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說,夢不能作的太美,志向不能立的太快,果然,一個禮拜不到,她宋靄桐剛規劃出爐的偵探夢,就碎的差不多,有夠淒慘的!
這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她明明算好了,首先從那些情書挑出幾個最有可能的「嫌疑犯」,像是長得比較帥,或是在學校比較紅;接著再從這些可能的「嫌疑犯」中,找出他們曾有過的女朋友,或是仰慕者之類的,列為可能的「教唆者」。
這個過程實在是簡單得沒話說,兩三下就列出了黑名單,可惜,這黑名單卻一點也不簡單。
天啊!近二十位有可能的「教唆者」!如果每位都得來一段身家調查,不累死她,也會害死她。
再過半年多就是大學聯考了,她要是沒加把勁,把握時間用功K書,明年不小心吊上了私立大學,她老媽一定哭上三天三夜不睡覺,直到把眼淚用完為止,想想,一個學期五萬多的註冊費,可會害得她老媽的荷包瘦上一大圈,她如果沒哭的死去活來,會善罷甘休嗎?笑話!當然不會。
反正,結論就是靄桐沒有太多的時間可以浪費,若真想找出「教唆者」……也還早得很呢!
其實,重點不在這裡。這些天來,她左思、右想,總覺得有些不對勁,她的辦案過程好像太順利了?說真格的,如果每件事情都那麼簡單,這世界還會有懸案嗎?她一定有什麼地方搞錯了,或是想錯了;但是,還是那麼一句話──這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哎!現在她不得不懷疑自己的智商真的有一八○嗎?該不會是當初智力測驗的時候,瞎貓碰到死耗子,蒙上的吧!那她的運氣也未免太好了!不管如何,有件事情絕對是對的,那就是──不是每個人都當得了偵探的。
「我就知道。」迅速抽走靄桐手中的單字簿,文眉得意地叫道,「你一定躲在這裡背英文單字。」
「靄桐,你真的很不夠意思耶!全班每個人都要到操場跑三圈,你卻舒舒服服的坐在樹蔭底下納涼,要是讓體育老師看到,他一定氣得吐血。」拍拍草地,芝怡跟著文眉在靄桐的身旁坐了下來,接著才又補上一句:「下次要偷溜,麻煩知會一聲。」
靄桐還以為芝怡變得有正義感,想不到沒幾句話,狐狸尾巴就露出來了,她們體育老師要是聽到她最後一句話,才真的會氣得吐血。
「就是嘛!不過,靄桐,說真的,最近,你還是不要單獨行動比較好。」文眉接口道。
靄桐知道文眉的反應確實是有比較慢,但是,還不至於這麼離譜吧!事情都過去一個禮拜了,才想到要警告她,實在有夠沒誠意;更何況,才瞄到人家的臉,就馬上躲到她的身後,她要真的把文眉帶在身邊,那才真的是自討苦吃,沒事找事做。
「眉眉,你叫我不要單獨行動,是不是建議我該請個二十四小時的保鏢?太奢侈了吧!我一個月的零用錢四千,吃三餐都嫌不夠了,還請保鏢?眉眉,難不成你願意贊助我?」
「靄桐,你別鬧了,我是在跟你說真的。」文眉大叫道。
「什麼是真的?請保鏢,還是贊助我?」
「宋靄桐。」對著靄桐用力一吼,文眉雙眼瞪得猶如銅鈴一樣大。
靄桐一副怕了她的模樣,嘖嘖!叫的這麼大聲!真是一點幽默感也沒有,開開玩笑,竟然把臉都給氣綠了。
「靄桐,你別逗她了,眉眉是在跟你說真的。」芝怡附和道。
她也沒說是假的啊!靄桐不答腔,只是翻了翻白眼。
「就是嘛!靄桐,我是為你好耶!這幾天有個彪形大漢在學校外,四處拉著同學打聽你的消息……」文眉有些憂心地道。
「彪形大漢?」這怎麼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樣?可能嗎?實在不是靄桐喜歡疑神疑鬼,而是像她這般純真無邪的小天使,哪會被那種聽起來像是黑道分子的傢伙盯梢!
