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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有些人有一個錯誤的觀念,以為所有專欄作者都是自命權威的人物,文章內每一句話,都是要別人贊同的意見。於我而言,別人讚不贊成我的意見或者行為,是我最不關心的一回事。只要別管我,給我自己做自己的人的權利,我已經很滿意了。

  一個作者所寫的,只是代表他個人的意見,寫作無可避免是主觀的,如果絕對客觀,那就是一份研究報告書,而不是創作了。

  我自己稱不上作家,我對每個作家的要求,只是一個「真」字,我希望他寫出他真正的愛與恨和他真正相信的事。如果每一句話都要細心考慮過才說,力求不顯得愚昧,避免開罪任何一個人,那麼可以說的話倒幾乎沒有了,那樣四平八穩的活,不如不說了。

  另一方面,我亦要求作者公平。如果有一件事或者一個人值得批評,便應該勇敢地批評,但是卻不能因為自己有一個小框框,便罵盡所有不捧自己的場,或者令自己不開心的人。有憑有據而且公正的人身攻擊可以存在,但是沒憑沒據,只憑一己的喜惡,只憑牙尖嘴利去指天罵地的人身攻擊,卻不應該存在了。

  香港的文人,似乎特別喜歡互相指罵,這種現象,在外國比較少見。外國的作家,多半各自埋頭創作,不理人家閒事,香港卻中間有作家因為各執己見,由學術或意見上的爭辯,而演變成為互擺擂台作人身攻擊,這實在不是一個好現象。一個人研究學術,一個人思想,一個人創作,只是天地間一點很微小的活動,如果自視太高,絕對不容許別人稍有異議,那就失了思想的意義了。

  我寫這個小方塊,亦是只求其真而已,我不想對自己的意見多作掩飾,如果我顯得幼稚愚昧,那便是因為我幼稚愚昧,我並不想遁形;我只是要做一個自由的人,上旦把自己視為什麼「家」或者什麼「界」的人物,在我眼中已經是等於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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