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被迫得凶,便不會有反應,特別是對自己無利的事。
投訴之道,是從個美國朋友處學回來的。
他說,投訴某某公司服務不好?在這兒,溫文有禮的投訴永遠不受理,得凶巴已地寄封投訴信去方會有人理會你。
我問:他們喜歡讓人罵嗎?
他說:試過不罵但不受理。一罵,卻馬上受理了。貨不對辦、服務差勁,全部得凶巴巴地投訴才有結果。
怪不得以前的溫文有禮投訴總是石沉大海,學了他這一招,果然奏效。
月前在巴黎拉費葉Galeries Lafayette百貨公司購物,外國是可以享受退稅的,不過買完東西後要拿著收條到這大公司的退稅部門辦,那兒老有條長龍。
公司的售貨員態度一向很好,那回也一樣好,只是那退說員把我和售貨員指來指去,一會兒說那牌子不關他們公司事,叫我跑去那牌子的總公司辦,一會兒說賬單不能給回我,那售貨員跟他理論,糾纏了兩個鐘頭,結果仍是不辦。
我要趕上機,沒法不走,回港後寫了封凶凶的信到那公司的投訴部門,說的是實情,用字則凶點,果然很快有回信,道歉之餘還說把貨品寄回香港的郵費全豁免了,以示補償花了我的時間。稅,當然全部退回。
要是沒狠狠地寄封信去,便只餘一肚子氣,不投訴便是虐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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