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飛車趕到的亞歷山大並沒有如預期中見到讓他一顆心七上八下的人,反而看見了不少警察和圍觀的民眾;至於他們在看些什麼就不得而知了。因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關心!
亞歷山大將車子放好,匆匆忙忙的走下車,到附近的店家逢人就問,有沒有看見一個約莫一百六十公分左右的東方女子從這裡經過。他原以為可能問個三、四家才會有結果,沒想到那店家居然建議他到街上問那些個警察以及行人。因為那店家說幾分鐘前這裡發生了件綁架案,而苦主好像就是個東方女子。
聽到這答案的亞歷山大連道謝都忘了,轉身衝向對街,其勢之猛烈,就連過往的車子都得讓他三分!
當亞歷山大來到人群聚集之地,他立即排開眾人走到人群的正中央——也就是警察站立之外——抓著警察沒頭沒腦就問:
「林呢?」
怎麼會這樣?怎麼會發生這種事!他才離開不到兩小時的時間,為什麼林就出了意外!再說,十幾分鐘之前他還能聽見她的聲音……怎麼現在……天啊!要是她出了什麼意外,那……
不能,他絕對不能失去她!「卡堤先生,」這位警官似乎是識得亞歷山大,一下子就認出他來。「抱歉,這裡不是你能來的地方。」犯罪現場他當然不能來。這時,他正在地上用粉筆畫出彈殼掉落的地點。
亞歷山大強迫自己靜下心來,好好的問個清楚。
「是這樣的,警官。是不是有人報案說這裡發生了綁架案,同時被綁的肉票還是個東方女人?」
「嗯,沒錯。」其實順序是這樣的——有某位路人甲聽到有人位女人沿路喊救命,同時她身後還有個男人在追趕她,於是先報了案,要警察來協助處理,同時瞭解情況。不到三分鐘,那男人開了槍,於是又有人報案,說這裡發生了槍擊案。最後女人被擄走,一會又來了個人報案說這裡發生了綁架事件。
「我的未婚妻,」林飛菱和他參加晚安所發生的事早被刊在報紙上,同時也「披露」了林飛菱的身份——亞歷山大聲稱的身份,尚未得到林飛菱的許可——也因此,對外他一律稱林飛菱為他的「未婚妻」。「很有可能就是那位被綁架的東方女子。」
名人的未婚妻被綁架了!這位警官看到亞歷山大近乎慘白的緊張神色後,立即斷定他不是在開玩笑。「現場有些東西或許你可以過目一下,確定是不是你未婚妻所有。」要真的是亞歷山大·卡堤的未婚妻被綁,那這事情可就棘手了。
亞歷山大接過他遞過來的紙張——那是一張手繪的地圖,而上頭的筆跡……的確是林飛菱。「沒有錯,這張地圖是她的!」
「你確定?」要真是這樣,那可麻煩了!如果只是一般的綁票案,了不起是綁匪和警方以及家屬周旋,可現在被綁的是個名人的未婚妻,這會兒恐怕連媒體也要來湊熱鬧!
「不會錯的!」他希望自己是錯的,但他知道就在十幾分鐘前,林飛菱就是在這裡遇上麻煩的。可惡!他要是那時候能不要慌張,先報警處理,她可能就不會被綁匪給帶走……都是他的錯!「這是她的筆跡!」上面還有幾個中文字……事實就是事實,逃避並不能解決問題。
他打起精神來,回過頭來問警官:「有目擊證人嗎?」現在最重要的事便是將林飛菱救回來!不論是用什麼方法,只要能讓她平平安安的回來,任何事他都願意做。
「喏,你看到的這些都是。」警官大手一揮,示意身邊的民眾就是現場目擊證人。「他們全都見到當時的情形。」這也就是他為什麼要先采證,而不是詢問目擊證人的原因了——人太多了,說起來雖然情節相同,但是細節雜亂,根本無法匯整。「待會兒會有另一批警力到場支援的。」
這件事米蘭市警局相當的重視,因為被綁架的是個外國人,這是涉外事件,而不是純粹的刑事案件。要是弄不好,搞不好隔天上了國際新聞媒體,弄得舉世皆知,到時不但沒有觀光客敢來,就連他們米蘭市警局也會跟著遭殃——肯定會被總統給痛刮的——現在好了,被綁的不但是個外國人,而這外國人偏偏又是亞歷山大·卡堤的未婚妻……看來今晚就會成為電視台的頭條新聞了。
「和我同一批的警員,已經根據部份目擊者的供詞展開追緝。」雖然找到那輛灰色廂型車的機率微乎其微,但還是得試。「別擔心,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的。」
綁匪架林飛菱的目的何在?為了錢嗎?如果僅是單純為了錢……不論金額為何,甚至要他傾家蕩產,只要能換得她的安全,他連眉頭都不會皺一下!但是,如果不是呢?要是不為錢財,這該如何是好?