「真的,我就被他問過。」
靄桐瞧文眉那副認真的樣子,應該不是在說謊吧!好吧!暫且相信好了。
「靄桐,不只是文眉被問到,我也被問到過!我們在猜,會不會是上回那些攔截你的小太妹,派人在四處打探你的消息?」
靄桐對芝怡的猜測感到很懷疑,怎麼說,請人做事也是需要花錢的,瞧瞧那群小太妹,一臉的苦瓜相,八成跟她一樣缺錢用,哪來的閒錢!
「一定是她們,靄桐,你還是小心一點,她們現在已經掌握到你的上下課時間、家庭的狀況,還有在學校的交友情形……」
「眉眉──」
話才說到一半,就被靄桐忽然叫住,文眉一臉茫然地望向靄桐道:「怎麼啦!」
「你該不會是想告訴我……」瞇著眼,靄桐皮笑肉不笑地道,「那個人問了你這麼多事情,而你一字不漏,全部都告訴他吧!」
「當然,他問的我全都知道啊!」
天啊!她竟然可以回答的理直氣壯!敗給她了。
「芝怡,你不會像眉眉那麼老實吧!」堆滿笑容,飽含著期待,靄桐相信自己絕不可能那麼倒霉──她絕對不可能同時被兩個好朋友給出賣了。
「這……」傻愣愣地回以一笑,芝怡無辜地道:「這不能怪我,那個人的額頭邊有一道刀疤,看起來好凶悍,不說實話,他可能會一拳揮過來。哎唷!事有輕重緩急嘛!先保護我自己,以後我才有能力保護你啊!」
這下子,靄桐真的是欲哭無淚,想不到她宋靄桐竟會聰明一世、糊塗一時,眼睛短暫的昏花,交到這兩個死沒良心的好朋友:一個傻得什麼都說、一個自私的什麼都說,她早晚會被她們兩個給害死的。
算了,那個人也只不過對她做了一些調查,又還沒有拳頭相向,何況憑她跆拳道六段,會不會打輸他都還不知道呢!有什麼好擔心的。
看到靄桐那副氣得說不出話來的傷心樣,她們兩個這才覺得有些不好意思,不過,事到如今,話都說出去了,怎麼也收不回來了,唉!聳聳肩,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好了。
☆ ☆ ☆
「哇塞!又離家出走了啊!」看著以歡大包小包地踏進玄關,於貞雅戲謔地笑道。
「廢話!」以歡啐道,瞧她手上掛著的、身上背著的,還有地上拖著的,不用說出來,也知道她這種德行像是離家出走,這小丫頭就會幸災樂禍,還特別加重語氣強調,什麼態度嘛!
