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菱先啃著那位法蘭可——剛才,他送麵包讓她解饑時,順道做了簡單的自我介紹——送上來的麵包,喝著淡而無味的氣泡礦泉水,心情頗為不佳的想:為什麼別的客人面前都是看來非常可口的的意大利菜,而她只能啃麵包配開水?難不成這家店有種族歧視,遇到非本國人,一律經此法招待?
愈想愈嘔,心情愈發的不好。原本想丟個一萬里拉,連招呼都不打就走人的,但一想到這家店主人和瑪莎是老朋友,而她是瑪莎介紹來的,說什麼都要維持個起碼的禮貌;再說意大利的成說是個很講究禮儀的民族,要是她就這麼一聲不吭的走人,那對瑪莎豈說不過去?!再怎麼說昨晚她可是接受了她的熱情招待耶!
這時,又進來一個意大利男人——這家店的客人還真是清一色的男人——直往吧台走來;看到坐在吧台前啃麵包配開水的林飛菱,便自動的靠了過來,說了一堆話,但是林飛菱只是抬起眼,給了他一個白眼後,又低下頭來有一口沒一口的啃麵包。
那個意大利男人似乎不死心,乾脆就坐在她身旁的位置喳呼個不停,心情不佳林飛菱終於受不了了,只好用英文對那討人厭的傢伙說:她壓根兒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這句話起了作用,因為那原本講個不停的意大利男人突然改用帶有濃濃意大利腔的英語和她攀談起來。只是,他的腔調實在太重了,重到林飛菱分不清他到底是在說意大利文還是英文,於是她說:
「對不起,我的英文非常的不好,我還是聽不懂你在說什麼。」反正英文也不見得每個人都得溜得像英國人或美國人嘛!
如果在平常時候——肚子不是那麼餓的時候——她還能笑臉以對,畢竟身在異國,還是要注意點,免得一不小心惹上什麼不該惹的人,屆時她可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但是人呢,要是肚子一餓,有的會頭昏眼花,有的則是因為得不到來自食物的安慰,會顯得脾氣暴躁——如果是前者,那好解決,給他點東西吃就成了;如果是後者,恐怕食物來了,還不見得消得了他的怒氣,非要美食才能擺平事情。
而非常不幸的,林飛菱就是屬於後者—雖然他口中有塊能提供熱量的麵包,但對於她這個來自美食天堂的台灣人,對這一塊又冷又硬的麵包除了厭惡還是厭惡,要她滿足於這麼一小塊冷麵包?門兒都沒有!
這時,這個非常不識相的意大利人還要來攪局,著實令人生厭!偏偏他又像只趕不走的蒼蠅,在她耳邊嗡嗡叫!為了表明態度,她索性轉過身子,讓自己背對這個煩人的意大利人。
她這種明顯的拒絕態度,要是有點風度的人,就該摸摸鼻子走人。林飛菱是這麼想的,但是顯然她沒有這麼好運氣,這個像蒼蠅般惹人厭的意大利男人,看到她這般態度反而惱羞成怒,一把抓住她的肩膀,硬是要和她死纏到底。
林飛菱本就不喜歡和人有肢體上的接觸,他這麼做簡直像是犯了天條——如果說天律是林飛菱自己定的話——她用力推開他那毛絨絨的手,非常生氣的說:
「你離我遠一點,要不然就要你悔不當初!」這聲叫囂她是以技法最純熟的中文一氣呵成的自她口中流瀉而出,不見一點停頓。
要是她人在台灣,那麼這話還真能唬得了人,問題是,這裡除了她自己以外,沒半個人懂中文。
當然,那個騷擾她的意大利男人也不懂,於是他認定林飛菱只是只會叫的狗,根本不將她的厲聲放在眼裡,更加囂張的上下其手。
他這種行為不論是在哪個國家,都可以告他性騷擾!林飛菱在台灣學的防身術可不是學假的。自從她有自助旅遊的打算起,到出國前夕,她好歹也學了半年有餘,再加上她爺爺是開國術館的,雖然她學藝不甚精湛,只學了點皮毛,但是一對一對陣時也不見得會敗陣。
於是乎,她使出一個小擒拿手,硬是將那男人的右手給反折了過去,只要她再使點力,對方非骨折不可。
「離我遠一點!」這句她用非常標準的英文一字一頓的說了出來。林飛菱心想:像這種好色之徒,不管走到哪裡都會有的,只不過這個比較寡廉鮮恥點,大白天居然也敢對良家婦女不規矩!
