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的最後一天,坐在廚房裡,躊躇再三,把我那雙平底黑鞋子提起又放下,放下又提起,終於一個忍心,輕輕吻了鞋子一下,便拉開垃圾筒的鐵蓋,把鞋子放進不見底的黑暗中,心裡悄悄地對鞋子說:
「讓你安息在巴黎,總好過在別的地方。」
那天是1984年12月30日。
特地把日子記下,因為如果在巴黎住的地方有花園的話,我會為鞋子掘一個墓,好好地葬了它。
也許你以為,那雙一定是我最心愛的鞋子了。其實那雙併不是我最心愛或者珍如拱璧的鞋,而是我所擁有最醜的一雙鞋子,也是被我糟蹋得最多的鞋子,但那亦是最舒服的一雙鞋子,穿著它走一天路,腳也不疼。
正因如此,它變成了我到外地旅行時缺乏不得的伴侶。它陪我在東京、紐約、三藩市、巴黎、羅馬、佛羅倫薩的東走西走了足足三個年頭。
記得那年去買鞋,什麼條件都不論,只要求一雙穿得舒服的鞋子。看上去舒服而款式又愜我心意的平底鞋,碰巧都沒有我的尺碼,售貨員說:「只有這一雙合你穿的啦!」於是便草草買了回家,鞋子其貌不揚,所以我從來都是只穿它而不看它。
漸漸我發覺每逢到外地,我都要走好多的路,於是便必定離不開那雙鞋子。其他的鞋子,即使花容月貌,卻是刮我的腳,又甚至貌僅中姿的,也令我前後不舒服,所以,我實在別無選擇,唯有天天穿著這雙最醜的鞋子四處跑。
直到,把鞋子跑得不成鞋形,鞋跟幾乎磨平了的時候,才無可奈何地拿給傭人去丟掉。但是傭人心水清,她說:「既然你那麼喜歡這雙鞋子,就不如打個掌,再穿一下吧!」
我是那麼的喜歡那雙鞋子?突然之間,我感到我實在不能離得開那雙鞋子,是否喜歡,我不知道,但是我少不了它。於是,打了掌,又多穿了一年,讓它在歐美兩洲為我足下服務。
鞋子越來越油枯燈盡了,鞋頭開了口,要用膠水粘住,鞋跟又蝕得差不多了,但是它有一樣沒有變——那就是令我雙足走路走得十分舒服。
可是這回在巴黎,它幾乎是在咽最後一口氣了,而我還那麼地天天踩著它,沙路石路地走,在上機回港之前,我唯有黯然跟它道別。
感覺是很矛盾的,這輩子沒有喜愛過它,而卻又是那麼的需要它,它不曾令我心動,但我會永遠懷念它。
鞋子,請原諒,我到今天仍不肯說愛你,然而我無法不記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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