「大姊,你又跟姊夫吵架了嗎?」看到以歡氣嘟嘟的樣子,坐在貞雅旁邊的以攸擔心地問道。
斜睨了一眼正拖著行李走進客廳的以歡,貞雅不鬆口地繼續調侃道:「二姊,他們那樣不是吵架,只不過是她老公想跟她那個那個,而她小姐擔心肚子會這樣大了起來,所以躲回娘家來,這怎麼可以說是吵架呢?」
把行李丟至一旁,以歡一面拉下貞雅蹺得高高的二郎腿,一面訓斥道:「什麼那個那個,上床就上床,講話不清不楚的,七老八十的歐巴桑啊!」
「我還以為你要說做愛呢!」
「貞雅!」以攸輕輕地對著貞雅喊道,她這個小妹真的是愈來愈像以歡,講話口無遮攔,也不懂得害羞,真是傷腦筋。
「二姊,大姊都沒臉紅了,怎麼你卻紅得像只炸蝦子。」
「你管人家臉紅不紅,至少她遠比你懂得什麼叫含蓄,小丫頭,沒事別跟你大姊夫亂學,小心以後變成小色女,誰敢娶你!」以歡輕斥道。
「是嗎?像你這種大色女,都有姊夫那樣的人敢娶你,我只不過是小色女,有什麼好擔心的。」
「是啊、是啊!只可惜,像你姊夫那種敢娶色女的人,實在少之又少。」
「怎麼會?二姊說滿街都是啊!」
「我哪有!我只說、這年頭很多色狼,叫你上街小心一點,我哪有說滿街都是?」以攸插口道。
得意的朝著以歡笑了一笑,貞雅假裝無辜地說道:「大姊,是二姊說你老公是色狼,不是我說的哦!」
哦,天啊!她真的會被這個寶貝妹妹給害死了!以攸暗暗叫苦。只不過有那麼某一天,不小心說溜了嘴,把姊夫指成色狼,要小妹不管是上街,或是到任何地方,都要提防這類的人,結果……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早知道當初就別那麼多嘴,直以為貞雅看似天真善良,容易受騙上當,挑個比較熟悉的對象警告她,才會教得懂她,誰知道竟然被將了一軍。
唉!就是有這種妹妹,老愛尋她開心,其實她也知道,這不能怪貞雅,誰教她是於家三個女孩中最放不開的一位,多愁善感的她,就是讓這小妮子看不過去,逗逗她也不過是為了讓她快樂一點。
看到以攸滿臉的懊惱,以歡不由得瞪了貞雅一眼,開口念道:「你姊夫本來就很色,還需要你二姊說嗎?你,就愛欺負你二姊。」
「冤枉啊!我哪有愛欺負她,是她自己太容易被欺負了!」
用力往貞雅大腿捏了一把,以歡笑罵道:「人小鬼大。」
「大姊,我不小了,我二十六歲了。」
論起於家每個小孩的身材,老大以歡是一等一的棒;老二以攸是苗條得沒話說;老三霆浚則是連女人看了都會嫉妒,只有老么貞雅,怎麼看就像發育不良的四季豆,又乾又扁,要不是她老爸、老媽已經上了天堂,貞雅真的會逼問他們──她是不是從垃圾堆撿回來的。
身材是胸口永遠的痛,所以千萬別說她小,要不然她會瞪著大大的眼珠子,一副想掐死人的樣子、大聲報上她的年紀,就像現在……
朝著貞雅微微一笑,以歡毫不在意地又道:「一說到你二十六歲,我就想到以攸已經三十歲了。」
聽到以歡提起了自己的年紀,以攸忍不住要發出痛苦的呻吟,她終於知道以歡離家出走的原因了!可憐的霆浚,接下來別想要有好日子過了。
「大姊,你可不可以暫時忘記我已經三十歲了?」
以歡讚賞地看了以攸一眼,不愧是她的好妹妹,才提到這個敏感的數字,就馬上知道她的目的。
就在上禮拜三前往霆浚的辦公室吵過一次之後,她足足忍了九天不去騷擾他,當然,這絕對不是她突然善心大發,實在是有了更偉大的計劃。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使勁了渾身解數,這才讓她那位霸著她不放的老公,贊成她有計劃性的離家出走,接下來的十天,她可以二十四小時不眠不休地進行糾纏,保證吵得霆浚承諾結婚了事。
此行既然身負重任,自然不能孤軍奮鬥,怎麼說也該有個最佳戰友,這麼重要的搭檔除了以攸,她絕對不做第二人想。其實她也只有以攸可以挑選而已,不管如何,就是要以攸和她唱雙簧,所以,打死她她也不願意暫時忘了以攸的年齡;而且,還要時常提醒,天天掛在嘴上,那才能讓以歡記得她們姊妹是站在同一陣線。
「以攸,你怎麼可以叫我把它忘了,我們現在可是肩負神聖的使命耶!」
是啊!神聖的使命!既可以讓以歡認命的懷孕生子,又可以讓她的感情撥雲見日,她何樂而不為?可是,就算真的卸下總經理一職,她和維哲的問題就能迎刃而解嗎?他們兩個的問題,豈止卡在她對于氏集團的責任,更重要的是維哲的父母親──譚爸、譚媽,以及她奶奶會同意他們兩個的婚事嗎?