在確定他「確實」——他要是敢沒聽清楚,準叫他痛得哭爹喊娘——收到她這句話後,她才「勉強的」收手。
可惜,就像電影中演痞子的角色一樣,他只在口頭上答應,等她真的放手後,因不堪在大眾面前丟臉——再怎麼說,林飛菱看起來只是個弱不禁風的年輕女孩,而再怎麼看,那個意大利男人好歹也高過她半個頭,而他居然栽在她手上——這口氣,無論如何也嚥不下去,當然也就不會如此合作。林飛菱要他離她遠一點,就真的離她遠一點。
待林飛菱鬆手,便掄起右拳,打算就這麼朝她已經算不上立體的五官來個重拳!
由於林飛菱尚處於高度警戒狀態,因此對於這突發狀況還能反應得過來,連忙往旁邊一站,輕巧的躲掉這次的攻擊。正打算反擊時,卻發現有個滿眼熟的男人——是個外國人,好像在哪裡見過,只是記不起是在哪個地方——幫她解決了這個小麻煩。
「嘿,你這傢伙想要做什麼!」起先,當亞歷山大看見有個男人靠近林飛菱時,還不覺有異,但是隨著那男人越形放浪的言詞,他知道林飛菱遇上麻煩了。
只是礙於他公眾人物的身份,他不便出手,再說那男人只是言詞上的不禮貌,要是林飛菱能自行打發,他又貿然介入的話,倒顯得他居心叵測,不如先靜觀其變再說。
誰曉得,他才剛下了決定,情勢卻走向要他非插手不可的狀況。因為情況相當明顯——林飛菱根本無法一個人擺脫那男人的糾纏。
「你這傢伙最好別管我的閒事,這是我和這外國妞兩個人的事!」被林飛菱喻為蒼蠅的男人,惡狠狠的要亞歷山大別插手。
「你不覺得你這麼做是在丟意大利人的臉嗎?真是國恥!不懂得發展國民外交也就罷了,還到處破壞意大利名聲!」
站在一旁的林飛菱雖聽不懂那兩人在說些什麼,但見到有人站出來為她仗義執言,原本她可裝成一副可憐樣,畏畏縮縮的站在一旁,讓擋在她面前的這個男人為她解決事端。
「我要怎麼做,和你無關,要是你還想讓你那俊俏的臉蛋完完整整的出店門,我給你個機會——滾到一旁,別管閒事!」
亞歷山大本是和平主義愛好者,對於任何和打架有關的事他均不擅長;再說他的生活圈裡所接觸到的人,即使有紛爭,也根本不會有人訴諸暴力。而他除了定期上健身房運動,和偶爾得空時到郊外慢跑,幾乎不曾做過其它激烈運動。
如果現在真的打開,他的勝算著實不多。但是在場的其他男士顯然打算作壁上觀,沒有伸出援手的意思……這可真是場硬戰!亞歷山大心想。
對於亞歷山大的幫忙,林飛菱當然是感動得要命,雖然眼前的這個小角色她來對付尚稱有餘,但是站在她面前幫她擋拳頭的「恩公」似乎不是逞兇鬥狠型的男人,他看起來比較像坐辦公桌、鮮少外出運動的男人,而他的對手呢?滿臉橫肉,渾身上下全是結實的肉塊,看起來挺能打的……
嗯,這該怎麼辦才好呢?林飛菱的腦袋同亞歷山大一般,正不停的轉動。看來,她只有扮小人了,趁著兩人對打之際,從那無聊男子背後給予重擊——嗯,她現在坐的高腳椅是個蠻合適的「武器」。
「這是怎麼回事?」身為店主的法蘭可適時出現,為亞歷山大的劣勢帶來決定性的勝利因子。「你想在我的店裡做什麼?」此時的法蘭可不是先前笑容可掬招待客人的好好先生。
「勸你最好別管閒事。」那個討人厭的傢伙的詞彙少得可憐,把對亞山大用過的句子拿來再利用。
「既然你是在我店裡,這就不是閒事。」法蘭可平靜的說,不過由他的表情看來,這只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接著他解下圍裙,步出了櫃台,然後對著店裡其他客人說:「幫我把桌子移到牆邊。」