天啊,他該怎麼辦才好!
***
就在亞歷山大不知所措之際,被綁走的林飛菱已經有了決定。
她之所以會被綁,乃是因為對方手中有支槍;要是他手中沒了那把槍,她也不見得會輸——要是赤手空拳對戰,連一個人都對付不了,日後九泉之下拿什麼臉去面對列祖列宗——也就是,只要對方沒那把槍,她肯定有辦法安全逃脫。問題是,她該怎麼做才能讓看守她的這傢伙棄械投降吧?要他自動自發繳械自首?哈!這簡直是作夢!硬使蠻力和這人搶?算了吧,比蠻力,她是准輸的。
那麼,該怎麼辦才好呢?
坐在幾乎快解體的廂型車後,林飛菱神智異常清醒的運轉——就連以前唸書時都沒現在清醒——不斷的在腦袋中演練每一個「可能」可行的脫逃計劃!
在電影中,看守肉票的人至少都會有兩個,但是她身邊只有一個——目前看得到的綁匪就她身邊這一個,和前頭開車的——所以說,背後可能沒有個集團支持,因此呢,這次應該算是個人行為,和團體組織無關。
再者,這次的綁架絕不是臨時起意的,而是事先預謀。
這點,從綁人到有車子接應這點就可以略和一二。其次,車子行駛的速度並不特別的快,反倒像是一般人在兜風時似的,相當悠閒的前進著。若說這次綁架是臨時起意,那麼前頭的司機應該會橫衝直撞、死命的踩油門。但是,她坐的這輛車並沒有這種情形,同時她身邊這活殭屍悠閒得很,壓根兒不擔心後有追兵之類的事……他的態度實在是太鎮定了,好像對這種事早已習以為常。
再由此,她更可以判定:這不但是件預謀事件,同時逮她的人怕也是職業級的。
「奇了,我沒這麼偉大,好讓人特地找個職業級綁匪來綁我吧。」第一,林飛菱沒錢沒勢的,連小偷都不會光顧她家,根本沒那個身價讓人起歹念;第二,她初到此地,人生地不熟的,根本沒時間去得罪人……。「這麼說,問題不是出在我身上嘍。」既然她沒種惡因,不應該就這麼惹上這天外飛來的橫禍。「那到底是誰呢?」到底是誰呢?「該不會是亞歷山大吧?」
對了!在意大利和她勉強稱得上有「關係」的人,就亞歷山大一個了。會不會是這些人打算拿她來脅迫亞歷山大?嗯,有這種可能。所謂「人怕出名」,像亞歷山大這種公眾人物,似乎相當容易成為人們的焦點,當然也容易成為歹徒眼中的肥羊。
「真是有夠惡劣,居然想拿我來威脅他。」事情至此,已經大致明朗化了——這麼說來,無論如何她都得想辦法逃脫,免得她的無能連累到亞歷山大。
「如果你不想見到明天的太陽,就給我安靜一點。」林飛菱的自言自語盡數落入活殭屍的耳裡。不過她說的是中文,對他來說和蚊子叫沒什麼兩樣——一樣聽不懂。
林飛菱相當識相的閉上嘴,心裡不禁想著:等我逃出去之後,回台灣和我阿公學得十八般武藝,要是不讓你送進加護病房,我的名字讓你倒過來寫——其實正寫、倒寫也沒啥關係。
這時,她突然想起以前看了武打片之後,總喜歡找她比劃兩下的小表弟告訴她的話:
「表姐,我問你,你知道要用什麼招式才能像電影裡一樣一招致死?」對於這種事,她當然只有搖頭的份。她學武術不外是被逼和健身,怎麼會知道要如何才能讓人致死——她又不是嗜血成性的人。「我就知道你不知道,所以就讓我這高手來好好的為你講解一下——有個方法,要是成了,對方一定會翹辮子。那就是三指探高,不過卻能一招斃命!」她那時聽到小表弟的講解時,還下意識的護住咽喉——光是想就夠可怕了……也很口噁心!老天,拉出頸骨耶!