以攸清楚的明白她在于氏集團的責任,只是她和維哲不敢面對事實的一個借口,如果借口不再是借口,也許他們真的得走上維哲所作最壞的打算──在眾人的反對之下私奔。
以攸很矛盾,一方面私心希望她和維哲的戀情能夠早早曝光,一方面又擔心害怕,曝光之後所要面對的種種問題如何是好,她的腦海中都還沒個定案呢!
「以攸!」看著神情恍惚的以攸,以歡不悅地叫道,「雖然是神聖的使命,但也不需要把眉頭皺的那麼高啊!想夾死蒼蠅啊!」
緩緩地將自己由思緒中拉了回來,以攸淡淡地喚道:「大姊,我……」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心地善良,但是也不需要一副大難臨頭的樣子,只要配合我,十天馬上過了,屆時你想當個好姊姊,還擔心當不成嗎?」
以攸暗忖,唉!就讓以歡認為她是擔心這回事好了,反正她也不能多作解釋。
「大姊,你們兩個在說什麼暗語,我怎麼都聽不懂?」這個看一眼,那個又看一眼,貞雅好奇的眼光不放鬆地在兩位姊姊之間來來回回地流轉。
「小孩子家,別管這麼多。」以歡斥道。
「我已經二十六歲了。」貞雅再次聲明,真討厭,就知道欺負她長得比較矮。
「知道、知道,又不是什麼大秘密,怎麼會不知道呢?」以歡迭聲應道,也不瞧瞧自己長得這副德行,發育不良,還好意思強調自己的年紀,說出去一定笑破人家的肚子。忙了一天,她也累壞了,可沒那種精力,為了這問題再跟這小丫頭大戰三百回合。
伸伸懶腰,以歡打了個大哈欠道:「我要上樓去睡覺了。」迅速跳下了沙發椅,正準備拿起她的行李時,這才忽然想到,「奇怪,怎麼我回來了這麼久,就只看到你們兩個,其它的人呢?」
「除了老哥和維哲哥還在公司,奶奶他們全都上陽明山泡茶、洗溫泉。」
「那好,他們要是回來了,千萬則告訴他們我在家,明天早上,我要讓他們大吃一驚。」
「大吃一驚?」貞雅一臉懷疑,會嗎?他們全家上上下下,裡裡外外,哪個人不知道她大小姐動不動就喜歡離家出走,這種家常便飯的事,還想讓別人大吃一驚?省省吧!哪天她大小姐要是忽然變的安安分分,不再離家出走,那才真的會讓人大吃一驚呢!
「嗯,記得哦!我要上樓去睡覺了。」
以歡一離開,客廳馬上回到原有的寧靜。
從剛剛的一席話,以攸相信她大姊是有備而來,唉!真不知這對她和維哲的未來是好,還是不好?
☆ ☆ ☆
望著手中的報告書,霆浚知道該是他採取行動的時候了。
沉靜了一個多禮拜,他幾乎快以為她們兩個已經放棄對他的死纏爛打,沒想到今天一早,就讓他在餐桌上看到以歡;其實,她的出現原本也沒什麼好驚訝的,畢竟離家出走是她最拿手的把戲,偏偏,她那笑得闔不攏嘴的誇張樣,以及從頭到尾死命盯著他的兩顆眼珠子,讓他不得不承認她是別有居心。
說起來還真是諷刺,才正慶幸他不用浪費時間雇個小女朋友演出戲給她們看,她們卻已經把戰場移回家中。如果今天他是個吃飽沒事做的人,他真的會考慮陪她們耗下去,問題是于氏集團已經出了個不務正業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如果連他都有樣學樣,于氏集團還有繼續存在的必要嗎?