這整段話,林飛菱當然是聽得莫宰羊,但是當她看到法蘭可對那些客人說了幾句話後,那些人便很聽話的將桌椅往牆邊移,就大概猜得出法蘭可說了些什麼。
「先生,既然你來了,就是客人,我身為這家店的主人,理所當然要以禮相待。」法蘭可的這些話完全是生意口吻。「但是,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你會和我其他的客人起衝突。」剛才,他在廚房裡準備大餐,打算請林飛菱這個來自異國的嬌客嘗嘗他的手藝,順道替他打個分數——因為在瑪莎的來電中,她還提及了這位嬌客作得一手好菜!那味道和意大利菜截然不同,但是同等美味。
他這人也沒什麼興趣,就是喜歡作好菜給別人品嚐,同時也喜歡品嚐別人的廚藝。正當他作得興高采烈之際,他的助手進到廚房告訴他,有人要在店裡鬧事,同時順道將前因後果快速的講述一次。
法蘭可聽了著實生氣!來到他店裡,不是為了吃飯就罷了,居然還找他店裡客人的麻煩!
他交代助理好好看著爐子上的菜餚,以及烤箱裡的派後,二話不說立即走出廚房,打算給這位滋事分子一點教訓。
「這你不必明白,只要安安份份的煮你的菜就成了,別的事不用管!」那個不識相的傢伙壓根兒不把法蘭可給放在眼裡。
「如果說我硬要管呢?」笑話!這是他苦心經營的店,他絕不容許有人在他的店裡做出調戲女客——雖然他的女客向來不多——這種不入流的行為!
「那別怪我砸了你的店!」
「歡迎之至!」法蘭可聽到對方這麼說,不怒反笑。「不過你可得要有這個能力才成啊。」在毫無預警之下,法蘭可一記直拳揮向對手,而對方連閃避的機會都沒有,就這麼以臉正面迎向他的拳頭。
看來,也算他的拳頭力道夠,就這麼一拳而已,就讓那個如蒼蠅般惹人厭的傢伙直挺挺的倒在地上——而他倒地的地方,正好是那群合作的客人將桌椅搬開所留下來的空地。
「真是厲害啊!」林飛菱讚歎的說:「比起拳王阿里一點也不遜色!」強了,一拳就將滿身橫肉的傢伙KO掉了!
過了一會兒,店內的人響起了如雷的掌聲,以示對法蘭可精湛拳技的讚美。
「法蘭可,看來你的功力一點都沒退步嘛。」亞歷山大蹲在地上,檢查那個一拳便被法蘭可KO的男人。「我看他應該沒事,不過還是送去醫院檢查會比較好一點。」他拿起行動電話,打了通電話給他在警局裡工作的朋友,要他到這裡來收「垃圾」,順道帶著這個大型垃圾上醫院檢查一下。
林飛菱見這突發事件完美落幕,於是乎連忙對她的兩位「恩公」行大禮。先學日本女人,對他們來個九十度大鞠躬,口裡吐出的儘是感謝。本來她還打算對他們兩個行三鞠躬……不過,這樣做的話好像有點矯枉過正,太過火了點!還是決定放棄。
***
「嗯,這道菜真是好吃!」林飛菱不愧是中國人,對於不知名的異國菜照樣放膽的吃,一點也不擔心裡頭有什麼奇奇怪怪的食材。「就連顏色也配得很好看耶!」她嗜食雜燴菜,最喜歡的就是把一大堆材料放進鍋裡,不論是燉、煮、煨、鹵、熬……她全喜歡,反倒是排得相當雅致的菜引不起她的興趣。
「真的!」法蘭可顯然對她的評語相當滿意。其實再好的評語也敵不過一個「好吃」,因為煮菜就是要好吃,要是不好吃,作得再怎麼費工也沒用。
「是啊,這顏色、這香味……」她做了個深呼吸的動作。「光用看和聞,就讓人食指大動,恨不得自己的胃容量能大一點,好多裝些食物在裡頭!」這一整盤,等於是她一餐的份量了!而據大廚——法蘭可說,這只是第一道菜,也就是說,好戲還在後頭。