「不過,我想你大概用不上這些。」廢話,她當然用不上!要是用上了,豈不是要到監獄吃免錢飯了!「所以我再教你些能讓登徒子痛得半死的絕招。」這些她就有興趣了。「胯下那部位我就不說了,反正你也會。」這倒也是。「除了胯下之外,就是喉結了,你只要一個手刀用力劈向這個地方,對方要是不昏倒,也要痛個好一陣子。」
以前她不怎麼「感激」表弟傳授她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不過從今日起,她可要對她那有些暴力傾向的小表弟大大改觀了。
她小心翼翼的看著正在閉目養神的活殭屍。他的呼吸平穩,就連眼皮下的眼球也是安份得很……種種跡象顯示,用槍抵著她的活殭屍很有可能睡死了!但是她可不敢掉以輕心,萬一這是他設下的幌子,那她豈不就立即著了他的道?!被人當成籠中鳥、甕中鱉已經很倒楣了,要是再被騙了……天啊!有辱國格,這可不是講幾句日文就可以敷衍了事的,還很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
可是她要是不利用這個機會,等會他又坐得直挺挺的監視她,那豈不就只能等死?不成,中國人可沒那麼差勁!再說,論聰明才智,她豈會輸這個活殭屍!笑話!中國人可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種之一,怎麼可能會輸給一個意大利佬!
問題來了,她所學的防身術、武術,全是在被動情況出手,要怎麼主動出擊倒是沒學過,再說她表弟傳授的那幾招也是處於劣勢時才使用得到的。
現在,她的敵人正在她面前睡大頭覺,這教她要怎麼辦才好?「對了,我先弄醒他就好了。」先發制人,省得她在一旁猜測他到底有沒有睡著。
要叫醒一個人,方法有很多種,端看對像為何,再施以不同的方式——例如,林飛菱眼前的這個活殭屍便是屬於不受歡迎型,所以叫醒他的方式也不必大溫柔。
林飛菱悄悄的靠近被她稱之為活殭屍的男人的耳邊,用力的吸了一口氣,將這股氣置放於丹田,然後用力的將這股氣化成音波,使勁的以花腔女高音的超高音頻,在他的耳邊吼了出來!
果不其然,這種石破天驚的起床號,終引得活殭屍臉嫌惡的張開眼睛,怒目對著林飛菱。
「喂,你終於醒了啊。」林飛菱對干擾人清眠這事一點罪惡感出沒,反倒覺得理所當然。「那好,我有幾個問題想問你。」經過她的推敲,她只是個餌,並不是主要目標。既然她是被利用的人,當然有權利知道一些內幕。
活殭屍默不作聲,別開頭打算繼續他的補眠之旅。
「喂,你別睡!」抱定這活殭屍了不起揍她幾拳的心態——她是個餌,沒釣到魚之前,是不會被人給毀屍滅跡的——她也著實的不客氣。「我問你,是誰要你來綁走我的?」她一定要想法子揪出幕後主使者。
同樣的,她沒得到任何答案。
但是她不死心。「喂,你啞巴啊!幹嘛像個死蚌殼,死不張嘴!」她這句話僅換得活殭屍的衛生眼一記!
算了,既然套不出話來,她打算放棄——畢竟她是個懂得變通的人——自保要緊。
她偷瞄著活殭屍放在身側的手槍,腦袋裡不停的想該怎麼才能把槍給弄到手,或者是不讓槍落入他的手中……這真是個挺困難的問題。
這時候,不知發生了什麼事,駕車的人居然來個猛烈的的緊急煞車」害得林飛菱一個沒坐穩,整個身子往活殭屍身上撲過去。
「啊,好機會!」她趁亂想要摸走他的手槍,但天不從人願,車子不知出了什麼問題,居然突然來個緊急轉彎,力道之強讓她摔到對面的椅子下——這廂型車後有兩排相對、類似長板凳的椅子,而林飛菱整個就卡在椅子下面。
被摔到椅子下的林飛菱只來得及咒駕司機的技術,根本還來不及從椅子下鑽出來,車子又不知怎麼回事,居然來個原地大轉變,使得她不得死命的抓住椅子,免得自己再度被摔得七葷八素的。
「我怎麼會這麼倒楣!」她真的是倒楣到家了!被人綁,還要在車上受這種酷刑!要是再這麼繼續下去,她肯定會將早上吃的東西盡數給吐出來!