從土地開發、建築營造,到如今金融、休閒娛樂的跨足,他爺爺、奶奶一手建立起來的于氏集團,豈能毀在他於霆浚的手上。她們兩個無聊的舉動是該告一段落了,他精心佈置的計劃,至少可以讓她們閉上嘴巴半年。
叩!叩!
「進來。」
「副總。」喚了一聲,維哲便迅速來到霆浚的辦公桌旁。
「馬上幫我安排,我要會一會宋藹桐。」
「宋靄桐?」
輕輕揚起了眉毛,霆浚冷冷一笑,微諷道:「報告一到我的手上,馬上就把這號人物給忘了,維哲,你是記憶力不如從前,還是做事愈來愈不專心?」
「不敢。」維哲猶記得上星期五,在他苦思良久之後,他建議霆浚雇個女朋友,來終止以歡的逼迫。
雖說以歡是逼著霆浚結婚,但是沒有對象,婚是怎麼也不可能給的;有了對象,以歡就像吃了定心丸,自然不再爭吵不休,畢竟這一年來,她之所以為了這問題吵翻天,還不是因為霆浚連交個女朋友都賺麻煩,讓她苦無生小孩的日期好安撫她老公。
就霆浚而言,花錢「雇」個女朋友確實很可笑,但是目前既然無心交女朋友,也只好如此了。為了確保結果如願,深思熟慮一番之後,霆浚修改了他的提議,擬訂了一套更周密的對策。
依著霆浚的計劃,他和趙士軒──也就是霆浚的保鏢兼司機,查遍了所有高中三年級成績名列前茅的女孩子;還好目標不大,他和阿軒找起來並不費力,更重要的是加上了霆浚的附帶條件──家境普通、家庭成員單純,這樣調查起來更是迅速。
三天不到,兩位候選人的分析報告,以及偷拍的照片,就已經送到了霆浚的手中。二選一,霆浚挑中了宋靄桐,確實令他不解──從各方面資料的顯示,這小妮子鬼靈精的要命,不易掌控,實在不是一個好搭檔。
不管霆浚為何挑上宋靄桐,最重要的是接下來的這幾天,一直沒見到霆浚更進一步的指示,他還以為她的報告已經沉封谷底,沒想到……
其實,他不應該感到驚訝,畢竟,稍早看見以歡出現在於家,他就該猜到霆浚接下來的行動。
「今天之內,我要把這事給解決掉。」霆浚面無表情地說。
「是,我這就去安排。」
當辦公室的門再度被開了又關上,霆浚的目光也再度移回了報告書上,不自覺地撫過貼在上頭的照片,他的眼波不禁流露出一絲自己也沒察覺到的柔情,僅僅只是一張照片,宋靄桐卻已經牽住他整個視線,是什麼原因?他也不清楚;也許是她那看似在笑的黑眸,也許是她那賊頭賊腦的笑容,不管是什麼原因,她確實對他產生相當大的震撼。
深深吸了一口氣,霆浚再度闔上了報告書,他不該浪費時間在這種沒意義的問題上面,何況對象也只是一個「雇」來的小女生。
☆ ☆ ☆
「靄桐,你真的不想跟我們去逛街?」從教室到校門口,文眉一路不死心地重複問著靄桐。
「真──的。」靄桐口是心非地回答,什麼真的?根本是假的,她想去逛街想瘋了,可惜她現在口袋空空如也,就剩下回家的公車錢,她連「看」的份,都少那麼一趟的車資,還談什麼「逛」?
唉!講到這個,就想到她缺了一陣子的牛仔褲,究竟還要盼多久才盼的到呢?
