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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得到·拋棄


  蘇菲亞羅蘭最近擁著兩個兒子對訪問者說,她每天早上五時半起床,早餐只喝一杯黑咖啡,喝完後便和孩子們在花園內玩一個早上,午餐吃少許意大利粉,不喝酒,下午打打盹,看看書,晚上七時半便睡覺。因為睡得早,所以不吃晚餐。她說她現在對社交活動和衣著打扮完全沒有興趣,平均兩個月才外出一次(除了拍片之外)。

  以她這樣一位國際明星而過這種請教徒式的生活,似乎有點不相稱,但是換一個角度來看,能安於這種生活的,一定是個很快樂很滿足的人,一個內心不夠富足與和平的人,是不能過這麼簡單的生活的。

  不過,當一個人已經賺到了名譽地位和金錢,在嘗過了各種花花世界的滋味之後,返璞歸真倒不難,因為世界上所有的事物,當你得到了之後,常常有不過如是之感,一件事物或者一個人,永遠只是在你得不到或者剛剛得到那時是好的,之後便不稀罕了。所以我常常說,人生最大的滿足,不是得到某一事物,而是在得到之後知道自己可以將它拋棄而毫不可惜。爭取,得到,然後拋棄,是人生中的必經路程。

  當然,有些人爭取了、得到了,便永遠擁著不肯放手,這是一種人生態度,我的那種,卻是要得到後能拋棄,才算是解脫和自由。

  有些人生而淡泊,不爭不取不棄,甚至送到門來也不要,一生品高無求,那自然好,只不過,在我狹窄的腦袋中,覺得人若生而至善至美,毫無改變的需要,那就不如不生了,因為在我的觀念中,這個世界只有一個「變」字可以代表生命,「至善」只是一根吊在前面引狗兒向前走的骨頭,咬著了,一切便無須繼續的了。

  很多事情人是需要證明給自己看的,一個成功的人對一個從未嘗過成功滋味的人說:「成功了也不外如是,我還沒有你那麼優遊自在。」他是下會相信的,一樣沒有在手中握過的東西,人怎會知道將它拋棄比將它握在手中是更大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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