事實上她還真不是普通的倒楣——這事情要從一個剛失戀的可憐失意人和一個酒後駕車的貨櫃車司機講起。
某位癡情種,一大早興高采烈的帶著一束象徵他對愛人心意的火紅玫瑰花,打算將這束花送給女朋友,好讓女友有個驚喜!誰料得到當他進入公寓後,看到的居然是他的女友和另一個男人裸著身子在床上打得火熱的鏡頭!震驚之餘,他整個人完全處於呆滯狀態,不敢相信他心愛的女友居然背著他和另一個男人來往,甚至還搞上床被他活逮。
一時無法接受事實的癡情男丟下花束,狂奔出那個讓他傷心欲絕之地!他開著車,六神無主的在馬路上遊蕩,遇到路口便右轉,不知不覺的轉上高速公路,同樣是六神無主的繼續開下去。
此時,在對面車道、約莫五百公尺距離遠之處,有個喝得醉醺醺的大膽貨櫃車司機,趁著酒意駕著貨車頭——後頭還拖了一個四十尺的超重櫃,約莫二十來公噸——在高速公路上大玩超車遊戲,所有的車輛皆識相,不敢和貨櫃車爭道,紛紛讓出一條路,就連對面車道的來車看到這種情形,也懂得盡量往路肩方向駛去,以免遭受池魚之殃。
但是這位可憐失意人的心思,全部擺在女友背叛他的這件事情上,壓根兒沒有多餘的氣力去注意馬路上瞬息萬變的路況,完全沒注意到迎而來的危險,就這麼直直的向前駛去。而此時,貨櫃車司機發現在快車道上有輛藍寶堅尼的跑車,一時興起,立志要追過那輛跑車,於是又在馬路上上演與群車爭道的戲碼。當然啦,每輛車都相當的知情識趣,競相走避。
偏那位可憐失意人是如此的「不解風情」,就這麼呆呆的往前駛,等到他發現時那輛超大型貨櫃車就在他的正對面不到十公尺之處,這一驚之下非同小可,他死命的將方向盤往右方轉,打算快速進入隔壁車道,好逃過這一劫——他是非常失意,但他還沒失意到喪失求生意志。
無巧不巧,林飛菱所搭乘的那輛「囚車」應那可憐失意人的隔壁車道上!
「囚車」駕駛遇到這種突發狀況,只有當機立斷的踩煞車——就是讓林飛菱撲向活殭屍的那個煞車——然後再快速的往右側車道退,要不然肯定會撞上失意人開的那輛車。
「囚車」駕駛員是反應了過來,但是它身後那輛車的反應可沒那麼快,硬是撞上囚車車頭的右方,將它又給撞回原來的車道——不消說,車子已經有所損傷——屋漏偏逢連夜雨,此時那輛貨櫃車已經逼上前來,雖然它的駕駛員也努力的踩了煞車,但是在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兩相抵消之下,它還是沒法子完全停住——更甭提它還有個二十幾公噸重的貨櫃——擦撞到囚車的車頭。
雖然只是「擦撞」,卻也造成車頭全毀,右側車身嚴重損壞!
囚車裡的三人,就屬被摔到左側椅子下的林飛菱最幸運,只有額頭上被鈍器給劃了一道,流了點血而已。
另兩個人可沒那麼幸運——駕駛員當場喪命,而那個被她叫活殭屍的情況也好不到哪去。
雖說林飛菱渾身上下除了瘀青和頭上的傷口便沒其他的傷,但是她仍因強力的撞擊力道而昏厥過去,根本不知道後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幸好沒看到,要不然要是真看到活殭屍一身血淋淋的模樣,恐怕會作上一整年的惡夢!
