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四張稿紙,一把撕掉,想來無謂浪費篇幅為自己解釋與辯護,雖然一位讀者的來信令我頗有感觸,但是我想,人的一生免不了受人誤解,如果一個人不喜歡我的一言一行,我再解釋也沒有用,何況世界上除了誤解自己的人,也有瞭解自己的人,人不是一本教育司署認可的教科書,有理沒理都會得到大眾的接受。
每當朋友對我說:「你似乎想為自己辯護」時,我多半會搖頭說:「我從來不為自己辯護,我只做我認為是絕對自然的事。」
如果要說我是一個什麼主義者,我便是一個自然主義者,我忠於我自己的感覺,我說過我傷心世界上的假。我們得明白,「真」並不等於無懈可擊,「真」不等於是聖人,「真」並不等於能令到所有人皆大歡喜,所以才有這麼多人受不了「真」。
基本上我同意「人本來就是孤獨的」的論調,然而我並不是以悲觀的、自憐的態度去接受這個事實,我只是用樂觀的、挑戰式的態度去考驗這句話,一個自己可憐自己的人實際上是一個喜歡挫析與失敗的人,他們喜歡有全世界都虧待了自己那種感覺。
我說我傷心世界上的假,那不等於說我把時間全部花在傷心上面,相反地我把大部分時間花在堅持自己的「真」上面。
如果我想眾人交口稱譽,我大可在這框框內鼓吹三從四德,宣傳自己愛情專一,不分皂白地亂罵香港政府,一概而論地說富有的人不是好人,數我自己一天疼下孩子多少次,多麼喜歡擠巴士,多麼愛護我的傭人……這些媚俗的話很容易說,只是為什麼我要說?為什麼我要像猴子穿綵衣一般扮大將軍扮玉皇大帝地討人歡心?
我就是我,如果我只是個只有百分之六十令人喜歡的人,那麼就打六十分好了,我不喜歡穿綵衣,我是活生生的人,我只知道活人的自然感受,我不知道什麼是「應該有的感受」。每一個人都是不同的,人類的錯誤就是硬要別人和自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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