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特別希望認識自己當做偶像的人,例如我最喜歡的作家,或者電影明星,因為我每次都把他們想像得太好,認識之後,除了少數的例子外,有見面不如聞名的感覺。
銀幕把人拉得長一點,例如史提夫麥昆,他來港時在汽車渡海輪中,被我的一位朋友看見,說他個子中小而已。又如貓王普來斯利,我起初以為他身材頗高,但是在美國有一次看見他拍片,覺得他本人胖胖的,腿不見得長。當時他拿著一杯刨冰果汁在喝,對圍觀的人微笑頷首,雖然相當友善,但不怎麼風度翩翩。
幾年前我曾在倫敦居留,有一個電視節目是我十分喜歡看的,故事很有趣,主角是一個在十九世紀去世的英國紳士,屍體被冷藏了一百年,在二十世紀復活,但是他私人過的仍是十九世紀的生活,穿著舉止也是十九世紀的,他和一位美麗的現代女郎合作,有點像現在的「雌雄密探」。那位男主角身長玉立,穿起十九世紀的披風,十分瀟灑,加上一口牛津音和紳士風度,令我十分欣賞,從沒有錯過一次他的節目。
去夏我重到倫敦,在報紙上看到那位演員正在演舞台劇,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大喜訊,於是忙買了前座正中第三行的坐位去看。
他一出台,我第一個感覺是他不如在電視上那麼高,反而有點身長腿短。第二個感覺是他本人的聲線太尖,雖然也是牛津音,但是聽上去可不舒服。在電視片集中,聲音控制員可以加濾聲器把他的聲音改低,但是在舞台上卻沒有辦法了。第三個感覺是他喜歡像螃蟹一般橫著走,很不好看。第四個感覺是當他那貴族式的英國面孔轉向左邊時,我發覺他左邊開始禿髮。那是一個很好的舞台劇,只可惜我的偶像在一夜間完全毀滅了。
也許偶像是只容許存在於我們想像中的人,正如什麼白馬王子一般,在現實生活裡,在堡壘中的公主也許得自己爬下來,扶她那位盔甲太重的王子下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