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世伯說替我印些私人原稿紙,令我喜不自勝。我自小對信箋等物異常重視,即使寫信給外婆,我也寧可把零用錢省下來去買最漂亮的信封信紙,所以我對一張美觀的寫字紙的欣賞不下於一件美麗的珠寶首飾。從來只想著私人信箋,卻是做夢也想不到可以有私人原稿紙,世伯說顏色任揀,設計由得我,還可以加印名字等等,令我心花怒放。我想,設計還是簡單一點的好,如果我的原稿紙是圓的或者是三尖八角的,印在大紅大花的紙上,老編一定會要求查先生取消我的框框。
我雖然一直用美觀的信紙,但是從來寄不出一封美觀的信,因為我的字體之劣和不整齊,實在很難找一個比我更糟的,所以每次在飲宴場合被人遞過一支筆來在嘉賓留名冊或者絲緞上簽名,我便恨不得找一個地洞鑽下去。我的字丑,但是卻不小,所以更加顯得礙眼。不論如何秀麗的一張信紙,被我填滿之後便難有秀或麗可言,收信人多半不會覺得有美感,只不過信紙好看,我自己寫著舒服。
提起信紙,倒想起一個有趣的故事。在我十多歲的時候,有一位男孩子喜歡一位女孩子,想約她參加一個舞會,他覺得口頭邀請不夠隆重,打算加上一封信,他看中了我的一盒信箋,叫我借給他。人家追女孩子,我沒有理由不幫忙,讓他拿了一疊去。
女孩子追不追到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的信箋沒有用完。後來大家分散在外地唸書,他用餘下的信箋寫信給我,算是「歸還」給我,不拖不欠。
我不喜歡收到打字的信,那麼的不親切,那麼的黑白分明。有朋友送給我幾首詩,打字機打出來,一個親筆字跡也沒有,也沒有簽名。我想,也許他打了幾打同樣的詩分別送給不同的女朋友,沒有筆跡,日後可以抵賴說不是他給我的。
不錯,女人多疑,但是女人會用手指頭輕輕地跟隨一個親切的人寫在信箋上的筆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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