「靄桐,不跟我們逛街,那就跟我們一起吃完午餐,然後再回家嘛!」
「不用了,我要回家陪我媽吃午餐。」說得好像她恨孝順的樣子?是啊!沒錢的時候,靄桐是標準的乖女兒,孝順得不得了。哦,天啊!有一個多禮拜沒吃到漢堡了,真想念它們的味道,想到都快流口水了。
「眉眉,靄桐既然不跟我們去,你就別勉強她了。」芝怡勸說道。
「可是……好吧!靄桐,我們走了,拜拜。」
「拜……」
望著她們兩個已經轉身雖去的背影,再看看自己正吊在半空中還來不及揮別的玉手,靄桐震驚地想道,哇塞!這兩個的動作未免太迅速了吧!前一秒鐘還在猶豫不決的「可是……」,下一秒鐘已經「拜拜!」得快不見人影,什麼世界啊!變的這麼快。
垂下舉著高高的手,靄桐無奈地重重歎了口氣,這兩個好朋友真的很不夠意思,認識她這麼久了,看到眼中閃爍著渴望的光芒,也知道她不僅想逛,更想吃;當然,她是不敢奢望她們買條牛仔褲送她,但是自告奮勇請她吃個漢堡,總做的到吧!算了,說來說去還是怪她自己,這個月還過不到三分之二,零用錢就已經見底了,別說是漢堡,她連碗陽春麵都沒錢吃呢!
唉!今天晚上非得靠幫她老媽洗碗、幫她老爸捶背來爭取一些額外的生活補助費,要不然就得挖她那只已經瘦得不能再瘦的小豬公。
「靄桐──」急忙抓住正要轉身離去的靄桐,文眉氣喘如牛地叫道。
驚訝地瞪著眼前的文眉,靄桐不相信地搖著頭,天啊!這女的剛剛不是已經走到十萬八千里之外了嗎?怎麼她才歎了口氣,人又飛到了跟前,太厲害了吧!
「還好!還好你還在校門口。」
「是啊!」靄桐豈止在校門口,她根本還站在原點,腳都還來不及跨出去,就被文眉這麼用力一抓。
輕輕拉開那雙緊抓著她手臂的手,靄桐促狹道:「做什麼?突然間又折了回來,捨不得我啊!」
「哎唷!才不是咧!還不是為了這個。」伸手拿出放在口袋裡的情書,文眉將它們遞給了靄桐。
望著手中的情書,靄桐不禁發出了一串的咒罵聲,真該死,好不容易才把她那失敗的偵探紀錄給忘得一乾二淨,這會兒……哼!全都回來了。
「我的好眉眉,我拜託你行不行?下次麻煩你自動一點,拿到這種東西,就把它們給撕掉,不要那麼勤勞,還千里迢迢地送到我的手上。」
「不行啦!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就算你不想看,我還是得交給你啊!何況我的座位就在你的斜前方,一點也不遠。」
天啊!她宋靄桐這麼聰明、有智能的人,怎麼會交到這麼「白癡」的好朋友呢?唉,罷了!有道是貨品既出、概不退換,更何況文眉跟她也相處了兩年多,別說文眉沒資格要求退貨,其實她也捨不得啊!
「好吧!既然你這麼講信用,那我來撕好了。」看到這些情書,靄桐就想到她起初引以自豪的偵探夢碎了,實在很難相信她這麼聰明的人,竟然當不成小小的偵探!也難怪看著它們,她就想罵人,畢竟像她這麼自負的人,總是沒什麼肚量接受自己的失敗,撕!撕!撕!
盯著那被撕的零零碎碎的信,文眉一面搖頭歎氣,一面喃喃念道:「明明知道下場是這樣子,這些人為什麼還是那麼喜歡寫?真是搞不懂。」
「就是嘛!每個認識我的人,哪個不知道我最討厭看情……」突地,靄桐停住了口,哎呀!她怎麼一直沒想到這一點呢?從高一到現在,她不僅以成績享譽全校,甚至還以難追聞名全校,認識她的人都知道她從不看那些仰慕者寫的情書,也就是說寫信追她,是萬萬不可能成功的。
所以就算她真的搶了某人的男朋友,也絕不是這當中的任何一位,畢竟她連看他們的信都沒看一眼,哪來的「搶」呢?虧她還自詡頭腦一流,沒想到一開始就查錯方向了,還花了將近一個禮拜的時間在這些情書上面打轉!
