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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神秘


  做作者的,還是少言的好,這是我個人的感受。

  見過的事情,和體驗過的經歷,告訴了朋友便很糟糕,因為故事寫出來時朋友們覺得似曾聽過,會一句不客氣的說:

  「怎麼這麼行貨?」

  其實,那不是行貨,也不是舊料,錯就錯在,曾經把故事告訴別人,別人既然聽過,再看作品便覺得不新鮮了。

  當然,讀者們不會有那個問題,讀者只在紙上看,只要從前沒看過,便一切都是新鮮的。

  雖然,一個兩個朋友已聽過那個故事並不影響那個故事的價值,只可惜,作者也是人,被老朋友潑冷水有影響本身士氣,寫作人也是需要鼓勵的。

  作者最好不把任何想寫的故事告訴朋友,還是把一切保持神秘的好,說是講多錯多。

  很多人的經歷是不適宜告訴人的,告訴了人,麻煩便多,一動筆,人們便懷疑故事中的某甲某乙到底是不是作者自己。

  很怕人訪問我關於我的書的問題,為什麼寫這樣?為什麼寫那樣?那個故事是不是你的親身經歷?尷尬死了。

  作者之為作者,就是很多故事都是作出來的,旁觀和體驗誠然是必須,但是誇張某一點,加強某一點自是有的,不然有碗說碗,有碟說碟,平鋪直敘,有什麼好寫?又有什麼好看?要看那些,不如看新聞版,誰今天跳樓自殺,誰虧空公款,誰打劫了銀行。

  現在很流行寫自傳,我對自傳一事,毫無興趣,寫自己有什麼好寫的?一天到晚的我我我,別人看著不煩,自己早煩死了。

  人為什麼要留痕呢?著作可以留,自身可以不留,作者生在上海還是北京,童年快活不快活,姨媽姑爹好不好,祖屋是什麼樣子的……一切一切,跟作品有什麼關係?記錄下來幹什麼?

  所以,我只看《紅樓夢》,而沒有興趣研究曹雪芹的生平,代表他的、是他的書,而不是他的故居在哪兒,又或者他生前開心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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