***
正當亞歷山大回到米蘭市警局,打算到剛成立的專案小姐瞭解一下他們到底掌握多少有關綁匪的資料,同時看看自己是不是能幫得上忙。他痛恨空等,與其叫他在家裡空等,他寧可同警方站在第一線,靜待任何消息的出現——為此,他找來權貴人士利用特權,在不到半個小時內,將家裡的電話專號給移到警局裡。
當專案小組的成員們還在整理目擊證人的證詞時,市警局裡接到消息,說是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連環大車禍,要求市警局派員支援公路警察之類的消息,同時還請他們聯絡各大醫院,要求他們的急診室立即待命,因為這次的車禍有不少人傷亡。
亞歷山大對於這類消息,要是在平日還會稍加注意,但此時他腦海裡充斥著該如何找到林飛菱的方法,根本無暇理會。
這個時候,某位正在整理證人筆錄的專案小組成員突然說:「嘿,各位,我有新發現!」他這句話一出,所有的人全都放下手中的工作,聚精會神的等待他的發現。
「有位目擊證人說,他在案發前不久看到林小姐拿著行動電話和某人通話。」在這年頭,有行動電話的人多得不勝枚舉,林飛菱有行動電話也不足為奇。「我們可以試著撥這支行動電話的號碼,然後通過電信公司來追蹤這支電話的所在地。」
「你這方法很好。」有人發言。「但是,我們要怎麼才能知道那支電話的號碼?或者是,我們可以知道號碼,但是我們的時間夠嗎?」要知道她那支電話的號碼也不是什麼難事,但是需要時間。
由於林飛菱是個台灣人,因此米蘭當地的電信公司並沒有法子知道她的號碼。所以,他們得透過台灣方面的電信公司來得知她的號碼。問題是,這涉及到客戶的穩私,因此無法指望台灣的電信公司來得知她的號碼。問題是,這涉及到客戶的穩私,因此無法指望台灣的電信公司會如此合作的提供資料,所以他們得請求台灣當地的警察機構協助——但是這又不知道得耗上多少時間了。
「我知道號碼!」亞歷山大這時提供了關鍵性的答案。「那支電話是我給她的,我知道號碼!」是啊,他怎麼會忘了他把行動電話放在林飛菱身邊這件事!果然事關已則亂,連這麼重要的事他都疏忽了!
「那太好了,我們馬上開始進行吧。」
於是乎,負責電信通訊方面的警官立即進入全面戒備狀態——說穿了,不也就是在機器前努力工作——由亞歷山大負責撥號,等對方接起電話之後,便可以開始追蹤所在地。而亞歷山大的工作便是負責延長時間,好讓警方能順利追蹤。
電話響了二十聲之後,終於有人接起了電話。
「Hello。」是個男人的聲音。
「我要和林講話。」亞歷山大強迫自己鎮定,以免激怒對方,進而對林飛菱不利。
「你說大聲點,這裡很吵,我聽不清楚!」話筒裡傳出這樣的回答。
「我是亞歷山大·卡堤,我要和林講話!」亞歷山大依著對方的要求放大音量,同時表明自己的身份。他身旁的警官要求他和綁匪再多說幾句話。「無論你們要什麼,我都會照做。但是首先,你要讓我聽到林的聲音!」
「卡堤先生,我不懂你在說些什麼!」對方對亞歷山大的問話顯得相當疑惑。「不過,我想請問一下,不知道你認不認識一位叫林飛菱的小姐?」
「當然認識,她是我的未婚妻!」這時警方的電信追蹤成員已經追蹤到了那電話的所在地。
「那太好了!卡堤先生,請你現在立刻趕到聖母醫院!」對方似乎非常高興能接到這通電話。「你的未婚妻出車禍了,現在正準備送往聖母醫院急救!」「她出車禍?!」亞歷山大差點將電話線給扯斷。「這是怎麼一回事?!」
「抱歉,卡堤先生,我現在在沒法子解釋,不過等你到了聖母醫院後,會由我們警方人員回答你的問題的!」這話說完,對方便掛掉電話。
「警方人員?!」
在場所有人士全都面面相覷——林飛菱不是被綁走了嗎?怎麼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便「落入」警方的手裡?!還有,她怎麼會出車禍?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雖然所有人的心裡都有著疑問,但還是照著對方的——趕往聖母醫院!
其實他們的疑問是這麼一回事——
當林飛菱因為巨大的撞擊力量而昏迷不醒的這段期間,公路警察以及救難隊的人員已經將她從車子中救出,抬上擔架送上了救護車。就在準備「運送」的途中,林飛菱的背的袋子裡響起了電話聲,醫護人員在百忙中拿出電話,同時詢問來電者認不認識傷者,並且告知來電者到醫院——就是這麼一回事!
