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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離婚中……


  跟未辦妥離婚手續的男人來往好不好?

  這個真難說,一日未簽字,一日都未算離了婚,很多人口頭上說的「離婚」,根本不是法律上的離婚。

  不過,愛情是件身不由己的事,愛上了,別說未辦完離婚手續,即使仍有妻室也不能自拔。

  實際點來說,在離婚中和離過婚的男人都不如未結過婚的男人自由,免不了永遠拖著一條尾巴,既有前妻又有兒女,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假如未婚少女選丈夫,自然是選個未結過婚的來得簡單點。

  我很明白父母為什麼反對女兒跟在離婚中或者離過婚的男人來往,那都是疼惜女兒的緣故,特別是在離婚中的,父母自然擔心他結果不離婚,女兒傷心一場。

  然而,我又想,假使我的女兒愛上了個未辦妥離婚手續的男人,我會怎樣?女兒的心理自然是有負擔的,到底男的仍未離婚,可是,她又深深愛他,那怎麼辦?

  假如我再迫她,針對她杯葛她,她會更加孤立無援,更加痛苦,她已經在愛海波濤中驚慌失措,家人不應該再給她加重負擔。身為愛護她的家人,應該與她甘苦共嘗,齊渡這個難關。假使她愛得成功,男方一條心對她,自然皆大歡喜;假使男方後來決定不離婚,在她傷痛絕望之際,至少她知道家人始終跟她在一起。

  我們不能單憑個人的意願,便要子女或者兄弟姐妹愛誰或者不愛誰,好意有時也會引致壞結果的,在困難的時候,瞭解比勸告更加有用。何況,人的心理是,你愈不許他要的東西他愈想要,家庭的壓力愈大,愈覺得那段被壓迫的感情偉大,很多錯誤的選擇,其實是外在壓力迫出來的。

  男人結過婚自然不是罪過,但是,男人若是拿不定主意離婚,便不要惹起另一段情,男人離婚,每每是婆婆媽媽的,乾脆點才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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