「的確是如此。」沾了林飛菱的光,亞歷山大吃到了法蘭可不對外公開的獨傢俬房菜。「法蘭可,好歹我們也認識了這麼多年,卻從來沒見過你作這幾道菜,怎麼,你藏私啊。」
法蘭可不理會他的消遣,心滿意足的走進廚房端出第二道菜。當林飛菱看到那麼一大盤菜時,不禁傻眼了!「法蘭可,這份量太多了,我吃不完……」這可是真話,先前的那盤菜已經將她的胃填得有八分滿,要是再吃下去,恐怕會滿到喉嚨來。「沒關係,你吃一點試試看嘛,要是真吃不完,叫亞歷山大解決就成了。」法蘭可還是親切的盛了一盤菜給她。「再說,這是我特地作給你吃的,要是你這個主客不捧場的話,那我作這菜的意義就沒了?」總而言之,還是要她吃。
林飛菱在台灣時,雖不至於有大胃王的美譽,但是她的食量和一般女孩相比卻大了不少。只是面對這麼紮實的份量,她也不禁得舉白旗!
唉,早知道他後來會端出這麼多私房菜,就算再怎麼餓,先前的麵包也不該一口氣吃了三大塊!林飛菱有點悔不當初的感覺。雖然悔不當初,她還是認命的舉起叉子,吃了一小塊類似意大利千層面的東西。
或許是剛才吃得太多,愈覺這道菜已經不如上一道般美味,可是面對法蘭可那充滿期待的表情,她也不好意思澆他冷水,連忙說:「這道菜的味道也很棒!」天知道,她已經有些食不知味了!她唯一吃得出來的味道,就是溶化的起士和濃濃的蕃茄味。
「那要不要再多來一些?」法蘭可作勢要為她多添些菜。
嚇得她連忙制止:「不了,還是留給亞歷山大吧,我真的吃不下了!」開玩笑,要是她再吃下去,只怕得跑廁所了!
「是啊,就留給我吧。」亞歷山大自動的接過法蘭可手中的大叉子,為自己的盤子添了一份。
林飛菱喝著「據說」可以幫助消化的飯後酒——甜甜的,又帶點水果味,應該是水果酒——她現在的待遇和剛進門時有著天壤之別!
據法蘭可的說法是:他要在營業時間結束之後,再來一展身手,好讓林飛菱品嚐一下他的手藝,順道評評分。同時,他也希望她能教他幾招,好讓他的廚藝更具變化及國際性。
雖然中國菜到處可見,但都會隨著各地的飲食習慣烹調,以致於吃不出中國菜原有的味道,因此,他才希望一嘗來自原產地的道地口味。
既然現在林飛菱已經「酒足飯飽」了,沒道理還得坐在這裡等人催她作菜。於是她非常自動的問法蘭可:「法蘭可,你的廚房借我用一下。」有次她在探索頻道看到某個意大利女人在作菜,而她用的材料中,其中一樣就是九層塔——真的和她平常在超市、傳統市場看到的一模一樣——因此,她猜法蘭可的廚房裡或許會有類似的香料。
由於中國菜所需要的調味料在國外不要說找了,可能連聽都沒聽過,縱使她想做點特別的菜也不可能,因此她決定做些簡單的熱炒菜。在她的印象中,外國人好像不太吃熟的蔬菜——他們生吃——既然如此,就讓他們開眼界吧。
她向法蘭可要了些五顏六色的甜椒以及一些牛肉。然後,她請法蘭可幫她將甜椒清洗了下,並將那些甜椒切塊瀝干備用,而她自己則是起了個油鍋——當然是用橄欖油——將那些五顏六色的甜椒下鍋快炒幾下,最後才放進她剛利用時間切成細絲狀的牛肉,一起翻炒,在快起鍋前放點鹽、放點水——真的只有一點——等水收干,全部歷時不到十五鐘,一道熱炒菜就完成了。
「可能不怎麼好吃,不過你吃吃看吧。」這是她謙虛的說法,因為凡是吃過她煮的菜的人,沒人說過不好吃。