總而言之,亞歷山大一行人在接到這通知後,便以最快的速度趕往聖母醫院。
***
當林飛菱再度醒轉時,人已經在醫院的病房裡,同時亞歷山大已經隨侍在側。
「亞歷山大?」她是不是看走眼啊?要不然亞歷山大怎麼會出現在她眼前……難不成……難不成他也被綁架了?「你也被綁架了?」這句話她問得有氣無力——沒法子,她覺得手痛、腳痛,還有,連頭都痛!全身上下好像沒有一個地方不痛!可惡!她和那些綁匪到底有什麼不共戴天之仇,得遭受這種「拷打」!
「別急著說話,」亞歷山大似乎看出了她的不適。「先好好的休息,有什麼事等你身體好一點再說。」
「我很好啊。」她只是全身都在痛而已,其它的地方不覺得有哪裡不好。「這裡到底是哪裡?」她終於注意到自己手上插著點滴管——白白的牆、藍色的床單,還有些許的藥水味……老實說,這裡有些像醫院。「是醫院嗎?」
「對。記得嗎?你出了車禍。」醫生告訴亞歷山大,林飛菱今晚得住院觀察,看看是否有腦震盪的現象。
「車禍?」她只記得那個笨蛋司機突然來個緊急煞車,又來個原地三百六十度大回轉,然後……然後就出車禍了?
「沒錯,劫走你的那輛車在途中發生車禍,」也因為如此,他們才能順利的找到林飛菱。「你現在在醫院接受治療。」
原來是出了車禍,難怪她全身都痛!
「現在,你什麼都別想,好好的休息就夠了。」亞歷山大輕撫林飛菱有點瘀青的臉頰。
「要休息等一下再說,我有件要緊的事要告訴你。」沒什麼事比他的安全更重要了!
「沒關係……。」
「不,我一定要現在說!」林飛菱打斷他的說。「你知道嗎?那些綁匪的後頭一定有個主使者!」她說這句話有點白說——誰不知道綁架案後頭通常都會有個主使者。「他們綁走我,其實只是想當餌,最終的目的就是要威脅你。」至於威脅的內容會是什麼,她還來不及想出來,人就已經在醫院裡躺著了。
「他們告訴你的?」亞歷山大面色凝重的問。
「當然不是,他們的嘴巴可緊得很,什麼都不肯透露,這結論是我推敲出來的。」因為她實在想不出有誰、有任何原因,要綁架她這個沒錢沒勢的貧窮觀光客。所以,她推斷她只是人引蛇出洞的餌而已。
「放心吧,這個交給我處理就好。」有本事找他麻煩,就要有本事承受他的怒氣;對方既然以此種小人行徑對付他,不論法律會不會制裁對方,他都會以自己的方式為林飛菱討回公道。「你別擔心。」
林飛菱相當聽話的點點頭,而後倦極的閉上眼。就在亞歷山大以為她已經睡著的時候,她再度張開眼睛,目光炯炯的看著他。
「你知道嗎?當我被人押上車的時候,我最擔心的是什麼事嗎?」她不等他的回答,逕自說著:「我最擔心的是,我還沒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怎麼能就這麼死了。」
「那不重要,我只要你好好的活著,對我來說這比任何問題的答案都來得珍貴。」亞歷山大聽到她提及「死」時,心裡簡直就像刀割一樣難過。
她微笑。「這答案倒是很中聽。」她繼續說著:「後來當我知道那些歹徒的目標其實是你的時候,我想的是——要怎麼才能逃走,好提醒你要小心……很好笑,生死關頭,我想的全不是關於自己的事。」「我瞭解。」亞歷山大眼眶泛紅。「換成是我,我的想法也是一樣。」他知道她愛他,雖然她沒提到半個字,但是她剛才所說的,比起任何的甜言蜜語、海誓山盟更讓人感動。
「所以我想——她掙扎著要坐起來。「你今天早上的話還算不算數?」
亞歷山大看到她的動作,連忙上前攙扶。「我今天早上說了許多話,你問的是哪一句?」確定她坐好之後,他才彎下腰去調整病床的高低。
「問我要不要考慮當你太太那句。」
「這句話在你成為卡堤太太前都算數。」亞歷山大聽到她這麼說,心跳不禁加快。
