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自由?
自由其實等於有選擇的權力。
我選擇每晚九時上床,你選擇通宵不寐,雖然誰都知道早睡早起身體好,但總不能為了早睡早起身體好,政府便強迫所有市民每晚九時必定要上床,假如有那麼一個「為人民健康著想」而設的條例,我們變了沒有選擇何時睡覺的自由,你想痛苦會有多大?
做人最大的快樂是自由,沒有人可以用一句「我是為你好」而規定我們必須早睡,必須戒吃膽固醇過高的食物,必須只讀益智的刊物,或者必須這樣那樣,這麼一來,做人完全沒有選擇的自由,身體再健康也是生不如死,毫無樂趣。
身為文人,我自然堅持輿論自由,輿論自由即是等於選擇自由,選擇自由並不一定等於我們只會做對我們有益的事,我們也會選擇去做對我們毫無益處,但卻做了令我們十分開心的事,那雖不是肉體上的健康,卻是精神上的健康,肉體和精神上的健康是要並存的。
至於政府提議禁播香煙廣告之事,我認為很多餘,如果這麼繼續下去的禁這禁那,大概連雞蛋廣告也不許播了,因為蛋黃所含的膽固醇過高,又甚至,凡含有防腐劑的食物都不可以賣廣告了,防腐劑到底對健康不好,又或者,乾脆連電視也要在十一時前收台了,因為小孩子看電視看到不肯睡覺對健康不好……要禁,何患無詞?禁風不值得鼓勵,有益身心的運動卻值得政府去推行。
推行是發人深省,而不是制止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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