顏色鮮艷的甜椒上頭泛著油亮的光澤,而牛肉則是在快炒過後,散發出濃郁的香味……從沒真正看過中國菜製作過程的法蘭可,在這十五分鐘裡可是目不轉睛的盯著林飛菱。而令人難以置信的,如此簡單的素材,竟然會有這麼美妙的組合。
「嗯,味道挺不錯的。」滿腔清淡的,卻能保持食物的原味。「法蘭可,才幾個月的時間,你的廚藝真的進步不少。」說話的正是在外頭久候不耐,而跑進來湊熱鬧的亞歷山大。
「你!」法蘭可氣得頭頂生煙。「你……你不覺得這麼做有失身份嗎?」在外頭,亞歷山大是個舉世聞名的服裝設計師,怎麼到他這裡卻成了和他搶東西吃的無賴!「還有,你不是嫌廚房油煙多,會毀了你上好質地、完美設計的衣服嗎?」的確,亞歷山大身上的衣服動輒破千萬里拉大關——沒法子,他只穿自己設計的衣服,而他自己設計的衣服的市價就是這種行情。「那你還跑進來做什麼!」
「我有說過這種話嗎?」
「你……。」法蘭可又無話可說了,只好不搭理這個無賴,轉頭對著一臉困惑的林飛菱——他們剛才是以母語交談。「對了,你還需要哪些材料?」他記得她告訴他她會做上二至三道菜,而現在只出爐一道。
「我要蛋。」剛才法蘭可和亞歷山大還在鬥嘴時,她在某個放香料的籃子裡發現了新鮮的九層塔——所以,她要做的就是九層塔炒蛋。雖然她個人比較喜歡蔥花蛋,不過既然沒有蔥,那麼就用九層塔吧。
看著法蘭可和林飛菱愉快的交談,亞歷山大心裡挺不是滋味的。好歹他剛才也幫了她的忙——雖然到最後解決紛爭的不是他——怎麼她就淨和法蘭可聊天,硬是將他擺在一旁!
以前,當法蘭可和他還是同學時,情況是相反的。因為法蘭可對食物興趣比對女人還大,雖然他長得一副足以站上伸展台的完美身量以及俊逸長相,但是當女人知道他的興趣後,總是選擇離開他——這不能怪那些女孩子,因為沒有哪個女孩忍受得了在花前月下時,她的男伴還一個勁兒的談著「如何挑選上等的牛肉」這類的話題。
論外貌,他是及不上法蘭可,但是他懂女孩的心,知道她們喜歡什麼,也知道如何才能受女孩歡迎……因此,從以前他就一直不缺女伴,直到最近有點厭倦為止。
但是,這可不表示他喜歡被人冷落——特別是被一個他先發現的女孩冷落!再說,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是稍微注意到流行資訊的女孩,都應該會認識他才是。前些天,當他一個人獨自漫步在東京街頭時,差點回不了飯店——不是因為迷路,而是被成群的男男女女團團圍住,進而動彈不得。
不是他自誇,而是他在東方世界仍有一定的知名度。
「對了,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亞歷山大看著林飛菱專注作菜的神情,突然想到他還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至於法蘭可,不曉得什麼時候弄來了紙筆,不停的在一旁作筆記,忙得很。
「我啊,我叫林飛菱。」有點繞舌,不過呢,她真的沒想過要取什麼外國名的嘛,也別指望他的發音標準,有個樣就成了。
「林?」
「對,就是林。」這個字最好念,也不會有重複的問題。「對了,幫我拿個盤子過來。」她懶得走過去拿,於是支使現在最閒的亞歷山大。
「林,你認識我嗎?」亞歷山大非常合作的遞了個白盤子給林飛菱。
「現在認識了啊。」這是什麼問題?林飛菱接過盤子,心想這個傢伙問的什麼怪問題!
