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堅持法庭判妻子死刑,為什麼?因為他的妻子把一雙幼兒縛在房車裡面,推進湖中溺斃。
這是發生在美國一個人口只有九千人的小鎮的故事。
二十多歲的年輕少婦,跟丈夫感情不佳,亦嫌丈夫窮,又愛拈花惹草。
可是她的德行也好不到哪兒去,常跟別的男人上床胡混。
終於她認識了小鎮首富之子,跟人家上床了,但白馬王子只跟她要好了三個月,便不再跟她來往。
豪門夢幻滅了,她怎麼發洩?
發洩就是把兩個孩子溺斃。
那兩個小男娃,一個四歲,一個才十八個月,活潑可愛,稚子無知,也許在溺水時還頻喚媽媽呢。
說那女子是在神志不清之下謀殺親兒是假的,殺兒之事,她成功地瞞了九天,說兒子失蹤,擔心是讓綁架去了。
這件事審了半年以上,辯方律師稱犯人有抑鬱症,經常酗酒,請法官和陪審員網開一面。
結果她只讓判終身監禁,沒讓判死刑。
怪不得她的丈夫涕淚交流地抗議。
抑鬱症誰沒有?自解而已。那麼抑鬱,怎不去自殺,卻冷血地溺斃兩個兒子?
酗酒?不見得她醉後掉進湖裡去,卻是清醒地把小孩溺斃,殺子之後還會圓謊。
真令人搖首,抑鬱症大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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