「好吧。」林飛菱似乎做了什麼重大決定。「想要我答應,下個禮拜和我一起回台灣。」
「你難道不能現在答應,然後我下個禮拜再陪你回台灣嗎?」亞歷山大試著討價還價。中國人不是有句話說:醜媳婦總得見公婆?那麼她這個洋老公,當然也要同她回家見父母啊。
「不成,這事沒得商量——想要我答應就照做。」林飛菱說一就是一,絕對沒有商量的餘地。
「我能說不嗎?」好像不能,誰教他是弱勢的那一方。「好吧,親愛的老婆大人,你說的我全照做就是。」
「那好,就這麼決定了。」對於亞歷山大給她的稱謂,林飛菱並沒有反駁。「好,我現在要睡覺了。」把擱在心裡的話一口氣全說出來後,這會兒她真的是累了。不一會兒的時間,她已經睡得不省人事。
亞歷山大見她已熟睡,細心的將剛調整好的病床給恢復原狀,而後替她把被子蓋好,最後在她裹著紗布的額頭上輕輕印下一吻,起身到外頭通知護士林飛菱已醒過,要她去通知主治醫師等會可以過來為林飛菱做進一步檢查。至於他呢……他想待會兒他老婆醒過來時,一定會很餓,他最好到醫院外面買點好吃的東西,準備餵飽她。
尾聲
「這就是頭等艙啊?」林飛菱上了飛機後,便迫不及待的想到她的位子「參觀」。果然貴兩倍的東西就是不一樣。」噢,天啊!真皮座椅耶,真是高級!「位子也寬多了。」要是再寬個幾公分的話,就和她家裡的單人床不相上下了。
「可惜它再寬也坐不上兩個人。」亞歷山大頗感遺憾的說。
「又不是情人座,要坐兩個人做什麼。」幹嘛放著大位子不坐,和人擠在一起。
「也對,我們算是准夫婦,不叫情人了。」
「你扯到那裡去做什麼!?」
「我說的是實話啊。」亞歷山大一臉無辜的看著林飛菱。要治她,這一招最管用,只要他低聲下氣,任何事都相當的好「溝通」。
「好啦,我知道了。」看到了他那副「委屈」樣,她的心又軟了下來,對他所說的話也不太去計較了。
林飛菱僅在醫院躺了一個晚上,出院後便由亞歷山大擔任她的「特別護士」,舉凡吃藥、換藥,乃至於肌肉按摩,全由他一手包辦,絕不假他人之手。因此她的復元情況良好,因此他們仍然可以照原定計劃回台灣。
「對了,我爸媽要是問起我們認識多久了,你可別對他們說只有幾天喔。」林飛菱特別交代著,不過她隨即發現她是白說的,因為她爸媽不但意大利文聽不懂,就連英文也還停留在「一個圓圈缺一角,叫C」的程度,到最後所有的對話還是要透過她這個中間人翻譯。「算了,這句話當我沒說。」
「放心吧,你叫我怎麼說,我就怎麼說。」亞歷山大體貼的說。
關於林飛菱被綁事件,由於主嫌——就是那個被她稱為活殭屍的人——傷勢嚴重,目前尚未恢復意識。但是根據警方的說法是:他們已經掌握了背後指使者的身份,目前正在嚴密監控中。
但是,就亞歷山大以及林飛菱兩人抽絲剝繭,一步步推理的結果,他們發現皮耶的可能性最高。首先是亞歷山大不久前才和他發生「非常不愉快」的事,再加上皮耶以前的紀錄也不是非常良好;還有,「據說」他和黑道份子過從甚密……綜合以上幾點,他們於是將皮耶列點頭號嫌犯。
當然,他們沒有多事的告訴警方。第一,既然警方說已經掌握了指使者的身份,要是他們的推測和警方不同,豈不是要讓人誤會有徇私、公報私仇的心誠。第二,他們也僅只是臆測而已,也不一定是標準答案……總而言之,真相就交給司法、檢察以及警察機關去調查吧。
「還有,你到台灣以後可不要穿得太華麗。」林飛菱認為他的每一件衣服都太「貴」重了,她家只是個普通家庭,受不了如此「貴」氣逼人的奢侈品——看來,回到台灣的第一件事,就是帶他到夜市去買衣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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