「靄桐,你怎麼了?想嚇死我啊!哪有人像你這樣子,說話說到一半就突然呆住了,嚇人也不是這種嚇法!」一面擔心地拍著胸口,一面不放心地看著靄桐道。
膽小鬼:靄桐暗中嘟嚷著,「懶得跟你扯,我要回家了。」
「喂──」
望著靄桐的背影,文眉也只能聳聳肩,也好,要不然再繼續聊下去,讓芝怡氣得從快餐店衝出來找她,她恐怕會被狠狠地削了一頓。
☆ ☆ ☆
一路朝著站牌走去,靄桐的心情實在是好得沒話說,儘管事過境遷,她已經不打算揪出幕後的主使者,但是,能夠瞭解自己失敗的原因,絕對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常言道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哪天萬一又碰到了這種事,保證可以如願查出幕後主使者……
「OhMyGod,宋靄桐,你這個大烏鴉!」什麼叫一語成讖,大概就是指眼前的情況吧!早知道這個「萬一……」來的這麼快,她絕對不會走這條路的。
小心翼翼地看著眼前上禮拜才打過照面的五位小太妹,靄桐已經可以感受到她們的「打」氣騰騰,真要命!什麼地方不過,遍偏選上學校的旁邊,瞧她一身制服的打扮,如果跟她們打上一架,別說有損學校的形象,要是倒霉一點,又被學校的老師撞見,連她自己的名聲都保不住了。
是打好,還是不打的好?真是傷腦筋。
「喂!我們來打個商量好不好?」三十六計,走為上策,一步一步往後退,靄桐自信她的跑功絕對比她們厲害。
彷彿看出靄桐的意圖,原先站在帶頭「大姊」後方的三個人,迅速移到了靄桐的左右兩方,還有後面。
冷冷的目光掃向靄桐,「大姊」帶著怒意說道:「我已經警告過你,行為檢點一下,你竟然當我在放屁,放完就算了,今天我要不給你一點苦頭吃,你是不會學乖。」說完,便向靄桐走來。
「等一等,我抗議!」前後包圍!這會兒就算她是賽跑健將,也沒機會跑給她們追了,目前大概只能採用拖延戰術,趁她們疏於防備之際,再來溜了,「不是我學不乖,實在是我根本沒搶別人的男朋友。」
「那你的意思是我故意找碴囉!」
「我可沒這個意思,只不過認為你不分青紅皂白就想打人,是有些不公平。」靄桐老實地道。
「我不分青紅皂白?你這騙人的小婊子,明明搶了別人的男朋友,還死不承認。」
天啊!真想把耳朵給捂起來,竟然罵她小……不乾不淨,她耳朵聽了八成會生病!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說不清。
「我不是不承認,是……」瞪著已經走到面前,而正舉手要甩下來的「大姊」,靄桐突然一愣,不知如何響應才好。
眼看那一巴掌就要揮下來了,忽然有一隻大手,從半空中把它給攔了下來。
驚訝地看著那只救了她美麗臉龐的大手,靄桐輕輕把頭一遍,哇塞!這傢伙真不是普通的龐大。
「小姐,你要我怎麼回敬她?」迎上靄桐的目光,趙士軒客氣地詢問道。
雖然這位龐然大物長得相當凶悍,但是靄桐並不覺得害怕。反倒認為他有那麼點英雄氣息。
「大英雄,回敬是不必了,怎麼說我和她,」比了比那被他抓住手腕的「大姊」,靄桐接著又道:「我們兩個根本沒什麼深仇大恨,更何況我這個人什麼都打,就是不打落水狗。」
微微地朝著靄桐點點頭,趙士軒轉而對著「大姊」道:「你有沒有聽到?還不謝謝小姐。」
