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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


  有時我想:我這人真乏味,什麼戲劇化的事,刻骨銘心的感情,大喜若狂或者傷心欲絕的事,到了我手中全部變得無聲無色。我有點羨慕那些不論悲喜都發洩淨盡的人,像我這般,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是那副臉口,一心想做個冷靜瀟灑的人,做到了,又是那麼討厭自己。

  嘉露蓮夫人死纏拜倫,當著他面前割腕發瘋,「這個女人蠢兼不要臉!」我們習慣這麼說,她的確蠢兼且不要臉,她損失的也多,但是當她得到一點點的時候,她的狂喜與歡樂卻遠遠超越那些自命有自我控制能力的人。

  不,我不羨慕嘉露蓮夫人,我愚蠢,因為我太重視聰明,這個是無法改變的缺點,我永遠不會是嘉露蓮夫人。重視愛情也重視勝利的人是痛苦和矛盾的,一個不顧一切地去愛去做蠢事去換取歡樂的人反而簡單得多、乾脆得多,他們不是苦就是樂,不像要將理智與情感平衡的人一般,長期在不苦不樂之間沉浮,表面看來他們沒有吃虧,可是他們又得到過什麼?

  愛情不是商業交易,付出八成要收回八成才算收支平衡,如果我愛一個人,收的時候固然快樂,付的時候也是無比的快樂,他今天給我多少便是多少,如果他的情感明天盡了,我也不會期望他繼續償還。

  愛情並不是一切,根本上,一個人在某段時期可能起坐都是為了愛情,但是在另一段時期,得到應該快慰的愛情卻不會有應有的快慰,失去應該傷感的愛情也不會有應有的傷感,一切都看在什麼時候發生,身受者在什麼心理狀態和思想上在什麼蛻變階段,這些關鍵第三者是很難明白的。

  一男一女分手,除了他們自己之外沒有人會明白是怎麼的一回事,我一向反對「××擺脫了××」或者「××騙了××」的論調,感情是兩廂情願的事,即使真的被「騙」了,未發覺時也已經嘗過了快樂,如果完全不快樂,又怎會心甘情願地被騙?人會互相喜悅,也會互相厭倦,愛情並非只許喜悅而不許厭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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