也不會出來,出來了不會進去,罷了。
我糊塗起來時,連自己也莫名其妙。有一回對著鏡子戴隱形眼鏡,戴了右眼,又再把另一邊隱形眼鏡也放進了右眼,一下子雙鏡重疊,自然什麼也看不見了,見鬼倒是真的。
剛才在辦公室大呼小叫,因為突然發覺長袖衣服臂上有幾個洞,伸手指進去掏掏,原來是鈕扣間的空位——袖子是可以拆下來當短袖衣服穿的。虧我不但買時不知道,穿了幾個月還不知道,大熱夭時還嫌袖子太長不穿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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