「慢點兒……」朝著四周看了一看,靄桐又道:「大英雄,你可不可以讓那些人別圍著我打轉,我會有壓迫感的。」雖然有人救她,但是誰知道等一下大英雄一離開,她們是不是還會埋伏在另一個地方等地,還是先溜會比較安全。
收到靄桐的指示,趙士軒稍稍用力扭了一下大姊的手腕,命令道:「叫你的人退開。」
果然,「大姊」一個眼神,其它幾個馬上退了回去。
滿意地看了她們一眼,靄桐感激道:「大英雄,謝謝你。」
「小姐,這是我應該做的。」為了不讓靄桐聽到他的警告,趙士軒稍微地把「大姊」往後一推,交代道:「如果讓我知道你敢再動宋小姐一根寒毛,我會教你的手沒辦法再打人。滾!馬上給我滾!」
沒一會兒的工夫,幾個小太妹全部落荒而逃。
望著她們離去的慌張樣,趙士軒不禁冷冷一笑,憑他的手勁,相信那位大姊頭的手會腫上個四、五天。
「小姐,」一面叫著,一面回過身來,趙士軒才正打算跟靄桐解釋他的來意,卻發現她已不見蹤影,「這下可好了,看我怎麼跟少爺交代!」
☆ ☆ ☆
靜靜地立在霆浚的辦公桌前,維哲和趙士軒此時除了等待霆浚的責罵之外,什麼話也不敢說。
銳利的眼神直勾勾地看進維哲的眼裡,霆浚一臉漠然地質問道:「告訴過你,今天之內,我要把事情給解決掉,讓你將人帶來跟我會面,你現在竟然告訴我人溜掉了,哼!維哲,是你沒把我的話聽清楚,還是你的辦事能力不佳?」
瞥了一眼無言以對的維哲,趙士軒內疚地插嘴回道:「少爺,這事跟維哲一點關係也沒有,都怪我,是我的疏忽才讓宋小姐跑掉,你要罵就罵我好了。」
轉而注視趙士軒,霆浚微微挑高了眉,嘲謔道:「我都還沒說你,你就等不急找罵挨,阿軒,你是愈來愈沉不住氣哦!」
「少爺,阿軒不敢。」回想當初從監獄被放出來,黑道出身的趙士軒,再加上被關的紀錄,就算他想重新來過,也沒人敢用;就在被逼的快走回頭路之時,他看到了霆浚應徵司機的廣告,孤注一擲,他毅然決然地找上剛進了于氏集團的霆浚。
也許注定該遇到貴人,霆浚在知道他的來歷之後,不僅大膽用他,並讓孤家寡人的他住進於家;但是,在那同時,霆浚要他嚴守四個字──「沉得住氣」,所以,這四個字是他該盡的職責、該奉行的準則,他不容許自己讓主子失望──因為主子是讓他重獲新生命的大恩人。
「不敢就好。」沉靜地看了他們兩個一眼,雙手輕輕托著下巴,霆浚接著問道:「一天之內辦不好,那你們兩個來告訴我,我該給你們多久的時間?」
「明天,少爺,明天阿軒一定把宋小姐帶來給你。」
「維哲,你怎麼說?」
「明天我會跟著阿軒,絕不會再讓阿軒單獨行動。」其實說起這事,維哲還真的對趙士軒感到抱歉,這本來是他該做的事情,卻為了晚上能和以攸約會,急著完成手邊的工作,所以才將它丟給了阿軒,結果,反而把阿軒給拖下水。
「好,明天我要是見不到人,你們可以不必跟著我做事了,乾脆回家伺候於家的女人。」霆浚下了個結論。
「是。」
「你們兩個可以出去了。」
維哲和趙士軒一退出辦公室,霆浚的心思不自覺地又回到了靄桐身上,經過今天的事情,他對她是愈感好奇,明天,明天他就可以會會她了,他要瞧瞧這才十八歲的小丫頭,是否真如阿軒所說的滑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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