「不是,我的意思是,之前你有沒有看過我?」這幾年,他的曝光率不低。而且他上的都是全球性的雜誌,只要她有注意到,應該就會看過他。
她關掉爐火——法蘭可還是專心一致的作筆記,根本不理會其他兩個人——盛起鍋中的九層塔炒蛋,轉過身仔細的端詳他。「嗯,經你這麼一說,我好像真的在哪裡見過你。」乍見他的剎那,她的確有些微的印象,不知道在哪裡曾見過他。
不過,在她眼裡,外國男人都長成一個樣,就像外國人會把中國人當成日本人,把日本人當成韓國人一樣的道理。
「不過,我真的想不起來。」他會不會是歌星?所以她曾在MTV台還是啥CHANELV見過他?「你是歌星嗎?」沒聽說過哪個意大利歌星紅到全聞名的……唱歌劇的有可能,唱流行歌的……她只聽過個叫AndreaBocelli的意大利男歌手。不過,他有一臉大落腮鬍,還有點「份量」,這個亞歷山大應該不是他。
「他唱的歌根本不能聽。」剛才專心作筆記的法蘭可已經結束了他的「功課」,開始加入對談。
「真是謝謝你的介紹。」歌星?他怎麼可能是個歌星!「你真的不認識我?」
「真的。」奇了,為什麼我要認識你?林飛菱在心裡犯嘀咕。
「那你有沒有聽過Lavina?」
「那是什麼?唱歌劇的嗎?」Lavina?她聽過一個叫Nana歌星,沒聽過Lavina這個人。不過Lavina這個字她有點印象……對啦,她的室友交代的購物清單中,這個字出現了好幾次。「喔,等等,我說錯了。」知錯能改,她馬上改口道:「那是家賣東西的店。」這沒錯了吧?
法蘭可正經八百的說:「你這說法沒錯,那的確是家賣東西的店。」
在一旁的亞歷山大可是快氣瘋了——賣東西的店?虧她想得出來!雖然生氣,他還是力持鎮定。「這麼看來,你是真的不認識我了。」看來他的名氣顯然不夠響亮,「那,你聽過TomFord這個名字吧?」就算她沒聽過他,那她也該聽過現任Gucci的創意總監TomFord的名號吧——畢竟是他讓Gucci有了番新面貌的。
「TomFord?」這傢伙又是誰?「他和福特汽車有什麼關聯嗎?」會不會是福特汽車的創始人HenryFord的兒子還是孫子?真是的,怎麼老是問她一些令人摸不著頭緒的問題啊?
「福特汽車!」他真服了她有這種聯想力——居然能把時尚界的名人和汽車上業給連上線!「算了,當我沒問。」
「不錯了,亞歷山大,至少你不用擔心她只認識TomFord而不知道你是誰。」法蘭可安慰他。
「那我可真該開瓶香檳好好的慶祝、慶祝一下啊。」亞歷山大苦笑。
「沒問題,一瓶頂級香檳以成本價供應,開瓶費就算是給老朋友的賀禮,免了。」
「謝啦,我會考慮的。」看來這下子他得在媒體上多露面,好壯大聲勢了!
「奇了,他們兩個又在講些什麼悄悄話了?」林飛菱這話當著兩人的面說出來,一點也不擔心他們會聽到——因為,她說的是中文,對兩個不懂文的意大利人來說,她說的也叫「悄悄話」。
***
在法蘭可開的餐廳待了將近三個小時,等林飛菱和亞歷山大離開的時候,法蘭可已經開始在準備一些晚上營業要用的材料了。
而林飛菱打算利用最短的時間,到聖母百花大教堂附近的大教堂美術館看看一些赫赫有名的大師的名作,像米開朗基羅、唐那太羅……有些大師她是連聽都沒聽過,不過既然能被人稱之為大師,必定有其過人之處。
「你等會兒還要到哪去玩嗎?」亞歷山大看她一個人站在石板路上,嘴裡唸唸有詞,不曉得在做什麼。
「我下一站要去大教堂美術館。」她到翡冷翠的前三天,打算將一般觀光客會去的景點全部走過一遍,順道買些明信片、紀念品之類的小東西——回去總是要饋贈親友——到了第四天,她打算搭火車出翡冷翠城,到附近的小鎮瞧瞧,順道休驗一下非觀光重鎮的意大利生活方式。
「那附近我很熟,如果你不介意的話,就由我來充當導遊好了。」亞歷山大知道一個外國女子單獨走在街道上很容易成為扒手及一些登徒子的目標。像幾個小時前的事件,八成是她在路上就已經被人盯梢,才會發生這種事。
「求之不得。」老實說,有個人作伴會比較好,而且發現除了一些比較有規模的店家會說英文外,其他的路邊小販可是持著偉大的愛國情操,堅持要使用母語。如果身邊多個翻譯也不錯。「不過,這會不會太麻煩你了?」
「不會,反正我最近這幾天空得很。」八月份,太多數的人都出城度假去,留在城裡的人反而比較少。「而且,我也有段時間沒到那裡逛逛了。」有時為了工作,上街看看年輕人的打扮成了他平時必做的事。
「那就太感謝你了。」禮多人不怪嘛,多說幾個謝字準沒錯!
「對了,你一個人年輕女孩子怎麼一個人到國外來?至少也要兩個人比較安全。」最好是跟隨旅行團,亞歷山大心裡這麼想著。「怎麼不多找些朋友和你一道來?」
「沒法子,我的朋友們都排不出假來。再說她們要是來,搞不好成天就泡在各家不同的商店或是市場裡購物,也不太有興致陪我。」不知怎的,她幾個比較要好的朋友好像有購物狂似的,一出國就喜歡買東西。
「她們難道沒有放暑假嗎?」「她們大多都在工作,哪有暑假可放。」是有人有暑假,不過為數不多。
「工作?」這年紀不是應該都還在學校唸書嗎?「十七、八歲就在工作?」
「哈,她們十七、八歲?!」要是她們知道有人沒見過她們,就認定她們是未成年的青少女,那她們一定會樂死了!「怎麼可能。」她都二十四歲了,她們怎麼可能才十七、八歲!「有些都快三十歲了。」
「三十?」亞歷山大聽到她報出來的數字,不禁訝異的重複她的話。「那你今年幾歲了?」照理來說,一般的青少年都傾向於和同年紀的朋友在一起,鮮少有例外的情形。
「我啊?」年齡是女人的秘密,不過這可不是林飛菱的信條。「我今年滿二十四歲了。」從五專畢業都四年整了。
「二十四!」這怎麼可能?她已經二十四歲了?!亞歷山大真的知道東方女性看起來的確比她們的實際年齡輕,可是她……若說她只有十四歲,他也會相信!可是她竟然已經二十四歲了……看不出來,一點都看不出來!
「沒錯,二十四。」
「你真的已經二十四歲了?」不成,他要再確認一次!
「當然,你要不要看證件?」真是的,她沒那麼像小孩吧?
「好。」亞歷山大二話不說的伸出手。在他心裡,他還是認為她這年齡是慌報的。
林飛菱從防扒背心中取出一張彩色複印紙,而上頭就是她的護照副本。「你要不信的話儘管拿去看。」真是的,未免也太「小」看她了。
他接過她的護照副本,來來回回的看著護照上的她和眼前實際的她。
「你真的已經成年了?」
「騙你做什麼?」真煩耶!就跟他說她已經成年了,還死不相信!顯然她和一些外國人女人比起來真的有點矮,可好歹她也有一百六十五公分啊——這樣的高度雖比不那些一百八十幾公分的超級名模,可是也算得上是普通身高,不至於曾讓人把她當小孩看吧?
聽到她信誓旦旦的保證,他釋然的笑了。
當他以為她只是年還沒長大的小女孩時,她卻出乎意料的告訴他,她已經成年了……這真是意外的驚喜——等等!為什麼會是驚喜?亞歷山大被自己的念頭給嚇了一跳!為什麼他會覺得成年的林,是一項令人驚喜的事情——這是怎麼一回事?
這個疑惑直到他送林飛菱回旅館休息時,仍得不到合理的解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